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社区安全生产基本制度
一、责任对象
社区各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人对其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订安全生产年度规划。及时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落实实施《安全生产法》,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效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问题;每月组织安排一次全面或专项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办,并保存整理好检查整改工作记录。
2、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成立安全生产管理专班,配备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齐必要的安全设施,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运转良好。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按照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具体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
4、认真开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5、扎实做好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工作。对本单位安全危险源进行普查、登记、建档;对安全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计划,严格落实措施、整改期限、责任区域及责任人。
6、建立和完善事故报告制度,做好事故分析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发生事故后按规定及时上报,无漏报、误报、迟报、瞒报现象。
7、按照区、办事处统一部署,扎实有效地按期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考核与奖惩
1、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要求,对生产安全工作做的好单位,且在本年度单位未发生任何大小安全生产事故,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并作为上级政府年度评先的依据。
2、对于平时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不严,抓的不紧,措施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单位不得被评为本年度的先进单位,负责人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并且追究法律责任
大茂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 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 生产工作制度,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如下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社区居委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对辖区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监督、检查辖区范围内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方式,社区居委会安全员负责对其辖区内各企业单位和个体户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化工、建筑等行业和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由办事处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社区居委会安全员进行“双重”管理,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3、安全员在所负责的范围内,有权随时进入现场检查,参加企业召开的有关会议,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任何人员不得阻挠、干涉。
4、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危及职工安全健康的情况,有权要求立即改正,或限期解决,情况紧急时,有权要求立即从危险区内撤除作业人员;停止生产;对违反安全规定的领导和职工有权制止作业,提出处罚建议;发生事故后,有权直接参加调查,按规定进行处理。
5、社区居委会要及时地按要求向办事处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安全生产报表和相关资料和相关资料。办事处安全生产办公室经过汇总后及时上报区计经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6、根据上级部门关于 安全生产检查的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及时做好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社区安全生产基本制度】相关文章: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04-04
社区安全生产奖惩制度05-08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4篇04-04
社区安全制度02-01
安全生产的制度01-18
安全生产制度01-31
社区安全生产总结05-17
社区安全生产总结02-06
社区安全检查制度05-08
社区安全检查制度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