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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04 18:04:00 振濠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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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精选15篇)

  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 1

  一、技术部主任和内设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是编制和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发展规划,争取多渠道筹措运转经费,注重建立和稳定一支高水平的技术队伍,通过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本部门的正常、安全运行,联络所内外的研究人员使用本部门的资源。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与功能开发负有领导责任。

  二、各部门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设备和实验室的日常维护和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对本部门仪器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转和功能开发负有直接责任。仪器的使用及安全直接由实验室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并对其它操作人员的设备操作规范和上机时间安排负有直接责任。

  三、技术部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物理所关于“物理所各类人员请、销假及日常工资管理办法”,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工作人员有事离开工作岗位要向部门负责人请假,部门负责人有事离开工作岗位要向技术部主任请假。(三天以上的事假要向所人事部门提出申请)

  四、技术部工作人员和用户之间应保持和谐友善的态度,公平对待每一位用户,要与用户保持经常性联系,收集用户反馈的.实验结果和利用本部门仪器设备发表的研究成果,作为个人年终工作总结与考核的依据。技术部工作人员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得向第三者透露用户所从事的研究内容和未公开发表的实验结果,不得擅自利用用户实验结果发表论文。

  五、在做好技术服务的前提下,技术部工作人员要积极钻研业务,注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功能开发和技术创新,积极参与国际国内的技术交流。

  六、各部门内聘任和辞退固定人员时,应先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建议,经技术部讨论并做出决定,然后向所里提出申请。临时工的招聘和解聘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技术部主任同意后报所里批准,原则上赤字运行的部门不得招聘临时人员。

  七、出国管理:根据所里出国有关规定,由出国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技术部主任签字同意后,即可到所里办理出国手续。出国期间的工作安排由部门负责人负责。需要延长国外工作时间的由个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在其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向技术部主任递交申请,经批准后上报所外事部门。对出国逾期不归而又未提出延期申请者将按照所里的外事管理条例执行。

  八、国内开会管理:参加与自己专业密切相关的会议,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从各部门帐号支付费用(非赤字),申请技术部的交流经费需经技术部主任批准。

  九、凡要离开技术部的固定人员,根据物理所聘用合同书的要求,应提前30天向部门负责人递交辞职申请。根据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有权延缓或拒绝固定人员在任聘期间提出的辞职申请,并对擅离职守、危害本部门工作者给予处罚。对工作质量低劣、不称职或严重违反技术部管理条例且拒不悔改的人员,部门负责人有权根据物理所聘用合同制的有关条款进行调整或解除聘任。

  十、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及用户必须认真阅读并严格执行物理所和技术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 2

  为进一步加强新进卫生技术人员的'管理,促进卫生技术人员学习成长,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针对三年内新进卫生技术人员考核办法:

  一、适用对象:

  三年内新进卫生技术人员(不包括护理及其它)

  二、考核内容:

  1、发生重大有缺陷纠纷者。

  2、不服从院部及科室工作安排者。

  3、违反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规范造成不良后果者或经常违规屡教不改者。

  4、临床医生60份手写大病例检查不合格者(一年内)。

  5、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读书笔记检查不合格者。

  6、医院组织的各项理论及操作考试:每次不合格扣5分。

  7、所轮转科室民主测评(每季度测评一次):每得一个c扣10分。

  8、执业医师考试:不通过扣20分。

  9、规范化培训及公共科目考试:规范化培训不通过每次扣10分,公共科目考试不通过每次扣5分。(此项目满三年考核)

  三、考核方法:

  三年内新进医务人员每年考核一次,具体考核方法,按总分100分实行扣分制:

  1、对于出现1—5项中任何一项者,为考核不合格。

  2、考核大于80分者按医院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3、考核大于60但小于等于80分,延迟3个月享受绩效工资。

  4、考核小于或等于60分者,为考核不合格,医院解除聘用合同或令其转岗。

  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 3

  一、医师、医技类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师、士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医师注册执业管理。

  (二)医务科严格审查医师资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及未经医师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医疗工作。

  (三)严格遵守医师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与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严禁越级开展手术。

  (四)对取得医师资格证的人员,须将相关资料及时报人事科,人事科签字审核后,医务科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并授予处方权。

  (五)对新调入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先办理执业变更手续,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签具意见后报医务科授予处方权后,方能独立执业。

  (六)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各项诊疗活动,不能独立执业。

  (七)具有执业资格的进修人员,经医院授权后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执业。

  (八)医技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经科室考核合格后书面报送医务科,在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独立执业和出具相关检查报告。

  二、护理类人员资格准入制度

  (一)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护理部负责本院护士注册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护士资质。

  (二)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及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均不得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三)严格遵守护士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四)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护士条例》有关规定。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对新进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办理首次注册或变更执业注册后,方能独立执业。调入科室根据其实际业务能力试用1至3个月,经科室考试、考核确定能胜任本科室业务工作的,由科室出具意见后报护理部备案。

  (六)注册护士在特殊护理岗位工作必须经过相应岗位技能培训方可上岗。

  三、药师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管理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称药师)。

  (二)药剂科严格审查药师资质,未取得(中、西药学)药师资格者,不得独立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三)对新调入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先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后,药剂科应进行必要的综合考试与考核,合格者,药剂科报主管院长同意,人事科备案后,可以独立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四)新到的院校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不能独立执业。

  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 4

  1.为提高临床医疗技术水平,引进新技术、新项目,各临床科室应制订本科室各级医疗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的计划,请于每年12月底将次年派出进修人员名单、时间、进修医院和项目报教育处审批。做到有计划地选送医疗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进修任务明确,人选合适,所学内容与本科工作密切结合,学习结束后能学以致用。

  2.临床科室医疗技术初级职称者原则上外出到三级甲等医院进修西医普内科、普外科或专科一年;中级职称者任职满二年后,原则上到三级甲等医院专科进修半年;高级技术职称者在任职五年期间内,原则上到三级甲等医院专科进修三个月或外出专科学习新技术1次以上;达到上述要求者方可续聘。

  3.外出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事请假要经过进修单位批准。如请假时间超过1周,必须经本院教育处批准;进修期间完成《江苏省中医院国内(外)外出进修学习考核记录册》。

  4.外出进修人员必须按进修计划完成学习任务。初、中级职称技术人员进修结束后必须在科内学术活动上作专题汇报或讲座;高级职称技术人员进修结束后,要按进修任务要求,必须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参加短期学习班者,学习结束后视情况必须在全院或大科或专科学术讲座上作有关学术或技术进展的报告。

  5.必须按财务规定标准乘坐车船,报销1次往返路费。

  6.原则上应在进修医院安排的进修生宿舍住宿,按进修医院规定缴纳的住宿费报销。如因特殊情况联系其他地方住宿,需事先报告教育处并批准,凭发票按不超过15元∕天的.标准报销。

  7.派出进修学习费用先由本人垫支或向医院借款,取得进修合格证书并完成本规定第4项要求者,在科教育秘书处登记进修情况后,填写科室学术讲座表并附文本和电子讲稿、听课人员签到表、《江苏省中医院国内(外)外出进修学习考核记录册》、合格证书复印件交教育处,办理费用报销手续,费用由医院全额报销。

  8.医院鼓励到国内外著名医院进修。凡在本省三级甲等医院进修,医院补助30%平均奖;在省外三级甲等医院进修,医院补助100%平均奖及每天10元生活补贴;在国外著名医院进修补助及生活补贴,需按程序单独审批。

  9.凡派出进修人员必须签署“江苏省中医院派出进修培训与服务协议”。

  10.临床科室医疗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没有外出进修经历者,医院不聘任高一级职称。

  11.医技、护理、药剂科室人员外出进修参照本规定执行。

  12.本规定由教育处、人事处、计财处负责解释。

  1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 5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人事管理程序,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转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医疗卫生行业的特殊性和医院的实际情况,对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离职制定如下管理暂行规定:

  一、本暂行规定所指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院正式在编人员和聘用制人员。

  二、本规定所称离职指个人申请辞职或调出。

  三、由于医院工作的`特殊性,本院专业技术人员在职期间,要参加外单位招聘考试的,必须提前二周以书面形式向医院提出申请,并得到医院同意。

  四、如未申请或未经医院同意,本院专业技术人员执意要参加外单位招聘考试,则当事人必须先行辞职,医院与其解除劳动及聘用关系。对未经医院同意辞职或擅自离职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医院将按有关法律追究当事人及其接收单位的责任,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予办理执业资质和各项社会保险变更手续。

  五、申请离职人员在待批准期间应坚守岗位,被批准离职后应按医院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不得私自带走医院的科研成果、内部资料和设备器材等,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或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六、学科带头人、承担医院重要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以及掌握医院核心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未经医院同意不得离职,否则医院将依法追偿由此给医院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七、医院引进的研究生、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双方签定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八、由医院出资派出进修、学习、培训,回院工作不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离职的,必须支付违约金,并返还医院支出的培训教育费用以及进修、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及各项福利。若当事人已与医院签订进修、学习或培训协议,则按协议执行。

  九、离职人员工资福利发放至离开岗位之日止,不享受当年医院年终及其他奖金福利。

  十、凡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而离院超过7天者,医院一律给予除名处理。

  十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 6

  1、为使地测部门领导及时掌握现场工作情况,有效指导工作,特制定现场管理人员汇报制度。钻探现场管理技术人员必须于开工前和完工后及时向部门值人员汇报,如遇特殊情况随军时汇报。

  2、地质、水文、测量技术人员上井后要及时汇报工作面的'地测情况。

  3、汇报内容:钻探开工前,现场管理技术人员或班长需向部门汇报现场作业环境、设备运行、材料以及在安全方面有无问题等情况;完工需向部门值班人员汇本班工作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和下班需要平衡解决的问题;地测技术人员要在上井后及时填写工作面情况及现场地测问题处理意见。

  4、对无故不坚持汇报制度的管理技术人员,要进行教育或经济处罚。

  5、地测部门要设立汇报纸本,并由专人管理。

  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 7

  为强化外埠市场管理,提高抗风险能力,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研究,现对我司外派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作如下规定:

  1、由总公司派驻各分公司人员代表总公司管理工程项目、印章和财务,各相关人员应恪尽职守,脚踏实地,做好自身工作,各在外分公司应严格按总公司的各项制度要求,积极配合,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各派外人员在外情况进行考勤考核,记录好日常在外情况,总公司将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年终分配。

  3、各外派人员是总公司实施管理的桥梁,除了应严格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定外,要积极配合在外各分公司的工作,应做到随叫随到,一丝不苟,遇到问题要即时向总公司领导汇报。

  4、各外派人员工资、福利、奖金由总公司负责发放,严禁私下单独接受各分公司的.现金、礼券礼品,不单独接受宴请或消费。

  5、各驻外分公司负责总公司外派人员的食宿和交通,并尽可能创造条件提供生活方便和网络服务,保证其方便快捷做好各项工作。

  6、各外派人员应严格按总公司的管理规定使用帐户和章印,努力降低工程项目的潜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7、各外派人员休假应事先向分公司领导提出申请,并经总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同时要做好离开时的章印和帐户及网络管理的衔接工作,保证分公司各项工作能顺利正常开展。

  8、各外派人员应严格执行各分公司的作息时间,并尽可能与总公司的作息时间保持一致,总公司办公室应严格考勤制度,实行奖罚分明。

  9、各外派人员如有调整,要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不留后遗症。

  10、总公司将根据各外派人员工作情况,结合各分公司的任务完成情况和风险最终结果对其考核,有奖有罚,直至追究应承担的责任。

  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 8

  1.目的:

  规范病理科技术员的管理制度,提高技术员的职业水平。

  2.职责:

  2.1病理医师:负责对病理技术员的日常制片质量和相关的技术水平作好监督,并作出指导性意见。

  2.2病理技术员:严格遵守相关作业指导书操作科室设备和完成相关技术的操作。

  3.病理科技术员管理细则

  3.1病理科对病理技术人员实行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3.2病理技术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卫生专业学历,并接受继续教育与技能培训;

  3.3具备病理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从事制作细胞涂片、石蜡切片等工作;

  3.4病理技术人员经过相应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由病理科主任(副主任)进行相应岗位授权;考核不合格人员需再培训,合格后方可授权;

  3.5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于每月对科室进行质量与安全监督时,随机抽取50张病理切片,对病理技术人员进行重新再评价,合格者给予再授权;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培训。

  3.6科室每年将外送病理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修。出科时由培训负责人填写《培训记录表》,作好相关技术评价,从而提高病理技术员的职业水平。

  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 9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进入采掘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当作业现场(点)出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技术管理规定时,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3、有权拒绝使用未经安全检测的支护材料,确保员工劳动安全。

  4、有权督促采掘区队长认真执行《规程》、技术规范、技术和安全技术措施,当发现未认真执行时,有权向矿长建议任免,并负责地要求限期整治达标。

  5、有权要求煤矿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更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科长领导下,在采矿工程师指导下,对采掘技术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认真编制矿井开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中应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条例、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

  3、认真负责地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杜绝人为技术事故发生。由于编制不及时,布局不合理、规程措施不适用,出现无措施开工工程等而造成事故,负重要责任。

  4、抓好现场管理,认真检查各作业点安全状况(支护设备运行、通风,瓦斯管理等),杜绝空顶作业,超控顶距作业和使用失效材料,发现隐患及时责令处理,坚持“三不生产”和“三不走”的.原则。由于工作检查不细,隐患落实整改不力、不及时而离开现场后再现事故,负重要责任。

  5、抓好技术指导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格检查考核、考评,并限令达标。由于管理不严,考核不实,弄虚作假而发生事故的隐患,负重要责任。

  6、准确掌握矿井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了解清楚周边邻矿开采状况,及时填绘十一种图纸资料,编制预防事故处理计划措施,由于情况不清,无预防措施而发生大的事故,负重要责任。

  7、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并责令限期完成,追踪复查。

  8、参与矿重点工程审查、施工监督,竣工验收。

  9、抓好员工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10、发生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及绘制专项现场图,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完善落实补救措施。

  11、工作面回撤,采区闭采,必须现场指导。

  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 10

  为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条例》及《建筑法》中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部制定的安全制度,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和技术要求,及相关责任落实到班组个人,项目部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工程项目部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各部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遵守制度,明确责任,带头做好安全工作,技术工作,按工程、规程、规范进行安全技术施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任何人不得擅自违规行令。

  2、工程开工时,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按时上班,坚守岗位,加强管理,抓好“三件事”:

  (1)班前当班负责人要做到口头安全交底。

  (2)施工时要做到安全巡视

  (3)交班时要做到安全检查,抓好“三场清”,做到“工完、场清、料尽”,如有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将给予当班负责人及当事人造成材料损失的二倍处罚。

  3、施工组技术人员和安全负责人在设定项目施工前,必须向施工班组执行书面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确保在施工过程中,质量达标,安全第一,做到“抓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4、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进入施工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和配带胸卡,不得穿拖鞋施工作业,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区,不得闹事斗欧,不得酒后操作,不准随意大小便,不准带易燃物品进入施工区和职工宿舍,不得明火等,为确保施工安全,施工组所有工作人员都有权进行监督和制止,情节严重的或屡教不改的,应用书面交底签字,执令班组负责人及当事人立即整改或停止,造成后果的,将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或移交治安部门处理。

  5、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和各班组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要责任明确,协调配合,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定期检查,加强安全教育,发现隐患和事故,及时执令停止整改,调查上报,并经技术部门设定整改措施,方可施工,如有违令不听的,将按合同规定和项目部制定的处罚制度给予当班负责人和当事人经济处罚。

  6、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技术要求管理有关条例规定》执行“三宝”“四口”防护,确保万无一失,班组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否则,视违规处理,并执令停止整改。

  7、安全生产中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等;应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各工种必须遵照安全技术规程,进行防护,不得冒险施工作业,如发现有违章作业施工的,将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并执令停工整改。

  8、各工种在施工项目中,如有:高、大、难和工程需用的新结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方面的项目,在施工前必须取得设计单位的保障施工安全和预防事故措施,经工程项目部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批,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施工,如有违规的,除赔偿2-10倍的.材料损失外,并给予当班负责人相应的经济处罚。

  9、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好各分部的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应符合标准和规程要求,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出差错,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如有工作不到位的,将给予当班负责人严肃处理。并加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10、各工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范和项目施工规程要求,不得冒险作业和擅自施工,如有违规操作的或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的,一经查实,将按安全技术交底和项目部制定的处罚制度,及双方签约的合同条款进行处罚。

  11、各工种施工人员,应遵照标准化现场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做到作业标准化,场地净化,做到每项工序的工完、场清、料尽工作,执行“谁施工,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把好施工项目每道关,各施工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和交接班后,没有做到工序完成的,由当班负责人及时上报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作出安排处理,如有无故造成材料损失的,将给予当班负责人2-10倍材料损失的经济处罚。

  12、职工宿舍区和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项目部要求,集体食堂、工人宿舍、卫生间(男、女)各班组要有分班负责打扫,除项目部安排专职人员打扫外,各班组宿舍及食堂由各班组负责清扫,不得乱倒垃圾,不得使用电灶、电炉、电饭锅等电器,食堂要保持清洁,不健康的食物不准食用,各班组要相处和谐,不准闹事,如有违规制度的,经查实,将按项目部制定的制度和安全措施的有关规定,将给予班组负责人及当事人严肃处理,或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

  13、门卫职责和制度,值班人员必须遵守纪律,执行治安管理,履行门卫制度和管理规范,上班时,要戴好安全帽,配带胸卡,树立门卫形象,遵照门卫管理规程和项目部制定的制度,做好保卫工作,巡查场地,防偷防盗,上班时,要注意工人进出,是否有其它闲杂人员进出,特别注意检查进出人员的动向,是否有工地器材带出的,如有发现将给予2-10倍的经济处罚。要保持门里门外清洁卫生,发现有陌生人进入,必须问清是哪个单位的、找谁。如有解释不清的,否则,不准进入,严格做好安全工作。

  14、以上制度由武警滁州市支队机关新营区工程项目部制订,希望项目部工作人员和各班组施工人员遵照执行,本制度经项目负责人和各班负责人签字生效。

  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 11

  1、酒店成立员工技术等级考核委员会。酒店主管领导为该委员会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组成人员,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不同专业(工种)的考评小组。

  2、员工的技术等级考核应以国家颁布的《工人技术培训考核大纲》的要求实施培训考核。技术等级标准统一归类为初、中、高三个等级。

  3、员工的培训考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有关工种的名单。厨师、服务员等,中级工及其以下由酒店自行组织考核;汽车司机、工程维修工等特殊工种委托有关专业单位或部门进行考核。员工的考核试题均需经人力资源部会审。

  4、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可参加酒店组织的技术等级考核。

  5、技术考核的评分标准,以应知应会和平时成绩三项汇总,总分为100分,其中应知占30%;应会占50%;平时成绩占20%。

  6、在日常考核中,因业务技术水平差而完不成任务,经部门研究讨论,报告考核委员会批准,可下浮其技术等级。

  7、凡综合评估与业务技术考评成绩不合格者,应安排业务培训,培训后考核成绩仍不符合者的,作转岗或下岗人员安排。

  8、为鼓励员工钻研业务技术,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为优秀员工提供一个技术等级的考核的机会。

  9、考核合格颁发证书后,酒店要对晋级后的人员进行追踪考核。实行技术等级有升有降的制度。推行厨师定级定灶,定质定量,上灶操作的措施。建立每位厨师的考核档案,并将不定期的考核成绩和技术状况载入其工作档案中。

  10、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考核工作,按酒店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进行。

  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 12

  1、工程部、项目经理部凡在编制新工程项目的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保护法令和行业部门发布的劳动保护的规定或标准为依据。

  2、工程部、项目经理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时,必须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的种类、数量,危险和危害程度的`大小作为编制内容。

  3、明确认识到安全技术措施在生产中的作用,在预防职业病、职业中毒造成的停工停产经济损失所起的作用。

  4、工程部、项目经理部在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内,要有安全技术项目,确定各个项目的资金额度、物质准备、负责人员和具体执行人员;规定完成或投用日期;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以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部门的审查,审批后方能实施。

  5、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批准以后,由生产部门下达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时同时下达。

  6、各项目工程部应按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措施经费,提取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

  7、经上级或安全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原则上不得变动,若需修改原计划方案,应经过生产部门、安全技术部门批准。

  8、凡是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不真实,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不执行,而造成生产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 13

  1、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2、矿根据矿井安全生产的条件,设留一定数额的安全资金,由矿长掌握,由财务科设立帐目,专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不得挪作他用。

  3、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后,所需费用由总工先进行预算,经矿长审批后,由项目负责人及时按质按量完成,实际费用要经总工和矿长审核结算。

  4、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动用后,要及时补足原有金额。

  5、矿井如出现大安全隐患,所需经费超过预设的安全资金时,其他经费要服从调拔,以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及时落实。

  6、如安全资金被挪作他用后,不能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落实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如造成事故的,则另分析处理。

  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 14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拒绝使用没有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拒绝使用淘汰设备(有措施或上级批文除外)。

  3、当运行设备、各种保护性设施出现故障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进行处置。

  4、有权对新购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等无技术资料和合格证时,拒绝验收入库。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机电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矿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和设备管理的具体工作。

  2、对主提升系统,井下提升运输系统,风机、锅炉、配电、水泵、矿灯等重要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专业性检查,对各种保护进行定期测试与校验,保证其齐全、完好、灵敏、可靠、符合规程要求。由于不组织检查或检查走过场、检测马虎、各保护性功能失效而发生事故负重要管理责任。触犯刑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认真对新购进机电设备、设施、仪器仪表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测,各种资料齐全,符合矿用产品的要求。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准发放使用,由于检验马虎而发放使用造成事故负技术管理责任。

  4、参与设备大检查和平时日检,井下不出现设备和矿灯失爆现象,设备完好率达到标准要求,不出现设备带病运行,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备查。必发现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达标。由于不检查或不责令和督促整改而发生事故,负管理责任。

  5、及时制定井上、井下施焊用火的安全技术措施,检查《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不出现无措施施焊、用火。

  6、参加设备报废的鉴定工作,提供报废所需相关资料。

  7、矿内所有设备的安装施工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8、参与机电、运输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制定好防范的安全技术措施。

  9、建立好矿井的设备台帐、电缆台帐及配件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

  10、组织好对机电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 15

  1、必须编制年度、季度、月的瓦斯治理措施计划,并随生产经营计划一同下发,否则对瓦斯治理负责单位罚款300元。

  2、在采掘工作面开工之前,必须对采掘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提前三天报施工部门,否则对瓦斯治理负责单位罚款5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200元。

  3、具有瓦斯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防治瓦斯措施后生产,没有采取防治瓦斯措施而生产的,对安通科、生产技术科罚款200元,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4、具有瓦斯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编写防治煤与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得施工,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5、参与防治煤与瓦斯管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否则对当事人罚款50元,并对所在单位领导罚款100元。

  6、在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中,必须编制防治瓦斯专门设计,专门设计应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煤方法、通风方式、支护形式瓦斯危险性预测方法、预抽煤层瓦斯、局部防治瓦斯措施等内容,无防治瓦斯设计或设计内容不全的,分别对设计部门罚款100——500元。

  7、煤岩巷道的布置应符合《规程》规定,否则不准施工,并对责任人罚款50元。

  8、安通科负责风量调节和通风设施的建立,保证通风系统符合《规程》要求,保证安全监测系统可靠。

  9、生产技术科要密切关注采掘工作面情况,做好煤岩状况描述工作,及时修改图纸,并对前方的地质构造做出准确预测,及时书面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否则每次对生产技术科长罚款100元。

  10、机电科加强设备管理,保证完好,杜绝失爆,并有记录可查,记录不全者每项罚款50元。

  11、瓦斯治理单位负责编制防治瓦斯措施,防治瓦斯措施内容必须包括地质资料、瓦斯危险性预测方法、防治瓦斯具体措施及其效果检验的方法、安全防护措施以及贯彻执行防治瓦斯措施的责任制,并附有图表,无防治瓦斯设计的采掘工作面不准施工,内容不全的对责任罚款100元/项。

  12、防治瓦斯措施必须及时修改、补充,不及时修改、补充防治瓦斯措施的,对责任部门罚款500元。

  13、所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均采用会审制,没有采用会审制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不准使用,否则按无措施施工进行处罚。

  14、所有入井人员均需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罚款30元。

  15、施工单位负责向本单位所有人员贯彻、考核已批准的瓦斯治理措施,并有记录可查,少一人次罚款30元。

  16、矿长和总工程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瓦斯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

  17、瓦斯治理人员每月检查一次瓦斯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矿长和总工程师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8、瓦斯治理人员负责对采掘工作面安全评价内容逐项进行测定、鉴定,拿出准确的评价意见,指导采掘面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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