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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进一步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各级安全委员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长安全生产领导职责
1 、局长是旅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 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工作,并负全面领导责任。
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全市旅游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3 、指导建立健全全市旅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督促检查 旅游 安全生产工作,分解安全生产考核目标,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4 、定期听取安委会和安全生产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旅游系统内的重特大事故隐患。
5 、督促、检查全市旅游系统内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审查。
6 、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
7 、负责落实局系统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装备等相关问题。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局长职责
1 、分管副局长是旅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 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 、认真贯彻上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订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制度和措施,具体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
3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4 、组织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消除事故隐患,遏制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5 、指导职能部门建立旅游系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网络,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的监督考核。
6 、督促、检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预评价和“三同时”审查。
7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其它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抓好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增强旅游-行业全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8 、旅游系统内发生安全事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并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工作。
三、分管局属单位副局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 、对局属单位(含局机关,下同)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 、全面领导局属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监督、指导局属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
3 、组织局属单位根据本单位经营活动的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机构和人员配备,维护保养好相关安全设施设备,并负责督促实施。
4 、组织开展对局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5 、分管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并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
四、分管行业管理副局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 、对分管范围内旅游星级宾馆、旅行社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组织分管科室研究制定针对旅游星级宾馆、旅行社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并实施安全生产监管。
3 、主持制订分管工作范围内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全市旅游星级宾馆、旅行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全市旅游星级宾馆、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设。
4 、组织对旅行社建办、宾馆升星等的安全资格审核,对安全合格的申请由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批。对安全不达标的申请实现一票否决制。
5 、组织开展对旅游星级宾馆改、扩建施工现场和旅游星级宾馆、旅行社旅游业务运营的安全生产督查,并督促事故隐患整改。
6 、组织对全市旅游星级宾馆、旅行社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督查和指导。
7 、分管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并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五、分管景区和假日旅游副局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 、对所分管旅游景区及假日旅游工作中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组织分管科室研究制定针对旅游景区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并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全市旅游景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全市旅游景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设。
3 、主持制订假日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旅游活动安全事项的督促管理。
4 、组织开展对旅游景区改、扩建施工现场和旅游景区旅游业务运营的安全生产督查,并督促事故隐患整改。
5 、组织对全市旅游景区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督查和指导。
6 、分管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并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六、分管市场促销和节庆副局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 、对所分管旅游市场促销、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组织分管科室研究制定旅游市场促销和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负责督促实施。
3 、主持制订旅游市场促销、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工作方案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对外出旅游市场促销、参加各类旅交会人员和本市范围内旅游节庆活动安全事项的监督管理。
4 、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并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七、分管项目建设副局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 、对所分管的项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组织分管科室研究制定相应项目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并负责督促实施。
3 、主持制订相应项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4 、组织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核。
5 、组织开展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并督促事故隐患整改。
6 、组织对施工单位开展的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督查和指导。
7 、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并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八、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 、安全生产领导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局主要领导召集、局各分管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全市旅游系统的安全生产形势,布置并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形成会议纪要。
2 、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局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召集、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安监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协调会,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安全生产领导会议精神,交流、总结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布置下阶段的安全生产,会议要有记录。
3 、一般会议规定:根据全市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形势需要,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召开的各类会议应建立专门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安全生产会议一律实行签到制,出席对象因故不能到会,必须向召集会议的领导请假并主动“补课”。各种会议记录、纪要将作为对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九、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 、经常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每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2 、局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督员应参加上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3 、局属单位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持证上岗率100% 。
4 、局安全生产职能科室要督促全市旅游系统各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并做好领证及复审工作,做到特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杜绝无证上岗;要督促下属单位开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教育率达100% ,并做好安全教育台帐。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 、结合实际,每年组织全市旅游系统的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根据全年重大节日和季节特点,每年应组织检查不少于10 次,主要领导参加的检查不少于3 次。旅游黄金周前和上级要求都要组织检查,检查应有台帐记录。
2 、安全检查要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重点抽查对象为全市旅游系统内公众聚集场所和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并根据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状况,组织开展好各类专项治理工作。
3 、监督局属单位、督促指导全市旅游系统单位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检测领证,检测率达100% 。
4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或发出事故隐患通知单,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及时整改的,要督促隐患单位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加强跟踪检查。
市旅游局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一、市旅游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分管其他工作的局领导相应负责本人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相关科室负责相关工作的安全生产。
二、局党组或办公会每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遇到重要情况或问题随时召开会议。
三、质量规范与管理科具体负责省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联系工作,负责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旅行社、旅游饭店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发展计划与统计科负责各旅游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加强旅游-行业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把旅游安全工作列入旅游工作的重要内容,除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外,每年的工作会议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均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内容。
六、每年初市局与县市区旅游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县市区与辖区内的旅游企业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年终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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