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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制度培训试题

时间:2022-04-11 11:22:35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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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制度培训试题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培训资料

食品安全制度培训试题

一、组织管理

1. 学校食堂必须申请办理并取得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在食堂醒目位置,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

2. 校长是学校食堂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负总责。

3. 学校应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购置的原辅料未经过食品安全管-理-员验收,不得进入加工程序。

4. 建立食堂日常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清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5. 实行食堂加工管理全程监控,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备餐间、消毒间、原料仓库、餐厅等场所都装有监控设施。

6. 食堂事务长(或劳务承包负责人)每天下班前总结当天的工作情况,点评工作的得失,布置第二天的相关工作;每周学校分管领导要总结本周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情况,布置落实下周工作。

二、设施要求

7. 粗加工间墙裙应贴有浅色瓷砖到墙顶,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经小于6mm 的金属隔栅或隔离网。

8. 切配间地面应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墙裙应贴有浅色瓷砖到墙顶,并无污迹和食物残渣,墙壁、天花板的涂料无脱落、无霉斑。

9. 切配台应用色标分隔成三个区域,分别为荤菜切配区(红色)、素菜切配区(绿色)、水产切配区(黄色),三个切配区分别设置专用刀具及砧板,以相同色标识。

10. 烹调间卫生要求:灶面及灶台墙壁应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浅渣、排烟罩不滴油。

11. 备餐间的洗手池水龙头应为非手动式,墙壁贴“ 六步洗手法” 图示,备有洗手(液),消毒液及干手设施。

12. 备餐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若不能双向开闭,则宜开向备餐间内。

13. 备餐间与烹调间之间应设专用供菜通道,通道口设门。

14. 备餐间用紫外线灯(波长200-275mm )应按功率不小于http://www.oh100.com m3 设置,紫外线灯安装反光罩,强度大于70uw/cm2 ,居中悬挂,离地不超2 米高度。开关设于室外,并加贴标识。

15. 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食品主食、副食、调味品等应分架存放,宜分库存放。贮存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16. 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灭鼠药、灭蟑药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进入食品仓库、加工区和备餐间。

17. 食品原料仓库应设货架,离墙壁离地面超过10 厘米。

18. 食品添加剂应设专柜,柜子加锁并标识“ 食品添加剂” 字样。

19. 仓库所有物品上架,按品种分区存放,货架上加贴标签,标注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三、消毒要求

20. 餐具消毒应以热力消毒为主,化学消毒仅限于不耐高温餐用具。

21. 热力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清洗的程序进行。 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OC10 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 OC 保持10 分钟以上,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 OC ,冲洗消毒40 秒以上。

22. 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为250mg/L ,消毒时间不少于5 分钟。

23. 采用化学消毒的要设置4 个专用水池,分别用于餐用具初洗、清洗、浸泡消毒和消毒液残留冲洗,各类水池应标明用途,消毒池上方加贴消毒方法说明。

24 、学校应有专人负责消毒记录,消毒记录包括消毒时间、消毒对象、消毒方式、消毒药品及浓度、操作人员及检查人员。

四、从业人员健康卫生要求

25. 食堂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26. 学校要建立从业人员基础信息档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27.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8. 食堂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29. 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坚持做到“ 四勤” 即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工作衣帽。

30. 食堂从业人员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吸烟、不吃零食、不佩戴饰物。

31. 从业人员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场所从颜色或式样上进行区分。

32. 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每天从业人员应有两套或以上工作服。

33. 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并佩戴一次性手套。

34.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应洗手:

A. 开始工作前;B. 处理食物前;C 上厕所后;D. 处理生食物后;E. 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F. 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G. 处理动物或废物后;H. 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I. 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

五、原材料采购的索证和索票

35. 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6. 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7. 从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流通经营单位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

如果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38. 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9. 从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

六、食品选购

40. 大米: 新鲜大米色泽乳白呈半透明,粒型整齐,粒面 光滑有光泽,可有轻微垩白( 粒面上的白斑) ,有的米粒留有黄色胚芽是正常大米。

陈米及劣质米一般色泽发黄,光泽度差,粒面无光泽,有糠粉,碎米多,垩白多,粒面有一条或多条裂纹,大米保管不当或陈化后,有黄粒米产生,米粒为水黄或深黄色,不仅影响口感,还含有黄曲霉毒素, 对人体健康有极大的影响。

新鲜大米有正常清香气味,大米陈化后无气味或有糠粉味,劣质大米则有轻微霉味。而且,好的大米手感光滑,手插入米袋后拿出不挂粉,劣质大米则手感发滞,手插入米袋后拿出挂有糠粉。

可取几粒大米放入口中细嚼,新米尝之有新鲜稻谷的清香气味,陈米或劣质米则无味道或有轻微异味。好米米质坚实,次米发粉易碎

好米加水浸泡米粒发白,劣质米加水浸泡后米粒裂纹多。也可以把大米放在透明玻璃板上,在光线充足处观察大米是否有裂纹粒。优质面粉 手感细腻,粉粒均匀; 劣质面粉则手感粗糙。若感觉特别光滑,也属有问题的劣质面粉。

41. 在选购食用油时,应详细看清每瓶油的标签、品牌、配料、油脂等级、产品标准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食用油的贮存也有一定的期限,不宜过长。如有异样颜色,闻之有异味或加热时出现过多的泡沫,且伴有呛人的带苦油烟味的油都是劣质油或变质油,不能食用。具体识别方法如下:

(1 )看包装。对小包装油要认真查看商标,特别要注意保质期和出厂日期。无厂名、无厂址、无质量标准代号的千万不要随便购买。

(2 )看色泽。一般高品质食用油颜色浅,低品位的食用油颜色深(香油除外)。油的色泽深浅也因其品种不同而使同品位油的颜色略有差异,加工出来的劣质油比合格食用油颜色要深。

(3 )看透明度。一般高品质食用油透明度好,无浑浊。

(4 )看有无沉淀物。高品质食用油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较小。

(5 )看有无分层现象。若有分层则可能是掺假的混杂油。

(6 )闻。不同品种的食用油有其独特的气味,但都无酸异味。

(7 )看油状。取个干燥洁净细小的玻璃管,插入油中堵好上口慢慢抽起,油若呈乳白状,表明内中有水,而且越白就说明水分越多。

(8 )析杂质。将油加热到150 ℃倒出,如果是优质食用油,应无沉淀,否则有杂质。如果杂质味苦,则杂质可能是淀粉;如果杂质味甜,则油中可能掺有含有糖类杂质。

43. 肉类:质量好的新鲜猪肉,色泽鲜嫩,富有弹性,瘦肉鲜红,肥肉洁白;质量较差的猪肉,感观较差,肉无弹性,肥肉白中带黄;腐-败变质的猪肉,颜色暗淡,无光泽,手感湿而发黏,闻之有腐-败气味.新鲜的黄牛肉呈棕色或暗红色,剖面有光泽,脂肪为黄色,肌肉间无脂肪杂质;新鲜的水牛肉呈深棕红色,纤维粗糙而松弛,脂肪较干燥。另外,还要注意肉皮上是否有圆形“检验合格”印章。

44. 禽类:新鲜的禽肉切口不整齐,放血良好,切口周围呈鲜红色,表皮色泽微红,具有光泽,微干而紧缩,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肌肉呈淡红色,有光泽,弹性好。

45. 鱼类:新鲜鱼保持原有光泽,鱼鳞整齐附于皮上,不易脱落,鱼鳃呈鲜红色,眼球透明突出,鱼肉硬而富有弹性。最好购买活鱼。

46. 蛋类:新鲜的蛋外壳清洁,表面粗糙,用光照射呈透明状;去壳后蛋白清润,蛋黄圆且清晰无斑点.

47. 豆制品,新鲜豆腐块形整齐,有豆香味,质地细嫩有弹性,白色或淡黄色;若颜色变暗,有酸味,质地溃散,有黄色液体渗出,都提示新鲜程度下降或已变质.其他新鲜的豆制品都应有固有的色泽,不黏、无酸味、无霉变。

六、加工过程管理

48. 食品原料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食品原料。

49. 食品采购体现招标精神,所有购进食品必须新鲜、卫生。学校不得使用冷柜进行冷藏或冷冻,做到当日采买,当天使用结束。

50. 不使用经过保鲜剂等药物浸泡的芹菜、豆芽菜、杏鲍菇等蔬菜。

51. 严禁采购加工以下食品:

(1 )亚硝硫盐;(2 )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3 )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4 )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预)包装食品;(5 )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2. 食品原辅料在使用前认真检查感官性状是否正常。

53. 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食品原料应当清洗;各切配区不同色标的刀具砧板不得混用,砧板立式存放。

54. 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55. 加工的食物每锅都必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 OC ,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 小时。

56. 采购的萝卜干、咸菜腌制必须透彻,并进行高温煮透才能供应。

57. 学校食堂不得出售凉拌菜,不得供应麻辣烫、油炸、有色肉制品等食品。

58. 剩饭剩菜做到顿顿清,严禁继续出售或加工后再出售,食堂从业人员不得将剩饭、菜带回家。

59. 留样冷藏冰箱必须专用,标志明显,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200g ,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 小时,有专人看管并做详细记录。

七、场所设施的清洁要求

60 . 地面清洁在每天完工或有需要时进行,使用扫帚、拖把、刷子、清洁剂及消毒剂等物品。清洁方法:(1 )用扫帚扫地;(2 )用拖把以清洁剂、清毒剂拖地;(3 )用刷子刷去余下污物;(4 )用水彻底冲净;(5 )用干拖把拖干地面。

61. 墙壁、天花板(包括照明设施)及门窗清洁每月一次,使用抹布、刷子及清洁剂等物品。清洁方法:(1)用干布除去干的污物;(2 )用湿布擦或用水冲刷;(3 )用清洁剂清洗;(4 )用湿布抹净或用水冲净;(5 )风干。

62. 工作台及洗涤盆在每次使用后清洁,使用抹布、清洁剂及消毒剂。清洁方法:(1 )清除食物残渣及污物;(2 )用水冲刷;(3 )用清洁剂清洗;(4 )用水冲净;(5 )用消毒剂清毒;(6 )风干。

63. 工具及加工设备在每次使用后清洁,使用抹布、刷子、清洁剂及消毒剂。清洁方法:(1 )清除食物残渣及污物;(2 )用水冲刷;(3 )用清洁剂清洗;(4 )用水冲净;(5 )用消毒剂清毒;(6 )风干。

64. 废弃物暂存容器在每天完工或有需要时清洁,使用刷子、清洁剂及消毒剂等物品。清洁方法:(1 )清除食物残渣及污物;(2 )用水冲刷;(3 )用清洁剂清洗;(4 )用水冲净;(5 )用消毒剂清毒;(6)风干。

65. 废弃物暂存容器应加盖、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孳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66. 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八、法律责任

67. 《食品安全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68. 《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营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吊销许可证。

69. 《食品安全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2015-07-10 17:29 | #2楼

1.总则

本大纲依据CCAA《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以下简称注册准则)制定,适用于拟向CCAA申请注册为各级别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

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基础知识”科目考试;

申请审核员注册需通过“审核知识与技能”科目考试;

申请主任审核员注册需通过“管理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科目考试;

参加考试时,考生需提供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见附件一),并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2.2 考试方式

考试为书面闭卷考试,考试试题由CCAA统一编制,每科考试时间2小时。参加“基础知识”考试时,考生不能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参加“审核知识与技能”和“管理理 论知识与应用技能”考试时,考场提供 GB/T 22000 标准文本。

2.3 考试频次及地点

考试原则上每季度末月组织一次,在北京和选定的大中城市设立考点。CCAA 在考前40 天发布报名通知,申请人可在每次设立的考点范围内选择地点报名并参加考试。

2.4 考试费用

CCAA 根据《认证人员注册收费规则》收取考试费用。报名截止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考试费用将不予退还。

2.5 考试的题型及分值

2.5.1 基础知识科目的题型及分值

分值分布

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 约占 50%

2.食品安全领域专业知识 约占 20%

3.管理体系审核 约占 15%

4.法律法规 约占 10%

5.个人素质 约占 5% 

题 型            数 量    单题分值(分) 小计分值(分)

单项选择题  80           1                           80

多项选择题  20            2                          40

2.5.2 审核知识与技能科目的题型及分值

分值分布

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 约占 45%

2.食品安全管理领域专业知识 约占 15%

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的综合应用 约占 40%

题 型               数 量   单题分值(分) 小计分值(分)

单项选择题     40            1 40

多选题              5             2 10

案例分析题      5             6 30

阐述题             2            10 20

2.5.3 管理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科目的题型及分值

分值分布

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实践综合能力 约占 60%

2.食品安全管理领域专业知识 约占 40%

题 型       数 量         单题分值(分) 小计分值(分)

单选题      20 1  20

多选题     10                  2 20

案例题      1                 20 20

论述题      1                 40 40

2.6 考试合格判定

基础知识科目满分为 120 分,96 分(含)以上合格;

审核知识与技能科目考试的满分为 100 分,70 分(含)以上合格;

管理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科目满分 100 分,70 分(含)以上合格。

2.7 考试结果发布

CCAA 将在考试结束后 45 天(遇法定节日顺延)内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3.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内容

3.1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 

a)了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发展概况;

b)理解 GB/T22000 标准每项条款的内容和要求;

c)理解 GB/T22000 标准中的术语;

d)理解食品安全管理原理及其运用;

e)了解用于文件、数据和记录的授权、安全、发放、控制的信息系统和技术;

f)了解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工具及其运用(如危害分析、判断树、风险分析、统计过程控制等)。

3.2 管理体系审核

a)理解 GB/T19011 中条款 3、4、6.3 和 6.4 的内容;

b)理解 ISO/IEC17021:2011 的目的、意图以及第 9.1.1-9.1.9 的内容。

3.3 食品安全领域专业知识

a) 理解食品安全管理知识

食品安全管理及其相关术语;HACCP 原理、食品安全危害识别及评价技术; 包括前提方案(PRPs)的食品安全管理原则; 相关行业类别(见附录 A)的前提方案(PRPs); 特定种类(见附录 A)的产品、过程和操作; 食品安全危害控制措施及影响控制措施评价的因素; 控制措施在食品组织中的应用。

b) 理解食品科学和技术知识

食品科学和技术术语;

食品分类知识;

食品工艺及其特性;

食品卫生控制程序;

食品工厂设计、布局原则,相关的基础设施、设备和工作环境;

食品安全危害(分类及其在不同产品、过程中的存在);

食品感官、理化、微生物检测技术、常用检验方法和设备;

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技术要求。

3.4 法律法规 

a)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与管理体系和审核活动有关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b)理解食品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召回管理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预 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食品卫生通则》及附件《HACCP 体系及其应用准则》。

c)了解国家认证认可法规、规章要求和国家认证认可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专项技术规范》。

d)了解国际条约和公约、合同和协议等;

e)了解组织遵守的其他要求;

4. 审核知识与技能科目的考试内容

4.1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

a)掌握 GB/T19011 标准第 3,4,6 章及 5.4.2,5.4.4 的要求,并能在审核实践中应用;

b)掌握 GB/T19011 标准附录 B 的内容,并能在审核实践中应用;

c)了解国家认证认可制度,掌握管理体系认证的过程和程序及相关标准;

d)掌握 ISO/IEC17021:2011 第 9 章的内容,并能在审核实践中应用。

4.2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a)掌握食品安全管理原理及其运用;

b)掌握 ISO22000 标准要求,并应用于审核实践;

c)理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在不同组织中的应用;

d)掌握 CNAS-CC18:201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的内容。

e)全面了解 ISO22003 标准的内容;

f)了解 GB/T22004-201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GB/T22000-2015 的应用指南》的内容;

4.3 食品安全管理领域专业知识 

a)掌握食品安全管理知识食品安全管理及其相关术语;

HACCP 原理、食品安全危害识别及评价技术;包括前提方案(PRPs)的食品安全管理原则; 相关行业类别(见附录 A)的前提方案(PRPs); 特定种类(见附录 A)的产品、过程和操作; 食品安全危害控制措施及影响控制措施评价的因素; 控制措施在食品组织中的应用。 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工具及其运用(如危害分析、判断树、风险分析、统计过程

控制等)。

b)掌握食品科学和技术知识

食品科学和技术术语;

食品分类知识;

食品工艺及其特性;

食品卫生控制程序;

食品工厂设计、布局原则,相关的基础设施、设备和工作环境;

食品安全危害(分类及其在不同产品、过程中的存在);

食品感官、理化、微生物检测技术、常用检验方法和设备;

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技术要求。

c)食品安全管理专业技能

具备实施危害分析的能力;掌握确定、实施和管理控制措施[前提方案(PRPs)、操作性前提方案(operational PRPs)、关键控制点(CCPs)]的方法,评价所选择的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掌握评估与食品供应链相关联的潜在食品安全危害; 掌握评价所采用前提方案(PRPs)的适宜性,包括对特定行业类别的前提方 案(PRPs)建立或选择适宜的评价方法或指南; 掌握对审核范围内食品合理预期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危害的识别; 掌握对组织食品安全危害风险的评估;

掌握对组织食品安全危害控制方法有效性的评估;掌握对组织为实现食品安全目标的管理体系的评价;  掌握确定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4.4 法律法规

a)掌握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b)了解国家认证认可法规、规章要求和国家认证认可体系

5. 管理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科目的考试内容

5.1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

精通并熟练掌握和准确应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原则及相关技术,并在审核实

践中具有综合评价和风险控制的能力。

5.2 食品安全管理领域专业知识

a)精通实施危害分析的能力;

b)精通确定、实施和管理控制措施[前提方案(PRPs)、操作性前提方案(operational PRPs)、关键控制点(CCPs)]的方法,评价所选择的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c)精通评估与食品供应链相关联的潜在食品安全危害;

d)精通评价所采用前提方案(PRPs)的适宜性,包括对特定行业类别的前提方案(PRPs)建立或选择适宜的评价方法或指南;

e)精通对审核范围内食品合理预期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危害的识别;

f)精通对组织食品安全危害风险的评估;

g)精通对组织食品安全危害控制方法有效性的评估;

h)精通对组织为实现食品安全目标的管理体系的评价;

i)精通确定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j)掌握现代食品安全管理前沿技术和动态 

附件一:考场纪律及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

一、考场纪律

考生应严格遵守以下考场纪律,并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

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

作地点的秩序。

(一)考生应重道德、讲诚信,互相尊重。

(二)考生应携带《准考证》等规定证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按规定向监考人员出示相关证件,并按准考证号(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放在指定位置以便核验。

(四)考生进入考场除考试用蓝、黑签字笔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电脑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 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进入考场。严禁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五)考生在领到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信息。

(六)考生应使用蓝、黑签字笔作答,不得使用红色等其他颜色笔或铅笔答题。

考生应将答案书写在试卷指定位置,不准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使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未在试卷指定位置作答的答案,均视为无效答案,不记成绩。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

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草稿纸。考场内不得自 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八)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先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再举手提出离场,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才准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 场附近逗留、交谈、喧哗。

(九)考生不得将试卷、草稿纸、考试用标准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二、违规认定与处理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行为: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五)在考场或者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七)将试卷(含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九)其他作弊行为。

考生如有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如有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考生如扰乱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该科目考试,其当次报

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违规考生如具备 CCAA 认证人员注册资格的,还将按照《注册人员资格处置 规则》进行相应的资格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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