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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装管理要求
酒店工装管理制度
一,工装配装
1,当员工新入职或调岗时,由员工本人,持《员工服装收据》到仓库按配装标准领取工装及配装用品,并办理登记手续,若无合体的备用工装时,由库房报财务室,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通知厂家制作.
2,工装的配用品由部门经理统计人员名单及配用品数量,部门经理签字后上报总办,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仓库申购,部门经理到仓库领取并发放给员工.
3,外购工装在交用时,员工穿着不合体的由供货单位负责修改,员工领用后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修改.凡私自对工服进行修改属违纪行为,应由当事人予以赔偿。
二,员工工装折旧费计算的时间标准
1.工装的制装式样,选料,定价均经酒店董事会审定,由财务室具体实施. 人员变动,调出,辞职,开除者的工装管理规定
①工装外套的使用年限为2年。从购置新的工装之日算起:员工做满年限小于等于1年扣除折旧费100%;做满一年不满2年扣除折旧费50%;做满2年后不再扣除折旧费。
②员工辞职,除名或开除,配发工装一律交回库房,由仓管验收合格后,在《员工离职登记表》及《工服抵押金收据》上签字,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如员工离职未交还者,应按原价赔偿.
三,工装报损处理
1,领取的新工装在一年内无法使用的,按原价格50%赔偿.
2,工装丢失者,按原价格赔偿.
其余未尽事宜由仓管根据工装破损原因,程度等情况上报酒店部门经理酌情处理.
四,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未按规定着装者,一经发现罚部门经理20元/人次.
五,各部门经理应对员工工装穿着进行检查,监督,对衣着不整,穿脏渍工装上岗,影响酒店形象等行为的员工按酒店有规定进行处罚.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加强员工管理,营造企业文化氛围,实现规范化管理,现对公司员工工装进行统一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此制度适用于新天天池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一、 综合管理:
1.1 财务部库管 应准确 了解工装库存 数量 , 统计各类及各种型号工 装 的需要数量 , 提交 上报领导, 工 装 到货后 ,进行工装验收并且入库。
1.2 各部门 经理 负责对部门员工的 基本信息 进行测量 , 并登记造表 。
1.3 配发工 装 时 ,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综合管理部统一上报领导审批,正确填写出库单,审批同意后由本人签字方可领取。
二 、 着装
2.1 公司工装分为行政管理、雪具大厅接待、收银、餐厅服务、厨房工作、 户外娱乐 、保安等 , 不同岗位穿着不同工装 。
2.2 着装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
2.3 上班时间全体 员工 必须统一穿着工装,各岗人员穿着各岗配制 工装, 保持干净、整洁、平整、无破损 , 餐饮部工作人员还需戴工帽,确保发不外露;工帽及工装上不得有明显的大块油、污渍及异味 , 为保证工装的整洁,建议每周清洁一次 。
四 、 处罚
4.1 员工如违反本规定的穿着及清洁卫生要求,第一次处以20元罚款,第二次通报批评并处以50元罚款,再犯者则处以记过处分及100元罚款 。
4.2 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当 月累计违反本规定超过三人次或该部员工总数20%的,相关负责人则予以100元罚款 。
4.3 综合管理部统筹监督与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开出相应罚单,由财务部扣款。
五、工装折旧管理办法
5.1 新入职员工因工装需要领取工装,由所在部门经理担保,方可领用工装。
5.2 员工离职时按以下工装扣款标准执行 :
(1) 在职2 年以上的员工离职时不需收取工装折旧费,工装无需退回。
(2) 在职1 年以上且 2 年以下的员工离职时工装折旧费按当时采购价格的 50% 收取,并将工装退回公司。
(3) 在职1 年以下的员工离职时工装折旧费按当时采购价格的 70% 收取,并将工装退回公司。
5.3 当员工岗位调动、离职等原因未能及时交还工装,则有部门经理承担相应责任。
5.4 管理要求 : 工装使用年限为2 年 , 工装应保持清洁 、 整齐 、 防止损坏和丢失 , 损坏 、 丢失者按剩余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 员工调离时工 装 上交 ,各部门负责人 将所收回的工 装 登记入账 ,在换季时工服的调换必须由工 装 使用人将洗干净的工 装 交 部门领导 存放 , 以便下季使用 ,部门领导存放前必须先检查工 装 的完整性和破损程度后 , 在入账前必须写明此员工的姓名 , 工 装 新旧程度 ,工 装 使用时间后方可入库 。
5.5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为综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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