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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 为贯彻2012年营销策略,促使福易门业经销体系不断规范化,以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畅通与经销商管理的高效,特制订本制度。
2. 经销商管理原则
(1)详尽务实。经销商资料应力求详尽、全面而具体;管理方法从实际出发,操作性要强。
(2)主次分明。对经销商必须分清主次,实施严格的分级管理与扶持。
(3)动态管理。市场在不断变化,公司对经销商的认识和了解也在不断深化,因而要随时调整经销商管理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
二.经销商的选择
福易门业选择经销商,主要考虑其经营规模、资金实力、销售店面地点及客流量、从业经验与价格规范性等,着重考察经销商的经营动机、管理能力与营销能力。拟选择的目标经销商对所在区域的整体市场运作,应有清晰运作思路,且与福易门业发展思路高度一致。凡开设专卖店的经销商,必须专营本公司产品,不得兼营同行企业同类产品。
三.经销商资料的完善
对重要经销商档案内容要求如下:
(1)经销商基本资料
包括经销商类别、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规模、建立时间、对本公司的忠诚度;营业执照复印件、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各项证明书等。
(2)经销商特征资料
经销商的资金实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与方向、内部管理和经营历史等。
(3)经销商经营状况资料
财务表现、销售变动趋势、经营人员及导购员的素质品行,与其他竞争对手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及合作态度等。
(4)经销商个性资料
经销商的性格、兴趣、年龄、工作经历、处事作风、家庭状况、社会关系、最适合的激励方式和激励程度等。
四.经销商管理办法
1.遵循守区销售
经销商应遵守合同约定,只在合同约定区域内销售福易门业产品。如因工程操作需要跨区销售应提前告知福易门业,予以备案并征得当地经销商同意。
2.做好价格管理
经销商必须按照福易门业的价格体系做好价格管理,不得随意压低或抬高产品价格,维护价格体系的稳定性,以利于长期经营。
3.品牌维护得当
福易门业的品牌形象有赖于各级经销商的积极维护。对福易门业的品牌形象、专卖形象、产品展示形象、人员形象等均应按照福易门业相关规定认真维护。
4.完成约定任务
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确定的销售任务,经销商应与公司积极配合规划并经营区域市场,保证将任务的完成落到实处。
5.信息沟通到位
为了保证公司对市场的了解与各项配套措施的适合性,经销商应定期向福易门业反映市场情况与所存在问题。
6.协作配合积极
福易门业将根据区域销售增长的实际需要向经销商提供相应的物料与促销支持,经销商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务的协调。
7.提高销售能力
区域经销商应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提高销售能力,通过配合福易门业的导购培训、通过学习福易门业市场操作手册与导购培训手册内容,通过对店面销售的准确分析,通过定期评估考核店面销售人员销售业绩等方式,努力提高销售能力,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区域销售业绩。
8.定期准确评估
对于双方的合作水平及其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福易门业将定期进行评估,经销商同样应对福易门业的市场操作进行评估,明确市场推广状况、双方配合中的问题与改善对策。
9. 保守商业秘密
经销商必须严守与企业有关的产品、品牌、经销模式、经销政策、促销政策、品牌操作手册等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五.福易门业的市场支持
公司为协助经销商拓展和维护市场,提供系统的销售支持措施,包括:
(1)价格支持:公司根据区域销售情况和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为经销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价格。
(2)促销活动:公司根据市场拓展需要不定期组织全国性促销活动,扩大企业和产品在各区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经销商也可根据市场竞争状况,向公司申请促销活动支援。
(3)门头费用核销:各经销商使用公司全国统一标识作为店面广告牌的,公司依据市场推广支持政策核销其相关费用。
(4)宣传物料:经销商可向公司申请发放宣传材料,公司依据其业务情况和实际需要发放适当数量的宣传材料。
(5)人员支持:必要时公司可选派具有丰富市场拓展经验的区域经理协助和指导经销商拓展市场。
(6)专卖支持:公司高度重视对专卖的支持与提升。对于设立或拟设立专卖店的经销商,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六.经销商的维护与考核
(1)区域经理应定期对重要经销商进行回访,了解经销商市场开发状况和需求,并协助其解决。重要级别以上经销商,每月应回访一次。回访客户应填写详细的《经销商回访记录》,呈报营销中心。
(2)营销部应定期对公司各级经销商实施电话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经销/经销商对于公司产品、价格、货期、包装、服务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3)公司为各级经销商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提供销售解决方案;接受电话咨询与技术指导。
(4)公司定期向各级经销商提供最新产品信息和行业资汛,以帮助各级经销商及时了解市场最新动态。
(5)必要时公司将对重要经销商提供产品技术知识和销售技能的培训,协助其建立和培养销售队伍,提高对市场的掌控与引导能力。
(6)对经销商的销售业绩实施定期考核,考核项目参照《福易门业经销商考核表》进行。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经销商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贯彻2012年营销策略,使本公司产品的经销体系面对市场的发展趋于合理化,特制订本制度。
二、经销商定义:
1、本公司销售人员直接开发、经营的终端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包括已有客户)。
三、经销商筛选、认定:
销售部负责经销商的筛选、认定工作。主要考虑经销商的经营规模、资金实力、社会关系、销售网络,着重考察经销商的经营动机、管理能力、营销能力;制定完善经销商档案。流程:经销商申请→区域招商总监(调研、现场考察、筛选)→招商产品线经理审核→销售部经理审核→合同签定→营销管理部备案、授权。
四、经销商权利与义务
1、经销商权利:
(1)合同约定范围内自主经营。
2、经销商义务:
(1)具有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守法经营;
(2)维护公司信誉、保守公司机密,不得将有关销售代理的任何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严守双方交易过程获悉的所有商业秘密;
(3)协调处理销售及政府事务(如物价、药监、卫生等政府部门)。
五、销售区域划分
1、经销商必须指定明确的销售终端及产品项目,不设置区域经销商;
2、所有指定销售终端,必须遵守《报单管理制度》要求。
六、销售任务管理
1、销售部每年对各经销商制订销售指标,并在合同中明确;
2、销售任务每年在上年的销售任务上原则上增加30%,如果不能完成销售任务,公司有权对新增部分进行重新招标(参见服务运营商管理制度),新增客户首年不考核。
七、价格体系管理
1、供货价格必须严格按照公司产品政策的执行,特殊情况需营销总监批准后执行;
2、经销商终端销售价格不能低于公司规定的最低终端销售价格,如果低于公司规定的价格销售,公司可以采取扣留货款、终止供货、取消经销资格、罚款等措施;
3、经销商参与投标的,投标价格不能低于公司规定的最低中标价,如果低于公司规定的价格销售,公司可以采取扣留货款、取消经销资格、罚款、没收保证金等措施。
4、返利:
八、市场秩序管理
1、窜货管理:经销商有维护市场秩序的义务,不得超出授权范围销售,严禁以任何手段进行倒货、窜货销售,及一切变相扰乱市场销售的行为,如有恶意窜货行为,公司视其情节轻重,可采取终止供货、没收货款、没收保证金、取消经销资格的权利。(详见窜货管理制度)
2、经销商严禁销售假货,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3、非质量问题,概不退货。
九、经销商分级管理:参照市场部客户服务体系管理。
十 经销商访问。
以所有的现有经销商,分业务区域组织指导、督促、检查业务人员开展拜访并做好记录,访问应以合理的频度定期进行。
十二、合同管理:所有客户必须签订合同,一年一签,由销售部备案。 十三、回款结算管理:
1、现款现货计算;
2、其他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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