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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调度制度

时间:2022-04-09 10:08:20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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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调度制度

为加强危货运输车辆管理,保证危险货物运输正常秩序和生产安全,使车辆运行有章可循,统一调度,合理调配,节约运力,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车辆安全调度制度

一、凡公司所属危险货物营运车辆及相关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调度和使用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安全生产的要求;掌握监督、检查及违章处罚的有关规定。

三、调度使用的车辆和设备、从业人员,必须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规定要求。

四、调度使用的车辆运输危险货物,货物托运人、承运人都应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危险货物安全运输的准备工作。

五、调度员应以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指导车辆运营调度,严格用车管理制度,以全局观念调度车辆,公正、公平、合理,不徇私情,大公无私。

六、调度员应熟练掌握调度环节的安全程序,准确掌握货物性质、流量、路线、运输注意事项、车辆安全状况以及驾驶员的生理、心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七、调度员应根据任务性质和轻重缓急,科学灵活调度车辆。合理调配运营车辆的运行时间和运行路线,千方百计提高车辆安全周转率。

八、坚持凭车辆一级技术状况和安全运行例检结论“可以运行”安排运输任务。营运里程超过400KM的长途运输,必须双司机或行之有效的轮休制度。

九、驾押人员应凭从业资格证和车辆安检合格证等安全运行有效证件报班。经调度核实确认后待命。驾押人员、车辆必须严格服从调度员的统一调度。

十、车辆运输、装卸危险货物,驾押、装卸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安全操作。

十一、运行途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预定指令的,应及时向调度员汇报。调度员接情后,应据情向领导汇报并及时做好运力调整及补救安排。

十二、完成运输任务后,驾驶员应向调度员汇报车辆运行情况,做好各项交接。完成车辆安检和清洁后按指定方位停放车辆,严禁私自驾车外出或停放。

十三、凡违反本制度所造成的损失及处罚由责任人承担。

车辆调度制度2015-06-14 8:36 | #2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企业成本,结合局内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局配置的公务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与调度。

第三条  公务用车由办公室负责使用调度、运行维护和交通安全。

第二章  车辆的调度与管理

第四条  办公室就遵循“一般服从重点”的原则,对车辆科学管理、合理调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车辆的使用率,以满足局内部分公务用车的需要。

第五条  除以下情况外,局内员工外出公务活动一般不派车:

(一)局领导公务招待;

(二)接待来局检查、指导、调研、参观考察各兄弟省市等重要宾客;

(三)局内进行的重要公关活动;

(四)处理突发事件等紧急公务。

第六条  各部门在第五条所列情况下,需公务用车时,由使用人填写用车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名,报局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筹安排车辆。

第三章差旅费与市内公务交通费的定额和管理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的差旅费是指:局内员工由于工作需要经单位批准到广州市以外的地区履行公务(如参加会议、业务指导、检查、培训、工程验收、考察调研等),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差旅费相关管理办法见《广东省电子邮政局费用报销规定》。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的市内公务交通费,是指局内员工因工作需要到广州市内履行公务所发生的交通费。

(一)市内公务交通费实行定额管理,包干使用。

(二)公务交通费费用标准

(三)定额范围内的费用,实行按月报销、超额自理的办法,当月未用完的定额可结转到下一个月,当年未用完的定额不可结转到下一年。

(四)定额范围内的费用,凭乘车费、油料费、路桥费、停车费、养路费、年票、车船税、保险费、维修费等有效票据报销,所报票据必须由经办人签名整理后,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由部门报账员送局内报账员交主管领导审批。

(五)凡当月缺勤(包括病、事假、探亲假)12个工作日的员工,取消其当月的交通费定额。

(六)具体报销程序:

(1)为使报销工作有序顺利进行,各部门选派一名报账员,在每月20日前将部门需报销公务交通费报销清单送交局内报账员。

(2)各员工在部室核定的标准内予以报销,报销时需在每张有效票据背后签名确认,整齐粘贴在费用报销单上,并在费用报销表上注明公务用途,报销金额、票据数量等。

第四章  其他规定

第九条  本办法实行后,所有部门和员工必须根据其经营管理工作需要,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质、按量的完成。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工作需要的各类公务活动。

第十条  员工乘坐社会公共交通出差时,选择的交通工具必须是具有合法营运资格的交通工具,要选择服务质量好、快捷、方便、安全有保障的正规运输企业的车辆。

第十一条  办公室要按“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方针,教育员工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第十二条  本办法将根据省局每年下达的收支差计划,结合局内成本费用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由各部门进行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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