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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督查督导制度

时间:2022-04-10 02:57:01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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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督查督导制度

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关于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校园平安》文件精神,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幼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规定,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导检查的目的通过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经常性督导检查,全面了解幼儿……

安全工作督查督导制度

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关于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校园平安》文件精神,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幼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规定,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导检查的目的通过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经常性督导检查,全面了解幼儿园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纠正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早发现并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督导检查的基本内容1.贯彻有关幼儿园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上级要求的情况。

2.安全工作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3.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和"三防"安保体系设置运行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岗位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效能情况。

4.园舍、安全设施、教育教学及其附属设施、体育、娱乐等设施设备的配备、管理、使用、维护情况。

5.常规安全工作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含消防、交通、饮食安全、危险品或器具、污染、治安、课外活动、网络安全及其他隐患等)。

6.事关师幼人身安全的重要设施及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检测、监控和应急救援处置预案的制定及日常演练情况。

7.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幼儿园与相关部门和幼儿家长联系情况。

8.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情况(包括安全课程开设情况及日常安全教育)。

9.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规范管理情况、安全事件驾驭处置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检查的幼儿园安全工作。

三、督导检查的方式1.日常督导检查采取逐班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多种方式。

2.幼儿园安全事件发生后,对事件的发生原因、事件处理过程、安全责任落实进行督查,并对预防此类安全事件的再次发生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四、督导检查的方法1、听汇报。听取被检查班级安全工作的汇报。

2、问情况。向教师询问班级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3、查资料。查看安全工作档案,隐患排查整治记录、安全管理责任书和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

4、看现场。查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检查各类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查找事故隐患。

5、反馈意见。督查组当场指出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被检查班级。

6、整改落实。要根据检查反馈的意见,立即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送教管中心备案。

五、督导检查的要求1.幼儿园安全工作经常性督导检查组由园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

化作乡中心幼儿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小组:

组  长:陈学梅副组长:所颖 黄惠溶成  员:柏嫦 唐海 谢启高 林文美 殷冉 马娜 袁艺 李娟 陆桂芬 周娇 邹碟 李红2.督查组应将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督查组应将情况记录在案。

3.督查组成员要认真学习,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依法行政,秉公执法,礼貌待人。督导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班级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2015-06-23 21:17 | #2楼

为确保政令畅通,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办公室是督查督办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督查督办工作。

二、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督促督办,狠抓落实。积极有效地对公司部门、司属单位贯彻落实公司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和公司领导交办事项等进行督促、检查、催办、协调和综合反馈。

三、督查督办的主要事项包括:

(一)上级指示精神、工作要求和文件要求;

(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班子会议、周例会和专项工作会等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议决事项;

(三)公司领导指示、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督查督办的程序:

(一)立项。凡属公司领导批示督查或交办的事项,由督查督办部门汇集整理材料,提出督查督办意见,呈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立项。

(二)拟办。对已立项督查督办的事项均应编号登记,根据内容和分工,由督查督办部门提出拟办意见,确定办理方式、办理期限,并草拟督查督办函;对专业性强、涉及部门单一的督查事项,由督查督办部门转交指定的承办部门办理;对个别不宜转给有关部门查处或领导明确要求督查督办部门直接办理的事项,由督查督办部门负责办理或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办理;对业务交叉、涉及几个部门的督查事项,由督查督办部门征得分管领导意见后,由主办部门牵头与协办部门共同办理。

(三)督查通知。督查督办部门要根据时限要求向承办部门发出《督查督办通知单》或电话通知,提出督查要求,办理时限。

(四)检查催办。对已转交承办部门的事项,要经常跟踪检查,督促按期办理;对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办理的,督查督查部门要及时催办,并督促限期办理。

(五)办结反馈。承办部门办结督查事项后,要及时报告反馈;对上级部门转来或公司领导批查的事项,要及时反馈。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写出综合性报告,并做到有分析、有建议;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办结的,要及时报告办理的进展情况,并作出相应说明。 

五、公司督查督办的主要方式:

(一)专项督查。对公司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或公司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二)跟踪督查。对公司的具体决策或工作,从开始就要进行连续不断地督促、检查、监督、控制、反馈,随时为公司领导提供动态的督查信息,直至全过程办结;

(三)联合督查。对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的事项,督查督办部门应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督促检查;

(四)现场督查。对一些重要事项,特别是上级部门督查人员亲临督查的事项,进行现场督办。

六、督查督办的工作要求:

(一)各承办部门应按要求积极办理,不得拖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及时报告,抓紧办理;

(二)涉及其他部门的事项,主办部门应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三)督查督办人员严禁推诿搪塞、拖压不办、互相扯皮。凡是应办的事项,要及时办理;应办但短期内难以办理的,要列入计划逐步办理;由于政策或其他条件所限,确实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督查督办人员要实事求是,忠于职守,客观真实的反映督查情况,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做到情况清楚,督查有力,反馈及时。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督查督办工作,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上级有关督办检查工作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督办的责任部门

镇督查办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督查督办各站、办、所、村的具体工作,并承办或协办上级要求督办的检查事项。

二、督查督办的职能和权限

(一)贯彻落实、县政府及上级部门部署、安排的工作;

(二)落实完成镇党委的有关决议、决策及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督促各村、站、办、所落实涉及旧城镇工作方面的建议、提案;

(四)调查处理公开电话、来信来访和百姓热线答复及新闻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

(五)督查督办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签转的事项;

(六)检查、处理和通报各村、站、办、所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

(七)督查各村、站、办、所年度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

(八)完成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及其他督查督办事项。

三、查办事项的具体分工

(一)涉及部门清楚的,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部门具体查办;

(二)涉及到具体哪个党总支、村委会范围的,由哪个党总支、村委会查办。

四、督办检查的基本要求

(一)领导负责。督办检查是一种领导职能,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承办部门负责人要按照领导指示组织完成被督查工作。

(二)部门协助。由督查办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将督查事项按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交由承办部门办理,承办部门要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及时办理。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事项各自负责办理,并由主办部门负责协调综合。

(三)讲求实效。督办检查工作要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切实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等现象。

(四)注重时限。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办复时限的,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未作具体规定办结时限的督查督办事项的,按以下时限办复:

(1)紧急督查督办事项的办复期限为5天;

(2)党政领导指示事项的办复期限为一般为一个月,重大督查督办事项的办复期限一般为两个月;

(3)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和前期工作推动的办复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4)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复期限一般为四个月;

(5)本机关受理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信访投诉,15天内提出办理意见,办复期限一般为两个月;

以上五点所要求的办复时限具有灵活性,各责任单位在办理中要遵循宁快勿慢的原则,加快办理进度,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办结。

(五)有查必果。凡是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办结的承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查办报告。查办结果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

(六)注意保密。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知晓;对有相应密级的文件资料,要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五、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责任分解。督查办根据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书记办公会和镇长办公会确定的督查督办事项,按职责范围分解任务,承办部门办理落实。

(二)督查督办。根据办理时限要求,督查办将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上门催办等方式进行督查。

(三)协调落实。对分解的承办事项,办理落实确有困难要协调的,一般事项由督查办负责协调,重要事项报请承办部门分管领导协调。

(四)反馈回复。承办部门对督查事项办理结果必须按时限要求,实事求是回复。督查办根据落实情况,汇总向镇领导汇报。

(五)对重大督办事项进行书面通报,并对督办事项的完成和落实情况纳入工作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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