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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阅览室安全制度(精选14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阅览室安全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阅览室安全制度 1
电子阅览室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场所,是教师和学生获取信息的重要窗口,应明确专人负责,规范管理。
1、管理人员应掌握计算机网络管理技术,能为教师和学生解决操作中遇到的问题,电子阅览室开放期间,管理员不得离开教室。
2、电子阅览室管理员要正确引导学生查阅信息,有权制止任何不良行为。
3、管理人员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软件和光盘的保管和保养工作 和电子阅览室的保洁工作。
4、保持室内安静,不准高声喧哗和谈论。
5、未经许可不得携带光盘带入电子阅览室。磁盘、u盘等带入电子阅览室使用,需经管理员许可.
6、保持室内环境卫生,爱 护公共设施,禁止将食物、饮料带进本室。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7、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8、电子阅览室内不得浏览、传播不良信息;不得在网吧内无理取闹、大声喧哗;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运行任何大型游戏;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向赌博活动。
学校阅览室安全制度 2
1. 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及丢弃杂物。
2. 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3. 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4. 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喧哗。
5. 听从管理人员安排,若违反纪律的,管理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把其逐出室外。
6. 不准私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7. 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时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的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学校阅览室安全制度 3
图书馆是学院的'公共聚集场所之一,也是消防重点部位,人流量大,可燃、易燃物多。为此特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如下:
1、对图书馆工作人员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
2、所有人员必须经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后方可上岗。
3、图书馆要定期对馆内消防安全进行自查,及时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4、图书馆内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器设备和线路,确保馆内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
5、各种书架、展板等摆放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照明灯具下严禁摆放可燃物品.进入图书馆内不得吸烟,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等带入馆内。
6、进出各阅览室的楼梯、通道必须畅通,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得堆放任何杂物。
7、严格执行图书馆的消防安全值班制度,值班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并进行值班登记。
学校阅览室安全制度 4
为增强全体馆员的安全消防意识,认真做好图书馆消防安全工作,减少和避免火灾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读者人身安全,结合本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馆内有关安全保卫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各室主要负责人重点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每位工作人员负责所承担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保卫工作。
二、实行安全区域责任制。图书馆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区域责任制,谁的管理区域谁负责和谁当班谁负责的制度,责任落实到人,责任人对自己所管理的岗位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三、积极配合学校保卫处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防盗系统,以保证工作正常运作和急时所需;认真履行日常及节假日的安全责任制度,遇到问题与突发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学院保卫处,及时处理,以免发生重大损失。
四、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馆,馆内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严禁闲散人员进入图书馆内。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拉电线、网络线,严禁使用电炉等负荷较大的电器。
五、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做到防患于未然。门卫每天闭馆后,到各屋巡逻、检查,消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并每天认真填写《防火巡查记录》、《消防设施检查记录表》。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六、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国家财产受损害者,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制度执行,将追究其责任。
学校阅览室安全制度 5
图书馆是一级防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确保图书馆的消防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全馆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防火安全的相关规定,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1.全馆人员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一能三会”:能发现火险隐患;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读者疏散。
2.全馆人员要做到“六知”:知火警电话(119),知部门用电总闸,知消防水源位置,知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知消防通道的`位置,知火灾时不能使用电梯。
二、全馆人员实行馆、部(室)、各岗位三级安全管理体制,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馆长胡军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全馆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馆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措施,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中。
1.实行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对责任区的人员要勤查、勤问、勤提醒,对责任区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督促检查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做好“四关”:关电器设备、关灯、关门、关窗。
三、馆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火种入馆,工作人员不准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并有责任纠正读者的违章行为。
四、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馆内严禁使用各种电热器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五、消防疏散通道必须通畅,严禁在通道旁堆放任何物品。
六、严禁在电器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随时清理废纸等可燃物品。
七、妥善保管消防设施、器材设备,保证完好无缺,随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消防警示标志醒目,灭火器存放位置醒目。
八、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要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巡查,全馆组织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九、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如遇到火灾事故发生时,必须迅速切断电源,立即报警,快速有序疏散读者。
学校阅览室安全制度 6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强化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为保障学校及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馆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1.围绕本馆的安全工作,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从政治的高度,提高职工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防范意识。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迅速整改。
2.图书馆作为消防重点部门,杜绝一切烟火。工作人员严禁在馆内吸烟,不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难性较大的化学物品进入馆内。并有责任纠正读者的违章行为。爱护安全设备,不擅自变动安全设备的位置。
3.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不在馆内通道上乱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4.每天闭馆前,工作人员必须对所在书库、阅览室等办公地点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水龙头,防止造成灾害事故。做到“四关一拉”。即关电器设备、关灯、关窗、关门,拉部门用电总闸。
5.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全馆工作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做到“四知”:知火警电话,知重点部位,知消防水源位置,知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报警、组织扑救、疏散读者。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图书馆。
学校阅览室安全制度 7
一、借书册数和期限
1、教职工每人限借图书5本,借书期限为一月,如需续借要及时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如发生图书丢失、逾期未还、图书损坏等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及处罚,未完成赔偿及处罚的暂停借书。
2、学生每人限借图书1本,借书期限为7天,如需续借要及时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如发生图书丢失、逾期未还、图书损坏等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及处罚,未完成赔偿及处罚的暂停借书。
二、借书须知
1、读者一律凭本人借书证,进开架书库自行选书。
2、入库前,读者所带的包、雨具及其它有碍书库管理的物品应寄放在外面,不能带进室内。
3、读者选好书后将在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凡私自将图书带出图书室的,一律按“偷窃图书”规定处罚。
4、读者取到所借的图书,应立即对所借图书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涂画、破损、缺页等情况,应立即向管理员说明,并由工作人员作出记录备查;如发现书名与正文不符,应立即向管理员说明,归还该书。
三、还书须知:
1、读者还书应在借期未到之前。超过借期而又没办续借手续的书本馆将按章罚款。
2、还书时,应将所还的.书送到管理员处,交给工作人员办理还书手续。工作人员办理还书手续时,会对所还的书进行检查。凡发现有涂画、破损、缺页等情况而又没有记录可查的,一概由读者本人按规定负责赔偿。
学校阅览室安全制度 8
一、凡本校师生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
二、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借阅时间不能超过
三、借阅到期必须及时归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四、所借图书如有污损、涂写、圈点及遗失者,能买到原版。
五、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
六、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有责任配合图书管理人过3册,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 1个月,集体借阅不得超过15天,学生个人借阅不得超过1周。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并按遗失图书处理。的'图书,可买书赔偿,否则按以下规定赔偿:
1、丢失孤本书、特藏书、工具书按原价3倍以上赔偿。
2、丢失多卷书中的2至4册者,均按全套价赔偿。所借的图书。员还清本班学生借书。若学生假期需借阅图书,必须交押金由班主任担保方可。
学校阅览室安全制度 9
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七、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八、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学校阅览室安全制度 10
一、图书馆借阅制度
(一)借书制度
1、图书馆图书(对教职工及学生)实行全开架的书库管理方式。读者入室必须交验本人借书证,无证不得入室。 借出:读者在室内选书,不得将图书乱拿乱放,从室内中选好图书后持图书到借阅处,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管理人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读者。 还书:读者须将所借图书交还到借阅处,经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确认书籍未超期和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
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借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2、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
3、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
4、未按借阅制度擅自将图书带出图书馆者,即按偷书论处。
(二)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10册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
2、学生每人每次只可借5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3、图书借阅7天后方可归还图书。
4、图书借阅20天后可续借,续借次数仅限一次,自续借之日起,续借期限为30天。
(三)其它规定
1、外单位人员到图书室借书需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2、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
3、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可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二、图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图书馆图书属于学校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
(一)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图书管理员做好登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批评教育外,以原书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的2倍罚款。
(二)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2元。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3元。
(三)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3元。
(四)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罚款并支付10元手续费,
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2倍的'罚款。
(五)成套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本,应按整套价格赔偿。
(六)采用撕条形码,损坏磁条等恶劣手段偷窃图书,除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外,可按原书价的2倍罚款。
(七)如发现借书证代借,转借等情况,除批评教育外,停借图书一个月。
(八)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经过一段时间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原书刊交回图书馆,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管理员签字认可后交回财务,由财务处退回赔偿金,超期款另算。
(九)涂抹、损坏期刊者,加倍罚款。
三、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服务对象仅限于本校师生。
(二)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环境,凡到图书室借阅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吸烟。借阅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裤头,严禁大声喧哗、不得抢占座位等,以免影响他人。
(三)借阅者进入室后,一律到借阅处登记签名,放下借书证,方可进行借阅。
(四)每人每次限取一册图书,如果阅览,将代书板放在图书相应位置上,然后归座阅览;如果借图书,请把图书拿到借阅处登记;不得在图书架前停留太久,以免影响他人取图书。
(五)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图书,不得折页、勾画、撕毁,违者酌情罚款。
(六)借书者,将图书拿到借阅处后,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图书管理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借书者后,方可离开。
(七)阅览者在阅览时,不得将书携带出室外。若有违章,并停止借阅权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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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馆须知
1、本馆采用全开放服务模式,进出本馆须通过指定出入口。院内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入馆;院外人员凭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后入馆。读者离开室内一律通过监测通道。
2、进入图书馆应保持言谈举止文明、衣装整齐、禁止只穿背心、拖鞋或带钉高跟鞋入馆。
3、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不得在室内使用手机。
4、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嚼吐口香糖。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外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违者应主动清除,并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6、不得携带食品、饮料等进阅览室、自习室和书库。
7、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不得在阅览桌等设备及墙壁上涂抹刻画,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损坏公物者,应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8、维持馆内正常阅读秩序。讲文明礼貌,讲谦让互助,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和自习室座位。工作人员将及时清理占位物品。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9、书包等私人物品可临时存放于存包柜内,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可长期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
10、在抽取书刊浏览时,请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齐,不要将书刊随意乱放。
11、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请主动配合和协助保安或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12、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凡不按章办理书刊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带出本馆者,一律视为盗窃书刊行为。
13、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存包柜管理规则
为了方便读者,维护读者利益和公私财物安全,图书馆在一楼大厅设有存包柜。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图书馆存包柜由读者自助使用,仅用于读者入馆后临时存放书包、文件夹等不适宜带入阅览室、书库的个人物品。
2、图书馆存包柜锁具分总锁和分锁,总锁由图书馆管理人员控制,分锁由读者自备挂锁。
3、读者请自备挂锁将存包柜锁好,保管好钥匙并记下柜门号码,离馆时务必取走自己物品及锁具。
4、如果钥匙丢失,请立即到图书馆办理登记手续后,证实确系本人物品,图书馆方可开启总锁取走物品。
5、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请勿将个人证件、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中。
6、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违禁、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将由安全保卫部门追究存包人的责任。
7、为防止个别人长期占用存包柜,请读者务必在每天晚上22:00之前将所存物品和挂锁取走,不得过夜。图书馆每天闭馆前将统一开柜清理锁具和超期存放物品。
8、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物。因敲击、刻画、撬损等行为损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
9、如违反规定,发生被盗或丢失物品事件,本馆概不负责。
三、借阅制度
1、外借图书
1.1、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可借阅图书230册,图书借阅期限详见读者权限表。
1.2、某种图书如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有预约权的读者可在各借书处或用计算机在网上办理图书预约请求。
1.3、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无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可自己在网上续借,或持一卡通到借书处或还书处办理续借手续。
1.4、读者如有过期的图书没有还回,不能再借阅其他图书;
1.5、有非正常原因闭馆及寒暑假期间,系统将通过“延期还回”功能忽略其日期,即此间的借阅天数为0。但要求学生读者在开学后开馆的第一个星期内还回所借图书,以便提高利用率;
1.6、读者所借图书必须1天后才能还回;
1.7、读者类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图书馆办公室,我馆将做相应调整。
1.8、图书过期、遗失、损坏等,均按图书馆有关赔罚款制度执行。
2、馆内阅览
2.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可以在阅览室内阅览书刊。
2.2、读者未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阅览室外,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2.3、阅览室内开架书刊,每位读者每次限取书刊不得超过1册,阅毕应按阅览室规定放回。
2.4、读者须遵守《池州学院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
3、非本馆读者借书非本馆读者因承担科研项目或其它需要利用本馆藏书的读者,按《池州学院院外读者接待办法》接待。
4、特殊图书的借阅本馆工具书和特色馆藏图书不外借,读者可凭借阅证或阅览证在室内阅览。
5、解释权归图书馆。
四、图书借阅室规则
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进入各借阅室,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借他人,违者按章处理。
2、进入室内须领取代书板,方可入室挑选图书。
3、各借阅室为全开架借阅,读者在挑选图书时,请正确使用代书板,翻阅后要整齐放回原处。
4、读者办理借阅手续时,应认真检查图书有无污损圈点、批划现象,发现后,请交给工作人员处理后,方可借阅。
5、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严禁在借阅室内打手机,避免妨碍他人。
6、举止文明,着装大方,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室内。
7、讲究卫生,做文明读者,在内不得抽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等。
8、要爱护图书,污损图书按规定予以罚款。
9、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不得擅自带出室外。
10、借出的图书一天后方可归还,归还图书及赔罚款请在一楼大厅办理。
五、自习室守则
1、本室系学生读者自习场所,必须保持室内的清洁和安静。
2、进入室内,携带手机的读者必须关机或调制为“振动”状态。
3、不得在室内聊天、吸烟、不得在室内进食或饮碳酸饮料。
4、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地扔弃纸屑、果皮等。
5、不得只穿背心、拖鞋入内。
6、不得用书包、书刊、文件夹等物品占位子。
7、不得将桌椅搬出室外。
8、不得在室内睡觉。
9、离开座位20分钟以上,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其他读者可以使用座位。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现刊室规则
1、本室报刊仅供读者内阅,一律不外借。
2、读者需换取号码牌后入室。
3、读者可带笔记本入室,不得自带书刊和书包。
4、室内报刊开架陈列,读者可自行取阅,但每次仅可选阅报刊1本,多选者,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回多选报刊,报刊阅毕须归回原处。
5、读者要爱护报刊,不得污损、撕页和偷窃,发现撕页和偷窃者,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6、读者要求复印期刊、报纸,由管理人员代办,若管理人员不能代办,读者须办理临时借刊复印手续,但每次只能带出1本。并在规定时间之前还回,否则将暂停借阅权限1学期。
七、过刊室规则
1、本室报刊仅供学生读者内阅,教职工读者若需外借,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后办理外借手续。
2、读者需换取号码牌后入室。
3、读者入室可带笔记本,不得自带书刊和书包。
4、读者入室后要正确使用代书板,不得将所取过刊乱放,要保持期刊整齐有序。
5、读者要爱护报刊,不得污损、撕页和偷窃,发现偷撕者,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6、学生读者每次可选期刊1本,多选者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回多选期刊,期刊阅毕须放回原处。
7、读者要求复印期刊,在拿出阅览室之前需检查是否有撕页、涂污现象,并告知工作人员,并且在当班人员规定时间之前还回,否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工具书资料室规则(外文资料室规则)
1、工具书和外文资料须凭证内阅。
2、工具书和外文资料一般不外借,教师确因工作需要,经馆长批准后,可短期(一个星期)外借。
3、读者要爱护工具书和外文资料,不得污损、撕页和遗失,否则按本馆有关规章处罚。
九、电子阅览室上机守则
1、电子文献阅览室向读者提供数字化图书报刊阅览,专题性数据库查询,多媒体出版物欣赏和互联网信息浏览等方面服务。
2、进入本电子阅览室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上机卡或校园一卡通)。上机须在服务台办理上机手续,在工作人员核定的机位上机。上机过程中如想换机,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对不服从管理的上机读者,工作人员有权中止其上机。
3、本室开放时间,每天9:00至21:30,其中周四、周五12:00至21:30。
4、上机读者必须爱护机器设备,遵守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安全卫生制度和设备操作制度。损坏机器设备须按设备原件价格赔偿损失。
5、上机读者须严格遵守《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的通知》、《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众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规范》等。严禁利用电脑设备和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愚昧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力的;
(9)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6、不得携带非法、盗版及未经本室工作人员许可的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上机使用,严禁私自改变电子文献阅览室原有信息系统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软件,违者造成损失,按我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7、谢绝使用自带光盘、软盘,需要正常拷贝或下载信息、文献,须征得工作人员同意,由本电子阅览室提供服务。
8、读者必须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吃零食,乱扔杂物;上机时将所带物品存放于存包柜中。
9、本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池州学院图书馆。
十、公共检索机使用规则
1、公共检索机向本馆所有读者开放,读者可在机上查询本馆馆藏文献信息、查询本人借书情况等。
2、读者上机应按检索系统使用说明进行检索、查询。
3、读者不得长时间占有检索机,以免其他读者无法使用。
4、读者不得进行与检索无关的操作,不得破坏系统文件,不得格式化硬盘,不得删除系统文件及各种应用软件或对其重命名。
5、读者在进行留言时,请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得传播有害信息。
6、爱护公共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拔插或改装有关设备,不得在键盘、显示器上随意涂划,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
7、保持安静,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
8、上机操作过程中,若发现故障,要及时报告图书馆工作人员。
9、违反以上规定,将按《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处理。
十一、特色馆藏室规则
本室所藏傩文化、佛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资料以及《四库全书》等,价格昂贵,且为单本收藏,一旦遗失或损坏将无法弥补,为加强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1、本室资料只供本院教师以及地方文化研究的学生读者阅览。
2、本室资料只供室内阅览,不外借,不提供复印。
3、读者只能携笔、笔记本入室,书包等物品一律寄存。
4、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勿高声喧哗、交谈,严禁吸烟。
5、严禁在室内吃零食及饮料。
6、对所取的书刊须轻拿轻放。
7、严禁在书刊上勾画、涂抹、批注、圈点,发现此类情况,按该书刊的5倍罚款。
读者如需翻拍资料,必须经馆长同意,但不得带出室外。
十二、借阅证管理规则
为加强借阅证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借阅制度,防止图书丢失,维护读者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借阅证的发放
1.1、新生入院,以班为单位,按照学院要求领取校园一卡通,此卡即为我馆借阅凭证。
1.2、新来教职工,按学院规定办理校园一卡通,此卡即为我馆借阅凭证。
1.3、院外读者,凭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证。
1.4、院外临时来馆查阅资料人员,办理当天临时阅览证,每证2元只限当天使用。
2、借阅证的使用
2.1、池州学院校园一卡通即为图书馆借阅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此卡,按相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3、借阅证挂失及补办
3.1、读者对校园一卡通要妥善保管。读者校园一卡通遗失后,应立即到图书馆大厅总服务台挂失并申请补办手续,每月第一周集中补证。挂失前所借图书由校园一卡通所有人承担责任。
3.2、补办借阅证(即校园一卡通)按学院相关规定办理。在补证期间可持学生证及图书馆开据的丢失证明进入图书馆各室阅览。
3.3、换卡。借阅证因损坏致使不能阅读的,读者须到学院校园一卡通管理处办理,以保证正常借阅。
4、验证及离院
4.1、为加强校园一卡通管理,避免给丢失校园一卡通的读者和图书馆双方带来损失,本馆将不定期查验校园一卡通。每次查验之后,未经查验的校园一卡通自动失效。
4.2、读者离开学院时(包括毕业离院、工作调动、休学、退学等)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借阅证注销手续,方可办理离院手续。校园一卡通所有者逝世后,人事部门在发放抚恤金之前,先由其遗属到图书馆办理还书退证手续。
4.3、读者离院时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手续,由主管单位负责追回图书或赔偿。
5、违规处罚
校园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一经发现即行扣留该卡,并区别不同情况处以罚款。其中经证实确为借用他人校园一卡通者处以10元以上罚款;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用捡来或窃取的校园一卡通借书)处以50元以上罚款。
学校阅览室安全制度 12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簿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图书阅览室管理员是本室的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负责检查本室的防火安全工作,并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迅速整改。
4、室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吸烟和带入其他火种,不准在室内存放易燃及其他可燃物品。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5、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修。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的距离。
6、室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烘箱等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7、图书室管理员下班时要认真做好清洁卫生和安全检查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人离时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师生进入图书阅览室时,必须遵守《阅览规则》。
9、图书馆的门锁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外借给家属、亲友、同学使用。
10、节假日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由学校值班人员负责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学校阅览室安全制度 13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室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室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学校阅览室安全制度 14
一、本室所藏图书,为我馆珍贵文献,必须重点保护,实行闭架查阅,不外借。
二、本阅览室只对本校教师及有科研能力的读者开放。
三、校外读者须持馆际互借证或单位介绍信,并出示本人身份证,经馆领导同意后,到本阅览室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查阅。
四、读者进入本室,需出示证件,登记阅览。
五、除办公室及阅览室工作人员之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书库。读者所需图书由工作人员提取,并做好借阅登记。读者在本室阅览,当班清还,不得擅自将图书带出阅览室。
六、读者归还图书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借阅登记以部、册顺序检查,如有污损,从严、从重处罚。
七、为保护珍贵文献,本室图书资料不允许私自复印、拍照。确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需经馆长批准,并由工作人员代办。古籍图书一律不得复印、拍照。
八、本室图书资料的存放,要特别注意防潮、防燥、防蛀、防鼠,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九、自觉维护阅览室秩序,严禁喧哗、大声交谈、接打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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