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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课题研究奖励制度
市中办中心小学小课题研究成果奖励制度
为了实施教研兴校战略,推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引导和激励教师有效地开展小课题研究,本校以禹城市小课题成果评审委员会对小课题研究结题鉴定和优秀研究成果评选结果的通报为主要依据,每年10月份对已结题的小课题和小课题优秀研究成果进行奖励。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奖励对象
1、承担各级小课题研究,且已圆满完成研究任务,并通过了相应级别鉴定部门的结题鉴定的课题组和个人。
2、已圆满结题的课题组成员中,凡在与小课题研究相关的调查报告、研究报告、研究论文、教育案例、教育叙事、教育随笔教学设计、教学课件(软件)、教学反思、策略方法等研究成果,在禹城市级及以上评选中获奖,或在CN刊号上正式发表,其作品被作为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收录的,均在本项奖励之列。
二、奖励标准
1.各级小课题通过结题鉴定
乡镇和禹城市级小课题结题研究已圆满结题,并通过结题鉴定,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奖金标准如下:
学校级小课题:奖励课题组100元,其中奖励课题负责人50元,其他用于奖励课题组中承担主要研究任务且有具体研究成果者;
乡镇级小课题:奖励课题组200元,其中奖励课题负责人100元,其他用于奖励课题组中承担主要研究任务且有具体研究成果者;
禹城市级小课题:奖励课题组300元,其中奖励课题负责人200元,其他用于奖励课题组中承担主要研究任务且有具体研究成果者;
以上奖金,不含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所需的材料费、资料费、培训费等,学校总务处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积极支持,并给予必要的经费保证和人力支持。
2.研究成果获奖或发表
(1)教师在教育叙事、调查报告、研究报告、论文等方面评比中获奖的:
乡镇级:一等奖,5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
禹城市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
(2)发表作品(指在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刊物或在CN刊号上正式发表),学校奖励等额稿酬(可凭汇款通知复印件):
三、奖励方式
将个人获奖文件、获奖证书及作品各一份复印件,报送到相关的课题组,经初审通过后,统一登记造册,报学校审查并公示结果,在课题顺利通过验收后,学校将召开课题研究总结表彰会,统一发放奖金。奖励经费在公用经费中单列小课题研究专项支出经费。
四、注意事项
1、与自己承担的小课题研究无关的作品(教案评比、课件评比、教育叙事、调查报告、研究报告、论文等方面评比获奖和在CN刊号上正式发表),不属于本项奖励;
2、获乡镇级以下研究成果者不属于本项奖励;
3、凡以报刊社、杂志社名义组织的评选,及以付费形式发表的作品,不属于本项奖励;
4、奖励经费由学校统一发放。
5、同一名称作品多次获奖,不重复累计,只以最高奖次计算,但同一作品以不同形式获奖除外。
6、为以严肃认真态度从事小课题研究,如发现属于下载、抄袭等弄虚作假获奖的或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一概不予承认,更不给奖励,还要通报批评。
十里望校办小课题研究奖励制度
为深入实施“科研兴校”战略,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师参与课题研究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评比奖励制度。
一、学校拔出教育科研专项款,作为小课题研究奖励基金。
二、每学年举行课堂研究表彰大会,每学期期末对在小课题研究实验教师进行阶段工作考评,对在小课题研究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按综合评价结果分出一、二、三等奖。
三、校办成立评委小组,负责对实验教师小课题研究情况进行等次评定。
根据禹城市教科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验阶段的具体要求,从理论学习、过程资料、档案管理、实验成果等方面组织考核。
四、申请此项奖励的成果必须是课题研究方面的内容。以教育科研理论为依据,以中小学教育现象为研究对象,以探索中小学教育规律为目的的各项教育科研成果。结题后考评奖励,根据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承担的主要工作,取得的实绩来奖励。
五、奖励量化
校办对全镇中小学校的课题研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依据禹城市教育局教科所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每年对课题研究及教科研工作进行综合量化评比,对一处中学和六处学区小学具体考核,最后评选出课题研究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各单位学年量化成绩。
具体单项奖励政策和奖励金额由各校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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