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通报督办制度
第一条 通报督办是指,以市安委办名义印发通报,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解决突出问题。
第二条 通报督办范围为,全市三区四县、××风景区、××经济开发区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第三条 通报督办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市安委办组织的对全市三区四县、黄山
风景区、黄山经济开发区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需要解决的安全隐患。
第四条 通报及时报送、市政府,寄送给被暗访的地方政府或单位。
第五条 采取限时办结制,各地、各单位对暗访检查通报督办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限时整改完成。
第六条 对安全生产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市安委办将实行跟踪督办。
第七条 对采取创新性做法,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取得明显效果的地方政府或单位,市安委办将在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中,对其予以加分。
局安全生产工作信息通报制度
一、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通报一次全局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监督科负责汇总,整理安全生产情况资料。
二、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监督科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内容包括:上月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工作;下月工作安排和事故报表等。
三、局属各单位安全负责人每年12月10日前向局安全监督科报送当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局安全监督科每年12月20日前向省公路局安全监督处报送当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四、局安全监督科按照规定,随时向省公路局安全监督处和局安委会报告有关安全生产活动、会议、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的情况。
【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相关文章:
安全生产情况汇报02-17
安全生产情况汇报11-30
安全生产整改情况的报告05-13
安全生产措施情况(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08-03
安全生产情况工作总结05-18
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总结06-02
安全生产情况汇报通用04-23
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总结05-19
督导安全生产情况汇报01-28
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