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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司计算机的使用与管理 ,提高工作效率,使计算机更好的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科室配备的电脑设备,实行使用人负责制。工作人员要加强电脑知识的学习,按规范要求正确操作使用,注意电脑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严防病毒侵入,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非本部人员擅自使用,人为造成设备损坏,除追究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外,其维修费用从科室办公经费中核减。
二、电脑是公司员工教育学习、后勤管理、处理信息和整理资料的重要工具,严禁在工作时间利用电脑玩游戏、看影碟、炒股票或进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利用电脑设备播放反动、黄色音像、访问不健康的网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电脑应由网管负责安装相应软件。严禁私自安装聊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电脑使用中出现软件系统损坏应及时联系网管维修,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个人不得随便安装网上下载的软件,如因私自安装无关软件造成电脑系统损坏的,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或赔偿等值电脑。个人不能私自对电脑软件进行改动、安装或删除等操作。电脑使用要责任到人,各部门,分公司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每台电脑的责任保管人,如因保管不当造成电脑被盗或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等造成电脑损坏的,由保管责任人负责。严禁私自拆卸电脑,调换配件。一经查实,按损坏程度进行相应处理;电脑使用中出现故障需要维修的,请与网络管-理-员联系。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硬件损坏,由个人自行维修或赔偿等值同类硬件。
四、不得将来历不明的软件装入机器运行,防止染上"病毒"。发现机器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进行维护,防止造成损失。电脑设备维修应由局办公室组织进行。严防计算机病毒入侵,其它单位或个人的外部存储设备(如软盘、U盘、硬盘等)不得随意连入计算机,确有必要连入的必须事先进行病毒扫描。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检查的软盘
五、加强本司电脑设备的集中统一管理。未经经批准,任何科室不得自行调换、拆卸、处理电脑及附属设备。设备的配备、更新、维修和报废都须按程序通知网管处理,。上机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卸和连接各种硬件设备;不准在非正常状态下使用计算机,严禁私自拆卸机箱,硬件或应用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不得私自修改系统配置、拷贝系统使用的软件;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准擅自增删统一配置的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增删、改动微机的I P地址等软硬件配置;未经办公室主任同意,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不得外借。
六、无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人员,凡与本办公室无关人员,严禁上机操作。严格遵守密制度,工作人员不得将保密文件资料上网共享。
七、计算机周围应保持干燥,不应把装水的容器放于桌上。注意计算机用电安全和防火、防潮,做好办公室卫生清洁工作,确保计算机有一个安全的运行环境。
八、操作电脑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运行,不用力敲打键盘和随意开关电源。
九、计算机资源紧缺时,遵循紧急事务优先原则协商解决
十、下班要切断计算机电源开关,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十一、因操作不当给工作或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用完金碟软件后应及时退出。
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对企业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推广使用计算机,对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保证合理、正确地使用计算机资源,提高办事效率、增加经济效益,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科兴公司设立计算机管理中心(简称计算中心),由计算机管理中心主任负责中科兴所有计算机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办公地点设在人力资源部。
第二章 计算机的归口管理
第三条计算机的管理采用专人负责制,公司机关由经理办公室文书负责,各部门由部门经理负责,生活服务分公司、物业分公司由劳资员专人负责,保安分公司由行政员专人负责。
第四条职责
(一)各单位的负责人要努力学习计算机知识,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并能指导本部门、本单位其他人员使用计算机;
(二)对本部门、本单位需要增加的计算机外设(含配件)、耗材等提出采购计划,上报计算中心;
(三)发现本部门、本单位的计算机有软件/硬件故障时,及时上报计算中心,由专业人员进行修理,不得私自拆卸;
(四)为不断提高本部门、本单位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在不同时期根据不同的需求提出培训计划,上报计算中心;
(五)爱护机器设备,降低消耗,节约开支;
(六)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所有计算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章 计算机安全管理办法
第五条计算机的病毒防护
(一)要求
1.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2.所有微机不得使用盗版软件和来历不明的软件;
3.对于上网的计算机,不得浏览黄色站点和下载安全性不明确的软件;
4.使用外来磁盘和使用从本系统内其他单位拷贝的文件时先进行病毒检测,确认安全无误后再使用。
5.使用其他单位(部门)的计算机时,必须征得负责人同意。
(二)措施
计算中心指定的专人(第二章第一条)负责所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第六条硬件维护及保养
(一)除专业负责人外,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和相关的电脑设备;
(二)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三)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四)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五)各专业负责人必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六)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保护电源UPS;
(七)各专业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计算中心;
(八)为延长打印头的使用寿命,当打印的文稿所需份数超过两份时应进行复印,不得使用打印机重复打印多页相同内容的文稿。
第七条奖惩办法
由于电脑设备已逐步成为公司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正确使用和保养电脑是非常重要的,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
(一)凡是发现
1.电脑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
3.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4.离开微机没有退出系统或非法关机;
5.擅自使用他人微机和外设造成不良影响;
6.没有及时检查和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影响使用的
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直接领导人的责任。
(二)凡发现由于
1.违章作业;
2.保管不当;
3.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其损失由当事人按市场价格负责赔偿。
第四章 微机操作管理
第八条电脑中所有的软件为企业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出售。
第九条对于公司机关内部往来的文字材料,因为计算机已实现内部连网,任何人不得使用软盘拷入拷出数据和软件,以提高工作效率;对未连网的计算机而言,使用软盘拷贝数据时,必须确保安全无毒。
第十条如果电脑和打印机出现非正常现象,请及时通知计算中心。
第十一条停电后请立即保存数据,退出系统并关机,不得长时间使用UPS供电。
第十二条注意防止天花板漏水,冬季不得使用明火取暖,注意防火。
第十三条在输入大量数据后,切记做好数据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第十四条若三个小时以上不使用电脑请关机,下班前切记检查是否已关掉电脑与打印机,是否已切断电源。
第十五条打印机卡纸时,对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打印机,不得手拧旋钮进纸/退纸,以防止机件损坏,降低机器的灵敏度。
第十六条上机人员不得使用计算机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更不能使用计算机玩电子游戏。
第十七条不得私自修改系统配置,拷贝系统使用的软件。
第十八条上机人员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检测的软盘。
第十九条上机人员不得私自拆卸和连接各种硬件设备。
第二十条上机时不得吸烟、吃东西、喝饮料,不得乱扔杂物,保持电脑清洁无尘。
第二十一条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者,将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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