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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牛小区质量安全制度

时间:2023-08-29 13:32:21 炜玲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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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牛小区质量安全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奶牛小区质量安全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奶牛小区质量安全制度

  奶牛小区质量安全制度 1

  为规范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生产、管理过程中的选址、规划、饲养、消毒、用药、防疫、诊疗、废物处理和组织管理行为,加强畜产品质量监管,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根据《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原则

  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坚持人畜分离、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建设要求

  (一)选址条件。

  1、符合当地养殖业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建在规定的非禁养区内。

  2、符合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养殖场、养殖小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物治理和综合利用方案。

  3、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建设永久性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加工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充分利用空闲地和未利用土地。

  4、坚持农牧结合、生态养殖,既要充分考虑饲草料供给、运输方便,又要注重公共卫生。

  5、建在地势平坦、场地干燥、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污方便、交通便利、供电稳定、通风向阳、无污染、无疫源的地方,处于村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6、距铁路、县级以上公路、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其它畜禽养殖场1000米以上;距屠宰厂、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以及水源保护区3000米以上。

  (二)规划布局。

  1、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规划布局要科学合理、整齐紧凑,既有利于生产管理,又便于动物防疫。养殖场、养殖小区分管理区、生产区、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3部分。管理区、生产区处于上风向,废弃物处理区处于下风向。

  2、管理区包括办公室、值班室、消毒室、消毒池、技术服务室。

  3、生产区包括畜禽圈舍、人工授精室、兽医室、隔离观察室、饲草料库房和饲养员住室。牛羊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运动场、青贮窖,养羊场、养羊小区建设药浴池。兽医室、畜禽圈舍、饲草料库房、青贮窖和饲养员住室保持一定距离。生产区入口处设消毒池。

  4、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包括病畜禽隔离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和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沼气池、粪便堆积发酵池等),并距生产区一定距离,由围墙和绿化带隔开。

  5、养殖场、养殖小区内净道和污道分开。人员、畜禽和物资运转采取单一流向。净道主要用于饲养员行走、运料和畜禽周转等;污道主要用于粪便等废弃物运出。

  (三)公共卫生设施。

  1、养殖场、养殖小区周围建有围墙或其他隔离设施,入口处设消毒池和消毒室。消毒室安装喷雾消毒设施或紫外线消毒灯。

  2、养殖场、养殖小区采取集中给水方式,水质符合《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NY5027)的要求。

  3、排水设施完备并保持畅通,防止雨季污水满溢,污染周围环境。

  4、养殖场、养殖小区内建设专门的粪便贮存与处理场地,其位置设在生产及管理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5、养殖场、养殖小区内废弃物处理区建设焚尸坑,用于对病死畜禽尸体、流产胎儿、胎衣等进行无害化处理。焚尸坑周围定期消毒。地下水位较浅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安装小型焚尸炉。

  6、养殖场、养殖小区内各功能区域之间设置隔离带,以便于防火及调节生产环境等。

  (四)畜禽圈舍建设。

  1、畜禽圈舍按照畜禽品种饲养要求统一设计建造,场区设计符合《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NY/T682—2003)要求,力求科学、经济、实用。

  2、畜禽圈舍内环境温度、湿度、通风、光照和空气等条件适合不同畜种、不同生产用途、不同生长阶段畜禽的生长发育需要。

  3、相邻畜禽圈舍纵墙、端墙之间的距离分别不少于7米,畜禽圈舍与围墙距离不少于3米。

  三、养殖规模

  (一)养殖场规模。养猪场:饲养基础母猪100头以上或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奶牛养殖场:存栏奶牛100头以上。肉牛养殖场:饲养繁殖母牛100头以上或年出栏肉牛200头以上。肉羊养殖场:饲养繁殖母羊2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家禽养殖场:年存栏蛋鸡50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鸡10000只以上。家兔养殖场:饲养家兔1000只以上。

  (二)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小区占地面积、入驻农户数量、养殖规模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川塬区在10亩以上,山区在5亩以上。以入驻农户计算,每个养殖小区不少于5户。以养殖数量计算,各畜种最低饲养规模为:养羊小区:饲养繁殖母羊300—500只,或年出栏肉羊1000—1500只。养牛小区:饲养繁殖肉牛(奶牛)100—150头,或年出栏肉牛300—500头。养猪小区:饲养基础母猪200—300头,或年育肥出栏瘦肉型猪(包括提供种猪)1500—3000头。养鸡小区:饲养蛋鸡1—2万只,或年出栏肉鸡3—5万只。

  河西5市及中东部土地面积较广的地区,饲养规模应在上限以上,其他地区饲养规模应不低于下限。

  四、品种引进及利用

  (一)养殖场、养殖小区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场引进系谱、合格证齐全的畜禽品种(包括遗传材料)。

  (二)养殖场、养殖小区引进的种畜禽符合品种标准和质量要求,引进后加强选种选配,积极开展人工授精,确保优良畜禽品种的种用性能得到充分发挥,并及时做好种用畜禽的更新换代。

  (三)养殖场、养殖小区应从非疫区引进种畜禽,引进的种畜禽经检疫确定为健康,并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四)引进的种畜禽隔离观察30天,经当地县级以上动物防检疫部门检查确定为健康合格后,方可供生产使用。

  (五)只进行育肥的商品生产场和小区引进畜禽时,首先从达到无公害产地认定标准的养殖场引进,经隔离观察确定为健康后,方可合群饲养。

  五、饲养管理

  (一)日常管理。

  1、及时调整畜禽存栏结构,做到畜禽品种、畜群结构合理,公母比例适中。采用科学工艺流程,针对不同品种、不同生产性能、不同年龄段畜禽实行分舍饲养,推广“全进全出”养殖方式。

  2、畜禽圈舍内饲养密度适宜,生产环境和生产用具保持清洁卫生。

  3、做好防鼠、防虫、防蝇工作,禁止猫、犬等其他动物进入场区。

  4、饲养人员保持相对固定,并严格按照各项工作规程开展生产活动。

  5、畜禽饲养标准参照《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管理准则》(NY/T5033—2001)、《无公害食品肉羊饲养管理准则》(NY/T5151—2002)、《无公害食品肉牛饲养管理准则》(NY/T5033—2001)、《无公害食品奶牛饲养管理准则》(NY/T5049—2001)、《无公害食品蛋鸡饲养管理准则》(NY/T5043—2001)和《无公害食品肉鸡饲养管理准则》(NY/T5038—2001)执行。

  (二)饲料及添加剂使用。

  1、根据不同畜禽不同生产阶段饲喂不同的饲料,奶牛、肉牛和肉羊注意搭配青贮、块根类饲料及青绿饲料。牛羊等反刍动物禁止使用同源动物源性饲料。

  2、饲料添加剂为农业部公布的《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所规定的品种和取得批准文号的新品种。

  3、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遵守《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有关规定。

  4、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为具有农业部颁发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按照饲料标签所规定的用法和用量使用。

  5、严禁使用国家禁用、停用的添加剂。

  6、不得使用变质、霉败、生虫或被污染的饲草料。

  六、疫病防治

  (一)免疫接种。养殖场、养殖小区在当地动物防检疫部门指导下,根据《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当地流行病学特点,制定免疫程序,积极开展疫病预防接种工作,建立免疫档案,并做好免疫标识的佩带。

  (二)消毒。

  1、养殖场、养殖小区卫生消毒制度化。选用符合兽药管理规定的环境友好型消毒剂,确保使用后人畜禽安全、设备无损害,并在动物体内不产生有害残留,不造成环境污染。

  2、针对养殖场、养殖小区环境、进出人员、车辆、畜禽及圈舍、饲养用具等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消毒措施,选择不同消毒剂、按照不同浓度进行消毒,并定期更换消毒剂类型。

  (三)兽药使用。

  1、养殖场、养殖小区所需兽用药品为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的合格产品,畜禽用药由有资质的`兽医人员开具处方,并在其指导下按照兽药标签规定的用法和用量使用。

  2、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和药物添加剂,严格执行有关停药期的规定。

  3、畜禽不同饲养阶段科学使用药物。

  (四)疫病诊断控制。养殖场、养殖小区主动配合当地动物防检疫监督机构做好畜禽疫病的防控和监测工作。建立完善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及时上报当地动物防疫机构,并积极配合采取相应措施处置。

  (五)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养殖场、养殖小区及时隔离病畜禽,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实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病死畜禽出售、丢弃或作为饲料再利用。

  七、组织管理

  (一)组织形式。

  1、养殖小区成立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对小区实施“八统一”管理,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养殖畜种、统一饲养标准、统一疫病防治、统一技术服务、统一无害化处理、统一产品销售、统一开展产地认定和产品质量认证。

  2、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备必要的改良、防疫、诊疗器械和检验设备。

  (二)人员管理。

  1、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负责畜禽品种改良、疫病防治、卫生消毒、兽药使用等工作。

  2、养殖场、养殖小区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养殖场、养殖小区根据生产需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聘请畜牧兽医专家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提高科学养殖水平。

  (三)制度管理。

  养殖场、养殖小区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建立管理制度,包括目标管理、技术操作规程、饲养档案、物品管理、畜禽出入场管理、兽药(疫苗)购进使用管理、饲草料(添加剂)加工使用管理、卫生防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疫情监测登记报告、畜禽传染病控制、环保管理以及生产人员培训、产品销售等制度。

  (四)档案记录管理。

  1、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备专人负责档案记录与管理。饲养单元建立规范的档案记录和生产记录,所有记录保存2年以上。

  2、每批、每群畜禽都有相应的资料记录,包括畜禽来源、品种、代次、数量,饲料来源、消耗及饲养技术,配种、分娩、成活、育成、销售或淘汰情况,发病、死亡情况及死亡原因,无害化处理情况,实验室检查及结果、用药、疫苗免疫种类、免疫时间等记录。

  3、有完整的种畜系谱档案和主要生产性能记录。

  八、废弃物处理与污染防治

  (一)养殖场、养殖小区废弃物处理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污染物排放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并符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规定,实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二)养殖场、养殖小区采取干法清粪工艺,及时将粪便单独清出,并将产生的粪便及时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实现日产日清,不宜将尿、污水混合排出,不得将粪物随意堆放和排放。

  (三)养殖场、养殖小区内排水系统实行雨水和污水分离,污水产生量较大的猪和奶牛养殖场、养殖小区等宜采用沼气发酵方式处理污水。养殖小区既可以养殖单元为单位建设沼气池,也可统一进行沼气处理,处理后的沼渣及沼液可用于农田施肥。

  (四)养殖场、养殖小区内畜禽粪便可采用自然堆积发酵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也可采用机械强化法进行高温好氧发酵处理生产有机肥。处理设施的位置必须远离各类功能地表水体(距离不得小于400m),设在养殖场生产及生活管理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恶臭污染。

  九、备案管理

  (一)备案条件及要求。全省范围内已建和新建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都应根据本办法开展备案登记工作。备案登记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由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备案程序。

  1、养殖场、养殖小区向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报告,填写《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表》。备案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养殖场名称、地址、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2)饲养的畜禽品种、数量、来源;

  (3)养殖场建设布局、建筑面积;

  (4)生产、防疫、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艺及设施设备情况;

  (5)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数量、学历、技术职称;

  (6)生产管理、卫生防疫措施等。

  2、县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在接到备案申请报告20个工作日内,对备案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由相关行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现场验收。经审查验收合格者,予以备案登记,发给畜禽标识代码(参照《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发放);不合格者,将审查验收结果及未予登记的原因书面通知申报单位,经整改达标后,再行申报登记。

  十、本办法由省农牧厅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奶牛小区质量安全制度 2

  近年来,由于黑龙江省、鸡西市“两牛一猪”的政策指导和虎林市的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汇源和娃哈哈等知名企业纷纷到虎林市投资兴建现代化规模奶牛场,同时虎林市的奶牛小区也逐年增加。奶牛养殖场(小区)数量的增加,给虎林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的严峻挑战。为了做好虎林市奶牛养殖场(小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证虎林市奶牛业的健康发展,虎林市畜牧兽医局强化对全市各奶牛养殖场(小区)管理,要求他们突出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主动接受兽医部门监督指导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各奶牛养殖场(小区)要主动接受兽医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定期向虎林市畜牧兽医局和所属辖区乡镇上报各种业务数据,同时不定期接受兽医主管部门的检查指导工作。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定期要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签订养殖场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二、严格执行消毒制度。

  奶牛养殖场(小区)大门口要设置消毒池,大门口要安装喷雾消毒设施;进入养殖生产区要通过更衣室,更衣室内设消毒池,同时安装紫外线消毒灯,饲养人员的工作服要定期消毒;牛舍和放牧场每个季度大扫除一次,清除杂草和污物,每年春、夏、秋季需进行大范围的灭蚊灭蝇工作,应建立规范的消毒制度,每周一次牛床消毒,每月一次牛舍消毒,每季度一次全场消毒,并有专人记录消毒药名、浓度和消毒场所。

  三、有效做好环境的隔离。

  奶牛养殖场(小区)除要有围栏外,还要挖防疫沟与外界隔离,防止山上的野生动物的出入;奶牛养殖场(小区)应建立单独的产犊产房,防止奶牛分娩对其他奶牛的污染;小区内净道和污道要严格分开,人员、奶牛和物资运转应采取单一流向;奶牛养殖场(小区)内严禁混养其他动物,尤其严禁混养偶蹄类动物。

  四、有序做好疫病的免疫和净化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奶牛养殖场(小区)每年必须进行口蹄疫的强制免疫工作,其他疫病的免疫各奶牛养殖场(小区)可根据本场的情况自行安排。规模场每年必须进行3次口蹄疫疫苗免疫,奶牛小区每年要进行2次口蹄疫疫苗免疫,免疫的疫苗可到属地的乡镇免费领取,也可自行采购,自行采购的疫苗情况应上报虎林市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备案,奶牛的免疫情况要做好记录。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奶牛养殖场(小区)按照疫病净化要求重点做好布病和结核的净化工作,其他疫病的净化各奶牛养殖场(小区)可根据本场的情况自行安排。规模场每年必须进行2次布病和结核的检疫,奶牛小区每年至少进行1次布病和结核的.检疫。检疫试剂由各奶牛养殖场(小区)自行采购,同时上报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备案。对检出阳性奶牛要立即上报虎林市畜牧兽医局,按照省市要求进行处理,严禁各奶牛养殖场(小区)私自处理阳性畜,一旦发现我局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置。

  五、积极做好奶牛扩繁和引进工作。

  建议各奶牛养殖场(小区)通过自繁自养提高养殖数量,若必须从外引进奶牛时,应做到不从疫区购买,购入的奶牛必须执行“双向检疫”制度,隔离检疫期满,确认健康无病,方可混群饲养。跨省引进奶牛的,奶牛养殖场(小区)要上报市畜牧兽医局,由虎林市局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协调解决。

  六、严格建立规范管理和档案制度。

  奶牛养殖场(小区)要建立各种管理制度,而且管理制度依据职责悬挂在相应位置。管理制度应包括:进入小区人员物品管理制度、奶牛出入场管理制度、兽药购进使用管理制度、饲料加工使用管理制度、饲料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卫生防疫制度、消毒制度、病死奶牛无害化处理制度、疫情监测登记报告制度、奶牛传染病控制措施、生产人员培训制度、产品销售制度、日常操作规程、光照制度等。奶牛养殖场(小区)要建立规范的档案和生产记录, 其内容包括奶牛引进情况、饲料情况、奶牛生产性能、销售或淘汰情况、发病情况、死亡率及死亡原因、病死奶牛无害化处理情况、实验室检查及结果、兽药使用情况、疫苗免疫种类免疫时间等记录。

  七、强化投入品管理工作。

  在兽药的使用方面,按照省市要求,各奶牛养殖场(小区)要有兽医室,要上GUP兽药使用管理软件系统,与省兽药管理系统联网。奶牛严禁使用人用药物和各种违禁药物,泌乳期奶牛严禁使用抗生素,兽药的购买和使用要有台账。

  八、加强病死奶牛无害化处理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各奶牛养殖场(小区)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建设病死奶牛无害化处理设施。各奶牛养殖场(小区)要提高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认识。现在正是春季,而春季是病死畜禽多发期,做好当前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尤为关键,各奶牛养殖场(小区)要迅速部署,抓好落实,确保全部病死奶牛由本养殖场(小区)自己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做好记录和档案留存,以备相关部门检查。一旦发现奶牛养殖场(小区)私自出售病死奶牛的,虎林市畜牧兽医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奶牛小区质量安全制度 3

  为贯实国务院《乳质量量安全监督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高乳质量量安全监管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乳业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施行方案。

  一、充分认识贯实《条例》的主要意义

  乳品是人民群众主要的生活消费品,乳质量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关系社会和谐不变。《条例》明确了奶畜养殖、生鲜乳收买、乳成品生产、销售以及进出口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详细要求,对违法生产运营行为的处分打击、县政府和监督治理部分职责和问责等作出了明确规则,为切实增强乳质量量安全监管,保证乳质量量安全,供应了政策根据和司法保证。

  认真贯实《条例》,具体整理和规范乳操行业生产运营次序,切实提高乳质量量安全监管程度,关于加强人民群众消费决心,促进乳业健康发展具有非凡主要意义。

  各级各有关部分要从贯实科学发展观、以对公共食物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立场,充分认识贯实《条例》的主要意义。依照《条例》要求,明确责任,制订办法,全方位、全进程增强乳质量量安全监管,推进我县乳操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具体增强乳质量量安全监督治理

  (一)增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

  1.推进奶牛规划化、规范化养殖。依照属地治理的准则,加速推进奶牛规划养殖、规范养殖,以全县四个奶牛养殖小区(场)为基本,加大扶持力度,落实鼓舞政策,到2008年岁尾,散养奶牛悉数进入养殖场(小区)集中豢养。

  农牧部分要增强对奶牛养殖场(区)的监管,严厉生鲜乳生产规范和要求,坚持健全养殖档案,做好免疫防疫、消毒诊疗、无害化处置等工作,推进依法养殖、规范养殖、科学养殖。

  2、对奶牛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运用严厉把关。农牧部分要把奶牛饲料生产企业、卵白饲料生产企业和外地购进的奶牛饲料及奶牛场的自配料悉数归入监管范围。发现问题实时查处。还积极推进规划化养殖场(区)饲料统一收购、统一检测形式,加大及格饲料推行力度,健全饲料起原记载,完成饲料质量的可追溯,削减奶农涣散收购风险。严禁运用国家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其他化合物,严禁运用《兽药治理条例》规则的.犯禁药品,严厉执行国家有关休药期规则,坚持完善投入品运用记载,保证运用安全。

  3、规范奶站和生鲜乳收买行为。农牧部分要切实增强对全县四个奶牛场、奶站监管,按期对生鲜乳质量进行抽查查验,发现问题实时申报、处置。关于不符合前提、问题严厉的生鲜乳收买站果断予以取缔,组织奶农统一交奶,并留样备检,因质量不及格被拒收的,由责任奶农承当一切损掉和责任。各有关部分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继续严厉执行科级干部和技能人员包站责任制,呈现问题严厉追查责任。

  4、推进乳成品生产企业、生鲜乳收买站一体化治理。农牧部分要结合全县实践对奶站的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结构,鼓舞乳品加工企业采用收买、租赁等方法对奶站直接收理,将生鲜乳收买站作为企业的第终身产车间,执行“养殖—挤奶—收奶—原料奶入厂”封闭运转,到年6月底前将奶站悉数归入乳成品生产企业治理。

  5、规范生鲜乳储存运输。农牧部分要将生鲜乳储存运输环节归入监管范围,对生鲜乳储存容器、运输车辆以及从事运输人员,依照《条例》有关规则进行规范治理。对生鲜乳储存、运输环节发生问题的,立刻中止营运,对受污染的生鲜乳封存销毁,严禁流入生产、消费领域。

  (二)增强乳成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

  1、严厉乳成品行业准入准则。有关主管部分要按照《条例》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乳成品工业产业政策》有关规则,增强对乳成品生产企业的审查,新建企业不符合具有不变奶源基地等行业准入前提的,不得进入乳成品加工行业。不具有乳成品质量安全保证前提和响应检测设备的,依法撤消生产答应证,不得从事乳成品生产活动。

  2、落实乳成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坚持健全从原资料入厂到产物出厂全进程的质量安全保证系统,严厉执行乳成品生产规范,依照质量安全要求组织生产。执行原资料购进检验准则,对收买的生鲜乳逐批进行查验,查验不及格的,一概不得收买入厂。严厉节制食物添加剂的运用,不得添加规范外的任何风险人体健康的物质。严厉出厂查验准则,做到批批查验,查验不及格的,一概不得出厂。坚持销售台账,并留样备查,保证产物质量可追溯。

  3、增强对乳成品质量的查验监测。质监部分要按期对乳成品质量进行查验监测,对查验出不符合质量安全规范的产物,责令企业立刻停产整理,封存销毁库存产物;对已售出的不及格产物,要求企业立刻召回并销毁。企业经由整理,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消生产答应证。

  (三)增强对乳成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

  1、严把乳品销售市场准入关。工商部分要对乳成品销售者的运营资历进行严厉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卫生法》,未获得卫生答应证的一概不处理营业执照。严厉打击超范围运营乳成品的违法行为。

  2、落实乳成品销售者自律准则。工商部分要监督乳成品销售者坚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进货注销、乳成品安全信息公示等自律准则,照实记载乳成品进货物种、数目、流向等内容,有关证票和进货台账应保管两年以上,完成乳成品进货可追溯。

  3、坚持销售环节乳成品退市准则。乳成品销售者要依照县政府、监管部分、乳成品生产企业的乳成品安全信息,对不及格乳成品实时采取下架、封存等办法,中止销售,为消费者处理退货,对退市乳成品进行跟踪注销,监督销,避免再次流入市场。

  4、增强市场监测和消费者告发信息分析。工商部分要做好销售领域乳成品抽样监测工作,实时监测信息。充分发扬消费者申述告发收集效果,抵消费者反映的不及格乳成品申述告发信息,快速反响,立刻核对,并向有关部分和企业传递。

  (四)增强餐饮服务环节乳成品的监管。餐饮单位要执行收购乳成品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账记载准则。照实记载进货时间、食物称号、规格、数目、供货商等相关内容。批量收购的,还应讨取食物生产答应证、营业执照、查验及格证实。卫生部分要对餐饮业运营者食物索证索票等状况增强监督检查,对违背者依照有关规则予以处分。

  专治时期,有关乡镇明确一名副科级干部带队,农牧、工商、质监等部分要明确专人进驻养殖小区(场)和奶站,进行整改提高,健全组织机构代码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工商营业执照、养殖场动物防疫及格证,整改不达标,人员不能撤,保证早日完成整治任务。还要继续落实驻场监控制度,专治时期,各工作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奶牛养殖环节奶站收买、运输、技能指导和维护不变工作。

  三、进一步明确乳质量量安全责任

  (一)生产运营单位是乳质量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买者、乳成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对其生产、收买、运输、销售的乳质量量安全负责,是乳质量量安全第一责任者,要结实坚持责恣意识,严厉依照《条例》规则,依法生产运营。

  (二)监管部分严厉实行监管责任。农牧部分负责奶畜豢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买环节的监督治理;质量监督部分负责乳成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治理;工商行政部分负责乳成品销售环节的监督治理;卫生部分负责乳成品餐饮环节的监督治理;食物药品监督治理部分负责乳质量量安全的综合协调、组织查处乳质量量安全严重事故。

  (三)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乳品的违法犯罪过为。公安部分负责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乳质量量安全案件进行查处。对风险较大、结果严厉的实时立案,快侦快破,依法从重查处,真正起到震慑乳质量量安全违法犯罪过为的效果。

  (四)各乡镇人民县政府对本辖区乳质量量安全负总责。统一指导组织本行政区域乳质量量安全监督治理工作,按期研讨乳质量量安全工作,组织排查隐患,应对乳品安全突发事情。坚持健全监督治理机制,明确监管部分,落实监管要求,对监管部分进行评断、审核。

  四、认真落实各项保证办法

  (一)增强组织指导。各部分要把贯实《条例》列入主要议事日程,首要负责同志要亲身研讨部署,主管负责同志要集中精神抓好组织落实。各有关部分要依照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践,研讨制订贯彻《条例》的详细办法,保证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各级各部分要坚持信息互通和结合法律准则,增强协调,亲密共同,具体提高乳质量量安全监督工作程度。

  (二)坚持风险预警机制。要按期组织有关部分对乳品进行预警性检测和风险分析研讨,有针对性开展预警监测,消除安全隐患,严重问题实时申报,决断处置。充分发扬工商12315、质监12365、卫生12320等群众性投诉告发收集的效果,制订奖励办法,鼓舞群众告发,实时、精确、有用处置群众告发投诉,构建全社会一起参加的乳品安全预警预告系统。

  (三)增强检测才能建设。亲密跟踪乳操行业质量安全动态,发现新的风险要素,实时研讨修订响应的质量安全规范。在整合现有检测资源的基本上,装备需要的先进乳品检测设备,使查验检测才能与乳品生产发展相顺应。乳品生产企业要积极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和规范,装备专业人员,完善检测办法和手段,不断提高企业质量安全保证才能。各级农牧质监、工商等监管部分按规则开展生鲜乳、乳成品质量抽检。

  (四)严厉落实乳质量量安全责任追查准则。对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规范乳品的奶畜养殖户、生鲜乳收买者、乳成品生产者和销售者,按照《条例》严厉惩办,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农牧、质监、工商、卫生等部分不实行《条例》规则职责、渎职不尽职、监管不力形成严厉结果的,或许滥用权柄、有其他不尽职行为的,按《条例》有关规则,严厉查处。

  各级县政府对发生乳质量量安全事故的,该当按照有关司法、行政法律实时申报、处置;形成严厉结果或恶劣影响的,对有关县政府负有指导责任的负责人依法追查责任。

  对知情不报、迟报瞒报事故信息,形成严厉结果或恶劣影响的,严厉追查责任。

  (六)增强宣传指导。县播送电视台、报社等部分要普遍宣传贯彻《条例》的主要意义,教育指导乳品生产运营者进一步加强司法认识和质量安全认识,遵守职业品德和社会公德,老实守信,正当运营。大力宣传乳品消费常识,加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物安全认识和维权认识,在全社会构成大家关怀、全民参加监督的食物安全优越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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