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饰品店员工管理规定
店员每天在卖场中要接触形形色色的顾客,每一位顾客在选购商品时各有特性,购买的动机也是五花八门。作为一个店员,就是要尽可能的努力找到导致客户决定购买的诱因,并抓住瞬间的机会,迅速成交。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希望所有店员严格遵守并执行。
1.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每天12个小时,上班时间早上10:00—晚上22:00或早上11:00—23:00,上班后一小时必须把卫生打扫干净,每天的店内卫生必须保持清洁。
2.店员形象。整体形象:青春、健康、整洁、开朗、友善、举止有礼。工作时间不可以长期接待私人探访或者接打私人电话。
3.加班规定。所有店员在店铺需要加班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加班,必须服从店铺的安排。当日加班时间可推迟到第二天如实补休,补休时间不可累积。
4.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提前申请(请假连续3天,必须扣出请假天数的底薪)旷工扣薪(按照每天底薪扣出)。休假制度。一个月正常休假2天,(周五、周六、周日)除外。
5.工作态度。店员应积极学习针对产品销售的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及销售能力,为以后的独立开店打下扎实基础。对工作认真负责,及时产品上架,产品陈列应整齐有序,有艺术感,民族感、时代感,力求产品丰富,保持产品整齐,熟记各种产品规格、特性、价格及了解其摆放位置。每位店员应竭力防止产品丢失,凡属店铺日常运营时出现失货,按货区责任承担并折成产品成本赔偿;结算收到假钞,当事人按假钞面额如实赔偿。
6.顾客投诉。店员必须耐心听取顾客投诉及对本店所售产品的询问,对顾客的需求和问题应设法协助解决,不得以任何借口置顾客不理。
7.保密制度。店员不许泄露店铺的业务策略、营业状况、销售数据、薪酬制度、及各种报表或其它机密资料
8.工资制度。工资按月计算,每位店员必须押半月的工资,每月15号发工资,(上班第一个月除外,要到第二个月的15号领上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底薪+提成(底薪900.00元+个人月销售总额×4%)计算,但4月至10月个人销售总额不得少于1万5才可以享受4%的提成享受,工资不得提前预支。
9.奖励制度。全勤奖。店员上满规定天数,可享受每月50元全勤奖奖励;季度奖。店员连续一个季度正常享受了全勤奖,并且销售总额达到8万元,可享受季度奖60元奖励;年度奖。店员正常享受了全年的全勤奖,表现突出即可享受80元年度奖奖励;终极奖。本奖励是本店特定的奖励制度,店员连续在本店工作两年以上,并且两年的销售总额在店员中得到销售第一名,即可享受本店投资以你本人的名义的饰品店的奖励或者享受为你的饰品店首期铺货的奖励,一年后返还所有投资金额。
本管理制度即日起执行,如有更改,按新制度执行。
饰品店员工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的树立公司品牌形象,使整体店面管理更加规范化,程序化。故制定以下规定,望大家严格遵守 考勤管理
1、 考勤时间:早晚上下班必须按规定考勤,不充许迟到早退。员工考勤前应装束完毕。 2、 病、事假按所休天数正常扣薪水。请假应提前申请。
3、 季度请假天数超过6天者,视为不胜任本岗位工作,可无条件辞退。 4、 员工请假不允许他人代理,否则视为无效。 5、 员工请事假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由店内负责人批准;所有请假应正常履行请假手续 6、 员工如要延长假期,须向主管领导申请。未经同意,一律按旷工处理。
7、 如有突发事件,员工不能提前申请请假者,可电话直接请示主管领导,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8、 凡因临时性或季节性产生的延长工作时间一小时以上的,均按加班处理。 9、 午饭时为半小时,用餐时段由店内自行规定。
10、迟到早退者处以5元/次罚款,旷工者按日薪二倍标准进行处罚,对于屡教不改者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可无条件辞退。
营业、工作纪律规范
1、 无论任何原因未进行柜台交接者,出现问题,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2、 出入库时如有商品遗漏在柜台或金库,每次扣责任者扣10分。如有货品丢失,照原价赔偿。 3、 开业后柜台未上锁,扣责任人5分。
4、 基本商品知识或促销活动不清楚,每次扣20分;造成顾客流失现象,责任人照单全买。 5、柜台出现饰品损坏现象,照价赔偿。(此赔偿由导购员均摊)
6、因为个人原因,被顾客投诉一次扣20—100分,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7、无论任何原因,导购员之间或导购员与顾客之间在店内营业期间发生争执现象,扣200分,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8、 私自越权打折出售商品,责任者赔偿全部损失外,每次扣50分。 9、 销售小票开错,款台查出当事人扣5分,(如有隐瞒,两人各扣50分)已销售,导购员与款台各扣20分,并
照价赔偿所差的金额。(此金额由款台和导购员均分)
10、台帐由本柜台负责人填写,并签字确认。如出现错误,店内扣5分,公司查出错误,经手人一次扣50分。(台帐不充许涂改)
11、擅自打开非本区域柜台,出示货品或售货后未与柜台负责人交接者,如出现问题时,承担全部责任。 12、款台收假钞或结算错误,责任者承担全部损失。 13、赠品出帐目不清,责任人照价赔偿。
14、维修师如误收假料,责任者承担全部损失。
15、出示货品必须配戴手套,如发现未戴,每次扣5分。
16、不得在工作期间整理私人物品影响店面形象,每次扣10分。
17、上岗期间,不得在卖场内接听私人电话或发短信,发现一次扣10分;(手机不可带在身上)如需接打电话时 必需到指定地点 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 违者扣2分。
18、在岗期间出现吃零食、嚼口香糖等现象,每次扣款5分。
19、卖场内不准聚堆聊天、有顾客在时不准大声喧哗,聊和工作无关的话题,如有发生每次每人扣10分。 20、离岗之前,未与上级主官请示,每次扣10分。
21、站位保持标准站姿,不许趴、倚、靠柜台,如发现每次扣10分。 22、损坏公物,责任者按原价赔偿损失。
23、用餐时间:分批进行用餐,每批30分钟。用餐超时每分钟1分。
24、顾客进店导购员视而不见,怠慢顾客,每次扣100分(无论当时做什么,以顾客为主) 25、如在销售过程中,如发现抢货现象,一但发现扣200分,并立即辞退。
26、在销售过程中,如发现因个人关系问题,怠慢顾客、服务不周而影响珠宝顾问销售者,一旦发现扣100分。
27、如在接待顾客期间发现有弃客现象发生,违者扣200分。 28、不充许在柜台内读书看报,违者扣5分
29、会客时间不得超出10分钟 违者扣5分(在指定会客区) 30、不得在顾客面前谈论其它顾客,违者扣10分。
店内员工月累计违反营业流程规范内容或工作纪律规范内容中项目达到三次以上,视为严重违纪,可无理由辞退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清洁卫生规范:
1、 顾客走后即时清理货品,清理柜台卫生,如在没有顾客的情况下,发现柜台有手印或灰尘,每次扣2分。 2、 未值日,责任人每人扣款5分。值日生负责地面、卫生间、室外台阶(卫生间马桶,洗手盆必须清洗,地面
无杂物)。
3、 所负责区域内或值日卫生不达标者每次扣2分。 4、 每周一早上进行大扫除。
5、 每天各柜台负责人,负责柜台、顾客凳子、背景墙卫生,做到无灰尘。(柜台无水痕、无手印) 6、 收银员负责店前展柜卫生。
员工形象规范:
淡妆上岗,发不过眉 手指甲不得超过3毫米 工作服不能有污渍,并定期熨烫。黑色皮鞋,并无过多装饰。佩带饰品仅限耳饰,不能佩带夸张饰品,违纪者扣5分。
货品陈列规范:
在没有顾客的情况下,未及时整理柜台饰品,扣5分。
奖励
销售过程中得到顾客的表扬 奖10分 卫生 货品摆放合格 每项奖2分 当月无错票 错帐 每项奖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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