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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转正考核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06 01:35:02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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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转正考核管理制度

1.0目的

员工转正考核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员工招聘/聘用/解聘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2.0范围

2.1 适用于本公司的人员招聘和聘用工作;

2.2 适用于本公司的试员期人员的转正定级;

2.3 适用于本公司的人员的离职(辞退/开除/辞职/自离)。

3.0职责

3.1 行政部

(1) 负责提出公司总体人力资源规划方案,编制招聘计划和招聘预算;

(2) 负责招聘准备和组织招聘;

(3) 负责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组织和协调试用期人员管理;

(4) 负责办理员转正;

(5) 负责办理员工解聘;员工离职面谈;

(6) 负责招聘/聘用/解聘的归档和管理。

3.2 总经理

(1) 负责招聘/聘用/解聘的审批;

(2) 负责相关费用预算和报销的审批。

3.3 各部门经理/主管

(1) 负责提出本部门人力资源规划方案;人力需求计划;

(2) 负责实施新员工培训;本部试用期人员管理,员工转正技能和业务考核;

(3) 负责实施员工解聘手续办理(工作交结/财产交接/文件移交);员工离职面谈。

4.0人力资源规划

4.1 确定人力资源需求,编制人力资源规划:

行政部根据以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组织结构和机构调整、业务发展需要、人员流动情况务发展需要下方面提出的人力资源需求,综合公司内外人力资源供给状况,提出公司人力资源需求和配置计划,编制年度人力资源规划。

部门于每年年底填写部门《年度人力资源计划》汇总到行政部。

4.2 人力资源需求提报时间:

下一年度的常规性人力资源需求必须在上一年度的11月20日前提交行政部;

各部门临时性的人力资源需求必须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提交行政部。申请表必须注明人数、职位、任职要求和需求时间。

4.3 人力资源需求审批:

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由行政部负责人编制,总经理审批。

临时性的需求,由用人部门经理申请,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5.0招聘

5.1 招聘计划

(1) 行政部根据年度人力资源规划编制相应的年度总体招聘计划和具体的招聘方案,明确招聘活动的次数、招聘渠道、招聘方式、招聘时间/期间、招聘进程安排、招聘预算等,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公司领导批准。

(2) 行政部根据批准后的年度总体招聘计划和各部门提交的临时性人力资源需求,编制月度招聘计划并于每月28日前报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5.2 招聘方式:公司采用的招聘方式包括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公司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时,可以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a) 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b) 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c) 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则对外招募

5.3 招聘渠道:本公司目目前采用的外部招聘渠道主要有:报纸、人才市场、网络、技术学校、职业介绍所、猎头公司、熟人介绍等。具体操作时可根据不同时期招聘重点的不同和拟招岗位层次的不同,采用针对性的招聘渠道组合:

职位层次

主要招聘渠道

辅助招聘渠道

总监及其以上管理人员

猎头公司+网上招聘

报纸广告+熟人介绍

主管/经理/工程师

网上招聘+现场招聘

内部招聘+熟人介绍

职员/技术员

现场招聘+网上招聘

内部招聘+职介所

操作员(含组长)

职业介绍所+公告栏张贴招聘广告

熟人介绍+技术学校

对计划采用现场招聘会的形式招聘的,必须事先了解招聘会举办方基本情况及举办招聘活动的经验、招聘会的规模和档次、招聘会的人流量预测、招聘会的性质、进场的主要企业和应聘者层次、适于招聘的职位等相关信息,提高招聘的实际效率。

5.4 招聘准备:行政部根据招聘计划和具体方案的要求,提前组织进行招聘准备,包括:

(1) 准备所招聘职位的任职要求;

(2) 确定招聘渠道并与相关方预定展位或网络报纸发布日期;

(3) 制作有关宣传资料、招聘广告或网上发布材料;

(4) 确定参加现场招聘会成员并明确分工;

(5) 准备招聘活动中需要的试题、表格和资料;

(6) 参加招聘会所需的后勤保障。

5.5 资料收集、整理和初选:

(1) 行政部负责通过参加招聘会、刊登报纸/刊物广告、网络等方式发布招聘信息,统一收集应聘者的资料,根据各岗位入职条件和应聘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初选;

(2) 资料收集和整理:行政部在接收到应聘者通过各种方式提交的应聘资料后,按照职位进行分类。

(3) 初选:行政部对收集的应聘资料后,进行初步甄选,主要是从年龄、工作年限、工作背景、语言、婚育状况、专业及过往薪酬等方面进行判别。

(4) 复选:行政部将初选合格者递交用人部门招聘负责人,由其从中复选后,将复选合格者反馈给行政部。由行政部通知其前来参加面试。

5.6 面试

(1) 行政部从身体条件、健康状况、形象气质、仪容仪表方面对应聘者进行甄选,并验证相关证件的真实、合法性。

(2) 笔试:分基础知识部分和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部分,对应聘者进行应知应会闭卷考试和评分;基础知识部分试卷和答案由行政部提供,专业知识部分由各部门提供。

(3) 行政部根据(1)和(2)步的结果安排用人部门面试。面试考官为用人部门或工序的负责人,重点考察应聘者的工作经验、工作能力、态度和对待遇的要求。熟练操作工需进行实际操作考试,各技能岗位也要安排作业考试。所有人员均需填写《面试记录表》。

(4) 无相关经验的操作人员由可行政部根据任职要求面试后直接分配至用人部门即可。

异地招聘活动(如东莞等地区)或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免除部分环节,以提高招聘效率。

(6) 二次面试:视情况可对某些岗位的应聘者安排更高一级人员进行二次面试。

5.8 确定录用

(1) 由用人部门负责人确定,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2) 用人部门和行政部根据公司工资制度及应聘者的技能水平,应在《面试记录表》注明被录用人的职位等级(工资与职位等级相对应)。一般情况,新聘人员的工资应为应聘职位的最低级工资标准。能力特别突出的,可在应聘职位工资标准范围内定。所有无经验的操作员必须按照操作员的的最低等级录用。

(3) 通知被录用人:行政部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知其报到日期和进行入职准备。在新员工入职前二个工作日,确定《新员工试聘期培训及工作安排表》。

6.0聘用

6.1 入职手续的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主要包括:

(1) 体检,提交健康证;

(2) 新员工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计生证、职格(称)证、学历证)和两张照片;

(3) 新员工填写《员工基本信息表》等表格;

(4) 办理厂证、考勤卡,安排住宿及就餐;

(5) 员工岗前培训:公司介绍、《员工手册》、规章纪律、安全教育、企业文化等。培训方式可采用自学、会议、讲解、宣传等。

(6) 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

(7) 将新员工带给需求部门。

6.2 试用期管理

(1) 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外,新聘用人员必须应试用合格后才正式聘用, 试用期为三个月。

(2) 用人部门安排岗位培训,方式有脱产集中培训、在岗作业培训、指定人员帮带等。

(3) 行政部或用人部门可指定专门辅导人员,辅导人员的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工作岗位、技术要求、领取办公用品、机器使用、纪律遵守、用餐等,新员工都可咨询辅导人员。

(4) 员工试用期内,由用人部门同行政部联合对员工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及能力不适合工作要求的,公司可随时终止对其的试用并按解聘程序办理。

(5) 所有考核资料存入员工个人的人事档案。

(6) 行政部为试用员工购买相关社会保险。

6.3 转正

(1) 用人部门在员工试用期结束前10天,填写《员工转正考核表》,对员工进行转正考核;试用期内,新员工表现突出,试用部门可提出提前正式转正。

(2) 用人部门在《员工转正考核表》上,注明员工转正后的职位等级和工资待遇。

(3) 行政部对员工的转正考核结果进行复查,并依据《工资管理制度》和《工资等级表》,对工转正后的职等和工资待遇进行评估,并签署评价意见。

(4) 总经理批准。

(5) 行政部为转正员工办理转正手续:更换厂证、调整工资、调整食宿、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管理见《员工手册》

(6) 转正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可以适当延长试用期或按照解聘程序办理。

7.0解聘

7.1 员工解聘(离职)的形式有:退休、开除、辞退、资遣、辞职、自动离职等。具体条件参见《员工手册》。

7.2 离职程序

(1) 员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或公司发出解聘通知。

(2) 部门主管或行政部进行离职面谈。部门经理/主管须在《辞职/解聘通知书》上签署离职条件、离职日期。

(3) 工作移交。

(4) 员工离职到期时,行政部通知员工填写《员工辞职/解聘手续表》,并找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办公用品移交、工具移交、财产移交、文件资料移交、厂证厂服等移交。

(5) 工资结算。

(6) 离职员工在收拾行李离厂。

7.3 员工离职都须办理离职手续。否则,不予结算工资,如涉及财产移交等问题公司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7.4 员工离职后,公司自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员工转正考核管理制度2015-05-04 9:42 | #2楼

1. 制度目的:加强公司对于试用期员工的管理,使试用期员工明白自己的工作职责及其内容,掌握公司的管理制度及企业文化理念,促进新进员工与公司的发展目标尽快的结合起来。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处于试用期的新员工及其所部门的相关责任人。

3. 转正程序:

3.1 新员工进入公司后由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门安排时间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的发展历程、公司的管理理念、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公司的企业文化精神、本岗位的职责与要求等。

3.2 新员工进入部门后由新员工携带从人力资源部门领取的《新员工上岗辅导表》 及报到证到所在部门报到,后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指定责任人对新员工的岗位工作、相关技能、职责进行辅导。辅导人员条件: 必须是公司的正式在职员工,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者。人品正派, 心态良好, 认同公司文化及发展理念。熟知公司的流程、业务,并对其岗位有深厚的技术水平。认真执行公司业务数字化标准。通过了公司的考查并持有上岗资格认定的员工。

3.3 新员工进入部门报道当天算第一天上班,以此日期来推算新员工的转正考试日期。

3.4 在试用期满前 10 天,由新员自行到行政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转正申请表》、《新员工转正评估表》,由员工本人自行填写,完毕后交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由人力资源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由总经理签字确认。

3.5 由行政人力资源部安排新员工进行转正考试。考试结果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进行通知。

4. 新员工考试管理:

4.1 考试内容:新员工转正考试内容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容及该岗位工作职责及相关技能。

4.2 考试内容编写:考试内容中包含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容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进行编写;相关工作职责及相关工作所需技能方面的考试内容由用人部门进行编写。

4.3 考试阅卷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进行审阅。

4.4 考试总分为满分 100 分,其中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容占 60 分,工作相关内容占 40 分。

5. 转正内容。转正内容包括新员工的转正考试成绩及所在部门负责人对新员工试用期的工作表现进行的评估(《试用期员工工作表现评估表》 附后)。其中前者占 80% ,后者占 20% 。

6. 转正标准:新员工的最终分数需达到 70 分及以上,方可按正常流程转正。

7. 辅导员管理:对试用期员工实行辅导员负责制。

7.1 辅导员确定原则:试用期新员工的辅导人员应该是其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或由该部门领导在本部门指定相关责任人做为新员工的辅导员。

7.2 辅导员职责:引导新员工熟悉公司的环境、公司文化、部门业务流程及相关业务接口人。辅导员可根据新员工试用期的表现对新员加以适时的指导及鼓励,及时了解新员工想法及工作情况。

7.3 辅导员考核:

7.3.1 辅导员的考核方式为新员工评估,部门主管评估,新员工考试成绩评估三方面组成,其中占比为 30%, 20% 和 50% 。其中 90 分以上者为优秀, 89-70 分为良好, 70 分以下为不合格。

7.3.2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由考核人填写《试用期员工辅导员考核表》 并交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进行备案。对于考核成绩优秀者将获得 100 元的奖励,对于考核成绩为良好者奖励 50 元,被评分为不合格辅导员的将罚款 50 元,连续两次被评分为合格辅导员的将剥夺下次加薪机会。

8. 试用期管理权责:

8.1 试用期限:按公司规定,试用期限为三个月以内。

8.2 权责界定: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行政人力资源部进行监督的原则。

8.3 人力资源部:解释、修订、监督执行该制度,对于转正资料不全的有权要求用人部门或新员工重新修改,因此所造成的转正延期情况由责任人承担。

8.4 用人部门:全程跟踪新员工的试用工作情况并及时了解生活情况,对于明显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要及时反馈到行政人力资源部。

9. 试用不合格:

9.1 对于试用三个月因进行转正考试未通过而不合格的新员工,由本人提出申请延长试用期一个月,由用人部门进行审核后交由行政人力部审核,行政人力部审核通过后同意其延期一个月后进行第二次考试,第二次仍未通过者,人力资源部将终止其试用期。

9.2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可对其进行岗位调整或终止试用期。

9.3 岗位调整:针对个人素质不错,认同公司文化,且其个人爱好特长及其相关资历符合公司目前空缺岗位的,用人部门或行政人力资源部可与其进行面谈沟通,本人同意且新部门负责人同意录取的,根据公司员工调动管理制度进行调岗,调岗后三个月后仍不能达到岗位要求的,则必须停止试用。

9.4 用人部门决定对新员停止试用时,需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的相关手续进行办理。

10. 试用员工转正考试时间:

10.1 试用期员工转正考试时间为每月的 25 号,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安排考试,如考试时间遇节假日,则按假期进行顺延。试用期新员工需在入职两个月后的 15 号提交《新员工转正申请表》到行政人力资源部。

10.2 新员工如成绩合格,则转正时间为入职日期三个月后的当天。

11. 员工转正后即转正当天开始执行转正工资。转正后工资由部门负责人提议,由行政人力资源部审核,

后由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

12. 新员工转正后 7 天之内,需到行政人力资源部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如超出期限未签订者,行政人力资源部将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

13. 本制度依据:

《**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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