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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制度

时间:2022-04-10 17:07:38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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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制度

1、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设施布置整齐,出入口设门卫。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制度

2、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标牌、备齐五牌( 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 ,一图( 施工现场平面图) 。

3、施工现场严格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并用围墙隔开,布置永久绿化带,场地道路平整畅通,无积水。

4、施工区材料堆放整齐,并悬挂标牌,标明材料的有关资料。

5、施工现场每半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应有记录。

6 、生活区设置食堂、卫生间、娱乐室等设施,其设施符合有关文明卫生要求。

7 、现场消防设备齐全,并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和消防制度。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安 全 检 查 制 度

1、为了宣传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法规,查找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治理和消除,必须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2、定期检查,由公司生产副经理、安全科长、计划科长有关人员进行组织检查,项目部由与公司检查组相关人员组织检查,公司每季度一次,项目每月一次。

3、不定期检查包括班组班前、后的岗位安全教育,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的日常巡查。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检查安全工作。

4、安全检查要有记录,查出隐患应限期,限人整改,整改完毕要有验收记录。

5、安全检查要对照JGJ59 -99 安全检查标准,进行现场打分,并进行总评考核。

6、查出隐患不及时整改要进行经济和行政处罚,并作好记录。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各班组必须按照建设部部颁标准,按时开展班前安全活动。

2、班前安全活动,每天上班前利用15 -20 分钟进行。

3、班前安全活动的内容:学习有关安全法规、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总结上一天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当天施工安排提出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

4、班前安全活动应对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内容进行如实记录。

5、活动记录应定期接受上级安技部门的检查、指导。

安 全 教 育 制 度

1、为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义在思想和理论上的认识,使广大职工懂得执行劳动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

2、对广大职工的安全教育要从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典型事故上加以教育并进行考核。对变换工种的工人在上班前也应进行相应工种的安全教育。

3、利用空余时间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遵纪守法的教育,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发生。

4、对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经教育考试合格者方准进入生产岗位。

5、在生活过程中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并每年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培训考核。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事故频率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特制订以下安全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对于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积极整改的,奖励100 元。

2、工程交工,本工种未发生工伤事故给予班组长300 元奖励。

二、惩罚

项目部负责人每日巡视检查,发现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将按奖惩细则进行处罚,对各工种每日累计发生三起违章违纪给予班组长150 元处罚。

1、进入施工场地未戴安全帽的每人次罚款20 元。

2、穿拖鞋或赤膊上班每人次罚款10 元。

3、酒后上班的每人次罚款100 元。

4、从高空乱丢东西每人次罚款20 元。

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每人次罚款20 元。

6、在施工现场内打闹嘻戏者每人次罚款20 元。

7 、对不按安全员要求组织班前安全活动的每次罚款50 元。

8 、由安全员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班组长拒不签字的每次罚款200~500 元,未在限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整改的罚款50 元。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了解项目安全施工状态,研究现场生产施工中的具体问题及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提出对安全工作的要求,保障安全措施与施工任务同步贯彻落实。

2 、项目班组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在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

3、项目部安技部门根据现场情况,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碰头会,随时了解角掌握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管理业务的具体问题,总结布置日常性安全工作。

4、各班组安全活动日定时、定期开展,由班组长向班组人员总结一周内的安全落实情况,并作好完整记录。

安 全 验 收 制 度

1、安全验收工作包括:塔吊安装和顶升验收,龙门架、井字架安装验收,脚手架搭设验收,施工用电安装验收,模板工程验收等。

2、对塔吊、龙门架、井字架、施工用电应根据施工方案组织验收,然后报请当地安全监督站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验收前,应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并由项目经理统一指挥调度。

4、验收时应作好记录,验收完毕,对照有关规范、标准、研讨验收是否合格,并履行签字手续。

5、作好资料归档工作,保障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为安全施工提供条件。

门 卫 制 度

1、按时着装上岗,坚守岗位,严防失控。

2、对外来人员勤询问、登记,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3、发现作案分子奋力擒拿,保护现场,配合公安保卫部门查处。

4、对进出人员及各类车辆严格检查。对拉出现场的材料工具必须有领导的签字凭证,方可放行,并做好记录。

5、说话和气,一视同仁,对无理取闹,不服管理者处以重罚。

6、发现火情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消 防 制 度

1、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并张榜公布,制定消防人员的职责。

2、组织人员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并进行考核发证。

3、根据现场的需要,配制消防器材,如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1211 灭火器及消火钩等,现场设置专门消火全,并保证长时供水。

4、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性,需更换的及时更换,并经常开展现场消防情况的检查,经常保持与消防警-察的联系,如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5、参与临近场所的消防救助。

施工现场材料机具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布置,松散材料应设分隔仓。

2、材料领用采用定额耗料制,周转材料须分类、分规格码堆,模板材的分解、配制需经施工员批准。

3、正确、合理使用材料( 包括原材料、 成品、半成品、周转材、低值易耗品等) , 对于无视材料合理使用者,处以10 -50 元罚款,浪费严重者照价赔偿,屡教不改者,勒令退场。

4、进入工地材料、工具、设备未经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无权外借、外用,否则视偷盗行为处理。

5、所有设备及机电工具,必须定机定人操作、保养,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6、机具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凡违章操作者罚款10 -50 元,造成机械、机具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操作权。

7、每月评比一次,对于珍惜材料、正确使用、保养、设备、工具者予以10 -50 元奖励。

以上条款由现场材料、机电负责人监督落实。

现场施工队管理制度

1、各施工工种班组长、队长必须按照公司、项目部所制定的各项计划,在项目经理和施工员统一协调下逐项完成。

2、施工队须指定一专职人员,负责各工种、工序的质量控制和协调工作,包括自检、互检、交叉检查,工序搭接等。

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精心操作,确保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4、按每一施工段分项分工种进行检查评比,凡合格率达到90 %者不奖不罚,超过90 %者奖励10 -20元,低于90 %超过80 %者,罚款10 -20 元,达不到80 %者勒令下岗。

5、因质量事故造成停工、返工损失,除对当事人处以赔偿经济损失、勒令退场外,对施工队按损失金额1~2 倍罚款。

6、若施工队不服从公司及项目部的管理,精制滥造,违规作业,明诺暗抗现场管理,由项目部申报总公司批准,撤换施工队伍。

以上条款由现场施工员负责监督落实。

工程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一、建筑物体的各分部及各施工项目

1、基础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应设置明显的示警装置,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 ~3M , 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开挖沟槽、基坑应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m 以外,且不超过1.5m 高,推车运料应平稳,平地车距不少于2m ,下坡不少于10m ,施工前应先做好排水沟。

2、主体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不准站在砖墙上施工作业,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砍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碎砖、灰浆应清扫干净,模板支撑不得用不合格材料,且要牢固,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支设4m以上立杆模板操作时应搭设工作台,不足4m ,可使用马凳操作,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绑扎立杆、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柱筋在4m 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绑架基础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绑扎高层建筑钢筋时,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m 以内始准靠近,就位方可摘钩,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投操作台,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应搭设防护措施。

二、现场环境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还要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

三、机械

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工作前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可使用,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四、劳动保护: 进入施工现场,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设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须系安全带,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五、安全防护措施

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和其经隔离设施。距地面3m 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六、防火、防中毒等

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存放的专用库房应与其它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禁过敏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每班应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七、冬季

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 、凡属国家规定内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焊工、登高架设工、起重工、施工用电梯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部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 、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再接受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并经有关培训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证方可上岗工作。

3 、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等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每年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手续。

4 、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等有关部门同意,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练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7 、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

防 噪 音 措 施

承建的 工程,为防止施工噪音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特制定以下防噪音措施:

1 、每天7 点以前、12 ~14 点、凌晨1 点以后不使用噪音大的机械,如圆盘锯、刨床等。

2 、合理安排施工,尽量减少夜间加班。

3 、如遇特殊情况,属连续施工的,产生少量的噪音可以影响居民生活的,需报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批准。

4 、将噪音大的机械安装至远离居民住宅楼处。

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规定2015-06-30 8:24 | #2楼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电力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效益至上”的宗旨,争创无违章、无事故工地,实现***********稳定有序的安全生产局面,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外协安全资质审查

1.1内容主要包括

1.1.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承包的工程相符合。

1.1.2 施工资质证书:经建筑工程管理局年审合格。

1.1.3 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书:经过公证或工商局出具的法人或法人代表委托证明。

1.1.4 安全施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1.1.5 近3年来安全施工记录:在近3年的施工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人身死亡事故的证明资料。

2 安全施工管理

2.1 安全日常管理

2.1.1 职工每发生一次违章现象,违章者个人离岗到安监部接受安全学习1—2天,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1.2 未遂事故、恶性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者下岗5—15天,经项目工地安监部培训合格后上岗。

2.1.3 外协施工人员发生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等违章现象,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将下岗培训1—2天。违章2次以上者将被驱除出施工现场不再录用。

2.1.4 施工单位、专业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做到记录齐全,有检查,有整改,有反馈。(具体表格可到安监部领用)

2.1.5 班组每天进行现场施工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填周报表),每周六上午8:00交到安监部审阅。

2.1.6 施工单位、专业公司对于安监部下发的不安全因素汇总单和安全整改通知单,按要求组织整改,并及时反馈。

2.1.7 各专业公司负责人每月按时组织本部门的周一安全例会,总结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报安监部待查。

2.1.8 各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项目,按时编制危险因素辩识清单,并制定出本单位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和措施、重大危险因素应急预防措施,每季度根据天气变化及工程实际进度编制季度危险因素、清单、措施,对重大危险因素进行细化并做好应急预案。

2.1.9 在项目工地安监部每周召开安全例会时,各单位安全员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本周与下周的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各专业公司安全员根据例会要求对本部门施工项目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检查、整改、验证,并以书面材料存档。

2.1.10 现场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经安监人员检查验证,并挂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2.1.11 各施工单位、班组要认真开展周一的安全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上报安监部审阅签字。

2.1.12 发生轻伤事故或其他未遂事故时,责任单位要及时报告工地安监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事故报表于3日内报工地安监部。

2.1.13 所有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安监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进入现场施工。严禁使用未满18岁和55岁以上人员进行施工,一但发现追究负责人责任。

2.1.14 对无安全措施,未经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设施不完善的“三无”项目,严禁施工。

2.1.15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进行施工。

2.1.16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规范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特殊高空作业人员需配备双重保护。

2.1.17 现场施工人员不得酒后施工,一但发现立即下岗培训2?—5天。

2.1.18 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凉鞋、拖鞋、短裤和背心,焊接人员严禁穿短袖衫从事焊接作业。

2.1.19 焊工在作业中必须穿绝缘鞋并且戴有防护手套。

3、施工用电管理

3.1 非电工严禁私接电源或拆装电气设备。

3.1.1 施工用电必须由变压器内接出一次线到二次盘,严禁从变压器上直接接电气设备使用。一次线到空气开关压紧接头不能大于100毫米。

3.1.2 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能大于5m,距离大于5m时应设流动电源箱,到固定电源箱的引线长度不能大于40m。

3.1.3 现场所有用电线路必须经漏电保护器,并灵敏可靠。

3.1.4 现场直埋电缆走向按施工总设计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的构筑物边缘直接埋设,深度不得小于700毫米。电缆上方分别用黄沙、砖块覆盖,埋电缆处和拐弯处应在地面设明显标志,穿过道路时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且深度不得小于200毫米,电缆沿构筑物架空时,高度不能低于2米,接头处应有防水和防漏电措施。

3.1.5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上岗证。

3.1.6 夜间施工,照明严禁使用碘钨灯,金属容器、潮湿场所及管道内电压不得超过12伏,使用其他照明灯时必须有保护罩。

3.1.7 电源线路不得接近热源或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在竹木脚手架上架设时应设绝缘子,在金属脚手架上架设时应设护栏。

3.1.8 严禁一闸多机,严禁两孔插头代替三孔插头,严禁使用刀闸,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3.1.9 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3.1.10 手动操作开启式开关、闸刀开关及管形熔断器时,应使用绝缘工具。

3.1.11 临时电源的布置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在直埋电缆的上方设表示牌。

3.1.12 现场使用的电源开关、电源箱、电源盘必须有良好的防雨、接地措施。

3.1.13 以上用电管理均由各施工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安监部监督检查。

3.1.14 地线及零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

3.1.15 采用接零保护的单相220V电气设备,应设单独保护零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兼作保护零线。

3.1.16 同一系统中的电气设备,严禁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另一部分采用接零保护。 

4 高空作业

4.1.1 高处作业的平台、步道、斜道等应设1.2米高的防护栏杆和18厘米高的踢脚板或设防护立网,现场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等统一刷红白相间的油漆(间距为35厘米),步道两侧的踢脚板刷黄黑相间的油漆(间距为20厘米且呈45°倾斜)。

4.1.2 高处作业区域的孔洞应设牢固的盖板或围栏,并悬挂警示牌。

4.1.3 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体检,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4.1.4 高处作业时首先挂好安全带(必须做到高挂低用),衣着灵便,穿平底鞋。

4.1.5 高处作业各层平台、步道及脚手架上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物件,施工用料应随用随吊。

4.1.6 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4.1.7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不得骑、靠在栏杆上,更不允许躺在支道或安全网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工作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4.1.8 高处作业时,焊接的构件应电焊牢固,不得移动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等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用铁绑牢,设有防坠落措施。

4.1.9 高处作业的危险区应设围拦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4.1.10 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需要拆除时,应征得工地安监部的同意,在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安监部人员验收,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及安全设施。

5 文明施工管理

5.1 文明施工日常管理

5.1.1 施工现场严禁流动吸烟、随地大小便等行为。

5.1.2 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出入证,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正确佩戴由公司安监部门发放的安全帽,禁止穿高跟鞋、裙装,禁止赤脚或光背。并服从安监人员、业主和监理的管理。

5.1.3 锅炉钢架要设置临时厕所,并派人定期进行清理。

5.1.4在汽机房、锅炉房零米地面组合场地等需设置垃圾箱,并定期安排清理。(由各施工单位制作,安监部统一标准规格)

5.1.5 现场的氧气、乙炔瓶要集中摆放并设定氧气和乙炔笼,采取防碰、防晒措施。两瓶间距不得少于5米,明火距离不得少于10米。

5.1.6 电焊机等小型机械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和防雨、防晒、防风沙等措施,无裸线。电焊皮线的走向要规范、有检验合格的标签。

5.1.7 脚手架搭设必须要严格执行《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在当日内将剩余的材料清理干净,验收合格的在明显处挂牌。

5.1.8 安装就位的各类转动设备、辅机、仪表等按规定搭设统一的防护棚,用油布覆盖保护,仪表盘柜、精密设备等施工完后,用塑料薄膜保护,电缆敷设过程中用油布或临时盖板覆盖保护。

5.1.9 在已安装就位的设备周围油漆粉刷时要采用塑料布粘贴纸等隔离防老措施,保证不对设备和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1.10 工地所有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必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OHS/CL06“安全设施设置标准”的有关规定。

6 施工场地管理

6.1.1 采取分区负责的管理办法,要明确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区域、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施工单位根据部门施工范围设置并根据工程进展及时进行调整。

6.1.2 施工现场道路及道路两侧1米范围内,不得随意停放车辆或堆放材料设备。

6.1.3 在现场道路拐角周围,不得摆放影响视线的材料设备,保证司机有良好的视野。

6.1.4 施工现场范围内不准任何单位及个人停放自行车、摩托车以及其他与施工无关车辆,外来车辆出入必须在警卫同意后方可出入工地大门。

6.1.5 现场主要道路有专人清扫,为防止粉尘污染,必要时各施工单位需对施工场所进行洒水维护。

6.1.6 施工区域和办公区域禁止来探亲家属和孩子进入。

7 材料设备堆放

7.1.1 各施工单位在组合场摆放材料时,必须按规定进行堆放,组合场中心设3米的通道,设备材料分区放置并挂牌表示,摆放材料要整齐有序,运至施工地点的待用材料要堆放整齐有序,为了不占用场地时间过长,停放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7.1.2 现场拆除的脚手板及开箱板应在当日内及时收回,放置指定位置,周边设防护围栏并标识。

7.1.3 现场器材堆放时应与建筑物的墙壁保持50厘米以上间距,且两端封闭。

7.1.4 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和机器具必须按批准的施工平面布置存放,并且在各自区域内统一方向摆放,做到整齐有序,堆放高度应符合以下标准

a. 砖  堆限度为2米,要堆放整齐、稳固。

b. 水泥  堆高限度为12袋,地面应用木版架空垫起或浇灌水泥地面垫起,底部要采取防雨措施,尺寸为0.3米以上。

c. 各种设备等如钢架 横区1.3层 层间应加垫木,高度不能超过2米。

7. 1. 5现场废料不得到处堆放,各施工区内的废料应集中废料场,施工区域的始终保持整洁有序。

7. 1. 6.强制执行谁干谁清,随干随清,工完、料净、场地清的文明要求。

7. 1. 7有车辆出入的仓库,其主要通道的高度不得小于2.5米,材料堆放间的通道 1.5米。

7. 1. 8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及放射源等应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内,汽油、酒精、油漆及稀释剂等挥发性易燃材料应密封存放。在仓库区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作警示。

8.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考核

8. 1. 工地实行“分区负责、专业管理”的考核办法,在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除隐患外),按其性质分别下发整改单、警告单或停工单(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的原则组织整改并处罚。严格整改后的反馈、检查、验收制度,实施闭环管理。

8. 2. 各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提前办理开工报告和施工项目作业指导书,经检查验收签字后具备开工条件后方可施工;各项工程暂停或结束后需要办理停工报告;并报项目工地安监科备案。

8. 3 项目工地安监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考核,并公示对各施工队伍的考核情况,对在管理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在考核中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处罚。

9. 为强化项目工地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9. 1 每发生一次作业性违章罚款100—300元,每发生一次装置性违章罚款300—500元,每发生一次管理指挥性违章罚款500—1000元,每发生一次违反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罚款200—1000元。

9.1.2每发生一次记录事故(损失工作日在1个工作日以内)和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罚款500元;次要责任者罚款300—500元;其他责任罚款300元;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罚款1000—2000元不等。

9. 1. 3恶性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罚款1000—2000元;次要责任者罚款800—1500元;其他责任罚款500—1000元,对其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3000—5000元等。

9. 1. 4重伤事故的主要责任责罚款2000—5000元;次要责任者罚款800—1500元,其他责任者罚款500—1000元;施工单位负责人5000—10000元不等。

9. 1. 5凡违反以上各项规定的个人,还将对其单位第一责任复加连带责任。

9. 1. 6每季度考核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给予第一责任人或安全员500—1000元奖励,给予该单位1000—2000元奖励。

10 本期工程竣工,对所有施工单位进行评比。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表彰并奖励10000—30000元

以上要求面向射阳工地现场所管理人员及施工队;请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项目工地制度,在管理内容有不全时按公司文件及安规和安全生产责任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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