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初级中学奖励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激励广大教职工努力工作,开拓创新,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使学校上台阶、上档次。同时,为了推进分配制度改革,鼓励先进,使广大教职工享受优劳优酬,制定本办法,此项奖励每学期兑现一次(下一学期初兑现),各类获奖以文件、证书原件为准。
一、期终教育质量评估奖
1、以学期终县教研中心提供的试卷为依据。
2、分别对期终统考科目的“一分两率”实行奖励。
3、“一分两率”取该任课教师所任班级的平均值,非平行任课教师(如跨学科任教),分别按50%计奖。
4、计奖办法(一):
设立“一分两率”超全县平均数名次奖
(1)、平均分达到全县同学科名次12名,奖100元,在此基础上每超一个名次,再奖20元;
(2)、及格率和优良率达到全县同学科名次12名,各奖100元,在此基础上每超一个名次,再各奖20元;
(3)、奖金总额为上述三项之和。
5、计奖办法(二):
设立平均分名次提高奖。
(1)、所任学科上升名次以上学期县末统考的名次为基点;
(2)、平均分每上升一个名次,奖励50元。
二、初三升学成果奖
1、以县“二合一”考试成绩的“一分两率”及高中段招生指标完成情况为依据。
2、初三教师中考成绩的一分两率按期终教学质量评估奖的奖励标准评奖,直接奖给教师个人。
3、以下三项奖全部到班级,先提取10%奖给班主任,其余奖金按照各科在“二合一”考试中总分的所占分值比例计算各科任课教师的升学奖。
(1)班升学奖:根据A类、B类招生学校的录取人数分别奖励。
A类:重点高中,专指达到湖中、长中计划生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人数;
B类:普通高中:包括华盛、金陵高中提前招生的实验班、普通班,但不包括计划外的自费生;
对A类每录取1人,奖给班级200元;
对B类每录取1人,奖给班级100元;
(2)班升学率达标奖:班升学率达到县定标准,奖给该班500元,每增加(减少)一个百分点加(减)50元(升学率以报到为准)。
(3)中考成绩优秀生特别奖(含提前考)
学生个人总分县名次前10前11—5051—100
奖 金200015001000
三、学生竞赛辅导奖
县 级市 级省 级国 家 级
一等奖2003008002000
二等奖1202006001000
三等奖80120400800
说明:
1、所有的学生竞赛必须是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
2、“级别”的界定,视该奖项由何行政范围产生,如“全国一等奖”,由湖州市范围产生,则该奖级为市一等奖。
3、同一系列竞赛,按最高级别计奖,如一次全国数学竞赛,获县一等奖、省二等奖、全国三等奖,则按全国三等奖计奖,不重复计奖。
4、如录取名次而不设奖级的,则第1名为一等奖,第2—3名为二等奖,第4—6名为三等奖。
5、非团体比赛项目以辅导学生获奖人数分别计奖。
6、团体项目比赛进入前2名为一等奖,第3—5名为二等奖,第6—8名(含进入甲级队)为三等奖。计奖办法为:①团体参赛学生人数少于或等于9人,奖金为个人项目获奖的3倍;②团体参赛学生人数大于或等于10人,奖金为个人项目获奖的4倍。
7、以本校实际参赛获奖者为准。
四、教师参加各类竞赛奖励
各类竞赛包含:教师参加各类各级优质课评比、教师解题竞赛、下水作文、
课件制作、实验操作考核及其他教学业务基本功比武等。奖励如下:
区教研站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
一等奖801502006002000
二等奖501001504001000
三等奖3050100300600
说明:
1、级别的界定:视该奖项由何行政范围产生,如“全国一等奖”,由湖州市范围产生,则该奖级为市一等奖。
2、所有的教师各种竞赛必须是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
3、同一系列比赛,按最高级别计奖,不重复计奖。
五、教师科研成果奖
(一)教师的论文获奖及发表奖励
县 级市 级省 级国家级
一等奖6080120240
二等奖4570100180
三等奖306080120
说明:
1、级别的界定:视该奖项由何行政范围产生,如“全国一等奖”,由湖州市范围产生,则该奖级为市一等奖。
2、发表的文章要有正式的书刊号,必须是教育论文,奖金按同级别三等奖计奖。
3、参加县(或市)组交流的论文,按同级别三等奖计奖。
4、同一篇论文按最高级别计奖,不重复计奖。
(二)课题研究奖
县 级市 级省 级国家级
一等奖100200300500
二等奖75150250400
三等奖50100200300
说明:1、级别的界定:同上
2、课题须经申报并得到有关组织审批下文的。
3、如数人参与的课题,奖金有组长统一分配。
六、以上各项奖励制度经教代会通过后试行,若试行过程中出现其它情况,由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中学教育教学奖励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奖励制度:
一、在校生巩固率奖励办法
各班人数均以入学第一学期的注册数为基准,如果辍学率每学年控制在3%以内(转、休除外),奖班主任100元;如果九年级毕业时巩固率高于93%,则每高出一个百分点奖100元,该奖额的50%归班主任,其余按中考各学科所占分数比例奖给该班的授课教师。学年度期末质量检测、中考的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均以每学年班级3%辍学率为基数核算。
二、学年度期末质量检测奖励办法
学年度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单科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获花岗片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第三名奖100元,同一年级一学科由一人任教的奖金为三分之一。
三、中考奖励办法
(一)每学年度学校拨给九年级毕业班奖金5000元,分配方法如下:
1、学校设单科平均分第一名,奖金为200元(个人平均分低于县平均分的不设奖)。
2、按达到省示范、市示范及普高统招分数线的学生数计算,分配比为5:3:1,每班除六位应届作为基数,休、转减半,核算到班级。分配原则:班主任得20%,授课教师得80%。
3、学生分数线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分数线的按每人200元计算。
(二)九年级毕业班平均分居全县第一名奖励800元,第二、三名奖励500元,第四、五、六名奖励400元,第七、八、九、十名奖励300元;及格率、优秀率获全县第一名奖500元、第二、三名奖300元、第四、五名奖200元。
四、学科竞赛奖
凡在国家级学科竞赛中(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学生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奖给辅导教师400元、300元、200在省级学科竞赛中,学生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奖给辅导教师
300、200元、100元。在市级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给教师200元、150元、100元;(领奖时需交学生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每次以最高奖项计,不重复设奖)。
五、发表教育教学论文
老师发表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必须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获奖的论文,在国家级的奖400元;在省级的奖200元;在市级的奖100元;在县级的奖50元。教学设计、课件、备课笔记评比获奖奖励同上,但每项每学期只能以最高奖项计一次。(领奖时需交有效证明材料)
六、课堂教学大奖赛
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大奖赛中,获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参赛教师200元、150元、100元;获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参赛教师400元、300元、200元;获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参赛教师600元、500元、400元;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参赛教师1000元、800元、600元(领奖需交有效证件)。
七、课题研究
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的,国家、省、市、县级的分别奖励课题组600元、500元、400元和200元。
八、执行时间:2015年3月1日
【初级中学奖励制度】相关文章:
工资奖励制度05-09
薪酬的奖励制度05-18
安全奖励制度04-02
店铺奖励制度05-10
公司薪酬奖励制度05-14
机关考勤奖励制度05-17
中学考勤奖励制度05-15
安全生产奖励制度01-06
关于考勤奖励制度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