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销售人员日常管理办法
为弘扬部门认真、求实、团结、进取、快乐的工作作风,顺利完成年度部门各项工作,特制定销售部员工日常行为管理制度,望大家遵照执行。
一、办公纪律
(一)时间管理
1.到岗时间:无特殊原因早晨7:55分必须到岗。
2.在岗期间不得无假离岗、脱岗。
3.加班管理:
3.1部门不提倡通过加班完成本职工作,但有下列情形者,可申请加班并给予串休:
(1)因公司会议需要,需提前完成常规工作或提供数据;
(2)因事业部临时要求提供数据;
(3)法定假日超过三天,导致地区上报工作延迟,部门工作需按期完成。
3.2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本职工作,需要申请加班的不给予串休。
3.3加班申请流程:由加班人员在核算主管电脑中填写加班申请并告知部门(副)经理,获准后,核算主管计算加班时间及串休时间。
3.4为保证会议质量、满足会议要求,会议期间不得串休。
3.5为保证人身安全,因公加班时间在下述规定时间内,可以向部门(副)经理申请乘坐出租车回家,公司给予核销费用:冬季(11月至2月)19:30以后,其他季节20:30以后。
4.请假管理
4.1请假者应确保工作能如期完成,未在岗期间应指定人员代理工作。
4.2因个人原因申请串休、事假、婚假在三天及以上者,需提前三天向部门(副)经理申请;三天以下者,需提前一天向部门(副)经理申请。
4.3产、病假等,至少在请假当天8:00前向部门(副)经理申请。
4.4法定节假日结束后应及时返岗,原则上不得延期。
(二)卫生清洁
1.值日生负责在8:00前,清扫部门公共区域卫生、整理打印纸;下班前关闭打印机、上网电脑、空调等公共设备。
2.员工负责自己卡台内卫生清洁,要求:桌面、地面无灰尘,卡台壁无纸张悬挂,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下班时将座椅推至桌子下方,关闭电源,文件资料收入柜内并锁好文件柜。
(三)办公礼仪
1.着装:按公司要求冬季着深色西装;春、秋季节可着白色2长袖衬衫;夏季着白色短袖衬衫。
2.电话礼仪:
2.1拨打电话:
2.1.1选择对方方便的时间:公务电话不要占用他人的私人时间;避开对方的通话高峰时间、业务繁忙时间;注意时差(新疆地区时差在两个小时)。
2.1.2通话时间:通话内容应简单扼要,事先列举谈话要点。通话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以内。
2.2接听电话:
2.2.1接听及时:在电话铃响三声以内接听电话。
2.2.2礼貌应答:拿起听筒后,应自报家门且首先问好,例如:“您好!销售部。”通话时精力集中,不可与其他人交谈;通话终止时应向对方道“再见”,让对方先行挂线;接到误拨电话,应有耐心;出现通话故障时,耐心等候对方再拨。
2.2.3代接电话:以礼相待;如对方要找之人离自己较远,不要大喊大叫;别人通话时不要旁听、插嘴;转达别人事情时不要将此事随意扩散;准确记录传达内容,并及时转述。
2.2.4如接到相关咨询电话时,可做如下回答:
(1)如询问是否设立地区办事处,请回答:我们不设立办事处。不可将地区办事处电话告知他人。(2)如询问其他部门电话,可直接告知号码或请其拨打前台0451-82367108电话咨询。
(3)如无法回答对方所问问题,可将部门(副)经理电话告知。
2.3接听礼仪:音量适度,不可影响他人正常工作。话筒与嘴保持3厘米距离,轻放话筒。
2.4上班期间不允许用办公电话处理工作以外的事情。
3.会议:按时参加部门或公司会议。
4.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修改电脑IP地址或在工作时间登陆外网从事与工作无关内容。
5.文件及数据管理:
5.1纸制文件:要分类存放,至少保管一年以上;销毁前应征得主管或部门(副)经理同意。
5.2电子文件及数据:每月10日前,每名专员或主管需将上一个月工作所涉及电子文档备份至部门移动硬盘。
5.3未经主管或部门(副)经理允许,不得向任何人传送公司政策性文件或数据资料(销量台帐等需与地区核对的数据除外)。
二、成长基金方案违反《销售部员工日常行为管理制度》,将依下列条款处罚,处罚金额作为部门员工成长基金,奖励符合《2011年销售部激励制度》的员工或作为部门活动资金。
1.早晨无故迟到每次处罚5元。
2.上班期间未请假擅自离岗、脱岗,30分钟以内罚款10元/4次,30分钟以上罚款20元/次。
3.值日生未按时进行清洁公共区域或清洁不彻底,每次每人处以5元罚款;下班未关闭打印机、上网电脑、空调,每次每人处以10元罚款。
4.不定期抽查员工卡台内卫生,违规一项罚款5元。
5.未经批准不参加部门或公司会议,每次罚款50元;无故迟到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场,每次罚款10元。
6.私自修改电脑IP地址或在工作时间登陆外网从事与工作无关内容,发现一次处罚50元。
7.纸制文件保管无序,每次处罚5元;未征求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擅自销毁重要文件,每次处罚50元。
8.未及时备份电子文件或数据,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因未备份导致重要数据丢失,每次处罚50元。
9.未经允许,向其他人传送公司政策性文件或数据资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成长基金采取“成长加倍制”累积,即单人单项第一次出现违规,按设定的相关处罚条款执行,单人单项出现第二次违规罚款金额*2,以此类推。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涉及事项按公司办公管理规定处理。
销售部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规定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
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返回公司,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三条
销售人员凡因工作关系误餐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误餐费×元。
第四条
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其金额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经理××元,副经理××元,一般人员××元。
第五条
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
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填写“优惠销售申请
表”,并呈报主管批准。
第二章 销售人员职责
第七条 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二)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
秘密;
(三)不得接受客户礼品和招待;
(四)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能饮酒;
(五)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六)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条
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用途、设计使用注意事项;
(二)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规格的特征;
(三)处理有关产品质量问题;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
1.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
2.客户对价格的反映;
3.用户用量及市场需求量;
4.对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销量;
5.同行竞争对手的动态信用;
6.新产品调查。
(五)定期调查经销商的库存、货款回收及其他经营情况;
(六)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七)提出改进质量、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建议;
(八)退货处理;
(九)整理经销商和客户的销售资料。
第三章 工作计划
第九条
公司营销或企划部门应备有“客户管理卡”和“新老客户状况调查
表”,供销售人员做客户管理之用。
第十条
销售人员应将一定时期内(每周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计划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准,同时还需提交“一周销售计划表”“销售计划表”和“月销售计划表”,呈报上级主管。
第十一条
销售人员应将固定客户的情况填入“客户管理卡”和“客户名册”,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客户。
第十二条
对于有希望有客户,应填写“希望客户访问卡”,以作为开拓新客户的依据。
第十三条
销售人员对所拥有的客户,应按每月销售情况自行划分为若干等级,或依营业部统一标准设定客户的销售等级。
第十四条
销售人员应填具“客户目录表”、“客户等级分类表”、“客户路序分类表”和“客户路序状况明细卡”,以保障推销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
各营业部门应填报“年度客户统计分析表”,以供销售人员参考。
第四章 客户访问
第十六条
销售人员原则上每周至少访问客户一次,其访问次数的多少,根据客户等级确定。
第十七条
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须携带当日预定访问的客户卡,以免遗漏差错。
第十八条
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须携带样品、产品说明书、名片、产品名录等。
第十九条
销售人员在巡回访问经销商时,应检查其库存情况,若库存不足,应查明原因,及时予以补救处理。
第二十条
销售人员对指定经销商,应予以援助指导,帮助其解决困难。
第二十一条
销售人员有责任协助解决各经销商之间的摩擦和纠纷,以促使经销商精诚合作。如销售人员无法解决,应请公司主管出面解决。
第二十二条
若遇客户退货,销售人员须将有关票收回,否则须填具“销售退货证明单”。
第五章 收 款
第二十三条
财会部门应将销售人员每日所售货物记入分户账目,并填制“应收账款日记表”送各分部,填报“应收账款催收单”,送各分部主管及相关负责人,以加强货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四条
财会部门向销售人员交付催款单时,应附收款单据,为避免混淆,还应填制“各类连号传票收发记录备忘表”,转送营业部门主要催款人。
第二十五条
各分部接到应收账款单据后,即按账户分发给经办销售人员,但须填制“传票签收簿”。
第二十六条
外勤营销售员收到“应收款催收单”及有关单据后,应装入专用“收款袋”中,以免丢失。
第二十七条
销售人员须将每日收款情况,填入“收款日报表”和“日差日报表”,并呈报财会部门。
第二十八条
销售人员应定期(周和旬)填报“未收款项报告表”,交财会部门核对。
第六章 业务报告
第二十九章
销售人员须将每日业务填入“工作日报表”,逐日呈报单位主管。日报内容须简明扼要。
第三十章
对于新开拓客户,应填制“新开拓客户报表”,以呈报主管部门设立客户管理卡。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销售人员外出执行公务时,所需交通工具由公司代办申请,但须填具有关申请和使用保证书。
第三十二条
销售人员用车耗油费用凭发票报销,同时应填报“行车记录表”
【销售人员日常管理办法】相关文章:
借用人员的管理办法03-08
销售招标管理办法05-19
外协人员管理办法(精选13篇)03-02
聘用工勤人员管理办法05-27
出差人员报销管理办法05-18
高级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05-02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办法(精选20篇)03-20
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管理办法04-10
泵站人员管理办法(通用12篇)03-07
外聘人员工资管理办法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