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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居民区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居民区安全管理制度 1
为保证姚家沟社区正常居民秩序,保护居民身心健康,确保社区居民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我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社区是社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社区安全工作由社区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工作小组、居民组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社区每月要对居民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居民组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居民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居民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三、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社区内居民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居民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中心学校,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当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四、建立健全领导值班、值日、自愿者护院队制度,加强居民教育、安全活动的管理,保证社会秩序正常。负责社区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社区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五、加强对社区干部教育,树立敬业爱民思想,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居民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燃。
六、社区要定期对各楼栋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镇政府。
七、社区要经常检查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体育器械、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居民区安全管理制度 2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实施%26lt;消防法%26gt;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第四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办事处负责人任主任、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驻社区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建立由居委会主任、居民小组长、社区巡逻队、社会治安志愿者、楼院长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小组。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和社区居委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组织、督促、协调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
(三)负责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的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年度考评,落实奖惩措施;
(七)建立健全社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八)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二)对居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疏散消防通道,整治清理居民楼道可燃物,发现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三)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六)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七)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维修更换提供经费保障。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辖区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消防业务指导;
(三)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培训;
(四)帮助社区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完善消防业务档案;
(五)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六)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为社区民警职责,作为评比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应当对管理单位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单位、部位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有关消防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是否完备;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
(六)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
防火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单位整改,较大火灾隐患或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机构查处。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对辖区的消防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消防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建立消防巡逻制度。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区消防车道或住宅楼通道是否畅通;
(四)消除火灾险情,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实施有效处置。
巡查要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要记录巡查的内容、部位、频次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较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责任区民警查处。
第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通过在社区内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社区消防安全氛围。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对有关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按照部署组织好本辖区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十六条社区应当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要针对辖区的老弱病残人员,加强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学生放假期间,加强对辖区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城市消防站应当定期向社区开放,流动消防宣传车应当深入社区,开展流动消防宣传工作。
第十八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组织群众到消防站参观,开展火场逃生演练,提高群众的消防素质。
第十九条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
第二十条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内应当悬挂张贴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消防建设示意图、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图及社区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室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重点单位名册和基本情况档案;
(三)火灾隐患档案;
(四)火灾统计档案;
(五)防火检查档案;
(六)消防宣传教育档案;
(七)消防会议记录;
(八)消防培训档案;
(九)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社区委员会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档案;
(十)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二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居委会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特护人员及家庭基本情况档案;
(三)防火检查档案;
(四)消防巡查档案;
(五)消防器材配备及维护档案;
(六)居委会与各居民签订的《居民防火公约》档案;
(七)消防宣传活动档案;
(八)消防会议记录;
(九)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作为社区年度综合检查、考核、评比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对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辖区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机构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失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居民区安全管理制度 3
目的:
确保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适用范围:
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
主要内容: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提高警惕,熟悉小区的地理环境。
2、值班人员一定要熟悉小区安全防范的监控设备及措施,能够熟练掌握及操作。
3、接班后一定要仔细检查小区的每一个角落,包括门窗锁,看是否有可疑情况。
4、建立交接班制度,详细记录工作情况,如有情况必须清楚时间、地点及如何处置等。
5、定期对各设备进行保养、检查,发现故障或问题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转。
6、严格遵守公司安全防范制度,不得随意将公司的工作机密及当班情况泄露。
7、小区大厦严禁违规明火作业,若需必须经管理处同意有并专人在现场监管操作。
8、严禁在小区内烧香拜神或乱烧垃圾。
9、严禁在小区内乱接、乱拉、供配电线路。
10、严禁在消防通道作业或堵塞消防通道。
11、严禁私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及时进行设备的保养工作,确保正常使用。
12、严禁三无人员进入小区。
13、严格执行,人防、技防的安全防范措施。
基本要求:
落实制度要严格,不出现人防失误造成安全事故。
居民区安全管理制度 4
一、物业管理企业要对本管辖范围内或受委托管理的公共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完好有效。
二、街道(镇)和居委会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简易水喷淋、消火栓、火灾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灭火器材、逃生设施等消防设施的`道理、性能和维护请求。
四、每年对市政水源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水喷淋管网上的阀门、喷头和压力表作一次搜检,并翻开末端放水阀,释放锈水,防止管网腐蚀而影响喷淋头正常工作;每季度对火灾报警设施联动功能进行一次检测和试验;每季度对消防水带、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灭火器材等进行一次维护搜检。
五、消防设施发生妨碍,需停水抢修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做好防范措施,并奉告居民。
六、每次搜检、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都要进行记录,并对灭火器材的品种、数量、购置时间、有效期限等登记造册,建立档卡。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圈占、埋压、撤除、损坏、停用、挪用消防设施或器材。
居民区安全管理制度 5
为了确保小区疏散设施的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疏散,制定本制度。
1、疏散设施指消防安全如下设施。场地:
(1)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电梯前室;
(2)消防电梯。防火门。卷帘;
(3)安全出口指示灯具。标志。疏散示意图;
(4)消防安全道路。回车场地等;
(5)防排烟设施。
2、应确保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畅通,不得封闭。封锁。遮挡楼梯间。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电梯前室。楼梯间内堆放物品或增建设施;不得减小上述设施的原设计要求。
3、应确保常闭式防火门。防火卷帘处于预定状态,不得在上述部位下方或周围堆放物品,不得支卡。更改。封锁防火门。
4、非紧急情况下不得通过紧急按钮启用消防电梯,并确保消防电梯完好。有效。
5、定期对消防指示标志进行维护。检查,确保有效。完好。
6、不得封闭。封堵。拆除。更改自然排烟窗。送风。排烟口等设施,并应确保完好。有效。
7、应确保消防道路上方4米。水平方向4米内畅通,不得堆放物品。停放车辆。架设线路等;应确保回车场地道路及场地畅通。满面积。不得在场地上搭设建筑。挖坑。作业。
居民区安全管理制度 6
1、值班时应按规定着装,时刻保持仪容整洁、
2、严格按照值勤日程或直属主管的安排,准时作好交接班和准点上下班、
3、认真准确填写值勤报告以及各类表单,字迹清晰,单面整洁,乱涂乱画的现象、
4、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正确使用电话/接听电话/注意礼貌和严禁任何人使用电话办私事、
5、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监督员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6、监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若因故暂时离开则需事先经授权主观同意且由代理人值班、
7、当班期间认真值勤,不得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8、当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理与记录,并且及时上报、
9、当班期间应自觉维护所属责任区的清洁与秩序、
10、自觉爱护公司的物品及警具正确的.使用与佩带、
11、品行端正/言行诚实/忠于职守,对待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
12、值班安全员严禁睡觉/酗酒/看小说杂志/打架斗殴/监守自盗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居民区安全管理制度 7
1、严禁非电工操作,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2、配电箱箱门应配锁并由专人维护和管理。
3、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4、电气设备严禁超铭牌运行。
5、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6、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送、停电顺序操作。
7、配电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
8、对配电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箱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工作。
9、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10、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一、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工作要同于日常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2、经常学习、宣传安全生产、用电知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工作的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自己职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3、重点部位建立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按区域设安全责任人,建立安全责任制,增强日常巡查力度,定期进行检查、巡视。
4、加强对各使用部门、单位使用配电房、变压器、水泵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年检等工作的管理。
5、杜绝违章用电及使用电器设施的现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必须尽快予以整改。
6、做好用电设备、照明灯、插头开关等各种用电的日常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供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7、凡因未进行安全检查,造成隐患长期存在,或对隐患没有进行整改的,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由此而造成事故的,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安全用电制度
1、不得违章用电,不得使用严禁使用的`(电热杯、热得快、电热取暖等)电器设施。
2、严禁随意乱扯、乱装电源线、电源插座和更换电源,不准用铜丝或不合规格的保险丝替换开关的保险丝,如需要必须请电工(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
3、工作时间以外没有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必须切断工作场地所有电器设施的电源。
4、电器设施或线路发生故障或老化,及时报11185请相关人员检修或更换。
5、电器设施、电源附近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6、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必须报相关部门,经专业人员核准后方可使用,不准超负荷使用电源。
7、楼道应急灯插座严禁用于其他用途,以免发生意外时应急灯不能正常使用。
三、安全检查制度
1、每周检查一次用电安全工作,对重点部门或部位如墨子巷、集贤路、开发区邮政枢纽楼、纺织南路等配电房不定期抽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主要以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深人营业、生产现场、供电设备是否有超负荷和过热等异常现象。
3、安全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标识是否齐全。
4、有无违章用电、有无违章使用电器设施,用电设施是否完好,各类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可行。
5、外露电闸箱、配电柜等带电设备、设施是否锁闭,是否在显著位置粘贴“带电危险”等警示标识。
6、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绝缘是否良好,灯头、插座、开关等带电部份是否外露。
7、每一至二年按供电部门要求做好变压器的年检工作,并请供电公司专业人员、专用仪器对高压进线电缆等进行测试、检修。
居民区安全管理制度 8
一、小区各级消防组织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研究解决小区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重大问题或突发性事件,各级消防组织应立即召开集会,研究对策和措施。
二、小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由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集会,制定小区消防计划,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布置近期消防工作。
三、小区消防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落实上级工作指示和请求,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四、小区消防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
五、每半年召开一次小区消防工作集会,向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小区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小区单位等通报小区消防建设情况,征求小区居民的`意见和请求,不断完善小区的消防自我管理体系。
六、每次消防集会都要做好集会记录,遇重大问题可发集会纪要。
居民区安全管理制度 9
一、小区各级消防组织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小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搜检,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小区消防安全。
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搜检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候,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搜检。
三、小区内的单位和应认真按照《构造、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请求,开展消防搜检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四、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搜检,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楼安全。
五、搜检要做到“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六、搜检要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居民或单位发出“火灾隐患奉告书”、“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责令改正告诉书”等有关文书,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隐患,应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
居民区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对搜检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发出消防搜检意见书或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落实整改措施。
二、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接到小区消防组织的整改意见书或建议书后,及时制订整改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整改。
三、小区消防组织应对火灾隐患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并在业务上给以指导。
四、对一时整改不了的火灾隐患,应填写《火灾隐患跟踪报告表》,每月向上一级小区消防组织报告存案。
五、小区消防组织对火灾隐患整改工具的.跟踪督查和业务指导应当做好记录,对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应予保存。
六、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行动,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
居民区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开展防火搜检,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搜检记录。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搜检、维护管理区域内公用部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
五、制定灭火和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居民和小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演练。
六、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动。
七、落实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承当消防安全搜检、宣传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职责,做好义务消防消防队的日常工作。
八、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灭初期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居民区安全管理制度 12
一、小区内的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人员,应作为消防安全弱势群体的管理工具,加强重点监护,形成街道(镇)、居委会、家庭、邻居、朋友共同参与的消防监护网络。
二、消防安全弱势人员的家庭、亲属是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直接监护者,应采取各种措施,阻止弱势人员违反消防法规行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弱势人员的'周围邻居、朋友要经常细心留意他们的行动,提醒其要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不要玩火、不要卧床吸烟,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街道(镇)、居委会应落实专人,对弱势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并建立消防安全联系卡,经常与监护者、邻居等进行相同,了解其行动动向,以利于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燃。
五、发现弱势人员有违反消防安全的行动时,应及时制止;当无法阻止时,要立即向公安派出所、居委会等报告。
六、弱势人员家庭的门口可张帖醒目标志,有条件的可装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提醒周围居民注意其消防安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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