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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为研究讨论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2、负责安全的部门或同志应做好学校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3、对于突发事件,分管领导要及时召开保卫科安全会议,并将会议结果向市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如果事情重大要及时向教育局汇报;
4、对于一般性事件,要在行政会议上及时通报并研究;
5、对于重大事件,及时召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并向教育局和分管领导汇报。
(1)要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
(2)要及时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3)学校实行每周一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4)制定安全预警制度。
(5 ) 学校实行信息月报制度。后勤要做到一月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检查。反馈安 全工作信息,研究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每次检查要有具体的书面记录,并整理存档。
遇到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制度,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的报送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得隐瞒不报、漏报。
中小学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使学校安全工作能有步骤有计划顺利开展,以适应不同时期学校不同安全工作的需要,审时度势,采取符合学校实际的安全措施,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一)、工作例会由学校校长主持,其他各处室领导、少先队辅导、班主任、教师等为主要成员。大家共同出谋划策,讨论决定学校有关安全工作制度及贯彻落实的措施、方法。
(二)、安全工作例会每2周召开一次,相关人员要准时参加,到会要签名,遇特殊情况时,即通即到,不得拖延时间,误时不到者,要追究有关责任。
(三)、在安全工作例会上,大家要积极主动发言,做到知无不言,讨论通过后的决定,要记录在安全工作记录本上。
(四)、凡经例会讨论决定的制度,学校全体师生要认真依照执行,若执行不力造成事故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大兴镇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建立起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群防群治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切实维护好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氛围,确保校园稳定,决定建立大兴镇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性质
大兴镇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是由镇综治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负责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全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门议事和工作机构。
二、联席会议的职责
(一)统筹全镇学校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例会和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临时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
(二)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及领导指示精神,制定全镇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定期收集和分析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三)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学校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
(四)指导学校建立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定期组织学校领导和安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五)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每年组织开展1—2次学校安全工作集中检查,督促学校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增强学校安全工作实效。
(六)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和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三、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主 任:郇昌华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车树山党委政法委员
刘恒江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文化站站长
赵志福综治办主任
王曦中心校校长
陈雷派出所所长
成 员:王广昌安监办主任食品药品监管办主任
杨化庆财政所所长
许志忠工商所所长
谢海源卫生院院长
武新平交管所所长
朱孟利乡建办主任
周雷司法所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校,由王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学校安全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调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派一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四、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中心校:全面掌握学校安全状况,确保学校安全。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制定学校安全教育教学计划,督促学校不定期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管理培训;制定校园安全预警机制和防控救灾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工作;协调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镇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信息网络,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查。
综治办: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搞好校园周边治安和环境整治;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工作联系,畅通校园周边治安管理信息。
派出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在管辖范围合理规划设置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强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校园周边治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司法所:指导和协同学校对师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对学校提供法律帮助。
乡建办:加强对学校建筑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食药监管办:指导、督促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小卖部、食堂及学校周边小食杂店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开展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交管所:协同教育、交-警部门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规范师生用车交通秩序;依法查处道路客运企业的营运客车被租用为校车的违规经营行为;合理规划设置公路沿线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定期向教育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交通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工商所:依法查处或取缔学校周边各种非法经营的商店、摊点、饮食店、网吧、图书报刊店、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经营点、歌舞厅、游艺室等。
卫生院: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状况;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学校疾病防治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文化站:依法管理有证网吧、图书报刊店、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经营点、歌舞厅、游艺室等场所,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安监办: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加强对学校生活用品的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产(商)品。
五、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实行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的主任负责制。各成员单位要从工作大局出发,认真研究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在广泛听取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主任作出决策。各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安全检查须报告联席会议主任。
(二)联席会议实行定期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内容是通报、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全镇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各成员单位分别于每年3月2日、6月2日、9月2日、12月2日,将本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联系会议议定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如遇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主任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三)联席会议议题由主任确定。各成员单位可先申报议题,无论主任指定议题或申报议题,各成员单位均应联系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并在会前向办公室提交文字材料。
(四)建立联络员会议制度。各职能部门指定一名干部为联席会议联络员,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联系。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及时通报有关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
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会议要求和会议记录,就会议决定事项以通知、工作简报、会议纪要或其它文件形式下达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按要求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办理结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向联席会议主任、副主任汇报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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