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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民爆安全条例及奖惩
一、 爆破员必须持有《爆破作业证》严格执行爆破规程。由(兼)职的安全监督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方可作业,听从监管人员的正确安排。
二、 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穿好防静电服、防静电鞋,在作业区域要设有岗哨和标志。
三、 在爆破前必须有信号,危险区人员和机械设备必须撤至安全的地方方可起爆,严格遵守地区放炮时间。必须在爆破作业前进入现场安全排险检查,做到先排险后工作,确认安全后才能作业。
四、 爆破器材的组装,杜绝在车内进行,炸药和雷管必须按规定放置于指定的临时库房内分开放置。
五、 保管好现场爆破器材,严防被盗、丢失,严禁赠送、转卖、转借爆破器材。
六、严禁在进入爆破区域时携带火种和电子及一切通讯工具。
七、做好当日领用、清退爆破记录,记录必须认真准确。
八、搞好和安全监管人员的协助,加强团结,如果出现扯皮现象影响工作。
贵阳云岩大龙发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二、在爆破工程中推广应用爆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和仪表必须经主管部门鉴定批准,方可使用;
三、爆破施工中必须执行“一炮三检”的制度,即(装药前检查、装药后检查、爆破后检查)。
四、进行爆破作业,必须设有爆破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组长、爆破员和爆破器材负责人,各生产队长负责各种爆破工作;
五、凡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新的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三个月后,方可独立从事爆破作业,爆破员从事新的爆破工作,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
七、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要根据地质结构,在确保周围环境安全的情况下,设计爆破方案,确定爆破参数,即(孔深、孔距、排距、起爆顺序及方向),并负责指导实施,负责爆破质量。
八、爆破员要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九、爆破前要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环境的不利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十、装炮前检查周围环境是否有明火及其它不安全因素,装炮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并清退无关人员离开现场。
十一、爆破装药现场不应用明火照明,爆破装药用电灯照明时,在离爆破器材20米以外可装220V照明器材,在作业现场或硐室内使用电压不高于36V的照明器材;
十二、爆破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统一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的地点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和车辆等全部避入安全区内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隐蔽场所必须安全可靠,道路必须畅通;
十三、所有爆破器材的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不应穿戴产生静电的衣物;
十四、人工装药应用木质或竹制的炮棍。用装药器装药时,装药器必须符合要求;
十五、起爆网络严格按照设计进行联接。敷设起爆网络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或爆破技术人员实施并实行双人作业;
十六、爆破后,爆破负责人带领爆破员亲自对爆破作业区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发现哑炮及时清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处理的,须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确认作业现场安全的情况下发方可解除警戒,施工人员及机具方可进入现场。
十七、爆破结束后,必须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十八、每次爆破后,都要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填写爆破记录; 十九、进行爆破作业时,由爆破负责人统一协调指挥、调动有关人员,对违反本制度和公司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有权进行处罚。
二十、爆破负责人遇到特殊、重大情况时要逐级上报,尤其涉及安全、危及公司利益的问题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二十一、爆破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爆破理论知识、相互交流学习、总结经验,共同提高业务水平。
二十二、每年度或一个较大的爆破工程结束后,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提交爆破总结;
二十三、爆破记录和爆破总结,应整理归档。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和法规,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施工技术安全规划》,并组织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贯彻落实,定期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学习。
二、认真做好爆破区和波击区的地下管线、建筑物以及四周环境的勘察工作,拟定详细的施工方案,上报到项目部审察批准。
三、针对炮位设计和引爆器材必须经有关公安管理部门报批,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禁私用爆破材料和不按照规定设计的炮位。
四、必须配备专业管理机关核发有效证件(安全证、爆破证、押运证、保管证等)的操作人员;严禁无证上岗操作,一经发现立即清理出队伍,并对其施工队进行严惩;施工队负责人也有责任和义务将全部操作人员证照办理齐全,并报到项目部备案存档,方可进行正常作业施工。
五、对于爆破材料要按照公安管理部门规定进行严格的管理,实行《爆破材料管理制度》并上墙公布;爆破材料须通过有关部门做性能检测试验后,方可使用。
六、严禁操作人员疲劳作业;严禁在施工现场打闹、嬉戏;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作业区,必须穿轻便的有利于奔跑的工作鞋;严禁喝酒后进入施工现场。否则一切责任由其施工队和个人负责。
七、现场操作人员必须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手套、防尘镜等。无视规定的人员清理出施工队。
八、爆破前现场必须划定施爆区和安全区,设立警戒线和醒目的爆破标志、警示牌;疏散、撤离施爆区和飞石强地震影响内的人、财、物。
九、爆破前现场必须布置安全岗哨和施爆区安全人员;装药前选择最佳的撤离通行道路;严禁非操作人员和群众进入爆破现场,一经发现立即停止爆破,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完善。
十、破爆区道路交通路口设立专人看守至安全区内,开放交通的必须临时终断交通和行人,并设立隔离栏、警戒线;施爆区必须在布控 看守人员的视野范围内,不得出现盲点。
十一、爆破时发出起爆信号,严禁一切车辆和行人进入警戒线以内;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撤离至安全区内,如发现现场还有工作人员逗留一切后果由其施工队和本人负责。
十二、起爆后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爆破后的效果,消除瞎炮和哑炮;待解除信号后清理爆破现场,取消警戒,测定爆破效果。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爆破工作,作为一种高风险行业,稍有疏忽将会酿成不可挽救的后果,对人身及经济造成重大的后果。为了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倡规范性管理、人性化管理的理念,规范公司的奖惩管理工作,防止滥奖滥罚,进一步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爆破工作的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切实杜绝安全事故,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订本规定。
一. 奖惩的原则和目的
1. 奖惩只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从事高风险的爆破工作 ,一定要加大奖惩力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爆破工作的安全意识。
2. 奖励要注重与工作导向相结合,要区分本职工作、创造性完成工作、是否有先进性、是否在安全的基础上保质保量的完成公司所下达的爆破工作任务。
3. 处罚是为了严肃纪律、教育本人和他人、维护管理及组织系统有效运行的一种不得已而又不能没有的管理手段,。
1、积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有显著成绩者。
2、积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经济责任制”有关安全生产的考核规定,全面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全年或一定时期内,杜绝了一切违规违章现象,消灭了一切人身、设备事故者。
3、有发明创新,在预防安全事故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4、由于采取了及时有效措施, 在消除重大隐患和恶性事故方面,使国家、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避免了重大损失,事绩确切,成效显著者。
5、在灾害或伤害发生后,能恪尽职守,挺身而出,进行抢险,抢救,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或避免了国家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被一致公认者。
在上述一个方面,做出成绩时,可根据贡献大小,分别予以表彰奖励,奖励将以奖金的形式奖励给员工,工程量越大出现的安全事故越少奖励就越多,能拓展业务的员工将加倍奖励,奖励额度经公司内部核定
1、爆破员工需交风险抵押金5000元(暂定)
2、发生轻伤事故一人次,对事故责任者罚款最少不低于1000元。
3、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或多人次事故时,对事故责任者处罚须经公司内部核定进行考核
4,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次,或多人重伤事故时,扣除本人风险抵押金,并追究本人及各级领导的责任以及刑事责任。
5、发生重大未遂人身事故,对事故责任者罚款500元,对本公司监管人员考核不低于1000元。
四、总结
一个企业单位就是一个群体,一个团队,企业的价值观和团队意识对群体的行为起到强有力的制约力,通过每个人的协作努力才能取得成功。我们是一个新兴的集体,新兴的团队,我们坚信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一定能把我们的事业干好干大!
民爆物品管理责任制
单位领导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把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做好本单位储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不安全隐患。
二、搞好对从业人员的遵规守法教育,订出本单位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经常督促检查爆炸物品情况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实施情况。
三、对本单位爆炸物品管理做到心中有数。工作安排无漏洞,保证爆炸物品不私购、私借或转送、转借、转卖、不丢失、被盗、外流。
四、发生事故或案件要及时报告,保证不隐瞒。
爆破员岗位责任制
一、遵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二、严格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细则,确保安全爆破。
三、按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在指定地点进行爆破。
四、严格执行领取清退制度,剩余的爆破器材,当班清退。严防丢失、被盗,严禁乱存乱放,赠送他人。
五、爆破后要检查工作面,发现瞎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一、遵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按照本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二、爆破器材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储存库内,不准超量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要分库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在一起。
三、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规章制度,严密出入库手续,坚持日清月结,账物相符。
四、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对各种证件手续,按批准的品种、数量进行发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对清退回来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检查清点,严格登记手续。
五、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过期、失效和变质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清理,需要销毁时,要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销毁。
六、经常保持库外,库区消防和安全设施的齐备,性能良好,拒绝发给非爆破员爆破器材,做好防盗、防潮、防爆、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储存安全。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各项有关规定,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实,当好领导的安全参谋。
二、对本管辖区内的爆炸物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不失控、不失管,并能随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三、督促爆破员按规程装药、放炮、监督其按制度领用,清退爆破器材,确保安全。
四、爆破时,要按规定设好警戒,确保安全,爆破后要核对炮数,并协助爆破员处理瞎炮,按规定时间和安全情况解除警戒。
五、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生事故要查明原因,遇有特殊情况,有权制止爆破。
六、对领取的爆炸物品的使用情况,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七、接受公司安全生产部和公安机关监督检查。
看库员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二、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不准在库内饮酒、会客和留宿他人,对因公入库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有关证件,填写入库登记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
三、坚持昼夜值班,白天注意观察周围动向,晚上不准睡觉。在库内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切实做好检查、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安全工作。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坚决制止在库房周围动用明火,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四、对进入库区的送货车辆进行警戒,直至车辆出库,库区严禁烟火。
五、值班时不准擅离职守,做到安全设施齐备,性能有效,如有损坏失修,及时报告解决。
押运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按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做好本职工作。
二、购运爆破器材,必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购买证》、《爆炸物品运输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不准在市内繁华街道、人员密集和主要建筑附近停留,严防丢失和发生意外。
三、押运爆炸物品时,要跟车押运,严禁携带火种和动用明火。
四、押运爆炸物品时,装车要牢固、严密、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不准同车拉运,同时,不准载运人员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五、运回入库时,保管员要严格清点数量,杜绝丢失事故的发生。
六、装卸民爆器材要轻拿轻放,并在白天进行,运输时不准在阴雨天进行。
汽车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交通规则,做好民爆器材的运输工作。
二、拉运爆炸物品时保证头脑清醒,精力充沛,不酗酒。
三、拉运爆炸物品时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按指定时间、线路安全拉运。
四、运输爆炸物品时,车辆必须安装灭火器材,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准同载,途中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五、不准使用拖拉机、柴油机车、电瓶车、翻斗车和畜力车拉运爆炸物品。
爆炸物品库区管理规定
一、六严禁
㈠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须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
㈡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动用明火;
㈢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
㈣严禁电瓶车、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
㈤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他活动;
㈥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狩猎。
二、八不准
㈠无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
㈡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
㈢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
㈣超期变质的火工品不准发放;
㈤未经培训的爆破员或无上岗证不准发放;
㈥无炸药、雷管箱、箱上无锁子不准发放;
㈦雷管未编号不准发放;
㈧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
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法律,各级政府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指示、规定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用班前、班后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经常向职工进行有关火工品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有关方面的安全常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网络。
二、对所有接触火工品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件方准上岗。
三、对爆破作业人员,除要求能熟练的掌握爆破操作技术外还必须对爆破器材的性能和有关特性参数有所了解,并掌握常用的爆破方法和其他爆破基础知识。
四、对火药保管员、看库警卫员、运输驾驶员、购货押运员、放炮员,每月进行 一次安全教育和规程制度教育,对全体职工每年度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并在分期分批的全员培训中,把火工品管理作为一项主要培训内容。
五、选择典型案例,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
附件5
安全监察检查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部要不定期的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动态,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公司安全生产部要对照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以及公司关于安全质量方面的有关规定,对各施工单位从严细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以附表的形式,落实到人,限期整改。
三、公司安全生产部对查出的问题要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罚款形式以三联单的形式由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监察人员、各施工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公司领导审核,最后报财务部执行。
四、公司安全生产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互检,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目的在于互相监督,互相借鉴,取长补短,防患于未然,届时由各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五、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排除,对检查存在安全隐患未落实到位的,按重大事故隐患处理。
六、安全生产部随时对各施工单位安全员的工作情况及安全档案进行监督检查, 督促其提高防范意识,强化现场管理。
七、安全生产部每月要将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情况上报分管领导,并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实现安全监察工作例会制度规范化、程序化。
八、安全监察人员在安全质量检查中,要认真负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发现类似现象要严肃处理。
九、各施工单位要根据本制度制定出本标段内部安全监察检查制度并上报公司,按要求严格实施,同时将执行情况列入公司日常安全检查范畴之内。
附件6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加强 高速公路建设期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晋济高速公路安全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晋济高速公路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站在对党和国家负责的高度,站在对全线筑路员工生命安全负责的高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晋济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切实把晋济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出成效。全面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切 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切不可有任何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公司部署,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预案范围和事权划分
㈠本预案用于在晋济高速公路施工范围之内发生的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巨大以及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包括:
1、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2、交通车辆、机械安全事故;
3、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4、消防、防汛安全事故;
5、重大危险源(锅炉、压力容器、油库、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6、其他安全事故。
㈡事权划分
发生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由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立即如实报告业主代表处和公司安全生产部,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指挥和组织实施,同时公司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具体方案
㈠应急救援机构和职责
1、公司应急救援领导组及其职责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公司成立了安全事故救援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制定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协助各施工单位调用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办公室同时负责应急救援预案日常协调工作,协助领导实施本预案,传达领导组的各项指令。
各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业主代表处、项目经理、监理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一名领导具体分工负责,同时成立应急抢险队(不少于20人、车辆、挖掘机、装载机、洒水车、发电机各二台件)(名单附后)。
2、各代表处、监理部主要职责
⑴指导协调有关施工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⑵对事故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和问题提出紧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补充。
⑶根据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指挥人员和物资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⑷指导有关施工单位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⑸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数字和事故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组汇报事故处理情况。
3、各施工单位主要职责
⑴及时上报受灾情况,同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力量、指挥应急抢险队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⑵根据灾害情况,了解周边人员、物资及时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
⑶协助公司各代表处搞好善后各项工作。
⑷协助公司、代表处准确统计人员伤亡和情况。
㈡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公司、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公司值班电话: (白天) (夜间)
㈢安全、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施工单位必须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给项目代表处和有关部门,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⑶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⑷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措施;需要协助事故抢险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⑸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施工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应通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作出标记和详细记录。
㈣应急抢险措施
1、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接到事故报告后,公司领导组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代表处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安排协调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抢险工作,同时上报各级安全生产部门。
2、现场指挥由公司领导组有关领导负责,协调安排有关部门,具体实施事故的专业抢险、通讯联络、医疗救护、维护交通秩序等后勤保障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各有关部门及施工单位,都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领导组和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人员调集和车辆、物资、器材的调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险和处理工作。
四、其它事项
本预案适应于安全事故发生后总的应急救援,具体各类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办法由各施工单位根据本预案中的职责制定,并报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必要时进行模拟演练。各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并保证其人员、经费和装备落实到位。对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
在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对于发生安全、特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应追究事故单位主要领导责任;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在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应给与奖励。
万一发生事故,公司救援领导组有事统一调动各单位抢险队、抢险车辆、物资全力以赴进行抢险救援。
附件7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责任,保障筑路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部主任对下列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㈠火灾、特大火灾事故;
㈡交通事故、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㈢施工质量安全事故;
㈣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
㈤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㈦其他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各施工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对本施工区域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对本施工地段范围内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负责人要迅速妥善处理。
第五条 各标段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标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部门及业主代表处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施工地段防范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六条 业主代表处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施工地段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
第七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本标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标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项目代表处签署后,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第八条 业主代表处、各标段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第二条所列各类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 对不具有安全生产施工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强行组织施工,造成严重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条 对本制度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代表处报告;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停工在内的紧急措施,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报公司领导,组织查处。
第十一条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业主代表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援救,有关单位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十二条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调查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为因组织配合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法律按责任权限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报告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接到报告或举报后,安全生产部应当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查处,或者对举报的不履行、不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8
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考核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晋济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晋济高速的所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是指各施工、监理单位在否决期内,取消其参加劳动竞赛评选资格,以及年度优秀项目经理、优秀项目总工、优秀总监、优秀总监代表的评选资格。
第四条 本办法确定的否决期为施工每阶段检查期。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其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
㈠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目标任务的。
㈡发生伤亡事故后隐瞒不报、消极对待、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严重扩大或导致上访,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严重破坏工程施工质量的。
㈢使用报废或存在隐患的机械、车辆、施工设备,未提供安全防护用品,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
㈣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各项安全制度、办法不健全、措施不到位,不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
㈤对本施工范围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
第六条 考核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部按签订的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同时结合日常每次检查的实际情况,拿出被一票否决的施工、监理单位名单。
第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部研究决定下达一票否决书。
第八条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9
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制度
为切实搞好晋济高速公路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本着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晋济高速公路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训时间要求
公司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培训,各标段必须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技术培训。
二、培训方式
㈠各施工单位安全技术培训内容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而定。
㈡培训期间的师资采取内派与外聘相结合的途径解决。培训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业务功底和授课经验,必须具备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与业务技能知识。
三、培训经费
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的经费,要单项提取专款专用,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费用需要。
四、培训工作任务
㈠负责一般工种及新职工的上岗培训、转岗培训、全员培训和特殊工种的培训等;
㈡负责办好安全教育展览馆,对事故案例、安全生产经验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教育;
㈢讲授安全技术知识,演示安全设施的实际操作;
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㈤负责停工整改期间的全员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证件到期换发;
㈥负责各种培训记录、台帐的管理和培训建档工作。
五、其它要求
㈠各单位首先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各施工单位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项目经理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纳入安全办公会议的议事内容;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等部门编制安全培训计划和季度培训计划,每季初报到公司安全生产部。
㈡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各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进行业务领导,并对所属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㈢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培训时间和内容要求实施教学,要针对培训对象,编制有明确目的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培训结束后,要统一安排考试考核,考核情况要存档备查。
六、考评与奖罚
公司安全生产部不定期的对各施工单位的培训进行检查,并纳入劳动竞赛方案进行考核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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