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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园安全值班制度

时间:2022-04-09 23:08:46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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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园安全值班制度

为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的正常进行,维护学院稳定,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规范学校治安管理,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吉林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大学校园安全值班制度

第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门卫制度

1 .全校师生员工要自学遵守校门验证制度,进入校门时主动出示证件,自觉接受门卫人员验证。

2 .骑自行车出入校门时,应主动下车推行。

3 .携带教学仪器、建筑材料、家具及各种贵重家用电器等出校门时,应凭所在单位证明(私人物品凭本人证件)在门卫处登记,并接受门卫检查。

4 .不得在门口堆放影响交通和有碍观瞻的物品,不得在校门张贴传单、广告等。

5 .凡外来人员和车辆,应首先进行登记,并遵守学校的门卫会客制度。

6 .校卫队员在执勤时,必须尽职尽责,文明执勤,严格手续。

7 .对违反门卫规定的校内人员,校卫队员及时通知其单位或保卫处处理;对违反规定的外来人员,应及时报告保卫处处理。

8 .在上、下班和大型集会车辆流量高峰时,校卫队有权对校门交通进行疏导。

9 .保持门卫及门前的卫生,及时清雪。

值班制度

1 .保卫处值班室及其它需要设置值班的重点、要害部位平日夜间及节假日要组织专人轮流值班,个别部位可根据需要临时组织人员值班。

2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严格交接-班手续,认真处理值班事宜,做好值班记录。

3 .一旦发现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要果断处理,并及时报告本单位领导和保卫处。

巡逻制度

1 .巡逻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处理巡逻中发现的问题。

2 .巡逻人员勤巡视、勤检查,在巡逻中注意仪容、仪表,不得吸烟、聊天、吃东西,必须完成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次数,并认真填写巡逻记录。

3 .巡逻期间发现可疑情况和人员要及时查问和报告,发现犯罪分子要奋力擒拿,及时上报。

4 .巡逻队员应随时向校卫队报告所去的方向、地点。发生问题,要立即赶到现场。

第二、重点要害部位保卫制度

1 .被审定为要害和重点部位的单位,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努力做到防患未然。

2 .确定要害或重点部位,应履行审批手续,由单位填申报表,保卫处审核后,报主管领导审定,并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案。

3 .各单位主管要害和重点部位的领导人,应制定和落实防破坏、防盗、防失窃密、防火灾的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并纳入单位的岗位责任制。

4 .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工作,应由忠实可靠,作风正派,工作负责,技术熟悉的人担任。调配要害和重点部位的人员要事先征得保卫部门的同意,不适合在要害和重点部位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离。

5 .被审定为要害或重点部位后,由保卫部门建立要害和重点部位安全保卫档案,记录治安和安全管理情况。

6 .要害和重点部位,必须确定一名安全保卫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和记录,组织平日班前检查,做好班后关窗锁门、断电源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领导和保卫部门,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7 .重点要害部位,除加固门窗、建筑、门锁外,还要根据需要实施技术预防措施,加强值班检查,确保安全。

8 .保卫部门对要害和重点部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后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对部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经部门领导人签字,一份存入档案,一份交单位领导研究解决。

9 .要害和重点部位领导,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国家有关法规、法令,学习学校规章制度,提高法纪和安全保卫意识,加强重点部位管理,做好防范工作。

10 .要害和重点部位因工作发生变动,部位的财产、制度、工作结构解体,原审定的内容失去主要意义,由保卫部门写出报告,报主管校长批准,撤销要害和重点部位。

第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管理、使用制度

1 .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由危险物品所属单位负责管理,使用单位领取使用时,要办理严格的审批手续。

2 .危险物品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证危险物品在采购、运输、储存、分装、使用和销毁的安全。

3 .来我校实习、进修的人员未经教研室领导批准,一律不准进行危险物品的实验操作。

4 .危险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放在专室专柜专用工具内保存。其中剧毒药品必须存放在铁柜内,采取“双人双锁”管理。要保证不失窃,不发生事故。管理人员做到登记造册,底数清晰。

5 .危险物品的保管人员必须熟悉保管物品的性能、特点,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和漏洞,有不安全因素,应主动加以解决,及时上报。

第四、秘密产品、图纸、资料、印章的保密和管理制度

1 .全校师生员工都要严格招待国家的保密法令、规定,遵守国家的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做好保密工作。

2 .秘密产品、图纸、资料、印章等要建立切实可行的保密制度和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加强管理。

3 .机密文件、秘密产品、图纸、资料及印章,应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借阅要有手续,收发要有登记,不得将上述物品带回家或给不该看的人阅看。

4 .因工作需要,确需复印图纸、资料时,必须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5 .参观、实习和对外宣传报道要严格遵守保管规定。

6 .师生员工到厂矿参观、实习和调研,要认真遵守接收单位的保密制度和有关规定。

第五、现金、票证的安全制度

1 .存放现金、票证的房屋门窗要安全牢固。现金、票证必须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对存放现金票证的保险箱柜,钥匙要有专人保管,并采取防范措施,严防丢失和被盗。发现问题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保卫处。

2 .会计、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银行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坚持按最低限额保存现金和票证。

3 .向银行送存大额现金,必须派专人专车办理。因特殊情况当日库存现金超过限额时,必须派人值班看守。

4 .领取工资、助学金由专人负责,验明身份后发给。

5 .财务室要采取必要的技防措施。

第六、物资、设备的管理制度

1 .部门仓库的安全管理由所属单位负责。

2 .部门仓库必须有专人管理,建立健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3 .管理人员要严守岗位,离库时关窗锁门,切断电源,关闭水源。严禁携带火种、火源入库,无关人员不得入库。

4 .加强防护设施,定期检查电器电线,仓库周围禁止搭建工棚,堆放杂物,要保持道路的畅通。

5 .精密、贵重仪器及稀有金属、标本等物品,要配专人管理,严格领用、借用、检验制度,要做到帐目清楚(各种仪器设备,在帐上要有设备编号及仪器、设备的出厂编号),交接手续完备,以防失窃。

6 .部门仓库必须门窗牢固,门锁保险,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及足够的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主动设法解决,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七、公共场所及文化、娱乐、商业的治安管理制度

1 .凡在校园、礼堂、饭厅、教室、体育场等,举办文艺演出,放映电影、进行体育表演或比赛等文体活动,必须按照本规定,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场内外秩序,保障活动的正常进行。

2 .举办大型文体活动单位,在活动举办的三日前,填写《举办文体活动登记审批表》一式两份。属全校性的大型活动,报主管领导审批;系、处一级文体活动报学工处审批;班级文体活动,由系领导同意后,报学工处备案。全校性安全防范经保卫部门审查同意后举办。

3 .举办文体活动,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措施和方案,由主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对出入口守卫,场内外秩序管理,观众疏导等治安管理措施要逐项落实。

4 .文体活动的入场券,必须按活动场地观众容量发售,禁止超员发放。

5 .举办单位必须指派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和场内外治安秩序的维护管理。

6 .开场前对场内有关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险或停止使用。

7 .对场内的电器、音响、参加者人员的衣物等要加强保管和看护,以防丢失和被盗。

8 .对妨碍和扰乱秩序的行为,工作人员应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或情节恶劣的,报保卫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 .保卫处对举办单位提出的治安工作措施和方案,要把关审批,并给予安全工作指导,全校性活动派人负责,及时处理违法案件和事件,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10 .对安全保卫措施不力,无安全保障的,保卫部门有权提出改变活动计划,情况紧急时有权责令中止演出或停止开放。

第八、校内集会、讲座等活动的管理制度

1 .凡在校内举行集会、讲座、演讲、报告等群体活动,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2 .所举办活动的内容,不得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违反教育方针,不得宣传封建迷信。

3 .举办上述活动,不得干扰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若有违反,学校有关部门有权予以制止、取缔。

4 .主办单位必须根据场地容量控制人员,制定相应的保卫措施,并报保卫处备案。

第九、校内计算机及电化教学设备的管理制度

1 .计算机中心实验室、网络中心、各部门配置的计算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 .对计算机、网络电教设备应加强防范,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被盗或破坏。

3 .计算机管理人员要做好防病毒工作,发现不健康内容要及时上报。

4 .做好校园的管理监控工作,防止反动的不健康的信息内容传播和利用网络传播不健康的内容。

第十、外籍教师、留学生的安全保卫和管理制度

1 .我校外国专家和留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管理办法,由国际交流学院和保卫部门共同负责。

2 .凡来校工作、讲学、访问和留学、进修、实习的外国人,原则上在到达一周前,国际交流学院要将名单及有关情况通报保卫处,到达后及时将《外国居留申请表》、《入学登记表》、《住宿登记表》及申请手续的影印件报送保卫处。

3 .外国专家或留学生入校三日内应办理《出入证》和《学生证》,凭证出入校门。

4 .外国专家和留学生来校后国际交流学院或使用单位,教学部门应负责对外国专家和留学生宣讲我国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教育其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不干涉我国的内部事务。

5 .外国专家、留学生宿舍的水、电、气等设备的安装要“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并由有关部门教会外国人使用方法,防止漏水、漏电、漏气或使用不当造成危害。

6 .外事公寓、留学生宿舍的主管部门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①建立健全专家招待所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

②设有足够的卫生员和安全值班员,确保外教、留学生宿舍安全和卫生。

③协助学校落实外国专家、留学生宿舍的防火、防盗等项安全措施,纠正违章违纪。

④经常提醒外国专家、留学生随手关窗、锁门,关断电源,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注意防火、防盗安全。

⑤随时检查专家招待所的安全防范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报告。

⑥临时来校的外国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校住宿者,须经学院办公室审查同意,持本人的《护照》或《居留证》到专家招待所办理住宿手续后,方可居住。

8 .保卫部门根据需要及时制定和完善外事安全管理规定,提出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经常检查安全情况,消除隐患,依靠群众发现和调查处理窃密、泄密和涉外事件。

第十一、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制度

1 .学校要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道德、法制、保密、防火、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2 .各院(系)、处要经常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安全防范和遵纪守法教育,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师生员工要进行教育、帮助并及时处理。

3 .、学工部、团委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班干部的作用,向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育,增强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 .各院(系)党总支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中的思想动态,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做好疏导工作。

5 .学生班长、团支部书记要向本班同学进行维护公共秩序的宣传教育,共同创造良好的校园秩序。

第十二、校内暂住人口管理规定

1 .暂住人员的管理范围

凡外省市来校的下列人员均在管理范围,即:从事建筑工程的施工人员;各单位雇佣的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各单位办班的培训、进修、函授人员;在校内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等从商人员;借调人员;其他人员。

2 .暂住人员来校后应及时到保卫部门办理暂住登记,并于七日内办理学校“出入证”;凡拟住一个月以上的,须在来校十五日内到当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来校做工的,须经人事部门批准办理“做工证”。

3 .凡办理“出入证”、“暂住证”人员,必须持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信和本人身份证,否则不予办理。

4 .办理“出入证”、“暂住证”按规定缴纳费用,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并申请补办。

5 .各类暂住人员暂住期满,需在离校前办理退证手续。(风险管理 世界网-安全管理的专家)

6 .对暂住人员要加强管理。居住在家属区的,由家属委员会管理;暂住在单位的,由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成建制的施工队,由基建处负责管理。

7 .各单位要对暂住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公安、保卫人员有权查验暂住人员的“出入证”、“暂住证”、“做工证”。

8 .违反上述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清退的处理。

市四小校园安全值班规范2015-06-21 22:13 | #2楼

校园安全值班,是每一位教职员工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是衡量一个教师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全员轮流参加值班,义不容辞。日常值班就是为了保护全体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值班人员总的职责就是:把随时可能发生的一切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实行领导带班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安全值班纳入个人量化和班级量化。为了明确每个人的责任,特制订校园安全值班规范细则。

日 常 值 班 规 范

一、 值班时间:

值班时间比上课时间提前30 分钟,值班人员要按时签到。每节课间准时到岗值班。上午第二节课后眼保健操,谁上第二节课谁负责,待眼保健操做完后才能下课走出教室。上午、下午上课前,即预备铃到上课期间,楼口值班教师一定要坚守岗位。

1 、迟到者计入量化;迟到超过10 分钟的,按旷工处理。

2 、需请假的必须找人代替,并需跟带班领导说明,登记到值班记录中。

3 、值班期间,如果需要离开岗位(比如上洗手间),必须找今天不值班的老师代管,不能找学生。值班期间一律不准离开自己分管的范围。

4 、课间,课铃响马上到达指定位置,楼梯口值班的教师需提前到岗,下节课上课铃响才能离开岗位;

5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随时记录学生违纪情况,主动向带班领导汇报,带班领导要以文本形式告知政教处,并通知班主任。情况严重的要立即报校长。

二、值班地点:

值班时,每人一岗,划定范围,(即责任区),值班人员必须站到划定的范围内,在谁的责任区内岀了问题谁负责任。

三、每个岗位的范围及职责

根据学校人数的多少,现在我校共设有8 个岗位,每岗一人。

大门口 

1 、责任区范围:校门内外。

2 、所站位置:大门内侧,等上课铃响后方可退岗。

3 、职责:阻止外来车辆及接送孩子的家长进校门;已经进门学生如需要再出门,必须上前拦截,问清原因,视情节才能放行,放行后责任人要登记签字;检查学生是否携带危险物品入校;发现门有外可疑人员及其他安全隐患要迅速保护学生安全。

操场:

1 、责任区范围:共安排3 人值班,东操场、南操场和北操场各一人。

2 、所站位置:东操场岗位值班人员应站在教学楼东门的柏油通道上;南操场岗位值班人员应站到教学楼南侧的操场上;北操场岗位值班人员应站在教学楼北侧的通道上。

3 、职责:负责疏散室外的学生,发现学生推搡打闹及时制止,发现学生携带危险物品及做危险动作要上前加以阻止,进行教育,防止学生乱投石块,不要让学生乱踩花池,看管兵乓球场地的学生安全进行活动,不要让学生在主席台上推搡打闹,保证学生安全通过甬路。

教学楼内:

1 、责任区范围:共安排4 个岗位,每岗一人。

2 、值班人员分别站到4 个楼口处。

3 、职责:负责通过的学生不能推搡拥挤,按顺序通过;保证学生在楼梯上不能追逐玩耍;不能让学生攀爬楼梯,同时居高眺望楼下,发现安全事件大声呼喊楼下值班教师。放学后督促学生尽快离校。

四、休息日、节假日值班

休息日、节假日全员参与值班,每2 人一组轮流进行,按规定的时间到岗,到岗后要在全校内进行巡逻,发现异常问题要追查清楚及时登记或上报校领导,交接-班不得空岗,值班期间,做好来访、来电登记,有事要及时做好传达。遇到恶劣天气,需要检查学校房舍有无危险,对学校有无影响和危害,及时报告。

休息日、节假日领导带班,要及时查岗,要由带班领导亲自填写安全日志。

五、领导带班职责

领导带班,每天必须巡逻查岗,发现教师无故不到岗也无人替,应立即电话通知本人,立即从门岗处调人补岗,不得空岗;发现有值班教师在岗但不负责任,比如站位不在自己责任区内,明明有学生在乱投石块或打闹却熟视无睹,在岗却低头批作业,甚至与其他教师聊天等违纪现象,需进行批评并登记到值班记录中,视情节扣分;发现教师值班期间无故离岗,立即电话通知本人,放学时召集本组人员集中到大门口通报批评,有视频为证,扣除当天的值班分;对于带班领导,在谁的带班时间出了问题,谁负责处理安全事故并追究带班领导责任。

带班领导要按时填写值班日志,详细登记值班情况。法制办每月汇总值班考勤情况报教导处,期末按每月汇总情况进行量化。

六、值班时段的信息报告

1 、安全紧急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信息,采取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的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校长汇报,事态严重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 、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经学校应急处理小组同意,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获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突发事件;或擅自接受报刊、电台等宣传媒体的采访。

3 、应急事态期间,学校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市四小大型活动安全制度

大型活动,本着“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安排,谁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如,清明扫墓,春季运动会,安全演练,抽测考试及其他考试,听专家讲座,看录像光盘,演讲比赛,等其他学生参与的活动,由各处室提前订出活动安全预案交往主管校长审批,批准后,在安排活动的同时安排安全责任人,凡是安排到的相关人员,不得推辞,而且要严格执行,认真负责,保证学生活动安全。安全问题如遇与其他活动有冲突,一切以安全为主,统一听从安全指挥。

1 、学生外出活动

活动前,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者第一要安排安全联络员,能够灵活的掌握全局动态,向组织者汇报;第二要安排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在所经路口协调指挥学生安全通过;第三,每班必须安排2 人以上护班教师,一前一后,从学生出门到任务完成回来,要寸步不离学生。

2 、校内大型活动

需要学生集体下楼的,班主任一定要带领学生从规定的楼梯口行走;组织者必须安排楼口安全负责人,负责疏散学生,防止学生在楼梯处推搡打闹造成不堪后果;各种活动后,班主任要及时了解班内学生动态,化解矛盾纠纷,班与班之间协调处理。

市四小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安全隐患排查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定期排查为每月一次,施行月查月报制度。不定期排查有阶段性排查、突发性排查。所有排查都要有责任人签字登记并入档保存。

一、定期每月一次排查:排查流程:每月由班主任、各处室责任人、各专用教室管理人员为责任人负责排查,签字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法制办,法制办负责汇总,汇总后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并向学校校长汇报,经同意加盖公章后报教育局,学校制定整改措施后,需要修理的由主管校长安排后勤进行维修。在规定的时间内维修后,双方责任人(后勤修理责任人和隐患上报责任人)签字,以书面形式,交回主管校长。

1 、班主任负责排查自己班学生所处环境安全,班内学生矛盾隐患排查,学生特异体质、心理倾向的排查,每月向学校法制办以书面形式上报一次,同时上报整改措施。

2 、教务处负责各专用教室,各室管理人员负责本室安全隐患排查。

3 、后勤人员负责对学校房舍、围墙、厕所、水暖设施、用电安全的安全隐患排查。

4 、政教处负责对教职员工之间的矛盾纠纷排查。

5 、法制办负责安全教育及应急事宜,对周边环境、交通设施的隐患排查。

二、不定期排查:

不定期排查主要有:

1 、阶段性排查:每学期开学和放假前,汛期到来之际,由主管安全的校长牵头,带领中层领导进行安全联查,逐班检查学生是否带有危险用品,比如小刀、小剪刀、火柴、打火机、爆竹、小棒等其他危害自身又能危害他人的物件,经排查,记录档案,通知相关班主任酌情扣除班级量化分。教育学生不要带危险物品上学,不做危险的事情。

2 、突发性排查:学校领导随时进行安全调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个别教师对安全不重视,如下课拖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向学生乱收费,私订课外资料,作业量超出规定范围多次,私下收费办班等问题,经查属实,要严肃处理,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模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受到法律制裁。

恶劣天气如狂风、暴雨、暴雪等,中层以上领导成员必须进行视察,指挥和安排应急事项,保证师生安全。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值班分日常值班和大型活动值班,责任到人,施行责任追究制度:

一:日常值班:

1 ,带班领导:负责调度,检查。如有请假,岗位缺人的的,及时打电话调度或从门口抽调老师顶替,杜绝岗位无人现象。带班领导请假,要安排其他领导替班,不得让一般教师顶替。否则追究带班领导责任。出现事故的负全责。行政警告直至撤职处分。

2 ,值班教师经查不在指定位置的,一次扣 0.2 分;岗位上和他人聊天的,扣 0.2 分;学生有隐患,领导先发现并解决的,扣 0.5 分。经查没有在岗的,一次罚款 50 元。

3 ,值班时段,责任区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值班教师负主要责任,一年内不得评优评模、评定职称。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外,情节严重的开除公职,追究刑事责任。

二大型活动:

组织科室负责。一定要事前安排好值班,安全分工明确。全程保证有教师和学生在一起。没有安排详细安全预案的,或有明显漏洞的,组织者负主要责任,责任追究同值班教师项,一年内不得评优评模、评定职称;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外,情节严重的开除公职,追究刑事责任。

三课堂安全:

课堂上发生安全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责。尤其体育课因教师疏忽,学生打闹发生事故的,加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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