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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11 19:24:12 诗琳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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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厂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厂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厂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

  为规范外来人员进入厂区的管理,保障外来人员在本厂区内的安全,保障公司生产的安全特制订本须知。外来人员进入本公司区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厂内道路行车一律靠右侧行驶,不准越道行驶,遵守场内各种交通标识,车辆行驶速度需小于20km/h,严禁超速行驶。

  2、对进、出公司载货机动车辆,装载完物品(如废料、生活垃圾等)后,应将装载的区域打扫干净,装载的物品应紧固严密,防止散落。

  3、外来人员若需将本公司所属物品带出厂修理或其它作业,需向门卫递交由部门盖章、签字的《货物出门申请单》,否则不予放行。

  4、不要在厂内乱扔垃圾,相关建筑施工垃圾需及时清运出厂,各危险废弃物需要根据法规要求,合法处置。

  5、在本公司吸烟须在指定吸烟区(保安室后侧外来人员休息室)和标识“吸烟区”的地方吸烟,其他地方严禁吸烟,违反规定者罚款30元/次。

  6、不得进入非必要活动场所,非经同意不得进入办公区域、生产区域,但是经该部、科领导同意的'除外,同时遵守各部、科规定;

  7、进入工厂区域不得随意拍摄,需要拍摄时必须经所属部门同意,并报管理部备案,且有公司相关人员在场,并不得随便拍摄。

  8、在厂内动火之前须去工务部办理“动火申请手续”。

  9、非经本公司同意,外来人员作业时不得随意使用本公司水、电、汽、设备等其他资源。

  10、外协人员需在本公司用餐的,由公司所属业务担当申请,用餐时一律食堂指定区域用餐。

  11、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厂区内发生意外、紧急事情时,除采取紧急自救措施外需第一时间通知所属公司及本公司总务科和其他相关业务部门,以便本公司及时应对。在本公司内作业发生的一切工伤及意外伤害,本公司一律不承担赔偿责任。

  12、外来人员作业需严格遵守本公司环境方针(严守法规、节能减废;降低污染,持续改进)和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纪守法,持续改进)。

  13、对于违反本告知内容或扰乱本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的外来人员,一律驱除本公司,情节严重者交行政机关处理;对于违反本告知内容且不听劝阻,妨碍公司道路正常通行或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的外来车辆,本公司阻止该外来车俩进入厂区或驱除本公司,情节严重者交行政机关处理。

  厂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2

  1.0目的:规范各车间及外来人员出入车间、厂区的行为,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2.0范围:深圳市优特利电源有限公司

  3.0职责:

  3.1行政部:员工出入厂区打卡方法的宣传;负责员工出入车间、厂区的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宣导;监督员工出入厂区的打卡行为;对员工打卡时的不规范行为及时通报;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并对相关违纪行为作出处罚。

  3.2各部门:严格执行本制度。

  4.0厂区出入程序

  4.1总则:

  4.1.1工厂主管及以下级员工出入厂区均须打卡;所有公司人员出入厂区必须佩戴厂牌,来宾佩戴贵宾卡。

  4. 1.2任何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请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

  4.2工作时间:

  4.2.1生产一线员工上下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由各部门主管提出,经主管/厂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一般情况下,员工工作时间为白班上午上班时间为7:45,下班时间为11:45;白班下午上班时间为13:15,下班时间为17:15;夜班上班时间为19:45,下班时间为7:45(中间半小时吃饭时间,其它时间计加班)。

  4.2.2办公室人员上午上班时间为8:00,下班时间为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下班时间为17:30,如有调整,以公司通告为准。

  4.3加班:各部门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而须于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的,由各部门相关人员提出加班申请,部门主管批准

  4.4因公外出:

  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时,需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如外出时间和(或)返回时间在上班时间,出入厂区均须打卡。离厂时,外出申请单交保安室由当值保安员确认外出时间并加以保管;员工回厂时,由当值保安员填写入厂时间后交行政部。员工因公外出须经部门主管/部长批准;主管级(含副主管及享受副主管级待遇人员)人员,因公外出须经主管副总、厂长或总经理批准。

  4.5因私外出:

  员工因个人原因外出并于当日返回公司者,需填写《请假单》,如外出时间和(或)返回时间在上班时间,出入厂区均须打卡,并需当值保安员签名确认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由保安员直接交行政部。员工因私外出须经部门主管/部长批准;主管级(含副主管及享受副主管待遇人员)人员,因私外出须经主管副总、厂长或总经理批准。(请假,且需于第二天返回或更长时间者,《请假单》交行政部保管,不在此管理办法之列。)

  4.6 漏打卡:

  如果员工在规定打卡时间,未按要求打卡,必须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直接上司说明原因,由部门文员统一交行政部保存,否则视漏打卡时段为旷工。员工每漏打卡一次,扣款5元;主管及以上级人员(含副主管及享受副主管级待遇人员)每漏打卡一次,扣款5;当月漏打卡次数累计超过四次(含四次)者,加倍扣款。如有员工因迟到、早退而故意漏打卡,一经发现,每次作旷工半天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员工因漏打卡扣款由行政部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4.7代打卡:公司严禁请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行为,如有发生,一经查出,将对所有当事人给予书面警告或以上处分,并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出厂。

  4.8故障:如员工在打卡时因卡钟系统或员工工卡等客观原因而导致无法打卡或打卡无记录者,不视为漏打卡;打卡时,工卡出现故障者,员工必须于两个工作日内到行政部更换,两个工作日后,将按漏打卡处理。

  5.0车间出入程序

  5.1车间出入登记制度:

  5.1.1部门间确因工作需要需进入其它车间或部门;

  5.1.2所有出入非本部门的人员;

  5.1.3在各车间设在位于大门侧的登记簿上登记并注明出入时间、事由。

  5.2严禁串岗:

  定岗人员外(机电修人员、物料员、统计员)各车间生产员工严禁串岗。其它人员如:各部主管除公司明令禁止进入区域外均可出入;工程技术人员应按职责界定可出入区域,如有违反此规定现象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5.3违规处罚:生产部各车间的主管及当班拉长有权力及义务对来本部门的“外部人员”(非本部门人员均可视为外部人员)进行询问并对违规人员作出处罚建议并移交行政部处理。分布在各车间的品质部组长负责对生产部该项工作的监督,如该项规定未能得到充分贯彻执行,将追究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主管、拉长、组长责任。

  5.4送货人员一律严禁进入车间、厂房。

  5.5外来人员及外厂技术维修人员进入厂区须经设备部主管批准。在获准进入后,需佩戴身份识别卡;在相关部门人员全程陪同下方可进入指定区域。外厂维修人员可交由相关车间予以控管,不得进入非指定区域,违者一经发现交由行政部严肃处理。

  5.6公司所有人员,严禁在工作期间无领导批准、无任何理由进入车间、仓库等工作现场,如有紧急工作需处理应向公司当值保安员及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并由值班员纪录在当天值班记录内。

  5.7公司欢迎广大员工积极举报无理由串岗者,凡举报且属实者公司将给予50-200元不等的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

  本管理办法自厂长/总经理签字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厂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3

  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来人员进出厂区管理,确保外来人员进出厂得到有效监管,维护公司生产区域管理秩序,防止公司工艺、技术泄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集团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包括:来访客户、驻厂监造、业务员、外协单位及售后服务人员等)

  三、来访用户及参观考察人员的管理

  3.1、来访人员参观考察时,由销售公司经办人员负责在门岗处填写《用户考察登记表》

  3.2、进入生产区域参观考察前,销售公司经办人员须将各项注意事项告知来访客人,随后在内务管理处登记领取《来访证》及安全防护用品提供客人。

  3.3、来访人员必须在销售公司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参观考察路线须依照指定路线进行,标有“谢绝参观”区域不得参观。

  3.4、参观考察期间,来访人员不得在生产区进行拍照或摄像,确需进行拍照或摄像时,经请示销售公司总经理同意后,通知公司办安排人员负责拍照或摄像,所拍照或摄像的内容经确认后方可提交来访人员。

  3.5、来访人员离开公司前,销售公司经办人员需将《来访证》及安全防护用品等归还内务管理处。

  3.6、来访人员参观考察期间,若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责任人及其直接分管领导50-100元罚款。

  四、外来监造人员的'管理

  4.1、销售公司接到用户要求设备监造通知时,需与用户书面确认监理人员姓名、驻厂时间,由销售公司经办人员负责在公司门岗处填写《外来监造人员登记表》。

  4.2、外来监造人员到我公司后,凭授权书或用户的书面通知在销售公司经办人员的带领下,到内务处签字领取《外来监造人员入场告知书》、《监理代表证》及安全防护用品,办理相关手续。

  4.3、进入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后,销售公司经办人员需与项目组进行监造人员日常工作交接,由项目组组长指定人员负责监造人员在厂内的监管工作。

  4.4、监造人员驻厂期间,因工作需要相关图纸资料时,需在项目组填写《图纸资料借阅表》,由项目组经办人员负责每天对图纸资料进行发放和回收。不得同意监造人员随意复印图纸,将图纸带离公司,若违反规定否则将处以经办人员及项目组长50-100元罚款。

  4.5、监造人员所监造的内容涉及到公司专利、保密产品,需由销售公司商务组负责协调签订保密协议方可进行监造。在监造期间不得借用图纸等相关资料,且不得收集工作范围以外的信息和资料。

  4.6、监造人员驻厂期间,项目组经办人员需对其在生产区域的拍照或摄像行为进行监管。确需进行拍照或摄像时,由经办人员负责收集照片,经项目组组长同意后交给监造人员。若发现监造人员自行随意拍照,处以经办人员及项目组长50-100元罚款。

  4.7、外来监造人员离开公司前,需在项目组经办人员陪同下,完清各项手续后方可离开。若监造人员未完善出厂手续离开,视情节轻重处以相关责任人员100-200元罚款。

  五、其他外来人员的管理

  5.1、外来人员入厂前需通过门岗联系接洽部门,确认后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缴纳20元押金领取《出入证》方可进入。

  5.2、外来人员进入公司洽谈业务,接洽部门应在办公区接待室进行接待。不得让外来人员到处流动,随意查看文件资料和电脑资料,业务谈完后由经办人将来访人员送至门岗处办理相关手续。

  5.3、来访者如需进入生产区域需请示部门领导,经批准后在经办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经办人员对来访者的行为负责,不得进入生产重地及标有“谢绝参观”的区域;不允许有照相、摄像等行为,一经发现上述行为,视情节轻重,处以经办人员及其部门领导100-200元罚款。

  5.4、售后服务人员入厂前需在门岗处领取《临时出入证》,对口部门负责其在厂内活动的监管工作,若违反公司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责任人及部门领导50-200元罚款。

  5.5外来人员离厂时需在门岗处登记归还相关证件,退回押金,若证件遗失,押金不予退还。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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