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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制度
探索创新监管方式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工商局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不断实践,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创新监管方式,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动态管理电子档案。根据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全面、管理是否到位,履行台帐登记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健全规范,及是否发生过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将食品经营企业分为A、B、C、D四类,实行不同等级的监管力度和强度。逐步推行进货凭证粘贴到台帐帐页的做法,使台帐和票证一一对应,整齐有序。
二是把核发营业执照、年检验照工作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发照就发帐,验照就验帐--对食品经营户核发营业执照的同时发放《商品进货台帐》,细心讲解填写台帐和索取票证的要求,然后再利用年检验照之机,要求食品经营户携带台帐和票证,对经营户履行食品进货台帐制度进行全面检查。充分利用了资源,减少了不必要的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制作统一台帐封皮。为方便广大食品经营户保管各类票据台账,县局统一制作了封皮,有效的防止业户票据台账丢失。
四是统一悬挂食品安全责任牌。县局统一制作了食品安全责任牌并将其悬挂在每户食品经营户中,牌上公布了地段管-理-员电话、工商所电话、投诉电话等信息,畅通了广大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使百姓足不出户,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各食品经营场所设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公示栏》,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
五是实行派驻社区工商管-理-员制度。促进“一会两站”进社区工作落实,并延伸进市场、进校园、进企业,通过对各12315投诉站兼职人员的培训和工商干部包片负责,保证消费者投诉的及时办结率100%,满意率95%以上。并着重查办欺诈消费者的典型案件。
六是实行食品安全协管员制度。为有效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的消费安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县局推行食品安全协管员制度,指定180个行政村的村长为食品安全协管员,协助县局负责验换照及亮照的督查、无照经营的发现催办、放心店食杂店巡查管理、调解一般消费纠纷及负责日常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等内容,强化农村食品安全。
杨屯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
1、宣传有关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协助相关部门搞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对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牵头组织的镇内食品案件监督稽查和查处工作以及专项整治行动给予协助配合,落实镇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村级。
3、及时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或反馈本辖区内食品安全情况及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负责村级食品信息员的推荐工作,组织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5、发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或有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向政府、上级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7、负责辖区内食品加工企业的调查摸底、普查建档、巡查回访工作;负责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和开业歇业制度。
8、发现销售病害肉及假冒伪劣酒类的违法行为,控制事发现场,并及时向政府、上级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9、按要求完成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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