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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后勤人员管理制度
1.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00-11:30 下午工作时间:12:30—17:00
1)每周工作六天,周日休息一天。周日各部门需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可于周六休息一天。周一至周五如无批准不予安排休假。
2)异地员工休息如涉及返家,可提前申请由部门经理安排串休,否则不予安排串休,需凭往返车票做为返家凭证,此串休只可当月累计。
3)公司内宿员工7:30打卡上岗。
4)各部门每月30日前将值班安排以书面形式报行政部,如有改动须提前到行政部备案。
2. 考勤打卡
1)公司员工必须上、下班在指纹机处打卡签到、签退。
2)新员工入职3日后即需输入指纹安排打卡,新员工入职当月因未习惯忘记打卡三次内不予追究。
3)凡正常出勤但忘打卡均视为未打卡。
4)因手指受伤等特殊情况导致指纹机无法识别,需当时与行政部文员确认,到行政部填写《手工签到单》否则视为未打卡。
5)因临时性工作外出无法到公司打卡,需在1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供《员工未打卡说明》,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递交行政部,否则月底核查考勤记录时视为未打卡。
6)上述记录请按时申报,逾期不予补办手续。未打卡者经调查为正常出勤,按5元/次扣罚,其他情况按事假处理。
3. 迟到、早退
上班时间到而未到岗,并未请假者视为迟到。下班时间未到离岗而未请假者视为早退。
1)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内按罚款10元/次处理。
2)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按事假半天。
3)迟到或早退2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4)由于公事推迟上班而未提前经主管同意者,按迟到论。
5)月累计超过3次,公司发送书面警告一次,年度累计迟到15次以上取消公司任何优秀评选资格,情况严重者予以辞退。
6)乘坐公司通勤车发生迟到,不予追究。
4. 擅自离岗、旷工
工作时间内,未请假而离开工作岗位1小时以内视为擅自离岗,到上班时间未到岗或未到下班时间离岗未请假超过2小时以上,及工作期间未请假离开工作岗位1小时以上为旷工。
1)擅自离岗按事假双倍工资予以处罚。
2)年度旷工一次或一天扣罚当月工资10%。
3)年度旷工二次或二天扣除扣罚当月工资50%。
4)年度旷三次或三天以上除名。
5)旷工一次公司发送书面警告一次,并取消公司年度任何形式优秀评选资格,年累计旷工3次或3天以上除名。
5. 外出管理
1)员工因公外出时,应获部门经理批准并在前台《员工外出登记簿》上注明外出时间,返回后注明返回时间。未签出者按事假处理,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2)员工出差一日以上填写《出差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送行政部。
3)行政部将不定期进行人员外出抽查,如发生人员外出但未进行外出登记者,按制度进行处罚。
6. 病(事)假
1)每次病(事)假以整时计算,如为10分钟按1小时计算,1小时5分按2小时计算。
2)当月病(事)假1天以上无薪资,并扣除当月满勤奖及实际休假天数的病(事)假工资。1天内病(事)假扣薪方法:日薪资÷8小时×病(事)假小时。
3)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取消公司年度任何形式优秀评选资格,及调薪资格。
4)3天以上病假(不含3 天)需出示区以上医院证明。
5)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0天,予以辞退。
6)正式员工连续病(事)假不超过2个月,否则予以辞退。年累计病事假超过90天予以辞退。
7)事假相关规定
员工请假2天以内事假(含2天),须提前1天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审批 ;请3-7天事假需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核准后报行政部审批;请7天以上事假需提前15天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并填写《请假申请单》。
未按规定时间提出请假申请及请假要求与工作相冲突时,不予批假。
事假最长期限30天,重要及特殊岗位最长20天,超出此标准将自动离职处理。
事假需提供真实、充分理由,否则不予批假。
未事先申请而休事假,按双倍扣罚薪资。
8)病假相关规定
病假请假应在上班前30分钟办理(可电话通知形式),否则一律按非事先申请事假处理:因突发急病不能执行此标准,请提供区以上医院证明。
病(事)假请假,一律向直接上司申请,不得委托其他同事转告,否则视同未请假。
病假最长期限60天,超出此标准将按自动离职处理。
7. 福利假期
1)法定假期
春节按相关规定给予休假,其他法定假期视公司业务状况再行安排。
2)婚假
公司给予法定初婚员工7天带薪婚假;婚假前后不得另请事假。
婚假须于员工结婚当年享受,逾期作废。如遇10月份后结婚可推至次年3月前休完假期。须附结婚证书复印件,否则按事假处理。
3)产假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在公司工作满2年(自进公司之日至分娩日)可以享受产假120天。
产假前期间可享受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带薪假期;此薪资于休假返回后,同上班的第一个月薪资共同发放。
上述日历天数包括节假日,其中产假分为15天产前假和相应天数的产后假。员工休产假必须提前三周填写“请假申请表”,附社区级以上医院确定的分娩预产期证明,经主管批准后送行政部生效。
4)护理假
男员工在妻子初育时可享受3个工作日的带薪护理假,但须出示有效医院证明和子女出生证明。
5)丧假
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不幸去世时,可以申请5个工作日的带薪丧假;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不幸去世时,可以申请3个工作日的带薪丧假。申请丧假需填写“请假申请表”,附亲属关系证明和死亡证明复印件,经主管核准后送行政部审批生效。
福利性休假因工作原因造成中断或未休,在季度内可调休,逾期作废。
福利性休假超过30天取消年度评比优秀员工资格。
6)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最多可享受60天工伤假;需休假员工提供医疗证明后,由行政部审批具体休假天数,超出天数按病假办理。
工伤假期间,公司支付基本工资。
申请工伤假应在工伤发生后24小时内,并有2个以上公司人员书面证明。
因违章操作造成工伤,不享受工伤休假。
7)福利休假相关程序
填报:员工应休假前一周填写《休假申请表》。
审批:休假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批后报行政部;行政部审核员工假期类别及资料是否符合规定;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行政部、总经理签批。
福利性休假提出申请后要求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予补休。
8. 加班管理规定
1)周六/日休息日因工作原因放弃休息算加班。
2)员工加班前应如实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报行政部备案,与月末员工考勤实际情况,作为员工加班的原始依据,否则不予算作加班。
3)公司以调休形式补偿员工的加班时间。调休应于当月或次月的周
六、周日时间安排,加班调休在季度内有效。
4)因工作原因晚上加点超过0:00可安排次日推迟上班时间4个小时。
5)申请调休人员需本人填写《调休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行政部备案,逾期作废。调休时间不得超过加班时间。
6)病假或事假可以用上月或当月加班时间抵扣,事假需休假前申请,并经部门经理确认,并报行政部备案,否则不予算作调休。
7)每月30日之前由行政部根据《加班登记表》汇总员工加班记录。
企业后勤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作息时间管理
第一条:公司作息时间详见下表:
公司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变化会做出相应调整,调整以后由总务处通知全体伙伴,望各位伙伴严格遵守。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条:职员上班和下班时须各签到一次。因故未能正常签到的,须申明原因并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行政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条:请假、外出培训、考察或出差,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审批表》或《出差审批表》,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同时交行政部备案后方可离岗。
第三条:职员不得要求他人代为签到,或替他人签到。每发现一次,对替人签到者和要求他人代为签到者,各罚款50元,通报批评,当季考核系数不超过0.8。
第四条:公司级会议、培训、集体活动考勤罚则:迟到或早退依照公司员工手册进行处罚。
第五条:公司关于视为旷工行为的规定依照员工手册标准。
第六条:公司对于旷工的处理:参照公司员工手册进行处罚。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一条:休假及相关待遇
(一)取(销)假的一般程序如下:
n职员出示请假条,需部门负责人、公司行政部批准,报总经理 办公室 后方可取假。
n一次取假三个工作日以下的,需提前两天申报。一次取假在3个工作日(含)以上的,需提前五天申报。
(二)正式休假、出差、外出考察、外出培训前须知会全体员工。
第二条:婚假以及相关待遇
依法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的职员,可一次性享受婚假7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另加3天假期,一共
10天。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起5个月内取完假。办理休假手续时,需向总经理办公室出示结婚证登记备案。
第三条:丧假以及相关待遇
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之父母)死亡的职员,可取丧假3天,如职员家在外地者,觉3天时间不能返回,须向公司另外请假。
第四条:职员按本章规定申请假期的,应按本章规定填写《请假审批表》。
注:第四章制度除请假以外,出差、婚假及丧假均为带薪休假。
第四章职员个人通讯管理
第一条:职员入职后,应将个人通讯号码及紧急联络家庭或宿舍电话号码行政部备案。
第二条:申报报销手机通讯费的职员,必须及时公布手机号码,并保证每天(包括节假日)8:00-22:00处于开机状态。
第三条:职员在执行公司特别任务期间,须保证每天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
第四条:行政部办公室负责每月抽查职员开机状况。如发现职员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或三次以上联系不上者,取消该职员当月通讯费报销资格。
第五章图书管理
第一条:图书的购买
(一)购买前将图书类型、数量、价格报总务处负责人、总务处后批准方可购买。
(二)购买图书后必须到公司总务处登记,然后交申购部门使用,使用完毕后必须归还总务处。
(三)未经公司总务处登记的图书,财务 部不予报销购书费用。
第二条:图书的登记
(一)建立公司书库,由总务处担任公司图书管-理-员,负责图书登记。
(二)图书登记内容应包括购买日期、书名、编号、价格、保管部门、
保管人等六项。
第三条:图书的借阅
(一)借阅图书者必须向总务处办理借阅手续后才能借书。
(二)借书者须妥善保管图书,如有污损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第六章办公管理
第一条:职员上班时间应佩带好工作牌。
第二条:办公时间内应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微笑面对同事及任何来访者,使用敬语,维护良好的公司形象。
第三条:保持办公台面整洁,办公文具、纸张等用品应摆放整齐。工作位隔板上不得张贴,离开办公位应及时将座椅归位。
第四条:接电话时先说“您好”,再报出公司名称。接听电话应简单明了,尽量小声,以免影响其他同事办公。
第五条:如部门同事不在办公位,应及时接听其电话,待同事返回时告之。
第六条:接待来访、业务洽谈应在指定区域或会议室,避免影响他人办公。来宾一般不得进入办公区,如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相关部门人员带入。
第七条:办公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暂时离开时应知会同事或上级领导。
第八条:办公区域内不准大声喧哗、聊天,禁止吸烟、就餐、吃零食。
第九条:上班时间不允许看报刊杂志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书籍。
第十条:职员下班离开公司前应关闭电脑主机和显示屏电源。
第十一条:行政部将每月定期进行全面检查与不定期的抽查,任何形式的批评都将会影响到部门负责人和其本人的绩效考核 成绩。
第七章会议管理
第一条:公司规定每周六下午17:30分为公司每周例会;每月月末的17:30分为公司每月总结 及下月规划会议。
第二条:会议组织者应在会议前准备好会议相关资料。
第三条:参加会议应准时,因故不能按时到达应事先向会议组织者请假,参加公司级会议未请假迟到者将被处以罚款。
第八章办公用品管理
第一条:所有办公用品及设备(含电脑、复印机、打印机耗材等)均由总务处统一采购 。
第二条:办公用品领用程序
1.各部门需指定一人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领用,领用时填写《办公用品请购单》;
2.开大型会议或举办活动需申请办公用品,由会议或活动负责人填写《办公用品请购单》,并提前一天通知办公用品管-理-员进行准备;
3.如有新职员加入,待新职员到公司报到后,在总务处领取统一标准的办公用品,并在《新职员办公用品领用表》中签字确认。
第三条:办公用品的保管:办公用品领用后,由领用人妥善保管。计算器、订书机、笔筒等耐用品,原则上遗失不补。如领用人因工作调动或辞职等原因离开公司,须归还办公用品管-理-员处。
第四条:申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文件柜等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第五条:办公用品的申领,应结合实际需要,慎重申领,节约使用。
第九章资产管理
第一条:固定资产的管理
总务处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及项目部资产的实物管理,负责对公司电脑类资产进行专项管理,须对电脑类资产的购进、配置、使用、维修及报废等进行全面的登记和管理。
第二条:资产登记的要求:
1.分别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登记的格式可参考《固定资产盘点表》。
2.为方便公司资产的统计,各部门统一按上述资产大类及总分类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第三条:资产管理指引:
1.资产的购置、调拨、转让、报废等均须按程序审批,未经批准,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2.资产管理需统一,并在资产上粘贴标识,确定资产责任人,确保资产的合理使用及管理。
3.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将资产外借和供无关人员使用。
4.资产的使用部门和使用人须合理使用设备,严格按规程操作,并注意设备维护、保养。由于使用、保管不善造成的遗失和损毁,责任人按资产价格或资产管理部门的评估价值赔偿公司损失。
第四条:资产购置、调拔、转让、报废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资产购置: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并按规定申报流程和审批权限获批后,方可进行资产的购置。
2.资产转让、报废: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并按规定申报流程和审批权限获批后,方可进行资产转让和资产残骸的处理。报废资产有残值的,经资产主管 部门估价、处理后,回收的资金应及时上缴公司财务管理部。
第十章印章证照管理
第一条:印章管理
1.各类公章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和保管。公章不得随意存放,任意使用。
2.需盖公章的部门或个人须说明盖章的目的、用途、范围,填写《发文审批表》,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并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
3.各部门新刻或改制印章,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并由行政部登记备案。
4.印章如遇丢失、损坏或被盗时,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予以备案,并及时办理补刻手续。
第二条:公司公章
1.因工作需要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上报材料或有关资料需盖公司公章的,须说明用途、范围,经有关用章审批人批准后方能加盖公司公章;
2.凡因特殊原因需借公章外出公干,须书面申请说明用途和特殊原因,并经用章批准人同意方可借出;归还公章时,须将借用公章所盖文件的复印件一并交付备查;凡发现借用公章加盖其他文件或空白纸张或因此而发生问题,将严肃追究借用人的责任;
3.公章保管人外出时,应将公章交给总务处指定的临时代管人保管,不得擅自交给他人代管代用。
第三条:公司公章、部门印章使用审批规定
1.以公司名义张贴、外发(公司以外)的各类文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2.以部门名义张贴、外发(公司以外)的各类文件需加盖部门印章。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对部门印章进行保管。
第四条:各类证照的管理
1.各部门在取得各类证照时,应同意交行政部进行存档管理,并登记在《公章、证照登记表》上。
2.如需使用各类证照,使用人需经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印章使用审批规定
印章的审批使用应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使用。任何个人和负责人严禁私自使用印章,一经发现公司将从严从重处理。因私自使用公章为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 责任和损失赔偿,并给予辞退处理。
第十一章名片管理
第一条:新职员入职后即可申请印制名片,逐项按名片标准格式填写后发至人事部门,人事部门批准后发至总务处,即可办理。
第二条:职员名片标准:公司统一模板+部门+公司号+手机+邮箱地址;主管以上人员名片标准:公司统一模板+部门+职位+公司号+手机+邮箱地址。
第三条:未经公司任命的职位不得印制在名片上,所有申请了手机报销的必须将手机号印制在名片了。
第四条:学位、职称等若因工作需要在名片上印制,须经总经理办公室验证同意后方可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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