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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管理处。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公司每年年初与各管理处、部门签订《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当年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确保不发生特、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第四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由公司领导和各管理处、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签字人如有变动,接任人自动承继。
第三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承担的职责:
1、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工作;
2、及时传达贯彻国家、省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布置落实具体任务;
3、适时组织对各管理处、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责成有关单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指导、服务、督促各管理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总结交流、及时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
5、适时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6、及时修订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7、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六条 各签约单位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劳动保护、消防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各项目标实现;
3、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4、落实安全例会制度,要适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落实安全检查制度,适时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发生的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完善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加强对外包(协)单位的管理,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8、保证安全生产的费用投入并确保有效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9、根据实际编制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预案,努力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10、及时向公司报送各类报表及各项活动材料。
11、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四章 考核内容、时间、方式
第七条 考核内容为两大部分,即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考核与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两项(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1、2),总分为300分。
1、控制目标为当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控制指标,基本分为200分。
2、工作目标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任务,基本分100分。
3、考核评分具体内容每年审订一次,按当年签订的《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为准。
第八条 考核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九条 半年自查。当年7月5日前,各管理处、部门对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公司安全管理部适时进行抽查和检查。
第十条 年终考评。次年1月5日前,各管理处、部门对当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写出考核自查评分材料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在各管理处、部门自行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形成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执行情况报公司安委会。
第五章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第十一条 为鼓励员工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能力,按照“重奖重罚”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奖惩机制。
第十二条 实行风险抵押金的人员为各管理处、部门负责人(不含安全管理部负责人)及公司、管理处专职安全员,科室、所区负责人。(上述人员简称为相关人员,下同)
第十三条 相关人员上缴风险抵押金的标准,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各管理处、部门的规模和不同岗位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与风险程度的大小,每年年初确定相应的标准(标准详见附件3)。在各管理处、部门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后,相关人员于10日内将风险抵押金上缴至公司。
第十四条 因退休、终止劳动合同或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公司的相关人员,待本年度的考核期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按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退回本人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因职位变动的,按对应职务缴纳的标准及时予以调整。
第六章 考核成绩、奖励、处罚
第十五条 成绩的确定
1、评定单位等级:
考核总得分在230分(不含本数,下同)以上,且分项考核分中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考核得分在160分以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上为合格;
考核总得分在250分(不含本数,下同)以上,且分项考核分中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考核得分在170分以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为良好;
考核总得分在280分(不含本数,下同)以上,且分项考核分中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考核得分在190分以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
其余为不合格。
以上各考核等级要同时满足总得分与各项得分两个条件,否则下调一个等级。
2、在当年度没有发生死亡事故和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单位中,按考核得分高低推选出“公司年度安全先进单位”;
3、在考核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单位中推荐若干人为“公司年度安全先进个人”。
第十六条 考核奖励资金的来源、用途、发放:
1、公司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专项奖励,用于奖励公司年度安全先进单位、公司年度安全先进个人及相关人员。
2、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经考核,需要对缴纳风险抵押金人员或单位进行处罚的罚金,作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专项奖励金的补充;
3、考核奖励金由公司统一发放。
第十七条 奖罚标准:
1、相关人员奖罚额度=公司奖励指数×本人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数×所在公司考核等级权数×当年实际在岗月份/12。其中:
公司奖励指数,由公司安委会根据当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总体情况研究确定。
所在单位考核等级权数,优秀对应1.0;良好对应0.7;合格对应0,即不奖不罚,第二年不需缴纳风险抵押金;不合格对应-1,即扣除当年全部风险抵押金,第二年重新缴纳风险抵押金。
2、获得“公司年度安全先进单位”称号的单位,每家奖励1万元。
3、 获得“公司年度安全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每人奖励1千元。
4、对当年考核评定不合格的单位,主要领导应向公司做出书面检查;连续2年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将对其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给予政纪处分;连续3年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将对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给予降职直至引咎辞职的处分。
第十八条 对发生安全死亡事故的处罚,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按政府部门处理意见对直接责任主体进行处理的基础上,对相关人员按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内容和本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1、事故发生后,按规定时间上报公司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在有关部门对事故处理结束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汇报。
2、政纪处罚。参照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颁布于2015年11月22日实施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第11、12、13、14、15条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
3、经济处罚。单位主要领导参照国务院令第493号颁布于2015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列》中的第35、36、38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其他相关人员参照上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比例进行处罚。
4、对领导班子中的党组织负责人的经济处罚比照本单位同级行政领导按同奖同罚的原则处理;党内处分参照中纪委于2015年10月8日印发的《关于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列>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15]17号)文件内容的6、7、8、9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5、单位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得评优。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安全工作目标管理方案及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网络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网络管理体系,形成“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形成与绩效工资挂钩的考核体系。有计划、有步骤的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我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分工、考核机制及网络管理体系调整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总负责和考核人:赵海波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和协调人:王玉君
二、职责分工:
小学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杨士龙
中学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武国才
(一)教学安全工作
责任人:杨士龙(小学) 潘玉春(中学)
李艳春(天合园村校) 肖成广(同兴村校)
主要职责:
1、与全体教学一线教师签订有针对性的安全目标责任书。
2、规划在课堂教学中如何贯彻和实施校园安全教育;制定教学过程中发生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理方案、应急预案及责任追究制度。
3、负责学校教学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对相关人员赋予一定的安全责任,构建本部门安全防范体系,做到责任到人,严密布置。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和相关规章制度,将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计划中,确保学校教学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一岗双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常抓不懈,排除隐患,确保安全。负责学校网络的安全检查、保养。负责学校舍务安全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安全工作制度,如教师上课制度,实验室规范操作及使用制度,住宿学生晚自习管理制度等,强化安全工作管理意识化,细化管理措施。
5、具体做好课堂教学中的安全组织管理工作,加大对教师教学方法的监控力度,引导教师运用科学的正确的手段教育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及时制止有碍学生安全的教学方式,特别是实验、电教和信息技术教育、体育课、美术课等教师要注意学生安全,并能认真巡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学校教学设施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负责电教室、微机室、理化生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安全管理及学校开展各种层次教研活动的安全工作。实验教学要坚持安全第一,督促教师、学生在使用实验药品时要注意安全,做好防毒防腐工作。
8、督促、指导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乘骑车安全)教育,卫生安全教育、消防知识教育(用电安全、用水安全、用火安全),法制教育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生存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9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积极协助校长和分管安全领导抓好安全工作,密切与其他部门配合,自觉加强学校安全防控体系。按要求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教学安全教育和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及时处理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问题,协助校长和学校处理安全问题。
10一旦发生紧急事件,立即按应急处理预案做好保护学生、控制事态和及时上报工作。工作要及时妥善,周密细致。
11、各类教学评比考核中贯彻实施安全绩效考核,将安全检查和考核纳入教学检查和学期、学年度考核之中,形成与绩效工资相挂钩的考核体系。
(二)德育安全工作
责任人:崔明峰(中学) 魏思远(小学部)
李艳春(天合园村校) 肖成广(同兴村校)
主要职责:
1、与全体班主任签订有针对性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对班主任安全管理职责进行月度、学期和学年度考核,形成与绩效工资相挂钩的考核体系。
2、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坚持开展学校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自救自护常识教育、行为规范教育、个人卫生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防水防火教育、防灾减灾教育、防邪反邪教育、突发事件应对教育、禁毒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3、规划和组织学校日常值班、巡查、学生往返学校等安全工作的开展,确保学生在学校期间和上放学的进出安全;定期排摸校园周边治安安全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信息,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力争校园周边治安安全环境良好。
4、对全校师生大型集会活动安全负责。大型活动实行申报审批制度,并有完善的各类应急预案,每学期开展应急演练;各种重大集体活动制定有专项应急预案。
5、加强法制教育,每学期不少于2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校园内设有法制宣传标语、宣传专栏或网页。
6、校园常规管理规范,校园整洁美观、文明有序,体现校园安全特色,展示校园安全文化。
7、严禁学生从事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以任何名义进行出租。
8、各班放假学生往返学校时,要配合交-警等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往返学校。学生放假往返学校要实行班主任、家长移交制度。走读生严禁到校上早、晚自习,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9、明确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班会、集会、家长会、黑板报等方式向教师、学生、家长进行安全工作教育活动。
10、负责对学生课外活动、教室内外、寝室内外、运动场所的活动、晚自习后住校生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加强住校生的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在师生中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隐患。
11、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育活动和早晚自习时,应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安排值班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三)后勤安全工作
责任人:田培海(中学和小学部)
冯宝才(同兴村校)
陆清早(天合园村校)
主要职责:
1、与后勤人员(非教学一线人员)签订针对性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对后勤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进行月度、学期和学年度考核,形成与绩效工资相挂钩的考核体系。
2、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有门卫、后勤安全巡查、资产物品、食堂卫生、疾病防疫、消防、危化品等安全管理制度。
3、校园常规管理规范,校园整洁美观、文明有序,体现校园安全特色,展示校园安全文化。
4、对校内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红外报警设备及周边报警装置等公安部门检验合格的技术防范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对出入口等场所和重要部位采取必要的实施防护措施。
5、做好学校校舍、建筑、设施设备及水、电、气维护工作;建筑物、升旗杆等装有避雷装置;对校内运动场地、活动设施定期检查,校园内无安全隐患;供电线路排列规范无私拉乱接,照明、空调、电扇与插座等电源实行总控,无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6、做好学校供应水开水箱的专人定期的保养清理工作,学生无饮用生水现象,校内商店无“三无产品”、“过期产品”。
7、食堂量化分级要达标,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坚持外购食品索证索票,坚持食品留样制度,年内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液化气瓶不与明火同处一室,油烟机表面及通风口无油垢,地面防滑无油腻,校内商店卫生安全、证照齐全。
8、加强学校“校园110”、警务室的建设和专职保卫人员的领导;做好专职保安、门卫、更夫的管理;落实24小时巡查制度,巡查台帐规范齐全。
9、保证教室楼道、宿舍等场所通道的畅通无阻,装有不间断电源,安全标志明显; 校内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学生上下学时段校门口有2名以上专职保安维护治安秩序和巡查。
10、确保学校消防器材足额配备,摆放规范,标志清晰,专人管理,无过期产品质量,所有教职员工会使用灭火器,学校设有义务消-防-队伍,专职人员会使用灭火栓;保持消防通道、供水管路畅通,教学区域无游烟,灭火报警装置无缺损,处正常工作状态。
11、确保校内水、电、气及各项基础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配电间加装绝缘垫、防鼠网,配电箱专人管理呈锁闭状态,特殊工程人员持证上岗。
12、确保每月不少于1次,每学期放假和开学前以及重大节假日前,进行校内安全检查,并有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制定节假日领导带班安全值班表;门卫管理、节假日值班、校领导值(带)班均有记录。
(四)维稳安全工作
责任人:赵海波
张喜功(中学和小学部)
冯宝才(同兴村校)
陆清早(天合园村校)
主要职责:
1、加强全校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
2、做好信访、矛盾调解、稳定工作,及时排查、掌握和化解不稳定、不安定、不安全因素,师生无群访、集访、越级上访等事件。
3、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规划;坚持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目标考核和领导政绩考评。
三、考核办法:
(一)根据上述安全工作职责分工,由各部门对全体教职员工分类、分片进行月度、学期及学年度考核,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二)由赵海波校长和总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上述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进行审核和认定,并对全体学校中层干部进行安全工作绩效考核。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全校各部门各类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并纳入团队考核工作中,学校各级领导干部与自己所分管团队进行捆-绑式考核。
(四)考核总分100分,纳入教师年度综合考评之中与绩效工资发放挂钩,占综合考评总分10%。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在日常工作中,部门领导以及具体责任人没有落实总校安全领导小组或分管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因而出现事故的扣10—20分;没及时准确落实的扣2分;
2、在日常工作中,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和校规校纪以及较明确的管理制度、规定、要求而出现安全事故的,一般性事故,影响较小每次扣10—20分;较大安全事故,影响较大或涉及经济纠纷,影响到学习和工作正常进行的,每次扣分不少于20分,具体扣分多少由总校安全领导小组例会研究确定。
3、阶段检查或分项、分块检查时按相关考核标准扣、加分。
4、期末所负责的工作没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加10分,但总分不得超100分
5、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扣除全部安全考核分数,并按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6、领导干部与自己所分管团队进行捆-绑式考核:出现安全事故分管领导或间接责任人也要扣分,扣分是直接责任人所扣分数的20%。(捆-绑考核只针对出现安全事故这一项,其它事项不捆-绑考核)
四、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各项安全工作绩效考核,除与绩效工资发放挂钩以外,如情节属实、性质恶劣、后果严重者,经校长和总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会或行政办公会成员研究裁定,可以进一步进行扣除工资、行政处罚、刑事诉讼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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