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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时间:2023-06-16 10:16:33 王娟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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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检查考核制度(通用12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安全检查考核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安全检查考核制度(通用12篇)

  学校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1

  为加强学校(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各类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意见》、xx市人民政府《xx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含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二)考核周期。以年度为单位,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教育局于次年1月份对考核对象进行上年度工作考核。

  (三)考核内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严格按照《xx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细则》执行;对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考核严格按照《xx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细则》执行。

  (四)考核方法。考核时将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和工作记录,深入学校检查校园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市教育局将对各被考核对象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检查结果列入年度考核。

  (五)其他要求。考核对象要及时总结本单位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工作宣传,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二、“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评估

  (一)创建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学校。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四级,创建活动以区县为主。

  (二)评估周期。以学年为单位,每学年评估一次。

  (三)评估标准。按照淄教督字〔20xx〕30号文件要求,参照《山东省中小学校“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评估方案》进行。

  (四)评估原则。“平安和谐校园”评估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强化过程性指导,提倡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及家长全员参与。

  (五)评估办法。自评达到标准的区县学校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评估申请,区县进行初评,在确认为区县级“平安和谐校园”的基础上择优申报市级“平安和谐校园”;自评达到标准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评估申请,市教育局进行评审,通过者确认为市级“平安和谐校园”。区县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于每年8月底前向市教育局申报,市教育局在初步审查基础上确定评估指标,于9月份组织评估验收。验收按照评估标准采取听汇报、座谈、查资料、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六)评后管理。“平安和谐校园”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5年。有效期期满前三个月,学校应主动申请复评。经复评合格的学校,可保留原称号;复评不合格的学校,给予通报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达不到标准的,撤销其称号。被评为“平安和谐校园”的学校如进行改建、扩建、校区迁移及学校合并应按复评程序进行复评,学校未提出复评申请或复评未通过的,称号自然取消。实行“平安和谐校园”随访制度。市教育局对“平安和谐校园”命名学校进行不定期随访抽查,发现问题给予通报并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达不到标准或随访抽查发现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撤销其称号。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影响恶劣事件的,撤销其“平安和谐校园”称号。

  三、考核评定

  (一)年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评定。“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包括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组织保障有力。

  2.严格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完备。

  3.全面掌握辖区内学校安全状况,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并加强检查指导。

  4.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指导学校有针对性的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5.重视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人防、物防、技防”达到有关标准,年度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6.认真完成市教育局部署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意见,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7.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评定“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必须具有“平安和谐校园”称号。

  (二)年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评定。“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重视安全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

  2.在“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不断改进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所在学校没有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

  3.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坚持把安全教育和生命教育理念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4.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参评的,本年度本区县校园内必须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参评的,本年度本单位必须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且校园消防、宿舍管理、饮食卫生、校园保卫和接送学生车辆等方面无明显安全隐患存在;一线教师参评的,要具有能够体现安全教育研究成果的论文或在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征文、案例评选活动中获奖。

  (三)“平安和谐校园”的评定。严格按照淄教督字〔20xx〕30号文件要求,达到《山东省中小学校“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评估方案》规定标准,并且需具备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平安和谐校园”建设,认真落实责任制,机构健全,制度完善。

  2.加园安全设施投入,“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达到有关标准。

  3.校园消防、传染病防控、饮食卫生、学生宿舍和接送学生车辆等方面的管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4.加强安全教育,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自救自护能力不断增强。

  5.健全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应急工作体系,每学年组织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

  6.认真落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学校无明显安全隐患存在。

  7.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明程度明显提高,秩序井然,氛围和谐。

  四、结果使用

  (一)被评为年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市教育局予以表彰。

  (二)被评为市级“平安和谐校园”的学校,市教育局予以表彰挂牌,并作为省级、国家级“平安和谐校园”申报、市级、省级规范化学校创建及幼儿园升类达标的前置条件。

  (三)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当年内取消评优树先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市级“平安和谐校园”:

  1.校园内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

  2.出现传染病爆发流行或发生群体食物中毒事件的。

  3.发生群访案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4.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党纪,受到纪检部门查处的。

  5.教职工中有传播邪教、赌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6.其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一)市教育局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市级“平安和谐校园”评定及市级以上“平安和谐校园”推荐申报工作。

  (二)局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对各单位的考核,参照明察暗访情况,确定评定结果。

  学校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学区小学的安全工作,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芜湖县教育局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各校必须把做好安全工作,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和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放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常抓不懈。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责任制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第二章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

  (一)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安排兼职安全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条件,建立相应机制,保证学校安全工作长期有序进行。

  (二)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并融入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之中。全面掌握与学校安全工作相关的信息,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各种防范措施。

  (三)通过岗位要求和《责任书》等形式,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使学校里的每个工作岗位都有相应的安全工作职责,同时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奖惩,保证安全工作有效落实。特别注意加强校舍(楼道)、食品、卫生、消防、集体活动、疾病防控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检查督促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排查、掌握各种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即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并迅速进行整改和处理。

  (五)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按要求保证必要课时,积极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六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重大制度措施,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二)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完善相应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熟练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类安全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熟悉组织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

  (四)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和人员,解决工作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与学校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和要求,保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六)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到达现场组织抢救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第七条学校行政人员分别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指导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掌握职责范围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做好监控、整改工作;重要问题及时向校长报告。

  (三)加强检查督促工作,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经验,调动师生的安全工作积极性。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到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同时协助校长,做好具体的统筹协调工作。

  第八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学校安全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拟定学校安全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制度;根据领导小组布置,具体安排各项工作组织综合性安全工作检查。

  (二)协调指导安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部门结合业务落实好安全工作职责;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三)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工作的建议,提出对安全工作考核、奖惩的建议。

  (四)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信息,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相关信息。

  (五)收集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资料,健全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第九条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现任人,班主任是所在班级学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学科教师是该学科上课时间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行业安全规定,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把保证学生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注意掌握学生动态(包括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采取相应方式处置或者报告。

  (三)积极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主动把安全内容融入日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学校安全教育应以学生为主,学校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能力。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交通安全教育;

  (二)消防安全教育;

  (三)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四)用电安全教育;

  (五)实验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

  (六)体育运动安全教育;

  (七)网络安全教育;

  (八)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

  (九)遇自然灾害的自我救护教育;

  (十)遇社会治安事件的安全;

  (十一)法制教育;

  (十二)国防教育;

  (十三)学校安排的临时安全健康等教育。

  第十二条小学安全教育应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

  第十三条学校至少每月应开设一节安全教育课,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利用黑板报、图片、宣传资料、家长会等形式宣传安全工作,争取家庭、社会的配合支持。

  应将放假前、开学初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向学生介绍水陆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等;

  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周一)、全国食品卫生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每年3月)等,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确定活动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应开展警校共建活动,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等专业人士开展各类安全知识的专题讲座,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等。

  第十四条学校应与家庭密切配合,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学校应把安全工作作为家长会的重要内容,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第十五条学校应不断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十六条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第四章安全制度和检查

  第十七条学校要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第十八条建立完善学校安全常规管理制度。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要有明确的安全要求,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后勤坚持每月第一个星期对校舍(含食堂)、围墙、楼道、电器线路、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和各种仪器设备的安全状况以及实验室用品、食品卫生、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开学前、雨前季前更应加强重点防范,杜绝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学校每学年的工作总结应有安全工作的内容,开展重点安全专项检查,学校应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上报芜湖县教育局和相关部门。

  第二十一条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将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管理、教师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的教师,一律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

  第五章校园设施和秩序安全

  第二十二条校舍的管理和监控: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应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凡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应立即停止使用,制定修缮计划和方案报有关部门,尽快加固、翻新、拆建。

  第二十三条消防和用电安全的管理:防火重点场所要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通道的通畅;密切注意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问题引发的事故。

  第二十四条校园治安秩序的管理:要坚持学校封闭管理制度,实行外来人员进出由开门者负责制度。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学校行政人员应轮流值班。校园内发生滋扰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

  第二十五条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各种大型活动应以安全、就近为原则,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实行大型活动批准制度:学校组织学生到校外的,应报经芜湖县教育局同意;在教育计划内安排的学生外出活动,应经校长批准,并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救各类火灾、防汛、防洪和商业性庆典、演出等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活动。学校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的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第六章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六条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芜湖县教育局。

  第二十七条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及社会安全、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立即将简要情况报告芜湖县教育局,并在6小时内报告事故的详细情况。

  第二十八条发生安全事故后,学校要立即联系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并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二十九条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处理情况上报县教育局。

  第三十条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对学校安全、学生安全实施相关的保险业务,协助做好有关理赔工作。

  第七章学校安全事故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由中心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本规定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因学生缺乏相应安全知识,致使事故发生且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本规定要求建立安全工作制度,学校管理混乱,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三)未按有关法规要求实施校内设施建设和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四)未按有关法规要求组织开展校外活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五)未按有关法规要求组织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六)未按本规定要求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七)违反本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要求,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的;

  (八)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伤、残、残废等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学校或者芜湖县教育局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其它安全考核

  第三十二条关于值周工作:

  1、上课期间,校门实施全日封闭制,学生入学、放学实施值班制。是教师或家属打开未锁者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开门者负责。

  2、学生集会下楼时应站在正对教学楼楼梯口的适当位置指挥学生安全下楼。

  3、学生集会时应站在学生前方,关注每一个学生;集会解散时应指挥学生成一路纵队安全离开集会地点。

  4、每天指挥学生上早自习前完成扫除,并在早读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5、每日进行路检,并做好记录。

  6、每周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以上安全健康教育。

  7、每日早读前对学生到校情况进行检查,做好记录,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值日行政。

  第三十三条,关于班主任工作:

  1、学生做眼保健操、体操时由上一节课任课教师指挥并带队进入操场;其它学生集会下楼时由班主任负责带队进入指定地点。

  3、学生集会时应站或坐在学生后面1米内,关注每一个学生;集会解散时应指挥学生成一路纵队安全离开集会地点。

  4、每天指挥学生上早自习前完成扫除;经查,教室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追究班主任责任。

  5、周五按要求进行路检,并报告值日教师。

  6、每日早读时对学生到校情况进行核查,做好记录,有异常情况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报告值日行政。

  7、有班级偶发事件处理小组,各成员自己明确职责。

  8、及时处理涉及本班学生的学生及家长来访或偶发事件,严禁推诿或拖延,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者,将承担相应责任。其它班级教师接到或遇到相应事件时,应先及时控制事态,然后及时移交相关教师或领导处理。

  第三十四条任课教师的师德、教学、出勤等安全工作由教导处按相关细则进行考核;生活教师和教师食堂、学生食堂炊事人员的安全工作由总务主任按相关细则进行考核。

  学校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3

  一、学校安全是学校生存发展之本,安全工作是学校全体教职工时时必须关注,认真做好的第一重要工作。学校建立安全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学校副校长或教导主任任副组长,学校校委会全体成员任考核组成员。

  二、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考核的经常机制,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学区安全进行考评和量化。考核结果纳入教职工晋级、晋职、评先选模、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

  三、学校安全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四、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的重点是确保学生能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全回家;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五、学校安全考评具体内容:

  (1)安全工作机构健全,效应体系好。

  (2)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安全工作职责明确。

  (3)安全工作各项制度落实好。

  (4)各类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台帐建立和使用良好。

  (5)村学校、班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好。

  (6)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好。

  (7)消防设施、器材配备齐全,效能完成好。

  (8)建筑物和设施等硬件安全质量状况和安全使用好。

  (9)全体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掌握安全知识,安全自救、安全救灾的能力好。

  (10)安全事故上报、处理、责任追究落实好。

  六、学校安全奖励、处罚:

  (一)在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村学校、班级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1、安全意识强,学校安全工作精细、规范、科学推进,无重特大安全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或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后能科学、规范处置,未造成影响。

  2、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实,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及用电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3、模范遵守各种安全法规,制止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

  4、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安全险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5、积极扑救火灾及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6、对查明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原因有突出贡献。

  (二)对于违反安全法规、上级安全要求、学校安全制度的村学校、班级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安全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造成人员伤亡、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学校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4

  学校安全是事关师生生命安危的大事,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是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工作重在教育、重在防范、重在教师。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实现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是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关键环节,而安全工作的考核则是学校的'安全工作中的民不可获缺的。我校的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具体如下:

  一、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校舍、用电与消防、饮食卫生方面的安全责任:

  负责人:xxx

  成员:xxx

  1、危房责任:若发生危房倒塌而造成公共财产或人身安全事故,则扣负责人师德分30分,扣检查人员:xx,每人20分。

  2、消防安全工人的责任:若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①上课期间发生由于电路问题而导致的火灾,扣负责人每人30分,扣xxx20分,并视情况轻重予以处罚;

  ②若因学生玩火而发生的火灾,则课堂课的课任教师负责全部经济损失。

  3、饮食卫生的安全责任:发生食品变质或食物中存在有毒物质,则扣负责人师德分30分,扣检查人员xxx30分,对于肇事者要依法处理并负担所有经济费用。

  三、教学环节安全责任:

  负责人:xxx

  成员:xxx

  若学生在上课时间内因可预见性的安全隐患而发生学生人身事故,扣负责人每人10——20分,扣任课教师每人师德考核30分。

  若因上实验课任课教师没有向学生讲明易燃、易腐蚀药品而对学生人身事故或没有向学生讲明用电安全而导致学生触电安全事故,则扣负责人10分,扣除实验指导教师师德20分。

  四、学生课余时间及学校周边环境安全责任:

  负责人:xxx

  成员:xxx

  1、若因学生之间的疯打闹而导致学生人身安全事故则责任方学生负责受害学生医药费,责任方班主任扣5分。

  2、若因学生之间的矛盾而导致学生家长到校内来找学校反映情况,则责任方班主任当月活动津贴一票否决。

  3、若因校外无业人员来校内造成学生人身安全事故,则扣负责人10分,扣分管人员师德考核分20分。

  学校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5

  1、学校要成立安全工作标准化考核的组织机构,制订安全工作标准化考核细则。

  2、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机构设置,网络体系效应情况。

  (2)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和各级领导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制订实施和责任书签订情况。

  (3)安全工作各项制度制订落实情况。

  (4)各类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台帐建立和使用情况。

  (5)考核安全工作宣传、教育与培训落实情况。

  (6)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

  (7)消防设施、器材配备齐全,效能完好情况。

  (8)建筑物和设施等硬件安全质量状况和安全使用效能情况。

  (9)全体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掌握安全知识,安全自救、安全救灾的能力情况。

  (10)安全事故上报、处理、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1)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12)安全资金投入、正常使用情况。

  (13)工地、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情况。

  学校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6

  1、学校要成立安全工作标准化考核的组织机构,制订安全工作标准化考核细则。

  2、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机构设置,网络体系效应情况。

  (2)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和各级领导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制订实施和责任书签订情况。

  (3)安全工作各项制度制订落实情况。

  (4)各类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台帐建立和使用情况。

  (5)考核安全工作宣传、教育与培训落实情况。

  (6)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

  (7)消防设施、器材配备齐全,效能完好情况。

  (8)建筑物和设施等硬件安全质量状况和安全使用效能情况。

  (9)全体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掌握安全知识,安全自救、安全救灾的能力情况。

  (10)安全事故上报、处理、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1)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12)安全资金投入、正常使用情况。

  (13)工地、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情况。

  1、局干部职工每年按国家的规定享受工龄假。工龄假可一次性休完,特殊情况下分段休,但当年的工龄假期不得累积到下一年度。

  2、请假一天以上的都要填表报批。干部职工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后由局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的.报局主要领导审批。

  3、凡请假者,必须讲清缘由,请病假者必须有医生出具的证明为凭。

  4、只有3人以下的股室,不得有2人同时请假或休工龄假。

  5、局领导组织不定期检查。一年内,第一次发现不请假而又不知去向的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发现的,该同志半年岗位目标考评不合格;第三次发现的,全年岗位目标考评不合格,进行调岗、轮岗或停职,所在股室被取消当选先进单位的资格。

  学校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7

  1、校长要做到“五清楚”:

  一是对每一天迟到、早退、旷工(或旷课)的教师或学生的原因,去向必须清楚;

  二是对学校校舍、校车、设备设施是否有安全隐患必须清楚;

  三是对学校师生食堂、校内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情景必须清楚;

  四是对学校周边不利于学生安全和健康的交通、摊点、“两室三厅”等环境情景必须清楚;

  五是对学校制订的安全制度规章的落实情景必须清楚。比如:门卫制度是否得到落实,门卫是否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外来人员进入学校是否询问并登记,晚上校门是否上锁等等。

  2、分管安全副校长要做到“五落实”:

  一是对具有安全隐患的无帮旷课情景必须进行调查落实;

  二是对住宿生晚上无帮不按时就寝及夜不归宿的`学生进行调查落实;

  三是对食堂、小卖部的食品的进货渠道和质量检验手续是否守备进行落实;

  四是对教师反馈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落实;

  五是对心理不健康、行为有异常的学生要及时调整和处理落实。

  3、值周、值日校级行政人员做到“五必查”:

  一是对师生缺岗情景每日必查:

  二是对课余、午休就寝,课间期间学生违纪易导致安全隐患的必查。如做危险游戏、推搡、追赶、打闹、手持凶器、危险物品等;

  三是对门卫登记的来往校外人员情景必查;

  四是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卫生情景、学生就寝纪律、就寝人数必查;

  五是对学校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设施安全状况必查。

  学校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8

  一、教体局安全办每学期至少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片区教研室、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片区教研室、直属事业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每周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分管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每月至少组织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三、检查、监察的内容主要包含:校舍房屋安全、日常安全管理、校园内外治安环境、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

  四、检查、监察主要采取“一听”、“二查”、“三落实措施”,保证检查、监察效果。

  五、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责任单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整改,确实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必须落实补救、监控措施和整治方案,并立即逐级上报。

  六、各级在组织检查、监察时必须有的'放矢,找准安全隐患。凡因检查、监察工作不到位,走过场,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学校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9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职责到人,对水产路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安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学校行政、总务主任等对校舍、校产、校具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景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学校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学校,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二、教师安全管理:

  5、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6、护导教师每一天要准时到岗,负责检查课间和中午学生的活动安全。

  7、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教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8、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职责,加强课中保护措施,周末比赛体育组要周密组织。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9、会计要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票据、现金等管理,不得发生帐目差错和其它事故。

  10、学校卫生教师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11、团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分管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学生安全管理:

  12、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13、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常

  14、不准攀爬、跨越、停坐教学楼、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教师在常

  15、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团体整队,班与班之间坚持距离,不准喧哗。

  16、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一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学校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10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学校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三、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时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6、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学校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11

  学校是青少年集中学习和活动的场所,为社会各界和千家万户所关注。学生是中华民族的未来和期望,他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是创立稳定和谐学校,让每个学生理解良好教育的客观需要。更是办人民满意学校,构建安全礼貌学校和和谐学校的基础和前提。学校各部门、各年级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是相对的,危险是永存的,事故是能够预防”的科学理念,认真研究加强安全工作的措施,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职责人,学校各部门、各年管会主任是部门、年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各部门、各年级负责人要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与各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和班主任签订安全目标职责书,对所负责的部门、年级要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安全检查要不留盲点、安全管理不出漏洞,真正承担起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职责。

  二、安全工作目标职责分工

  安全工作实行职责分工制。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类别和业务工作性质,将相关安全职责分解到相关校级领导及处(室)年级,构成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负总责,其他校级领导和处(室)年级负责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具体分工及职责如下:

  1、文件、印章的安全管理

  职责领导:xx

  职责处室:办公室

  职责人:xx

  (1)切实做好上级文件的收发、保管、保密工作,要严格保密工作制度,做好机秘文件的防盗和防遗失工作;

  (2)要建立和落实学校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3)参加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和安全职责制考核工作。

  2、教学安全管理工作

  职责领导:xx

  职责处室:教务处、教科室

  职责人:xx

  (1)要加强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异常是对体育课、化学课等有可能造成学生伤害的教学环节,教师要做到亲自把关,亲自指导,落实具体安全防范措施,严禁擅自离岗、放手不管。

  (2)要建立和落实教学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保管制度。对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品,要确定职责心强,工作认真,熟悉相关业务知识的人员专门负责。做到剧毒、强腐蚀性危险品专柜储存,并实行双人双锁制度。购买、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物品及时处理。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

  学校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12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安全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力度,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周对全校的安全工作作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每月定期组织全校各部门进行一次学校内部安全工作大检查。

  2、每周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无安全事故,无责任事故发生的“双无”目标。

  3、每学期开学前、期中、期末,学校要组织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学校总务处要随时对校舍进行管理检查,发现险情(危楼、危墙、危厕、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5、学校总务处每月要对供电设施和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严控超负荷运转,严控乱拉、乱接供电线路。每学期要对学校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

  6、学校教务处每学期要检查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确保消防器材完备,确保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安全,要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学生实验安全。

  7、学校政教处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登记制度,加强护校队管理,不定期巡查校园,对严重滋扰学校治安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予以制止和处理,确保校园安全。

  8、学校办公室要随时检查校园治安秩序,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并认真作好记录。

  9、学校总务处、教务处、体育组要每周对体育设施、体育活动器材进行检查,对损坏的要及时更换,体育活动要注意做好安全保护,防止意外伤害事故。

  10、对各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对违反安全与环境卫生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各类事故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事故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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