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保卫科人员管理制度
1 、处长负责对本处室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考核基础分为100 分。每月考核结果作为当月岗位津贴发放的依据, 并于次月3 日前将考核结果与部门考勤一起报组织人事处。
2 、严格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因事离岗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事假3 天以内由处长审批,3 天以上由处长签署意见后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病假需提交医院的病情证明)。凡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3 、全处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工作,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对不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100 分的基础上减分:
(1) 迟到、早退时间在5 分钟之内,一次减1 分;10 分钟以内,一次减2 分。以此类推,超过20 分钟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2) 凡因事请假者,不足三天(不含三天)按每天减4 分;三天(含三天)以上当月考核分为零分。
(3) 凡因病请假者,不足五天(不含五天)按每天减4 分;五天(含五天)以上当月考核为零分。
(4) 国家规定的婚、产、探亲、丧假期间内,其实际上班天数计分,即5 分/ 天执行;超过规定的假期,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其超过的天数按事假的规定执行。
(5) 凡有旷工现象,当月考核分为零分。
(6) 工作时间若发现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如上班时间上网游戏、炒股等每次减3 分。
(7) 上班时间内,不得办理私事。确有急事,必须向处长请假,请假30 分钟以内,一次减1 分。以此类推。
(8) 经学院领导同意,参加提高学历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学习,每月请假在5 天及以内,每天减2 分;5天以上者(不含5 天),每天减3 分。
(9) 不参加年度考核者,当月考核为零分。
(10) 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视情节轻重给以1 至3 个月考核为零分。
(11) 不服从组织安排,拒绝接受工作任务或工作质量差、服务态度恶劣者受到举报者,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者,当月考核为零分。。
(12 )工作不积极主动和工作中不按规定办事,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者,每次减2 分;不坚持原则,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者,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减4 分。
(13) 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责任事故或受上级部门通报者,视其情节轻重或责任的大小,对相关责任人给以减20-100 分。
(14) 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职责内工作推诿拖延上交任务时间,造成事情延误,对处室工作形象有损者,一次减50 分。
(15) 由于上报文件至上级部门不及时或通知相关部门或人员不到位,对学院形象有损者,第一责任人当月减50-100 分,经办人减20-50 分。
(16) 违反校规校纪者,视其情节减50-100 分。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100 分的基础上加分:
(1 )工作积极主动、取得优异成绩,受到自治区及以上表彰奖励一次加100 分;受到厅级表彰奖励一次加50 分;受到学院表彰奖励一次加30 分。(按受表彰奖励的次月计)
(2 )在学院重点工作(评估、示范建设或对学院声誉影响较大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根据情况一次性加5-20 分。(由相关部门提出加分意见,主管领导同意后执行)
(3 )发表与工作相关的工作成果、经验等文章,国家级刊物每篇加8 分;自治区级加6 分;厅级加4 分;院级加3 分(一次最多加8 分,一篇文章只计算一次)。
(4 )日常加班超过30 分钟加1 分,以此类推;节假日上班一次加15 分。
(5 )固定值班一次加10 分。
(6 )特殊重大事情时期值班一次15 分。
(7 )根据保卫处工作的特殊性,学院对保卫人员应当增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本暂行办法从2011 年9 月1 日起执行。
6、本暂行办法如与学院相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保卫人员管理制度
一、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责任感,要有精、气、神,对在厂区内一切违反公司规定的事,要敢上、敢抓、敢管、敢罚,但必须上报部长,部长立即上报主管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拿出处理意见。
二、全体保卫人员要保持24小时开机,时刻备战状态,公司如有需要,尽快赶到现场。
三、保卫人员必须履行职责,严格巡查责任区域。按时交接-班,做好记录,不准串岗、闲谈或在岗位看书及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四、门卫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形象,着装整洁,礼貌待客,语言要美,对来访客人要登记清楚,通知被访人,被访人说见则进,不见则坚决拒绝进入。
五、物资出入,检查登记,凭出门证方可放行。特殊情况,必须有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可放行。
六、保卫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案件的四防工作,发现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领导报告。
七、门卫人员要观察来访人员,对可疑人员要警惕,必要时通知部长或班长跟随,防止寻衅或其它事件的发生。
八、不准在门卫区域聚众、吸烟、停车,不准重车来大门区域挑头,否则路面压坏追究责任。
九、门卫人员特殊情况所接收的信件、包裹、特快等邮件要做好登记或交接,造成损失,承担相关责任。
十、门卫人员要爱护监控设备,不得随意按动设备按钮。南门卫24小时开机,北门卫按规定调整开关机,对故意损失设备的人员,加倍处罚。
十一、当班门卫人员坚守自己的责任区,不得聚堆闲聊、吸烟、
饭酒、赌博,不得脱岗、串岗、睡岗,违者按公司规定处理。
十二、门卫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准随意找他人替班,特殊情况须部长批准。
十三、北门卫人员对特殊情况进入厂区的轿车出公司时,车内、后备箱打开检查无误放行。
十四、轿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没有特殊原因(修车)一律禁止入内。不听劝阻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罚款50元,轿车罚款100元。如是门卫人员不履行职责放进的,对门卫人员每车罚款50元。
十五、门卫人员要禁止职工带小孩进入生产区。禁止非公司职工进入洗澡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十六、对临时用工,要询问清楚是哪个车间的,告知注意事项,凭临时工证出入。
十七、门卫人员要班班打扫管辖区域的卫生,保持卫生清洁,做好交接-班。
【保卫科人员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技术人员人员管理制度03-02
人员管理制度03-31
人员管理制度11-02
保卫科消防管理制度(通用14篇)06-15
餐饮人员管理制度05-24
单位人员管理制度04-22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04-29
人员出入管理制度02-12
中心人员管理制度04-20
人员管理制度范本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