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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值宿安全制度
机关值日值宿和四防安全制度
1 、值日值宿人员,由机关支部统一安排,值日值宿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时间。值日时间为每天早7:00 至晚6:00 ,值宿时间为每天晚6:00 至次日早7:00 。
2 、值日值宿期间不准擅自离岗、空岗,更不准无故旷工,有事须提前向当日总值领导请假,进行替串班安排。由于人为造成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 、班前不准喝酒,班中不准赌博,更不准私自留他人在机关过夜。
4 、值日值宿人员要认真负责,加强巡视,发现问题或接到各种电话通知要及时向总值领导汇报,并认真填好值日值宿记录。
5 、值日人员要协助信访科做好信访接待和稳定工作。
6 、办公室、走廊和库房内严禁存放液化器罐及易燃易爆物品。
7 、现金必须按规定存放,大额现金不得放在办公室里,否则后果自负。
8 、要坚持原则,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
值日值宿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管理正轨化、制度化,保证教学的正常运行,严格管理校园,增强值日值宿教师责任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特制定学校值日、值宿制度。
一、值日、值宿教师必须准时到岗,不准脱离岗位。常巡视检查教学楼及校园,遇重大,边处理边向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汇报请示。
二、教师在值日、值宿期间,禁止中途离岗,有事找人值日、值宿,但须经领导同意后,双方交接清楚,方可离岗。
三、对值日、值宿教师无故不到岗者,视为漏岗,学校出现一切事故,或造成损失,后果由自己负责。
四、值宿教师做好清楼工作,不许学生在楼内过夜,对办公楼内的水、电、门、窗等设施适时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记录。
五、值日、值宿教师不得在校内搞非法活动,如有违法、违纪现象,责任自负。
六、值日、值宿教师搞好值日、宿室的卫生,保持地面洁净,被褥叠放整齐,记好值日、值宿记录。
七、值宿教师应按时起,并和值日教师做好交接安排工作。
八、禁止私自串宿。严禁喝酒和非公务活动禁止将外来人员带入办公楼内闲谈和留宿,出现后果自负。
九、值日、值宿教师在离开值班时,应及时查看并关闭电源。
十、值日教师要做好报刊、文件、书信的收送工作。
值班值宿安全制度
三 级 值 班 值 宿 制 度#e#为加强学校保卫工作,我校在校男教工须参加值宿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一、参加值宿人员:在校所有年轻男教师。
二、时间:每日初三上晚自习值宿教师到校,第二天早晨教师签到结束前两小时可以离校,值宿教师签到正常。
三、地点:教学楼与女宿舍楼之间的平房。
四、秦玉辉、李中会、杨立革、于连印、于文双林-海军按住宿生晚自习领导带班轮流表负责每日学生放学到上晚自习之间的学校秩序。
五、于连印负责检查值宿教室是否漏岗或离岗。
四、值宿工作职责范围:
1、负责学校内的防火、防盗、及安全保卫工作,并负责检查学校内当夜的安全隐患。
2 、值宿教师负责非毕业班晚自习的秩序,晚自习地点在三楼大教室。
3 、值宿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没有特殊理由不得串岗,值宿人员需要调岗的,需有人代班的情况下通知总务处。
4 、值宿教师做到经常巡视,不得让校外人员入校或替班。值班室内禁止饮酒。
5 、值宿期间发生事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妥善处理,对于擅自离岗造成后果要追究值宿人员责任。
6 、值宿人员每日要书面写出值宿记录。
值班值宿制度
为明确职责,恪尽职守,做好“四防”工作,保护本单位良好的治安环境,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和破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值班值宿人员(含借用、聘用人员,以下简称值班人)要逐级负起责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二条 值班时间为:白天8 :00 —17 :00 ;夜间19 :00 —次日8 :00 。 值班人应在每天规定时间之前到岗,要保持办公楼内的环境卫生;严格控制闲杂人等进入办公楼内;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领导。
值班人不得携带家眷、亲友等人前来,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意外事件均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值班人熟悉业务,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处理好值班值宿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情。
值班人要坚守岗位,遵守时间,尽职尽责,做到不迟到、不早退。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 边处理边 及时、迅速 向有关领导、有关部门 报告 、请示。 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第四条 增强安全责任,保守秘密。接-班后,对办公楼“四防”安全做仔细检查,发现隐患及进采取措施处理;
第五条 值宿要按时到岗, 遇特殊情况或者 个人有事情 需换班 ,可以在本所人员内自己调班, 必须请示带班领导 批准后, 同时 通知 办公室备案。
脱 岗视为重大责任予以严厉批评并处罚款外,并取消本年度一切评优资格,并报市局记录到本人档案。
无故一次不 值班值宿者,批评教育;两次不 值班值宿者,通报批评,并处罚款50 元;三次不 值班值宿者,并处罚款100 元。 值班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 漏岗的 当事人负责。
第六条 按规定时间交接-班, 当日值班人员 在交-班前做好值班值宿记录,并 负责通知下一班的值班人员,避免漏岗。
未做值班、值宿记录的按脱岗处理。
第七条 值班人员坚持经常巡查,要对办公楼内的水、电、门、窗等设施适时进行巡查, 检查是否存在安全引患。 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及时报告。夜间要保持高度警惕,遇有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或报警。
第八条 严禁任何人将易燃、易爆、放射性、剧毒等物品带进办公楼内。
第九条 值班期间外来人员将公物带出办公楼时,要由所领导批准。
第十条 值班人员在当职期间,严禁喝酒及搞一切娱乐活动和非公务活动或违法乱纪的事情 ,禁止将外来人员带入办公楼内闲谈和留宿。
第十一 条 领导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抽查。 对在工作中踏踏实实认真负责的人员予以奖励,并记录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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