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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远程研修奖励制度
为保障 2012 年小学教师远程研修培训活动顺利开展,激励教师发扬“比、学、赶、帮、超”精神,切实提高活动实效,特制订本制度:
一、各类研修任务提交的内容不得有抄袭等作弊行为,一旦被省研修中心通报,责任自负,取消一切评先树优的机会。
二、研修过程中,学员的作业或随笔被课程专家设为资源的奖励现金 100 元;被省课程简报引用的,奖励现金 60 元,被省课程专家推荐奖励 40 元,被做班级简报的奖励 20 元,被指导教师推荐的奖励 20 元;新闻稿件被各级研修页面选用,奖励按照省级 60 元,市级 40 元,县级 20 元,被各级简报引用奖励按同级别文章对待。同一稿件奖励取最高级别奖。研修结束被评为优秀组长的奖励组长 100 元。
三、研修期间,教研室将通过 QQ 群每天一通报,数量、质量上被通报一次扣除学校量化 0.5 分,不按时完成学习任务扣除 1 分,作业不按时提交扣除 1 分,被县通报抄袭、不合格扣除 1 分,被省通报 1 次记 0分。研修期间提倡教师积极撰写研修新闻,被推荐省市县研修首页分别记 3 分、 2 分、 1 分,被引用做简报按同等级别对待。新闻要求每单位每天 1 篇, 发送教研室公共邮箱 。
四、本次研修活动同时作为量化学校的重要活动,根据学校参训教师研修成绩评估学校。
五、本次研修活动,成绩不合格的学员,研修费用自理,并予以通报处理。被通报或存在不合格学员所在单位不得被评为先进单位。
六、本要求将根据县教体局师训处要求和研修动态适时调整。
以上奖励不得突破 1 万元,允许根据县研修量化细则及实际奖励金额适时调整。
小学教师奖励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动素质教育进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我镇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修改)如下教师工作奖惩制度:
一、教学质量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每学期对语数英三门学科进行一次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制。为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积极性,每一学科以班级为单位(剔除市教育局认可的弱智儿童,对于外来子女的处理办法是一年级入学的按本地学生对待,外籍插班生按市教育局处理办法做),根据期末考试及格率、优秀率,平均及格率等指标制定如下奖惩办法:
1、两率和奖:
(1)优秀率和及格率之和最高,奖200元。
(2)以最高两率和为基准递减,以10个百分点为一档,每档奖金在200元基础上递减50元(两率和高于平均最少奖50元,低于平均不得奖。)
2、合格率奖:
(1)及格率100%(英语98%),奖100元。
(2)及格率不到100%(英语98%)但达98%(英语95%),奖50元。
(3)每减少一名不及格学生奖50元。
3、惩:
及格率不到该年级该学科平均及格率,在平均线以下5个百分点(英语10个百分点)的基础上,每低5个百分点扣50元。
4、市统考:
市教育局期末统考的年级,学科及格率和优秀率同时超过市平均的,该学科所有任课教师每人奖100元,优秀率和及格率之和在全市前20%的,每人奖300元,优秀率和及格率之和在全市后20%的,每人扣50元。
二、竞赛奖
A.学生类竞赛奖励标准
奖级
奖金别 镇 吴江市 苏州市 江苏省 全国
一 40 480 680 880 1080
二 30 380 480 680 880
三 20 280 380 480 680
作品发表 10 40
注:1、学生竞赛必须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并且列入学校考核。不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虽系教育部门组织但学校考核时不加分的,或按参赛人数分配奖励名额的,均按镇级奖发放。
2、学生在现场竞赛的均按以上标准发放,如以上交作品等形式参赛的按以上50%奖励。
3、各级组织的同类竞赛不重复计奖,同一竞赛设团体奖的不重复计奖,奖金就高,多人参与辅导的按责任比分配。
4、市级以上竞赛级别由市教育局普教科、教科室或教研室认定(根据2004年学校工作考核方案规定,赛区获奖按该赛区级别论处)
5、镇级比赛按参与人数不超过60%评奖。
6、有关竞赛级别的未尽事宜,由校行政决定。
B.教师类竞赛奖励标准
(一)竞赛类
注:1、基本功、评优课必须是教师现场参加的比赛。非现场赛参照学生类按50%奖励。
2、论文(含教案、教学设计、教学案例等)参赛必须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即市局及下属单位发文到学校的),才能享受此奖励。
不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经学校同意后参加的市级以上各类评奖活动均按吴江市级奖论处,未经学校同意自行参赛获奖的不享受此奖励。
3、各级组织的同一评比不重复计奖,奖金就高。
4、市级以上优秀奖、大会交流、论文汇编等,一律给予每篇20元的奖励。
(二)论文发表
1、同一材料一稿多投,不重复计奖。
2、同一材料既发表,又获奖,可重复计奖。
3、简讯、报道、言论摘录等(300字左右的)在市级以上刊物刊登,一律给予每则20元的奖励。
4、教师文章发表于《吴江少先队》、《吴江教工》、《吴江行知报》等本市条线刊物,奖励20元。教师文章发表于《吴江教育》、《苏州教育》、《苏州教育研究》、《江苏教育》、《江苏教育研究》《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教育研究》这些刊物的给以2倍奖励。
5、获奖或发表文章如果由多人合作,则按篇计算发放奖金,根据合作人数按比例分配。
6、集体出版面费的文章,学校不予奖励。
7、文章应是涉及教育教学方面(教学管理、教育教学论文、教育教学随笔、心得、教学设计、活动方案等)。非教育教学方面的文章不列入奖励范围。
8、发表(或录用)文章必须提供原件,经学校有关部门核实保留复印件。
三、教师继续教育奖励
教委奖励(到帐即发),学校奖励与教委相同(见证即发)。
四、奖惩金额到位方法
奖:学期结束时,奖金发放到个人。
惩:先在个人成果奖金中扣除,不够则在岗位奖中扣除。
五、本制度解释权
横扇中心小学校长室。
六、本制度经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如有与上级文件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
七、本制度以外各种特殊情况由学校行政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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