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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楼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11 00:49:56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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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楼安全管理制度

北京市十一学校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公寓楼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住宿程序

第一条  凡是被我校录取并在校就读的学生,均可向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提出住宿申请,经审核,双方签订住宿协议后,办理入住手续。新入住学生需上交二张一寸近照,并完整、如实填写住宿卡信息。

第二条  学生需在每学期开始前按照学校通知交纳住宿费,宿费按照当年公布标准执行。

第三条  学生按学校为其安排的公寓房间及床位住宿,入住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学生需向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调宿手续。学校因房屋修缮、整体布局调整、合并不满员寝室等情况需要调整房间时,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会提前通知学生,学生应服从安排。

第四条  学生入住寝室后,根据《寝室物品清单》检查本寝室情况,如有缺少,及时向公寓值班老师报补。入住一周后无报告,将视为室内家具设施配置齐全。寝室内家具设施出现损坏或故障,及时向公寓值班室报修,属自然损坏的,学校负责修复;属人为损坏的,责任人按规定进行赔偿,由学校派维修员修复。严禁学生对公寓家具设施设备自行拆装、修理,违反此规定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行负责。

第五条  学生应遵守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规定,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应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确保学生公寓良好的生活秩序。

第二章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  住宿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内临时外出应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负责老师批准(签字)后方可出校,并将假条交给公寓管理老师备查;临时不住宿的学生应提供假条和法定监护人开具的书面说明,经负责老师批准后,将假条和书面说明交给公寓管理老师后离校。学生到家后,法定监护人需电话告知公寓老师。未经学校同意,住宿学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或者保留床位而在外租房居住,如有违反规定者,一旦出现事故,后果自行承担。

第七条  双休日和节假日留宿的学生如需离校,需得到负责老师的批准,出校前应将假条交至公寓管理老师处备查,晚上20:00前回到宿舍;如有特殊情况不回校住宿,需提前向老师请假并有法定监护人的书面说明。国际部学生只有在学校国际部得到学生法定监护人正式通知后方能离校,学生到家后,法定监护人应电话通知公寓管理老师,确保平安。 

第八条  未经管理老师同意,住宿生不得将非住宿生带进学生公寓;学生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打火机、火柴、蜡烛、宠物、电视、体育器械和刀具等带入学生公寓。禁止在公寓内吸烟、喝酒。

第九条  严禁拆装移动电源线、电扇、空调等电器设备,严禁私接插座,电器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可触摸。未经允许不得使用个人电器,禁止使用充电式台灯。

第十条  禁止在楼内奔跑打闹,不在宿舍打(踢)球,不乱涂乱画。禁止在房间、浴室及上下床时开玩笑、相互推搡;学生不得攀登窗台及跳窗出入,以保证安全。

第十一条  未经允许,宿舍内禁止搞生日聚会等集体活动。

第十二条  不串楼层、宿舍;不能私自调换宿舍和床位,不可两人在一张床上卧睡。

第十三条  如果地面有水迹请及时擦干,以免滑到;上下床动作要慢,抓紧蹬稳。

第十四条  锁好自己的柜门,保管好钱物。

第十五条  熟悉灭火器的位置、使用方法、疏散路线和紧急出口,遇有紧急情况时,做到沉着冷静,听从指挥,保证安全疏散。

第三章  住宿生一日行为规范

第十六条  起床铃响后立即起床,抓紧洗漱、整理个人内务,将自己当天不穿用的衣物放入柜中,锁好柜门;值日生自觉抓紧时间清扫宿舍,做到桌面无杂物、无尘土、地面干净、镜子无痕迹,垃圾当日及时清理。

第十七条  早操铃响,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早锻炼(带好自习用品)。

第十八条  午饭后按规定时间在宿舍休息,不大声喧哗和走串宿舍。

第十九条  无特殊情况,上课时间不允许回宿舍。如病休需持学校卫生所假条,有事需班主任老师准假证明,经生活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宿舍。

第二十条  晚自习后(以各学部、年级下晚自习时间为准),不在教室或校园内逗留,20分钟内回到宿舍(因特殊情况超过规定时间需有相关老师的证明),抓紧时间洗漱。

第二十一条  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不说话,不玩手机、游戏机等电子产品,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作息,必须向生活老师说明获得允许。

第二十二条  身体不适,要及时向生活老师报告,并立即到校卫生所诊治;如病情严重或情况紧急,应听从校医生的安排,去学校附近的正规医院就诊。

第二十三条  不要携带大量现金、照相机等贵重物品到校,如果特别需要而带入学校的,要妥善保管,丢失责任自负。物品丢失,要迅速向老师报告,并积极提供线索。

第二十四条  按时到学校餐厅就餐,养成不吃零食的良好习惯,不把零食(小食品,方便面等)带进宿舍。(特别提醒:为了健康和保证学习效率,请按时用早餐。)

第二十五条  如有亲友来访需与生活老师提前说明,经老师同意后亲友方可进入学生公寓并做好登记。学生不能留外人住宿。

第二十六条  双休日、节假日,除学校、年级(学部)学科统一组织的活动外(以主管部门正式通知为凭)一律不得留宿,遇有特殊情况留宿须经教导处批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责任:

1.保障学生的住宿环境和住宿秩序,为学生的住宿生活服务。

2.对住宿生进行宿舍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和安全教育,并负责检查、纠正各项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行为。

3.做好公寓楼内安全保卫工作。

4.定期检查学生寝室内务卫生纪律,同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并按规定给予评分公布。

5.学生公寓内的水、电、家具以及其他设备、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确保学生正常使用,属于人为损坏的,应责成当事人进行赔偿。

第二十八条:学生责任:

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参与公寓的管理,能够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不断提高生活自理、自律能力。

2.尊重公寓服务人员的劳动,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

3.认真做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4.要节约使用资源,爱护各种设备,发现损坏或漏水、漏电现象协助报修。

第四章  奖惩规定

第二十九条  奖励。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定期对宿舍进行星级宿舍评比,对个人进行模范住宿生和优秀住宿生评选,每学期由学校进行表彰。评比结果纳入学校对学部、年级、班级的评价,个人评比结果与住宿生的评优、入团、学分挂钩。评为五星级模范宿舍,为其所在班级加10分,学部、年级加5分;评为四星级模范宿舍,为其所在班级加8分,学部、年级加4;评为三星级模范宿舍,为其所在班级加6分,学部、年级加3分。个人评为五星模范住宿生,赋予4学分;评为四星级模范住宿生,赋予2学分;本项学分不满2分者,影响评优、入团及毕业。星级模范宿舍和模范住宿生评比标准及办法见附件2。

第三十条  处分规定。住宿生违反学校公寓住宿管理规定,情节较轻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强制停宿或退宿,并由学校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直至高中学生开除学籍处分。住宿生违反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十一条的属于严重违纪,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其他属于一般违纪,多次教育不改者将强制停宿或退宿,并由学校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高职院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之探究2015-07-04 14:40 | #2楼

学生公寓管理是高职院校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学校宣传和展示学校科学施教、科学管理理念的主阵地之一。学校管理包括很多方面,其中,安全管理就是重中之重的部分。学生公寓作为学生主要的生活、学习场所,决定着学生公寓的安全工作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特殊地位。

1 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

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包括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制度与知识宣传和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排查。

1.1 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制度与知识宣传

服从党的领导,特别要深入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学院学生处、保卫处的工作要求,切实将消防安全知识和学院的消防制度向学生大力宣传。具体通过以下几种平台落实工作:①按学院和公寓中心的工作指示把有关安全管理的纸质信息发放并张贴在每一个宿舍的适当位置,提醒学生随时进行安全学习;②利用每晚一次查房工作机会,通过学生干部以口头形式向学生进行公寓消防安全教育;③利用本公寓现有的一切宣传平台通过多形式的文字宣传,利用消防应急灯宣传栏向学生发布重要的消防安全信息,利用门口白板不间断地轮换宣传有关消防安全的知识;④利用学生上课出门的机会,打开本楼所有的出入通道,意在让学生了解和熟悉安全通道的具体位置,以备应急状态下逃生有序。总之,搞好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制度与知识宣传是基础。

1.2 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排查

在宣传的基础上,在加大消防安全工作的排查力度。排查工作以日为单位展开,具体到以下诸多方面:①每日检查楼门锁的性能状况是否良好,确保在应急状态下能够迅速打开门锁;②配合相关部门定期更换灭火器,并做好灭火器等消防装置的日常维护和安全检查工作;③每日检查消防应急灯的照明情况,如有损坏及时与后勤处取得联系,并及时做到报修;④每日查房,深入学生宿舍排查是否有违规使用电、火器具,如发现并及时进行指导教育;⑤在公寓楼门开放时段,特别是中、晚吃饭时段加强楼内巡查,杜绝学生利用电、火器具做饭现象,减少利用明火引发火情的概率。一言以蔽之,好的管理方法、管理团队要取得好的管理业绩,管理细节的实施是不可忽视的关键。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排查就是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的关键。

2 学生私人财物安全防护管理

根据当代高职院校学生自理能力差、责任意识淡薄、自我约束能力不强、逆反心理较强的特点,认为加强学生私人财物防护管理是必要的,也是公寓安全管理必不可少的部分。实践证明,科学有效的宣传结合多点排查是有效的管理方法。 2.1 学生私人财物安全防护宣传

有关学生私人财物安全防护管理,主要立足于安全防护意识的强化、私人财物安全知识的普及,注重安全防护习惯的培养。以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为例:①严格按照学院学生公寓的工作要求展开日常工作,以学生处、保卫处联合下发的“高校新生入学安全警示录”展开安全防护工作的宣传事宜;②强化学生合理摆放私人财物的意识,通过卫生检查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规范的安全防护习惯;③举办“学生私人财物安全防护”学习班,主要加强楼层学生干部“私人财物安全防护”工作知识的学习,通过培养骨干的形式达到全楼学生共同学习的效果;④有效利用各公寓楼现有的宣传资源,充分发挥其在安全育人方面的积极作用。

2.2 学生私人财物安全防护排查工作

在私人财物安全防护意识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排查工作,切实保护学生私人财物不受强性侵害。详细排查工作具体如下:①在学生上课后,一日三次以上楼内巡查,检查是否有宿舍忘记关好门窗,如有及时给予补救,并找时间指导教育;②在学生上课后,一日三次以上楼内巡查,检查留宿人员的具体详情,做到心中有数;③严格开关门制度,做到不随便开关门,不轻易允许学生随便出入,特殊情况除外;④严格执行学院和中心关于学生宿舍钥匙的管理制度,做到管理透明,监管到位。

3 公寓公共设施安全管理

公共实施安全管理主要针对公寓楼内的公共设施安全性的检查和维护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提高这方面的意识和督导到位其意义十分重要,也是公寓安全管理不容忽视的环节。具体到实践中:①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公共实施安全管理意识,并做好其知识普及工作;②经常检查公寓楼内的门窗是否牢固,尤其是门上的玻璃是否稳固,以防脱落砸伤学生;③落实学生宿舍配套实施的安全性,做到床稳,书架牢固,桌凳能安全使用。④在特殊天气,如雨雪天气,能在楼门口及时摆放安全提示警示牌,多方面、多视角提供安全教育服务。

4 公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对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全国性、地区性突发事件和校内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公寓在应对突发事件是主要从两方面努力:①全国性或地区性突发事件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学院党委和院领导班子的应急预案展开工作,并积极配合学院工作要求落实工作,确保突发事件情况下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②公寓楼内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尽力做到提前预测和防范,发挥楼层干部的预警作用,在确实发生时间后管理老师,应从容果断地应对事件,控制事态为先,通知中心领导要快,尽一切努力减少损失。

5 小结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公寓安全管理包括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学生私人财物安全防护管理、公寓公共实施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公寓应急管理4个部分。其中,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学生私人财物安全防护管理是公寓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也是公寓安全工作的重点。随着各类社会突发事件的频发,学生公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逐渐成为人们关注和重视的部分,并且成为公寓安全管理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高职院校公寓安全管理在内容上涉及面广而多,在实际操作上要求细致而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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