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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仪容仪表及着装,保持良好的服务形象。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购物中心全体员工。
三、职责
1、卖场管理部负责员工仪容仪表规范和着装规定的拟订、修订及日常检查和考核。
2、各部室、卖场负责本部门人员仪容仪表和着装的检查、督促和考核。
四、具体规定
1、仪容仪表规范
(1)发型:男员工发长不过衣领,可留分头、寸头,“一边倒”等标准发型,不准留大鬓角、胡须, 保持精神饱满、干净利落。女员工发型端庄大方,梳理整齐。长发必须用发卡或发带系好,不许染异色头发。
(2)化妆:女员工淡妆上岗,自然大方,不浓妆艳抹。口红以红色为主调,不准用深褐色、银色等异色口红;不准涂深色或异色眼影;不准染指甲。
(3)饰物:女员工可戴一枚5克以下戒指,一条20克以下项链,一副耳钉或耳环(直径不得超过1.6厘米),不准戴耳坠及手链、脚链。男员工可戴10克以下戒指一枚。食品售货员不准佩戴戒指。
(4)员工必须经常剪指甲,指甲内不能藏污垢,不准留长指甲,保持清洁卫生。
2、着装规范
(1)着装范围:
① 营业人员:营业现场(除管理人员以外的)各岗位员工;
② 后勤人员:后勤保障岗位员工;
③ 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员工;
(2)季节着装要求:
①春(秋)季着装:
4月1日-----5月31日
10月1日----11月15日
a、营业人员:
男员工::穿绿色西服套装,内穿长袖衬衣,系领带;可以穿长袖衬衣外套马甲,系领带。
女员工:穿西服套装或西服套裙,内穿长袖衬衣,系领花;可以穿长袖衬衣外套马甲,系领花。
b、后勤人员:
除专业工种按有关规定着装外,其他人员同营业员着装规定。
c、管理人员:
男职员:着工装西装,内穿衬衣,系领带.下穿工装长裤。
② 夏季着装: 6月1日-----9月30日
a、营业人员:
男员工:上穿工装短袖衬衣,下穿夏季工装裤。
女员工:上穿工装短袖衬衣,下穿工装西服裙。
b、后勤人员:
除专业工种按有关规定着装外,其他人员同营业员着装规定。
c、管理人员:
男职员: 上穿工装短袖衬衫,系领带,下穿工装裤。
女职员: 上穿工装短袖衬衫,下穿工装西服裙或夏季工装裤。
③ 冬季着装: 11月15日----3月31日
a、营业人员:
男员工:外穿工装西服套装,内穿工装长袖衬衣(天冷时衬衫外可套鸡心领毛衣),系领带。
女员工:外穿工装西服套装,内穿长袖衬衣(天冷时衬衫外可套鸡心领毛衣),系领花。
b、后勤人员:
除专业工种按有关规定着装外,其他人员同营业人员着装规定。
c、管理人员:
男职员:外穿工装西装,内穿衬衣,系领带(天冷时,衬衫外可套鸡心领毛衣),下穿工装长裤。
女职员:外穿工装西服套装,内穿衬衣(天冷时,衬衫外可套鸡心领毛衣),系领花。
(3)着装要求:
① 按规定时间着春(秋)、夏、冬装。
② 衬衫的领扣要扣好,领带、领花要系在与领口齐平位置,保持端正。长袖衬衫要系好袖扣,不许挽袖口和裤腿。
③ 衬衫下摆要放入裤子或裙内,裙长度应在膝盖下二厘米处。
④ 工装经常洗涤并保持平整,不能有皱折,领口袖口不能有污垢、汗渍。裤口、袖口不能有破损和毛边,服装尺寸要合体,不能过大或过小。
⑤ 穿工装不能佩带任何饰物。
⑥ 员工上岗必须穿袜子,女员工穿裙装配穿肉色过膝长筒袜,不准穿其他颜色袜子。
⑦ 卖场女员工上岗可穿系带布鞋、皮鞋,鞋跟高不得超过7公分,鞋颜色为黑色、棕色或深兰色。凉鞋不准露脚趾,不准穿拖鞋和款式奇异的鞋。
⑧ 从事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的员工,必须穿着规定服装。
⑨ 高级管理人员在接待外部宾客时,可着其他职业装。
⑩ 员工须在更-衣室或办公室更换工装,不得在卖场更换工装。
3、胸卡配戴要求
(1)售货员、信息员证章一律佩带在左前胸(第二个扭扣水平位置或兜口处),证章无皱折,卡夹统一规范,不准自造卡、夹。
(2)临时促销人员必须佩带正规的授带,授带字迹整洁、清晰,书写规范。
商场员工管理规定
一、员工的基本素质要求:
1、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2、具有较好的仪容仪表、内在气质、文化修养
3、具有基本的商品知识和操作技巧
4、具有全新实用的服务意识和技能
5、具有一定的体察判断顾客心理活动能力
6、具有经营现代化商业企业的基本知识
7、具有健康良好的身体状况及充沛的工作精力
二、现场服务工作规范
(一)准备工作规范
1、上岗前应按规定统一着装并配戴好胸牌。
(1) 必须按公司规定着装。
(2) 员工着装必须经常洗涤,保持干净整洁。
(3) 女员工着裙装时一律穿肉色长筒袜;男员工应着深色(黑色、深蓝等)袜。
(4) 工作时,禁止穿规定以外的服装上岗,不得卷起衣袖或裤脚。
2、仪容仪表要符合自然大方的要求,发型要规整,梳理要整齐。男员工头发不过颈部、耳部,不留鬓角、胡须(特需除外)。留有披肩发的女员工,必须用发卡或发带将头发系好,不得影响工作。女员工可戴一枚戒指、一对耳钉、耳饰(不超过耳廓)及一条项链(项链不得露在衣领外)。男员工只限一枚戒指,戒指宽度不得超过5毫米。女员工应淡妆上岗。
3、员工应搞好个人卫生,经常洗澡。严禁涂染指甲或留长指甲(特需除外)指甲内不得留存污垢。注意口腔卫生,清除异味。但上岗时不得咀嚼口香糖,严禁酒后上岗。
4、员工上岗时,应保持精神饱满,情绪平稳。
5、检查商品的丰满度,搞好货区内的环境卫生,商品应摆放整齐、美观,便于顾客选购。
6、检查商品的价格标签,备好必要的售货、收银用具(票据、商品包装物)等。
7、上岗前五分钟应完成上述准备工作。
(二)接待工作规范
1、开店铃响后,全体员工站在各自的货区前,做好迎接顾客的姿势,头、颈挺直,平视前方,面部保持微笑。
2、当第一位顾客来到本货区前,与顾客视线相对时,应主动与顾客打招呼,面带微笑,表情要自然真诚。与顾客视线不相对时,行注目礼。
3、适时迎上前去为顾客提供服务,并使用轻柔、自然的规范用语,不得使用服务忌语。
敬语:您好,欢迎光临;我能为您做什么吗?;请您稍候; 对不起,让您久等了;谢谢您,欢迎您再来,再见。
4、站位标准:员工应站在货区一侧,侧对货架、面朝顾客,注意让开货场的通道。
5、未向顾客提供导购服务时,应做好为顾客服务的准备工作。
6、接待每位顾客都要精神集中,举止大方,言语文雅,真诚热情,随时体察顾客心理,介绍商品要客观、实际、耐心,遇有顾客对商品进行咨询时,应主动参谋多做介绍,不得有虚假误导、蒙骗顾客等行为。
7、拿递商品要轻捷,双手递送商品位置要适中。选好商品后引导顾客至收银台,并用规范用语与顾客道别。
8、对儿童顾客要多嘱咐,对老年顾客要有耐心,对有生理缺陷的顾客要主动帮助其选购商品,对外国顾客要多介绍。
9、顾客对员工有失礼行为时,应保持态度冷静、设法回避,并尽快报告领班、主管。
10、当顾客所问商品不在本柜出售时,应热心指点正确的楼层位置。
11、货场暂时没有顾客所需商品时,应由衷的向顾客表示歉意。并使用礼貌用语向顾客解释。也可以询问能否用其它商品代替。
12、员工提货、上洗手间、用餐等,应保持所辖货区有两人盯班方能离开。
(三)解决柜台矛盾工作规范
1、顾客要求退换商品,导购员应态度和蔼,问清购买时间,检查商品的损失程度,按退换货规定妥善处理。
2、当顾客对商品或服务提出批评意见时,应虚心接受,听取意见,尽快予以纠正,并及时上报楼层主管。
3、遇有顾客寻衅闹-事,要沉着、冷静,按法律及店规办事,不激化矛盾。
(四)收银员工作规范
1、收银员应按站姿标准站立服务。
2、找收欠款,应唱收唱付,并根据情况使用规范用语。
3、务必核对商品价格,钱款和票据的真伪。
4、找收钱款,应迅速准确,尽量减少顾客等待时间。
5、找收钱款,应双手递送到顾客手中,然后礼貌道别。
6、收银员要有安全意识,确保所收钱款安全。
(五)卫生标准
货区需保持“四洁”、“四无”的卫生标准,
1、四洁:商品洁、墙壁洁、货柜洁、服务设施洁;
2、四无:柜台无杂物、无污渍、无瓜果皮核、无纸屑。
(六)结束工作规范标准
1、交接-班时,应双方点清货款,准确无误后方可离开货场。
2、遇有需要向下一班员工交办的事情,应当面交代清楚。无法当面交代时,亦应书面留言。
3、晚班员工闭店铃响后,待本货区最后一位顾客离开后,方能清点货场和钱款进行第二天销售的准备工作。二次音乐响起,方可离开岗位,离开时不要拥挤、猛跑,以免发生意外。
三、卖场员工“不准”行为规定:
1、不准在卖场里会客待友、吸烟、饮食、看书报、听音乐和干私活。
2、不准趴、蹬、靠、坐货架和商品。
3、不准剪指甲、剔牙、脱鞋、吹口哨或当着顾客面掏耳朵、挖鼻孔、打哈气、伸懒腰等。
4、不准吃口香糖及其它食品。
5、不准评论、责难、挖苦顾客。
6、不准扎堆聊天、嬉笑打闹、粗言秽语。
7、不准议论、模仿、讥笑或因上货、交接-班而怠慢顾客。
8、不准吃异味食物或饮酒后上岗。
9、不准在专用通道、卫生间内休息聊天。
10、不准在岗上购买及侵占商品或代售私人物品,严禁私收货款。
11、不准私分、抢购、为亲友代买限量销售的促销商品。
12、不准带呼机、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上岗。
13、不准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14、不准在卖场乱贴、乱发宣传单等。
15、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空岗、串岗。
16、不准在工作时间擅自使用客用设施。
17、不准带任何私人物品上岗。
18、不准仪容仪表不符合规范上岗。
四、处罚条例
1、当班未佩戴胸卡者(正在办理经查属实的除外),每起罚款20元。
2、迟到或早退的,每起罚款20元。
3、未按规定出入卖场的,每起罚款50元。
4、在货区内会客待友或聊天,怠慢顾客的,每起罚款50元。
5、未经允许私自离岗、串岗或当班购物的,每起罚款50元。
6、将私人物品带入货区或在货区内吃东西的,每起罚款50元。
7、因服务态度不好遭到顾客投诉,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坏本商场形象的,每起罚款100元。
8、隐瞒或不理会顾客投诉,或未按规定为顾客办理退换货及故意刁难顾客的,每起罚款100元。
9、隐瞒顾客遗失物品,未上交变为私有,除追回物品外,每起罚款200元。
10、私收货款的,每起罚款2000元。
11、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每起罚款200元。
12、故意损坏本商场设备设施,或唆使他人影响商场正常经营秩序的,每起罚款200元,(被损坏设备设施照价赔偿)。
13、不服从管理,经教育或纠正后拒不执行或改正的,每起罚款200元。
14、营业时间私自停止营业的,每起罚款200元。
15、因工作失误给本商场造成极坏影响或后果的,每起罚款500元。
16、违反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准”行为的,每起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0元。
五、员工安全须知
员工应时刻牢记“安全第一”,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
(一)交通安全
1、讲交通公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2、骑车人员要认真检查车辆做到各行其道,严守信号,路口不越线,路段不乱穿,骑车不带人等规则。
(二)安全保卫
1、加强法制观念,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严格遵守办公大楼的保卫制度。
2、 任何部门个人拾到的财物,决不可据为己有,应及时交到商场管理部。3、员工在商场发现可疑人、物,应及时上报商管部或保卫部门。
4、不要随便替顾客看管物品,提示顾客自己看管。
5、公众场合不要谈论客人的姓名、住址和单位等任何情况。
6、不要随意对陌生人谈论员工的个人情况或提供联系方式。
7、不要把个人贵重物品、大量现金带到工作岗位或存放在个人更-衣柜中。8、不要随意摆放现金、钥匙、文件、帐表、工具等。
(三)消防安全
1、 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消防培训,学习消防知识掌握消防器材和设备的使用方法。
2、 发生火情,应及时拨打公关安全部电话:内线或外线,讲清自己的姓名、部门、起火的准确地点、燃烧物质及火势大小,根据火情程度由公关安全部或商场负责人决定是否拨打119。此时员工需保持镇静,正确判断火情,同时协助保安人员从防火通道疏散顾客,切勿使用电梯。
3、 消防器材的种类和使用方法
⑴ 干粉ABC灭火器:
a.作用:主要用于扑灭油类、化工原料、易燃液体及电器等初起火灾;
b.不使用方法:灭火时一手拔出保险栓,在距火源3米的地方,把喷嘴对准火源底部,按下压把即可喷射。
⑵ 消火栓:
a.位置:每一楼层都配备有墙壁式室内消火栓,供员工和消防人员使用
b.使用方法:将水龙带接到消火栓的阀门上,把水带铺好,不要拧花,不要拐死弯,将消防水枪接到水带另一接口上,拧开消火栓的手轮阀,即喷水灭火。
4、 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商场。
5、 严禁阻挡安全出口及通道,卷帘门下禁止堆放物品,严禁挪用各种消防设施及私拉电源。各部门应当妥善保管消防安全设备及设施,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6、 员工有义务参加、配合各种消防活动,发现消防违规行为有权制止或上报楼层主管。
7、 具有其他意外紧急事故发生时,希望每位员工能鼎力合作,保证商场的安全和营业正常进行。
8、 每天下班前要清理工作现场,检查经营区域及货柜的安全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不留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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