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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奖励惩罚制度
根据我中心控烟工作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中心职工应自觉遵守中心控烟工作制度。自觉戒烟,劝诫他人,不抽烟是每个医务人员应尽的义务。
二、惩罚的具体方式:
1、本中心医务人员在吸烟区穿工作服或佩戴胸卡吸烟(或者虽未穿工作服或佩戴胸卡,但在非吸烟区吸烟),首次罚款100元,以后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0元,且与其年终考核挂钩。
2、控烟办工作人员或控烟责任人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第1条标准处罚。
3、非本中心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由责任人进行劝告并制止,严重者可清离中心。
4、在责任区发现烟蒂、烟具(或巡查人员对抽烟行为不予制止)的,对相关人员提出批评,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
三、对控烟工作取得成就的,按以下方式进行奖励:
1、对成功戒烟的医务人员,由科室提出申请,经控烟办公室审核,报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中心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并在中心内进行宣传。
2、对控烟工作做得出色的科室,定期给予全中心公开表扬,并在年终给予一定控烟奖励。
3、对控烟办工作人员或控烟责任人,能积极履行职责的,中心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四、此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卫生院控烟奖惩考评制度
一、考核
全面禁烟是卫生院创建文明单位的一项重要举措,卫生院全体员工应带头禁烟,自觉遵守卫生院控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控烟办公室在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控烟工作,每周不定期组织检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的执行和控烟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并要及时整改。
二、奖励
卫生院设立“优秀控烟科室”奖。在各级检查中未发生违反控烟相关规定,达到无烟卫生院标准的科室,卫生院年度奖励500元。
三、处罚
1.卫生院全体员工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不准穿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工资(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工资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各科室对其员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员工在本科室内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工资,按个人扣发总额度的50%扣发其所在科室的当月奖金。
3.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检查发现科室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扣发该科室当月奖金30元,每月累计。 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每月检查结果汇总,报卫生院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卫生院财务部执行,同时将检查结果向违规科室反馈,并在卫生院公布。
四、定期对卫生院小卖部、餐厅进行检查,如发现其销售香烟或悬挂张贴香烟广告和宣传资料,先予警告,对于屡禁不止者,视情节欲以相应处罚。
五、卫生院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无视卫生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科室或个人,将按卫生院规定追究责任。
六、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七、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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