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安全制度>《安全文化宣传管理制度

安全文化宣传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10 17:16:37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安全文化宣传管理制度

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必将改善各施工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施工企业全体成员的综合素质,提升施工企业全体成员的行为水准,是施工企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搞好生产安全与创出企业特色以及创造更佳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环节。

安全文化宣传管理制度

建筑业是一个仅次于矿山行业的事故多发行业,搞好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要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必须在组织上建立起完整的生产安全保障体系,还要在意识形态领域加强安全文化的建设,以此形成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思想和安全文化氛围。 

1.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特点 

(1) 生产岗位不固定、流动作业多,作业环境不断变化。作业人员随时面临着新的隐患的威胁。 

(2) 作业内容多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同工种,但在不同的作业时段、不同作业部位的作业内容常常不同;二是同工种,但在不同施工现场的作业内容和作业环境并不相同;三是工种时常不固定。 

(3) 多工序同时或连续作业,工序间配合,材料设备调度,与建设各方的协调等过程多,管理过程复杂,综合性强。 

(4) 立体交叉作业及电气、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多。 

(5) 多为露天作业,受自然环境影响大,如高低温作业,雨、雪、风中作业等。 

(6) 手工作业多,劳动强度大。 

(7) 人员流动性大、作业技能参差不齐。 

(8) 分包作业多,总、分包之间以及各分包队伍之间的企业安全文化背景不同.容易形成文化冲突。 

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与安全管理的联系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是服务于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和补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工作就是要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和管理的不合适方法等问题。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条件这主要是依靠安全科学技术和工程技术来实现。但是,科学技术和工程技术是有局限性的,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其原因一方面是科技水平发展不够,另一方面是经济上不合算。正由于此,控制、改善人的不安全行为也就显得十分重要。控制人的行为就是采用安全管理的方法,即用管理的强制手段约束被管理者的个性行为,使其符合管理者的需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应该是在安全科学技术与安全工程技术基础上,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制度、规程等,约束建筑施工企业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同时通过宣传教育等手段,使员工安全生产的行为规范,以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企业安全文化的概念应运而生,正是为了弥补安全管理手段的不足。安全文化之所以能弥补安全管理的不足,是因为安全文化注重人的观念、道德、伦理、态度、情感、品行等深层次的人文因素,通过教育、宣传、惩罚、创建群体氛围等手段,不断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员工的安全修养,改进其安全意识和行为,从而使员工从不得不服从管理制度的被动执行状态转变成主动自觉地按安全要求采取行动,即“要我遵章守纪”转变为“我要遵章守纪”。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的推行,必须建立在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良好的安全管理基础之上。

3. 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方法 

3.1 加强对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直接领导,并将安全文化建设融合于企业文化各项工作中组建专门的领导班子 

加强对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直接领导,充分发挥施工企业政治思想工作的作用。该领导班子负责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制定施工企业的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 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安全文化建设中的具体职责,并要做好宣传动员、督促检查、总结评价等各项工作。把安全文化建设与政治思想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在施工企业全体成员中开展理想与道德的教育,提高全体成员的思想境界。同时,将安全文化建设融合于施工企业总体文化和各项工作之中,使安全文化产生更广泛的效应,以深入人心。施工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不应该把安全文化看作是特别独行的事务,而要在施工企业的总体理念、形象识别、工作目标与规划、岗位责任制的制定、生产过程的控制及监督反馈等各个方面融合进安全文化的内容。在施工企业中,也许看不见、听不到的“安全文化”词语会在各项工作中处处、事事体现,这才是安全文化建设的实质。要紧扣施工企业的生产目标与管理体制,配合施工企业改革的步伐,采用动态的管理方法设计安全文化的具体内容和有效的宣传方式以及具体的实施计划。从宏观出发。自微观人手,及时地研究社会与施工企业的状况,搜集安全文化的信息,不断地调整、完善安全文化的内容:同时注意评价实施安全文化的绩效,防止走过场、搞形式。 

3.2 “建立四个体系”

1) 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如何让安全第一的思想牢牢扎根在每位员工的心中,让遵章守纪成为每位员工的自觉行动,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是非常重要的。安全教育仅对员工进行“三级教育”是远远不够的,还要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实用性、要因性,因人施行。

2) 安全制度约束体系:指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 

3) 安全机构保障体系:指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的安全管理人员。 

4) 安全考核激励体系:为了拉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绩效,促进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适当地采取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是很必要的。 

3.3 “三个坚持” 

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因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群策群力,全员奋斗,全方位通力合作;坚持循序渐进,常抓不懈,因为安全生产是建筑施工企业永恒的主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工程,不付出长久的努力就难以取得预想的成果;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价值,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为根本宗旨。 

3.4 “三个结合”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应与行业和本单位实际相结合,不能建设脱离建筑施工企业实际的“空中楼阁”式的安全文化;应与建筑施工企业发展的目标相结合,坚持与时俱进;与“安全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不能与建筑施工企业文化格格不入。 

3.5 加强安全文化制度建设 

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必须要建立一个科学、系统、适合本企业的文件化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和企业形象策划系统,规范企业安全文化。进行企业策划,引进企业识别系统(cis).建立有显著个性和适合企业发展的企业安全文化支持系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环境管理体系》(GB/T24000)及《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0)等标准,建立文件化的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等建筑施工 

安全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安全文化的技术支持系统。企业制度文化建设应充分考虑建筑施工分包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员工的流动性和作业环境的多变性内容等,并充分发动全体员工广泛参与。按照标准、规范规程及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加强检查、定期评审,及时纠正不符合项,保证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实现持续改进。

河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2015-06-30 12:41 | #2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15〕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1〕1号)要求,为了促进河南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规范评定管理程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依据《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2015)、《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准则》(AQ/T9005-2015)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暂行)》,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第三条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称:省安全监管局)负责河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评定与管理工作。 

省安全监管局成立“河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评定活动的组织、协调及后续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3-4个专家组,每个专家组一般由3-5人组成。专家组成员的选聘与管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  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评定与管理程序,分为提出申请、初审、现场察看与评定、综合评定、证后管理(含指导帮建、复评等)。 

第二章  申请及初审

第五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均可提出申请: 

(一)河南省辖区内各类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煤矿企业除外); 

(二)连续三年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 

(三)连续三年无安全生产方面行政处罚不良记录; 

(四)经过取得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安全文化培训并合格; 

(五)通过国家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验收并合格。 

第六条  参加安全文化建设的企业应于上一年度12月10日前填写《“河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申请表》(附件1),并递交至所在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监管局。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监管局汇总后于12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  参加安全文化建设的企业递交申请表后,要认真按照建设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创建期间应参加取得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培训并合格,并可邀请相关培训机构提供咨询和指导帮建。 

第八条  参加安全文化建设的企业,原则上3年后方可申报河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基础较好、经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监管局审查合格的,可提前申报。 

第九条  申报河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单位,应于当年3月10日前,按要求填写《河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附件2)、《河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自评表》(附件3),经所在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监管局审核同意、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评定申请。 

第十条  申报河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河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 

(二)河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自评表; 

(三)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工作报告。包括:企业概况、企业核心价值观、安全理念、安全宗旨、安全愿景、近三年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情况、创建期间取得的成绩、深化建设的目标、计划等。对取得的荣誉应提供表彰机关的文件(复印件)进行佐证; 

(四)反映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视频资料(10分钟以内); 

(五)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的图片(50幅以内)。 

第十一条  在收到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监管局应于3月31日前,完成材料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对未获通过的企业应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复核参评企业资格后,组织专家组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对参评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评阅,并给出修改完善意见。 

第三章  现场察看与评定

第十三条  到参评企业现场察看与评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进行。 

第十四条  专家组组长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安全专家或具有丰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经验的人员担任。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专家组组长对评审的结论负总责。 

第十五条  专家组成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选程序和评选标准; 

(二)具有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方面的知识; 

(三)有较丰富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经验; 

(四)与参评企业没有直接利益关系。 

第十六条  专家组组长职责: 

专家组组长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组织编制现场察看与评定计划和相关工作文件; 

(二)组织实施现场察看与评定; 

(三)协调现场察看与评定有关事宜; 

(四)汇总报告现场察看与评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五)根据现场察看情况向企业反馈现场评定意见。 

第十七条  专家组成员的职责: 

专家组成员在专家组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全过程参加现场察看与评定工作; 

(二)及时报告现场察看工作情况和察看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三)准确记录察看工作情况、提出现场评定意见; 

(四)客观公正、严谨务实、清廉自律、遵守保密规定。 

第十八条  现场察看与评定计划的编制: 

现场察看与评定计划的编制通常包括以下内容:目的与任务、察看依据、专家组人员组成、日程安排、相关要求等。现场察看与评定计划应提前告知企业并应得到企业确认。 

第十九条  现场察看与评定工作文件的编制: 

现场察看与评定工作文件是专家组实施察看和评定的依据。现场察看与评定工作文件通常包括:检查表、会议纪录、调查问卷、指标评定汇总表、专家组意见等。 

第二十条  现场评定程序: 

现场评定程序包括预备会议、现场考察和意见反馈。 

(一)预备会议。专家组介绍现场评定安排和评定方法;企业汇报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过程、各项评定标准的实施与完成情况; 

(二)现场考察。通过“听、查、看、问”等方法了解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情况,验证各项评定标准的实施与完成效果。包括:听取企业工作汇报;查阅文档资料;召开员工座谈会;组织问卷调查;随机提问;实地察看;按照评价标准给出相应分值; 

(三)意见反馈。向参评企业反馈现场考察的结果,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章  综合评定

第二十一条  综合评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依据专家组现场察看给出的成绩,评出当年度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后,颁发“河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证书和匾牌。 

当年未通过评定的企业可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参评申请,经研究同意,可直接参加下一年度评选。 

第五章  证后管理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从获得“河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的单位中推荐一定数量企业参加“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选。 

第二十三条  称号的时效与管理: 

(一)“河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有效期三年。 

(二)获得“河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总结和持续创建工作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抽查。未提交工作报告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企业提出警告。连续两年未提交工作报告和情况说明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撤销其“河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 

(三)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应在称号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评申请,并提交复评申请书和工作报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定。逾期未提出复评申请的,“河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自动废止。 

(四)企业在称号有效期内,发生一次死亡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三起以上重伤事故以及社会影响重大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撤销其“河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 

(五)对自动废止和撤销称号的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告。 

第六章  企业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获得“河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在参加“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时,优先考虑。 

第二十五条  企业在称号有效期内享有申报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安全监管局负责解释。 

【安全文化宣传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安全文化管理制度04-10

文化站安全管理制度04-11

文化馆安全管理制度04-16

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04-10

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制度规定04-06

文化礼堂管理制度_文化礼堂管理制度办法04-05

文化广场管理制度_文化广场管理制度规定04-04

文化站管理制度_文化站管理制度条例04-04

文化公司管理制度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