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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考勤管理制度
一、办公制度
1、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上、下班试行签到制。
2、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接待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
3、上班时注重仪表,着装整齐,行为文明,服务热情。
4、因公外出要履行逐级报告和签批制度,工作时间不得处理个人私事。
5、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本,记载处理的各项事宜。
二、计划总结制度
1、根据上级指示和疾病控制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各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应于当年元月5日之前提出,交办公室统一归纳,制定本中心年度工作计划,经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并上报。
4、工作计划内容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由相关科室提出,经分管领导报请中心主任认可后方可调整。
5、各科室每季度汇报一次工作执行情况,6月26日前提交半年工作小结,12月20日前提交全年总结,办公室在12月26日写出中心工作总结,经中心主任审定后上报。
6、中心其它专项工作计划、总结由相关科室起草,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中心主任和上级有关部门。重要材料需经中心主任审定后,方可上报。
三、请示报告制度
1、实行逐级请示报告制度。各科室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和其它相关事项由科长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重大事项,分管领导应及时向中心主任汇报。
2、职工外出参加会议和业务活动回来后,要及时向科长汇报。科长外出参加会议和业务活动,要向分管领导汇报。重要会议和业务活动,分管领导应向中心主任汇报。
3、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相关科室要立即向分管领导和中心主任汇报,同时报中心应急办公室。并按照中心主任的意见,迅速向上级汇报。
4、科室发生差错、事故,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重大差错、事故和违法事件,分管领导应向中心主任汇报。
5、工作中遇到超过本人职权范围内的情况,应及时向上报告。
6、未及时报告的,按有关奖惩制度执行。如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相应责任。
四、考勤制度
1、出勤登记:职工出勤以签到形式反映。迟到、早退、出差(开会、学习等)、病假(产假、哺乳假等)、探亲假、婚丧假、事假、年休假、调休、旷工等由科长负责登记。
2、当月上班时间迟到、早退、脱岗,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诫勉谈话,第三次罚款50元。四次以上,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3、请假手续:职工因病、事、婚丧、探亲、产假、哺乳假、放射假、年休假及调休等需休假的,均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予准假擅离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4、职工请假需经科长同意,分管领导批准,交办公室备案。科长请假需经分管领导同意,中心主任批准,交办公室备案。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
5、职工工作时间确有私事急需办理,需在考勤本上如实登记,经科长批准后方可离岗,一般在2小时内,但每月不超过4次(含4次)。
6、调休规定:职工因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常规工作而加班,原则上不安排调休;因中心临时突击任务,由中心领导安排加班的,可给予适当调休,但必须在下个月底前调休完成。
7、门诊日常工作值班和调休由科室负责人每月制定轮班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8、职工考勤由各科科长负责具体实施,并于每月底前将考勤表报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予以公布。
9、每月由办公室组织不定期考勤督查(至少四次),并及时公布督查结果。
10、年休假享受与上班人员同等待遇。由于个人原因未休年休假的,单位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当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事假超过20天不享受年休假待遇,已休者则在下年度扣回。
11、丧假、婚丧、产假、哺乳假、探亲假等假期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2、学习假,只发给基本工资和国家规定的津补贴。
13、病假需提交医疗机构证明,门诊病假5天内,只发给基本工资和国家规定的津补贴;当月超过5天,只发给基本工资;住院病假2个月内,只发给基本工资和国家规定的津补贴;病假3-6月,只发给基本工资;病假6个月以上,只发给70%的基本工资。重大疾病者的待遇由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
14、事假:按实际天数计算,当月3天内,只发给基本工资;3天以上,不发给任何报酬和津贴。事假一个月以上者,公积金、医保等由个人按交纳。如不按时交纳,后果自负。
15、旷工:按实际天数计算,全年累计7天以内,不发给任何报酬和津贴,并给予其工资额的2倍罚款。累计7天以上,予以解聘。
六、职工福利制度
1、在岗职工每年发放毛巾2条,洗衣粉4包,肥皂4块。特殊岗位由科室提出,经分管领导报请中心主任批准后,视情发放。
2、门诊、检验等岗位每一年发长、短工作服各一套。特殊岗位由科室提出,经分管领导报请中心主任批准后,视情发放。
3、职工因生活困难,每年可提出1-2次申请困难补助,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后发放。
4、职工因病住院,可购买100元以内的慰问品探视。
5、职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中心送花圈一个,并予以慰问。
6、职工正常退休,可购买100元以内纪念品。
七、会议制度
1、主任办公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临时决定召开。由中心主任主持,中心其他领导、办公室主任和相关人员参加,传达上级指示,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2、工作例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中心领导及各科正、副科长参加。会议由中心主任主持,主要传达上级文件和指示,总结各科工作情况和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3、科务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科室负责人主持,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分析前段业务工作存在的有关问题,安排下阶段工作。
4、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要传达上级文件、指示及中心的重要决议,总结、布置工作等。
八、印鉴管理使用制度
1、中心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未经中心主任同意,印章管理人员不能委托他人代管印章。
2、使用印章时,管理人员必须与印章同步出现。管理人员离开办公室,印章即入匣落锁。未经特别许可,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
3、不得在空白的介绍信、合同、报表等材料上加盖中心、部门的印章或中心领导的名章。
4、除中心领导签批的公文、介绍信外,一律要有经办人登记,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方可用印。但对无底稿、无存根的凭证、汇单、合同、各类统计报表等,须经中心主任签字后方可用印。对书写不符合要求的文件、介绍信、凭证等不予用印。介绍信必须注明具体事由,上下联一致。
5、党、团、工会组织及其它专用印章,限定在指定的范围内使用。
6、科室印章的使用须经科长同意,仅限于本科室日常业务工作。
7、各类印章的刻制、启用、变更、收缴、保存或销毁,按有关规定报批后,统一由中心办公室负责办理。启用新印章的通知,需作为文书档案永久保存。
九、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
1、各科室使用的计算机,一律指定专人管理,本科室其他人员有操作使用的权力和保养维护的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允许非本科室工作人员上机操作。
2、严格计算机使用制度,不得随意安装使用与工作学习无关的软件,严禁工作时间玩游戏、炒股或使用非工作用途的聊天软件。
3、进入互联网后,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或更改他人信息;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不得冒用他人名义发送信息;不得在网上收听、收看、拷贝不健康的内容;不得无故向他人发送恶意的邮件和商业广告;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使用者负责。
4、单位网络系统由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统一管理和维护,非网络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对上网计算机网络功能及网络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修改、删除或增加。不得随意更改网络系统配置,以保证系统的完整统一。
5、要定期进行重要数据备份,以防丢失。外来数据资料要经过杀毒后方能拷贝到本机硬盘,以防止计算机病毒对系统造成破坏。一旦发现计算机病毒,应及时进行清除。不能清除的,要立即向网络管理人员报告。
6、各科室使用计算机和局域网应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在网上进行非法、越权操作。科室通过中心局域网发布通知等无密级要求的信息,需经科长同意或授权,个人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严禁在计算机上安装、使用来历不明或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由此导致计算机或局域网故障、信息资源丢失,将由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7、强化保密意识,所有涉及传染病疫情、工作动态等密级内容严禁在网络上发布、传输。
十、财务管理制度
(一)费用报销审批程序
1、经手人签字。
2、所在科室负责人签字。
3、财务审核签字。
4、中心主任审批签字。
(二)大额费用(基建、维修、大型设备购置、药品、生物制品采购等)开支。
1、基建、维修、大型设备购置由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
2、药品、试剂、生物制品等的采购,由相关科室提出书面计划,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中心主任批准。必要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3、基建维修项目预算及决算报表由分管领导根据主任办公会决定进行审核后,由中心主任批准。
(三)非生产性或接待上级领导的特殊用途支出,必须事先征得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安排支出。
(四)借支管理
1、因私无论任何情况,不得借支公-款。
2、中心负责人不直接经手现金。
3、凡叁佰元以下的公用开支,由经办人垫付,不得借支。
4、业务开支或因公出差需要借支公-款周转的,由综合科科长签批,2000元以上必须报中心主任审批签字后,方可在出纳处借支,任何人不得擅自借支。
5、不得在科室收费人员手中坐支。
6、未经审批的借支或坐支现金,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相当于借支或坐支金额50%以下的罚款,并负责追回。
7、特殊情况急需借支公-款而中心主任又不在家时,由财务人员电话请示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借支;事后补办借支或报销审批手续。
(五)门诊收费管理
1、门诊收费员可借300元备用金,收取假钞由个人负责。
2、门诊收费超过或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收费人员应及时到指令银行缴纳,每月结清一次。
十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各科室需用的办公室用品,由科室提出使用计划报综合科。
2、综合科汇总采购计划,报中心主任审批后,统一采购。
3、办公用品等采购时必须两人以上经手。
4、物管员对购回物资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5、各科室需用的办公用品必须由科室指定人员统一到综合科办理相关领用手续。按每人每年18元计算,不得超支。
6、任何科室不得擅自购买办公用品,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十二、奖惩制度
(一)奖励
1、被省级和省级以上部门评为综合先进单位,人均奖励100元,中心主任、副主任分别奖励300、200元。
2、获得省级检查、考核单项工作前3名者,按科室人均50元发给奖金。由科长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获得国家级奖者,按以上标准加倍奖励。
4、经中心学术委员会同意发表的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800元;国家级专业杂志发表论文每篇奖励600元,省级专业杂志发表论文每篇奖励300元(论文发表费自理)。
5、年度先进科室按科室人数人均奖励50元;年度先进个人每人奖励100元。
(二)惩罚
1、省级部门综合考核列倒数1-3名,人均扣发100元,中心主任、副主任扣发300、200元。
2、省级检查、考核单项工作列倒数1-3名者,按科室人均50元扣发绩效工资。由科长按责任大小进行调配。
3、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差错事故扣发全年绩效工资。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者,由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按一定比例赔偿。
4、职工发现重大问题不报告,扣50元,科长隐瞒不报扣100元。
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科室负责人工作分配的职工,按待岗处理。三次以上者,予以解聘。
6、职工之间打架斗殴,或职工家属到单位打架斗殴,无理取闹,根据责任认定,每次扣发责任人100-300元。
十三、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职工应当坚持自学,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2、认真执行《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每人每年应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的计划。
3、凡参加提高学历的专业函授等成人教育的,由个人申请,科长签署意见,主任办公会批准。学员凭主办单位的学习时间安排表,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学习假。
4、中心安排外出专业学习进修人员,必须遵守所在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和学习纪律,如不能完成学习任务或违反所在学习进修单位规章制度,不能按期结业或毕业的,其学习费用自理。
5、参加单项专业培训人员,回单位后,其学习资料统一交资料室登记保管,否则,不予报销学习费用。
十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综合科应根据经审批后的固定资产购进计划购置,所购固定资产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财务会计据入库单和发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分科建立明细帐。
2、综合科根据验收入库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归类、编号等工作,卡片一式三份,综合科室、使用科室和档案室各一份,做到固定资产帐卡物齐全、资料完整。同时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做到资料齐全、调阅方便。
3、必须严格固定资产的领发制度,做到领用(出库)凭证规范,手续齐全,责任明确。领用时由使用科室和综合科共同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作为综合科和使用科室核算和建卡的依据。
4、综合科发放固定资产时,应填写固定资产卡片,作为使用科室据以登记使用和维护的依据。
5、使用科室对固定资产必须有计划地进行维护保养,实行严格的技术操作管理制度,对高科技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实行培训上岗,保证固定资产处于完好状态。
6、建立固定资产清查核对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盘盈盘亏和破损的固定资产,根据财产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7、综合科、使用科室对所经管的固定资产帐薄、卡片、实物在盘点清查中,必须相互核对、保证帐、卡、物相符。
8、固定资产的变卖、转出、报损,报废等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十五、公文处理制度
1、办公室是中心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中心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各科室的公文处理工作,公文由办公室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
2、中心公文由中心主任签发。公文送中心领导签发前,应当由办公室进行审核。
3、办公室负责公文的签收、登记和提出拟办意见。中心领导负责对公文提出批办意见。需要两个以上科室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科室。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
4、承办科室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对不属于本科室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科室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并说明理由。
5、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科室职权的事项,主办科室应当主动与有关科室协商;如有分歧,主办科室负责人要出面协调,如仍不能取得一致,可以报请中心领导协调或裁定。
6、办公室负责文件的分送传阅,其他部门收到上级文件要及时送办公室处理。公文办理完毕后,承办科室要在文件上写明处理结果,及时返还办公室,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批示人汇报。
7、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8、提倡无纸化公文办公,中心内部报送的文字材料一律网上传递。需复印的资料,由办公室开具《复印通知单》,到指定地点复印。
十六、接待用餐管理制度
1、本单位工作人员加班或外出工作时,确因超过就餐时间,可向分管领导申请安排用餐,并注明误餐事由、时间及人数,由分管领导批准,用餐标准为每人8元。
2、上级领导、省内外地市来宾用餐接待,由办公室根据中心主任的指示,统一安排。
3、会议、培训用餐一律由举办科室提出经费(含住宿等费用)预算,经办公室审核后,报中心主任签批,会议结束后,及时提交会议经费决算,以便进行财务结算。
十七、车辆管理制度
1、中心车辆主要供中心领导处理公务、科室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运输生物制品等工作使用。
2、科室市内公务一般不派车,特殊情况由分管领导批准。市外公务用车,需经中心主任批准。
3、中心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需经中心主任批准。
4、职工私事用车,一般不作安排,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须经中心主任批准同意;行车里程在20公里以内免费,超过20公里燃油费、过桥、过路费、司机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十八、电话管理制度
1、严格管理电话使用,控制与工作无关电话,通话费计入科室成本核算。
2、各科可设立一部固定电话,但不得开通长途电话,私自开通或变相开通产生的话费,由科室人员共同承担。
3、各科需用长途电话联系工作,统一在办公室登记办理。特殊情况由中心主任决定临时开通部分科室长话业务。
4、各科需办理传真业务,统一在办公室办理。凡属于保密性文件,一律不能使用传真机传送。
十九、打印管理制度
1、严禁打印、复印私人物品。
2、提倡无纸化办公,除重要材料、汇报材料等需输出纸质文档外,其余材料均以电子文档保存。各科内部汇总材料、送审材料一律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中心领导或相关科室。
3、各科室材料原则上自行输入,特殊情况需分管主任批准,方可由中心统一安排输入。
4、各科打印、复印材料一律记入成本,打印人员作好登记,年终汇总交综合科结算。
5、科室外送打印、复印必须经科主任签字,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否则,不予结算。
二十、附则
1、本管理制度从2015年1月1日起试行。
2、本管理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管理制度未涉及的事项,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疾控中心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其业务水平、技术能力及综合素质,以确保检测工作质量,实验数据准确可靠。
2.范围
适用于本中心所有在岗人员和聘用人员的培训。
3.职责
3.1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确定培训对象
1.目的
通过对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其业务水平、技术能力及综合素质,以确保检测工作质量,实验数据准确可靠。
2.范围
适用于本中心所有在岗人员和聘用人员的培训。
3.职责
3.1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确定培训对象,科教信息科负责对岗前培训需求的识别。
3.2科教信息科负责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3站管理层负责培训计划的审批、培训资源的保障和培训结果的评价。
3.4科教信息科负责培训资料的归档、管理。
4.工作程序
4.1培训需求的识别
4.1.1管理层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本单位发展需要,提出培训目标及培训内容。
4.1.2各科室负责人根据本部门人员(包括聘用人员)知识结构状况、业务发展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安排参训人员。
4.1.3科教信息科根据新参加工作人员的专业特点及业务需求安排岗前培训。
4.1. 4在岗人员根据自我发展和知识更新的需求、特殊岗位持证要求提出培训申请。
4.2培训计划的制定、审批
4.2.1管理层、各科室负责人及有培训要求的工作人员于每年年底提出下年度培训需求送交科教信息科。
4.2.2科教信息科根据培训需求组织制订年度培训计划。
4. 3 培训计划的实施
依据年度培训计划,由科教信息科组织实施,有人员参加培训的科室应做好工作协调安排。
4.4培训效果评价
4.4.1效果评价方式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或几种形式:
获取资格证书、合格证明、书面考试、培训小结和评语、技能考核等。
4.4.2外部培训应尽可能以毕业证、学位证、结业证、合格证或培训鉴定等为评价依据,记入个人技术档案。如为会议性质而无效果证明的,应写出书面小结报告,本科室负责人初审,科教信息科审核后留档。
4.5培训结果处置
4.5.1岗前培训合格者由站技术管理层授权上岗,不合格者继续培训或调换岗位。
4.5.2岗中培训不合格者继续培训,如仍不合格者不得从事该岗位的工作。
4.6培训记录
4.6.1科教信息科记录人员的受训情况和培训效果的评价。
4.6.2科教信息科将重要培训情况及效果评价填入个人技术档案。
4.6.3年度培训计划完成后,科教信息科作出培训总结,对本单位人员技术能力作出正确评估,提出培训及工作建议,并交管理层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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