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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员工作心得
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和首要环节。随着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税收管理的环境、对象、方式、手段等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粗放型管理的状况同样需要从根本上改变。特别是一个时期以来,一些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由于征管理念偏差,管理粗放,"淡化责任,疏于管理",导致一些征管制度不落实,有些地方漏征漏管户较多、企业纳税申报不足、宏观税负偏低等,影响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税收征管作为一项政策性、业务性都很强的管理活动,要提高其质量和效率,必然要实行精细化的税源管理。
实现税源管理的精细化,就是以规范化的管理为前提,以标准化的征管流程为基础,以系统化的管理理念为保证,以数据化管理模式为方向,以信息化为手段, 从加强源泉管理入手,力求掌控经济情势,准确把握纳税人涉税信息及变动规律,建立科学的税源管理、监控模式,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加强纳税评估和数据分析,密切部门配合,做到税源管理各环节间的"无缝衔接",增强税源控管能力。如何通过提升税源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税收执法水平,是摆在税务机关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推进税源精细化管理,各地税务部门密切结合自身征管实际情况,纷纷着力于建立或改进自身的税源管理体系。广东省地税局先后推出了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税管员平台)和一系列的配套制度,初步建立了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框架。为进一步完善税源的精细化管理,本文拟以广东省地税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的应用为例,尝试对税源管理精细化做出一些理论探讨和思考。
一、当前应用税管员平台后税源管理的现状
税收信息化是税收"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的、有力的依托,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步伐,促进管理手段的精细化,是当前加强税收征管的主旋律之一。2004年以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开发上线了"大集中"征管系统,初步实现了全省征管信息的集中共享和处理。在此基础上,又推出以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税管员平台,为全面提升税源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全国大多数税务机关一样,当前广东省地税税源管理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初步实现了对登记在册纳税人的管户准确,但对辖区内实际税源状况不够清楚
过去征、管、查三分离的征管模式,割断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纽带,致使税源信息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增加了征管工作的盲目性。税管员平台上线后,依托征管系统,强化了纳税人分类和一户式文档功能,使得税管员对经管业户的数量和基本情况一目了然,初步实现了对登记在册纳税人的管户准确。截至到2015年7月份,纳入平台管理的全省纳税人共482398户,税收管-理-员1866人,人均管户243户,初步实现了"管理到户、责任到人"的目标。但是,目前税务机关对辖区内的实际税源状况仍然未能准确把握。统计资料表明,2004年全国经济普查各类经济单位合计为5120.9万户,2015年工商登记户数合计为3269.6万户,而2015年税务登记户数合计为2055.1万户 .几千万户的数字差异,充分说明了税源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
(二)初步实现了对纳税人申报纳税的实时监控,但对纳税人实际经营状况不够清楚
税管员平台提供了自动预警功能,通过产生"红灯"预警任务的直观形式,及时对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实现了对纳税人申报纳税的实时监控,促进了申报率和入库率的提高,强化了税源管理。但是,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申报数据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相符心中无数,申报不实、假零申报的情况仍然存在。
(三)初步实现了对纳税人申报数据的比对分析,但对综合涉税数据不够清楚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的"大集中"税收征管系统和税管员平台,使纳税人的申报数据有了统一的、完整的采集加工和分析比对的渠道。内部信息"壁垒"逐步拆除,税源管理人员可以利用税管员平台对申报数据进行初步的分析,得到纳税人申报变化情况的浅表性和基本性的认知。但纳税人外部信息"孤岛"状态并未得到真正改变,由于外部涉税信息获取渠道的限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在工商、国税、银行、国土房管、城建规划、卫生、科技、民政、教育、劳动社保等部门的数据了解非常有限,不能够形成对纳税人整体涉税情况的综合认知。
(四)初步实现了税源管理的制度化,但对税收管-理-员岗位职责不够清楚
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以后,省、市、区税务机关都围绕总局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与配套办法,初步构建了各具特色的税源监控体系。但由于税收管-理-员的岗责内容繁多,而且还要应付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可以投入在税源管理这一税收管-理-员岗责的中心任务的精力有限,虽然制度上对税收管-理-员的岗责做了界定,但实际中税收管-理-员对自己应该干些什么,要怎么干以及干到什么程度还不够清楚。
二、当前制约税源精细化管理的因素
新型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后,尤其是税管员平台应用后,税源管理的力度有了实际性的提高,但从现实情况看,税源管理仍未很好地解决实际工作中的一些焦点问题,比如因税源底数不清而导致的完成税收计划与依法征税之间的矛盾问题、因税源控管不力而导致的征收不到位以及偷逃税问题、税源管理投入大效率低的问题等等。目前,制约税源精细化管理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员因素
1、思想观念有待转变,对税源的管理重视不够
长期以来,在"基数+增长"任务分配模式的影响下,各级税务机关将主要精力集中于税收任务指标的实现上,对税收工作内容规律及税收管理发展规律的分析不够,对国家经济政策和现行的税收政策的学习研究不透。由于管理理念狭隘,使得对税源的管理与监控仍缺乏足够重视,造成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力度不够,税源管理的制度化、精细化程度仍不够高,尤其对重点税源在日常检查、税源调查、数据采集、预测分析、纳税服务等诸环节上,有些还处在粗放型、松散型、低标准的层面上。
2、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影响了税源管理的质量
税务人员是税收管理的第一要素。税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是决定税源管理精细化程度的关键。当前基层税务人员与税源管理精细化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税收、财务、计算机知识等掌握和运用不够全面,只停留在"应付型"知识层上;二是缺乏对税收的系统分析能力、预测能力、税源监控能力、专业化管理能力;三是责任意识不强,纳税户动态信息了解少;四是管理创新意识不够,存在着"被动式"或"指令性"管理观念。这些差距的存在,影响着税源管理精细化的实现。
3、人少户多,影响了税源管理的实效
(二)管理因素
1、征管流程不够合理,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税收管-理-员制度确立以后,对原有"对事不对人"的税收征管体系的冲击很大,原有的许多征管流程都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怎样由原来的"管事不管户"过渡到"管户与管事相结合",需要对原有的征管流程进行再造。随着各级税收管-理-员制度和各项配套办法的建立,特别是税管员平台上线,一定程度上改造与完善了一些征管流程,但征管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未得到根本解决,如征管环节不够简化,执法程序不够规范,部门、岗位配合协助不够密切,税管员平台和大集中系统之间的流程衔接不够顺畅等,工作整体的合力没有充分形成。
2、岗责体系不够健全,税收管-理-员的工作重心不明确
建立完善、合理的岗责体系是解决当前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的根本途径。目前税收征管的各环节缺乏相关的作业标准、岗位的职能定位,存在着岗责不够明确、分工不够合理的问题。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后,甚至出现了"管-理-员是个筐,啥都往里装"的现象发生,税收管-理-员被大量的日常事务中所困,工作重心不明确,无法集中主要精力搞好税源的精细化管理。
3、分类管理水平不够高,未能建立健全新的管户机制
目前有些基层征收单位对税源的分类管理水平较低,仍然孤立地把纳税人当作单户看待,大户、小户一起抓、"胡子眉毛一把抓", 对真正的税源大户还是未能很好地监控起来,加之管-理-员工作具有主动性大、随意性强、下户的工作状态难以控制等的特点,若按照过去传统的管户的方法,不探索新的管户机制,则很容易导致新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
4、绩效考核不尽到位,不能充分调动税源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可以充分调动税源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是推动税源精细化管理持续发展不断提升的重要保证。目前,对税源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存在着考核形式化、表面化,考核范围窄,考核指标不合理不科学等问题,导致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甚至"多干多出错、少干少出错、不干不出错"现象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影响了税源管理的效率。
(三)技术因素
1、系统功能不够完善,未能满足精细化管理的需要
目前,各地税务机关基本都实现了主体征收业务的信息化,部分地区还建立了利用纳税数据帮助税源管理的信息化系统,但离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还有相当距离。一是从事前管理的角度看,税源监控功能不够完善,税收预警、分析功能不强。如当前税管员平台仅能提供催报催缴、购票频繁等简单预警。二是从事中管理的角度看,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流程繁琐的弊端,系统人性化、智能化程度不高,批量处理、自动处理等功能相对缺乏。三是从事后监督的角度看,纳税评估功能相对薄弱,主要表现为企业的财务数据等评估信息缺乏,评估指标体系不够科学。
2、多个系统之间未能实现平滑对接,制约了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目前,各地的税务机关都在同时使用多个管理系统,如征收管理系统、发票管理系统、重点税源分析系统、税务稽查系统等等,但各个系统多头设计,信息兼容性较差。主要表现为:一是各个系统的数据相互独立、重复采集甚至相互矛盾,信息呈现不一致性。二是系统应用孤立,功能共享度不够,自成体系。三是业务与技术之间不协调,业务需求与软件的功能不一致,或业务的变化快于软件的适用性。这种情况下,信息技术在某种意义上不但没有成为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有力工具,反而造成资源浪费和重复劳动,制约了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社会因素
1、经济发展引起税源结构复杂化,不可避免地带来管理上的复杂性
主要表现在:第一,企业改制步伐加快,税源管理的控管措施未能同步到位。第二,纳税主体资产结构更加复杂。第三,新兴经济增长点的涌现,给税源管理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如经济全球化以及电子商务的发展、无纸化交易的增加,都给税源管理增加了困难。
2、信息交流机制的缺位,影响了税源管理的实效
目前地税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仍不够顺畅,涉税信息的交流深度不足,交流手段仍停留在人工操作阶段。税管员平台内的信息共享也仍以地税部门内部涉税信息为主,管户数据仍未实现与工商等部门的数据比对,税源监控也未能引入其他部门的信息作为参考指标,与协税护税网络也未实现自动、快速的信息交流机制。
3、现金交易的大量存在,增加了税源管理的难度
目前,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收体制的一个主要特征是"以票控税",但由于现金交易的大量存在,大大削弱了"以票控税"的实效。现实中发票控税问题存在"四个管不住":一是不开发票的管不住;二是开普通发票大头小尾、甚至假发票的管不住;三是代开、虚开发票的管不住;四是企业取得代开、虚开的发票管不住。这样,税控装置难以发挥作用,税务机关难以核实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核算的真实性,从而增加了税源管理的难度。
(五)制度因素
1、我国现行税制尚待完善,客观上加大了税源精细化管理的难度
主要表现在:第一,税制设计过于复杂、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滥以及内外两套税制,为纳税人偷逃税提供了制度层面的激励和诱因。第二,税务稽查查处范围不广、查处不严、惩罚不力,使试图偷逃税者铤而走险。第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分中央级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又由国税、地税两套税务管理机构负责交叉征收,由此出现税收按级次管理或权属管理的问题,使税收区域性管理复杂化,不利于贯彻税收属地管理的原则。
2、税收法律制度保障弱化,难以真正实施合法有效的税源管理
主要表现在:第一,目前法律法规层次,除了《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税源管理有原则性的规定外,其他只有国家税务总局的一般规范性文件,如《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等,立法层次较低。日常税源管理中,有些纳税人对税源管理部门下达的《下户检查通知书》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第二,纳税评估已被税源管理人员广泛采用,但纳税评估概念的界定、范围、效力、是否加收滞纳金和实施处罚,都无明确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纳税评估的实施效果打了折扣;第三,涉嫌税务犯罪的移送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税务司法保障仍嫌薄弱。
三、依托税收管-理-员平台,加强税源精细化管理的对策
实施税源管理精细化,必须对影响税源精细化管理的人员、管理、技术、社会、制度等几方面的因素进行系统思考。要改变税收执法理念,从收入任务型逐步向税源管理型转变,以税源管理质量的高低作为评判征管质量的主要标准;要进一步改革优化我国的税制,完善税收管-理-员、纳税评估的法律法规;要以健全的税法制度为基础,以高素质的税管员为主体,依托税收管-理-员平台,整体筹划税收管-理-员平台与纳税评估系统、执法责任信息管理系统等税源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梯级税源监控体系,健全社会化综合治税网络体系,不断强化税源管理。
(一)完善税管员平台,开发纳税评估系统,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税源精细化管理中的支撑作用
税管员平台的问世对于解决目前税收征管中普遍存在"管户多、事务杂、精细化管理水平低"的问题起了很大的推进作用,为加强税源管理的精细化奠定了基础。但税管员平台作为一项新生事物,目前在功能上还存在着诸多盲点和不足,下一步应当朝着如何与征管实际结合,整合利用各方面的信息资源,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当好税收管-理-员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得力助手的方向改进。
1、完善与强化税管员平台现有功能,使其成为税源管理的得力助手
对税管员平台现有任务管理功能进行进一步的改进,通过数据清理、指标完善等方式来提高任务产生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增加征管的工作效能。增加与完善包括查询、统计、台帐、报表、图表生成等助手型功能,通过这些?具型功能的合理应用,发挥税收管-理-员的能动性,提高征管水平。进一步提高税管员平台的人性化和智能化,增强重复任务批量处理和简单任务自动处理的功能,提高工作效率。把跨区和外来经营的纳税人纳入税管员平台的管理,完善税管员平台的监管范围。
2、开发纳税评估系统,完善评估体系,提升税源监管的技术含量
税管员平台已经设置了简单的评估功能,税收管-理-员可以根据纳税人的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但现有评估分析指标体系过于简单或与机械化,对加强税源监控的所起的作用还不甚明显。鉴于税管员平台本身的目标定位,不可能在纳税评估方面做得太深入,建议另外开发专门的纳税评估系统,并配合系统建立完善合理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根据不同企业规模、不同附加值水平、不同行业、不同工艺流程、不同营销模式、不同财务核算制度的纳税人,分类设置不同的口径,对相关指标进行比对分析,生成更有管理含金量的警示信息,准确找出涉税疑点,确定评估对象。通过税源员平台与纳税评估系统的紧密结合,实现准确、到位的税源监控。要实行税源的分类管理,把单户企业看成是行业中的一员,通过对同行业单户企业的调查分析,总结行业规律,建立数学模型和指标参数,经过逐户比对、分析,求证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对发现的问题约谈举证或移交稽查部门处理,形成对整个行业的全面管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把企业放在产业链中进行全方位管理,充分利用产业链条中的相关信息,实施链条式税收管理,采取交叉比对措施,构建立体管户机制。
3、加强税管员平台与其他信息系统的结合,实现涉税信息资源最大化利用
税管员平台是建立在"大集中"征管系统基础上的,数据来源主要依靠大集中系统。引入税管员平台以后部分业务的操作流程需要根据实际做相应调整,避免出现业务交叉,重复办理的问题。数据的更新与同步也要建立相应的机制,避免数据混乱的情况出现。除大集中系统外,当前税务部门还存在社保费征收系统、发票管理系统等已经在使用的系统,下一步将要开发执法责任信息管理系统、稽查管理系统、纳税评估系统等,税管员平台也要加强与这些系统的对接隼合,以充分利用这些系统的功能与数据,避免功能交叉、信息不对称等情况的出现。下一步还要借"城市政务信息平台"建立的契机,加强与国税、工商、技监、银行等相关社会部门的合作,在税管员平台和纳税评估系统中引入其他的涉税信息,使税管员对税源的了解与分析更加全面。
(二)建立梯级税源监控体系,充分发挥税务机关在税源管理中的能动作用
税源是税收的基础,税源管理是税收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对税源管理的效果如何直接影响税收。结合目前的征管实际,并结合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可建立梯级监控体系,通过合理划分税源和税收管-理-员、确立严格的管理层级和落实管理责任到人等措施,达到"合理分类、层级管理、动态监控、责任到人"的目标,初步实现对税源的精细化管理。该体系由四个部分组成,分别是:税源分类管理体系、税管员能级考核体系、税源层级监控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具体实施思路为:通过税源分类管理体系,把税源划分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其他税源;通过税管员能级管理体系,把税收管-理-员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不同等级,并以此确定税管员管理重点、一般和其他税源;通过税源层级监控体系,划分管理层级,实施对税源的动态;通过绩效考核体系,确保税源管理到位,落实责任到人。
(三)建立社会化综合治税网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税源精细化管理中的协作作用
税源管理的关键在于对经济活动的监控,而经济活动具有社会性的特征,因此,税源管理应具有社会综合经济管理的特征,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建立以税务机关为主体,以部门信息共享为依托,以税务代理为补充,以大力打击涉税违法为保障的税源综合管理系统。(见下图五)
1、实现部门信息共享
部门信息共享是各国税源监控的主要手段。要运用好现代化信息技术,完善与银行、工商、海关、国土、技监、交管、建委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资源的实时共享,方便税务部门及时获取涉及纳税人资金流动、经营状况的信息资料,及时掌握经济活动动态。
2、发挥中介机构的监管作用
中介机构如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承办税务代理业务是国际通行做法,也是税务机关在有限的人力物力条件下加强税源控管的有效手段。今后,应健全税务代理制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加强对税务代理机构的执业指导、监督、检查,发挥其对经济活动的监管作用。
3、加大对涉税违法的打击力度
涉税违法犯罪直接减少国家财政收入,破坏了正常的税收秩序。只有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才能维护国家的税收秩序和经济秩序,保障企业间公平、有序的竞争,确保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各级税务部门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依法办事,依率计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体现税法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加大对税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构成涉税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惩,使纳税人充分认识到税法的威慑力,增强税法遵从度。
要通过加强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建设,在战略的层面上,建立自上而下的由政府牵头、各方参与的社会化综合治税网络,从主流观念、体制上解决税务机关在税源管理上单兵作战的局面。在具体做法上,建立由政府立项,部门间的网络互联,实现公共管理部门的网络互联,并进行实时或定期的信息交换,实现与银行、海关、保险、审计、工商、公安等部门较高程度的信息共享,逐步形成了比较严密的税源监控管网络,并使之制度化、法制化。在技术上,统一各部门识别代码,并实现高度通用。在资源的利用上,通过社会综合治税网络的建设,要达到能通过第三方提供的资料去完成税务机关的评税工作,而不是根据纳税人的申报。通过网络,实现工商、技监、民政、编办、医政等部门登记注册信息的共享,把税务登记从被动受理变为税务机关利用上流的注册信息进行主动登记,把对业户的全面信息登记变为补充信息登记,也或者使纳税人申报办理登记时,尽可能少提供一些资料等。在综合治税手段上,建立信用制度。在共享系统中进行违法记录,并予以公告。对纳税信用高的纳税人,在多方面给予联合优惠。对纳税信用差的纳税人,则形成社会信用风险、社会压力,增加社会成本,如:纳税人因偷漏税,不能取得银行信贷,失去社保优惠等。
税收管-理-员工作总结
2015年,满洲里市国家税务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继续全面创新发展” 这一主题,以构建和-谐国税和提高队伍素质为保障,强化依法治税,细化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深化反腐倡廉,推进了满洲里国税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一年来,被市政府授予“全市软环境十佳先进单位”、 “十佳文明和-谐执法单位”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全市政务信息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广泛宣传学习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广泛宣传、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我局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头等大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抓紧抓好。今年,在局域网上设立了十七大精神学习专栏,进一步加强了十七大精神的宣传交流;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区局举办的十七大理论轮训;市局党组中心组及各支部每月定期开展十七大精神学习活动;举办了为期三天的科级干部十七大理论培训班,邀请5名党校教师就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等五大专题进行了系统剖析和重点辅导;在股所级干部培训过程中设置十七大专题讲座,请专家阐释科学发展观等理论;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满洲里组织部举办的“践行十七大精神、构建和-谐新满洲里”演讲比赛,并获得了优秀奖;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把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奋斗目标上来,统一到积极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上来。
(二)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与履行职责、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我局深入研究当前税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更好地体现十七大精神,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今年先后召开了全市国税系统税收工作暨党风廉政会议、稽查工作会议、征管工作会议、流转税工作会议、企业所得税管理与反避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提出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安排好、部署好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工作,让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成效在统一思想、振奋精神上体现出来,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体现出来,在增强履职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上体现出来。
二、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实践,继续推进国税事业全面创新发展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以改革创新统领全年工作。根据十七大精神的要求以及区局的工作思路,今年伊始,我局便出台了以继续全面创新发展为主题的工作要点,并召开了两次创新发展专题会议,力求以改革创新作为推进国税事业发展的动力,用创新的精神寻求推进国税事业发展的途径,用科学的态度学习借鉴现代管理理念和有效经验,用改革的思路研究新形势下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国税事业实现更高层次的跨越式发展。
(二)立足实际,在税收工作各领域研究探索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组织收入方面,“以税收分析反映税收管理效能、以税收管理强化税收分析职能”,充分发挥税收分析和税收管理在组织收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规范执法方面,推行税源调查和纳税评估复查机制,由监督制约角度加大了对税务干部管理力度。征收管理方面,着眼于税收征管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建立了经济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互动机制;制定行之有效的征管措施,加强和完善对外贸企业的监督管理;对“长亏不倒”企业实行精细化管理,提高了征?质量和水平;细化了稽查协查工作流程,完善、补充了协查文书,制定了文书使用范本,提升协查工作绩效;确定了全市出口退税管理统一规范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密切了各环节和岗位的工作衔接,切实提高了出口退税管理工作效率。纳税服务方面,利用现有信息网络资源,建立纳税服务网络互动机制。信息化建设方面,应用可以实现特定功能的管理软件,改变现有的管理模式,优化了管理手段。队伍建设方面,推行组织人事政务公开制度,增强人事管理透明度;制作廉政电子书,创新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方式与载体。内部行政管理方面,实行效能管理办法,大力推进管理手段创新和内部行政管理创新;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创新后勤管理制度,降低行政成本。一系列创新活动切实增强了创新能力,营造了创新环境,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达到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减负增效的目的。
三、全力组织税收收入,积极应对增速放缓的收入形势
今年,我局出现税收收入增长放缓的趋势。全市国税系统严格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和防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保证各项税收的征收入库质量。
2015年,我局税收收入略高于上年同期,税收增幅小、增速慢。我局入库各项税收收入109091万元,同比增收3659万元,增长3.47%。其中,国内增值税入库97821万元,同比增收4726万元,增长5.08%;国内消费税入库34万元,同比增长9.68%;企业所得税入库10334万元,同比下降3.08%;个人所得税入库897万元,同比下降40.48%;车辆购置税入库5万元,同比下降96.35%。办理出口退增值税7033万元,同比增退2818万元。
我局今年税收收入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从税源结构看,税源集中在二产、三产,第二产业收入增速继续领先于第三产业收入,传统工业增长平稳。二是从税种贡献率角度看,国内增值税依然是税收增收主体。三是“中石油”一家独大,占收入总量四成。四是剔除“中石油”这个因素,税收收入“基本面”呈下降状态。五是外贸企业税收格局发生变化,化工企业税收强势地位被取代。
今年我局税收收入增长缓慢主要为政策因素所致。一是国外政策因素。俄罗斯提高原木出口关税使原木进口经营企业利润空间逐渐缩小,导致今年满洲里口岸进口量大幅下降,木材增值税同比减少5000万元左右。另外,税收贡献率较大的化工产品,也因危险品进口运输受诸多限制,进口数量明显减少。我局所辖经营化工产品企业增值税同比减少1亿元以上。二是国内政策因素。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由于税率下调、企业税前扣除项目和标准进一步扩大等因素,导致企业所得税减收;今年新法实施后,满洲里地区停止执行“老少边穷地区减免三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加上受异地口岸鼓励外经贸企业优惠政策的吸引,部分企业业务转移或到异地核算。另外从2015年11月1日起,国家采用由专项转移支付的方法取代现行的边境小额贸易进口税收减半征收的政策。这一政策使大多数企业处于观望状态,部分企业目前已停止经营。
对此,我局以税收分析、税收预测为抓手,加强了组织收工作。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不断提高税收收入质量。税收计划管理模式由“硬性”向“弹性”管理转变;加强税收经济分析,以增长弹性和税负分析为突破口,开展各税种税收与经济对比分析,提升重点税源企业监管水平;深挖增收潜力,努力实现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积极开展税收形势调研,增强了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二是深化税收分析,提高税收分析质量。找准分析切入点,将税收分析和税收管理有机地协调统一起来,变“独唱”为“合唱”;找准分析难点,变“散乱”为“合拍”;搜索经济热点,变“闭门”为“互通”;找准分析工作重点,变“被动”为“主动”;找准分析方法,变“一位”为“多位”。三是建立税收预测工作机制,制定并下发《税收预测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建立税收预测网络体系,实行重点税源企业分户预测制度和重大税源变化情况报告制度,提高税收预测质量。四是以提高数据质量和应用为中心,全面夯实计统基础工作。五是税源监控实现了幅度扩大和层次延伸的统一,充分利用征管数据集中的优势,进一步拓展税源监控的广度和深度。
四、细化税收征收管理,全面提高征管质量与水平
(一)丰富和创新税源管理方式,不断强化税收征收管理力度。
一是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管理监控“四位一体”的良性互动机制。
制定《满洲里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分析、评估、稽查、管理互动协作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成立“四位一体”互动机制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内容。基层局及市局计统、征管、税种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搜集、整理本单位的内、外部信息,结合相关部门定期公布的数据、指标,运用规范的程序、方法,对税收和税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审核、评价和判定,逐级形成《税源分析情况》,提交每季度一次的税源分析会议。会议发挥各部门联动优势,有针对性地找出疑点问题,通过互动平台予以发布。各基层局及稽查局则可以据此按程序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工作。“四位一体”互动机制将计统、征管、税种管理、税务稽查和税源管理等各个不同的部门纳入一个以提高税源管理质量为目标的整体系统,实现以分析引导评估,以评估协助稽查,以稽查促进管理的良性互动,促进了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
二是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行领导干部管户制度。
1.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落实。按照税收管-理-员素质、能力、经验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户的“四定”方针,实现管户与管事、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加强业务培训的力度,开展多种方式的税收业务知识、财务知识及计算机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实行税收管-理-员定期汇报制度,及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管户经验,加强工作指导与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税收管-理-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各基层局根据《满洲里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规定及辖区管户实际,分别制定了税收管-理-员考核评价办法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具体工作程序、工作标准进行了规范,按季和年度进行考核。
2.根据税收工作实际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管户制度。今年我局各基层局全部实行了领导干部管户制度,明确规定了每位领导干部管户的数量、对象及职责,领导分管户侧重于管辖范围内的重点税源和个体工商大户;领导干部深入征管第一线,全面履行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并把工作重心放在税源分析、纳税评估以及征管工作重点和难点三个方面;领导管户实行定期轮换制度,与税收管-理-员进行同等考核;领导干部管户实行工作点评,定期交流税源分析和纳税评估方法,分析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研究解决措施、盘点收到的效果,为税源管理工作提供示范作用。目前,领导管户制度作为工作作风转变的有效载体,不仅提高了领导干部驾驭税收征管工作的能力,而且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三是科学合理实施税源分类,加强行业税源管理。
1.对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个体税源实行分类管理。对重点税源企业建立企业档案及产销量、收入变化台账,实行分户管理、逐月分析、跟踪监控,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的变化情况。同时实行管理与服务并举,经常开展服务走访、送政策上门、对口帮扶财务人员,举办税收知识辅导等活动,切实为重点税源企业解决生产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一般税源及个体税源实行分片管理。税收管-理-员对分管区域内纳税人进行税源监控管理,掌握税源变化情况,调查核实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情况,及时了解纳税人合并、分立、破产等信息,做好税源动态分析,定期编报税源分析和预测报告,及时对分管纳税人开展纳税评估。对个体税源按月与工商部门核对户籍情况,深入辖区掌握所管业户基本情况,有重点地对核定税额在300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按季进行税源分析,不定期对管辖业户进行巡查。税收管-理-员与稽核检查的人员分别按月对报停业户、非正常户、注销户等实施跟踪检查,加大稽核检查力度,今年共查处违法经营户33户,征收税款1.1万元。严格加强集贸市场的管理,对新开各市场业户经营状况进行税源调查和税收宣传,并逐步规范其户籍管理。
2.落实完善行业税源管理制度,加强行业税源管理。今年,我局巩固税负调查成果,继续加强管理扎赉诺尔煤业公司、呼伦贝尔电业局扎赉诺尔供电局和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公司灵泉发电厂等辖区重点行业,并开展了对房地产行业、木材加工行业的税源监控。针对房地产行业税收情况难掌握、账目难查清、案情难定性、税款难入库、关系难处理的“五难”状况,我局对房地产企业专项评估工作严把“五关”,即收入审核关、重点会计科目审核关、房屋出售价格审核关、成本费用审核关、关联企业审核关,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另外,为了规范木材加工行业管理,我局建立税务、海关、工商、电力等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建立税务征管台帐,实行分类管理;实行以电控税,建立税负预警指标体系;建立巡查制度,保证基础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是利用已建立的税收基准模板,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是税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我局按照先简易评估、再深化评估、最后纳入计算机评估的工作思路循序渐进地扎实开展,使纳税评估真正发挥“以评促管”的作用。
1.对木材加工行业实施纳税评估常态化管理。2015年全区税负调查分析工作开展后,我局对进口木材行业实施纳税评估常态化管理,建立纳税评估的长效机制,成效显著。坚持每月征期之后,充分利用外贸企业申报辅助软件信息手段及海关进口信息、四小票信息进行数据分析比对,发现疑点信息全面开展纳税评估。通过开展经常性的行业纳税评估,逐步形成了四位一体的良性互动机制,以查促查、以查促管,不仅堵塞了征管漏洞,体现了税收执法的刚性,也提高了纳税人纳税遵从度,促进了企业诚信纳税。
2.继续推进行(企)业税收基准模板应用。我局已对管辖范围内的木材加工行业、外经贸进口货物行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制作了税收基准模板。对于生产企业,从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入手,根据本地该行业特点和征管难点,设立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测算出企业的真实产量,查找存在疑点,进行系统的纳税评估。对于进口货物企业,充分利用海关进口信息抓好源泉控管,做好数据的比对分析。今年我局还积极应用去年税负调查制定的煤炭企业和工业硅税收模板。目前,我局正着手制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税收模板。税收基准模板的建立和应用,不但实现了重点税源管理的新突破,为行业税收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同时也为建立健全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互动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是做好税收征管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征管质量。
1.强化普通发票管理。严格控制发票的使用数量,认真执行以旧换新制度。严格以票管税制度,对用票频率高,数额较大的纳税人进行重点审查。通过审查纳税人的发票使用数量、种类、开具金额和保管等情况,对48户发票开具金额超出了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销售额的纳税人,核实后征收增值税21.4万元,加收滞纳金0.03万元。对连续三个月发票开具金额超出起征点的,根据规定恢复其征税。今年我局还开展了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对发票违章罚款0.34万元。
2.强化户籍管理。首先规范户籍管理。定期与工商、地税等部门沟通户籍管理信息,掌握户籍第一手资料。按照税收管-理-员制度把户籍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一名税收管-理-员,明确具体的工作职责,实行分片管理,实现了户籍管理规范化。同时建立漏征漏管户清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大规模清漏工作,健全清漏复查制度,堵塞征管漏洞。今年共清查问题经营户56户,查补税款4.5万元。同时加大报停业户、非正常户、注销户的检查力度,防止违法经营现象的发生。今年共检查报停业户353户,办理复业33户,使1.1万元税收免于流失。另外加强免税户的后续管理。今年共对667户未达起征点的免税户实行跟踪调查,及时对销售收入、经营范围、经营面积、经营地段等发生变化的经营户进行定额调整。
(二)以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为着力点,深化各税种管理
一是夯实基础、规范管理,提高流转税及进出口税收工作水平。
1.严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工作。按照文件规定的认定类型、认定条件,坚持履行案头资料审核、实地核查、与法定代表人约谈、法人代表身份鉴别等程序,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不断得到规范。认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工作,强化对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金的监控,不断提高审核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全力做好金税工程及相关工作。今年继续认真完成金税工程数据的采集工作,针对外贸企业占主体税源的征管状况,密切关注防伪税控企业动向,对迟申报、未申报企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的安全和金税工程的顺利运行。对申请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和调整专用发票月供票量的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和专用发票月供票量,确保防伪税控和专用发票管理工作万无一失。
3.认真完成多项上级统一部署的基础工作。首先,完成了2015年度资料调查工作。同时,配合自治区质检部门进行了2015年度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年度复检工作,4户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了复检,并于对7户资源综合利用证书到期企业恢复征税。另外,开展了疑点企业评估工作。对区局数据利用系统中提供的疑点企业进行了逐户核查。本次需核查企业160户,发现问题企业10户,查补税款15万元,已入库3万元。同时还按照区局统一安排,完成了水泥制品行业专项评估工作,上报了木材加工行业纳税评估体系。
4.积极开展增值税转型试点工作。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自2015年7月1日起,内蒙古东部地区八个行业参照东北地区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我市也在转型范围之内。我局首先及时成立了“扩抵”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协调增值税扩抵工作;第二,通过在《满洲里报》发布专版等方式对扩抵政策向社会各界作了广泛宣传;第三,有针对性地对基层税务部门和相关企业进行了业务培训,以提高对“扩抵”政策、资格认定、发票采集、退税申报等业务的操作能力;第四,细致认真地开展了资格认定工作,通过案头审核、实地查验等方式,共确认属于八个行业的一般纳税人30户并进行了资格认定;第五,于12月征期顺利受理了各企业三季度的退税申报,由于无税收增量,所以暂未发生应退税额。
5.加强出口退税工作。首先,规范小规模纳税人免税管理工作。在做好政策宣传的同时,组织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企业业务培训,及时升级了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调整了出口货物免税审核分工,明确了免税审核工作职责。第二,加强预警评估工作。结合我局工?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工作岗位设置和职责,通过数据利用系统出口退税监控子模块查询功能,按月对出口退税主要预警指标进行筛选,并对疑点企业进行预警调查和分析,对出口额增幅较大的外贸企业开展了出口退税评估尝试,积极探索和总结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评估工作经验。第三,做好征退税衔接工作。应用数据利用系统出口退税监控功能,定期开展应征税出口货物的清理检查,发现有问题企业5户,计提销项税金33万元,补交税款6万元。同时根据政策变化情况,将征、退税衔接管理重点转移到未申报退税的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和已取消退税的出口货物上,提高了征、退税衔接工作质量和效率。第四,加强出口货物函调工作。针对我市出口退税企业以外贸为主,出口货物均从外省市采购,在出口退税审核过程中无法对其货源进行有效监控检查的特点,始终坚持把出口货物函调作为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2015年1月总局开发的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1.0版开始试运行后,进一步提高了出口货物函调的工作效率。截至12月末,我局通过函调电子系统发出调查函136份,已收到复函109份,回复结果均为正常。第五,规范出口退税审核工作。制定了《满洲里市国家税务局出口退税岗责体系和工作规范》,对出口退税资料受理、初审、资料传递、审核审批、办理退库等全环节工作内容进行了岗位职责、操作标准的明确和规范。
二是以贯彻实施新法为重点,强化所得税管理。
1.宣传贯彻新企业所得税法,确保新旧法顺利过渡。成立贯彻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基层认真开展所得税调研,制定了贯彻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工作方案,并召开全市贯彻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工作动员会。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加大新法的宣传培训力度。对内,聘请区局所得税处领导进行全员深层次集中性培训,并组织了考试;各基层局在局内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对税源管理人员、办税服务厅人员、各业务科室人员进行了重点培训。对外,分批分期地对所有企业特别是税源大户进行了纳税辅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台、宣传资料等媒介宣传新企业所得税法;基层局利用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和税法公告栏公告新法政策,一季度预缴期起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了新法咨询辅导岗,结合实际操作和应用开展对广大纳税人的培训、咨询、辅导工作。同时,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并就新法实施的意义、影响等内容向市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取得地方政府对贯彻实施新法的重视和大力支持。另外,按时完成了核定征收方式的逐户认定、跨省市总分支机构企业的认定以及征管软件的升级维护等各项基础性工作,及时开展了有关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政策文件的清理工作,确保准确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
2.按时完成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是执行原内外资税法的最后一年,该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缴工作承前启后,十分重要。我局多次深入基层局调查了解汇算清缴工作开展及新旧法并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汇缴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了汇缴工作。2015年度内资企业所得税应汇缴户数为947户,汇缴面达100%,经汇缴调整申报并入库企业所得税额为287万元;2015年度外资企业所得税应汇缴户数为16户,汇缴面达100%。另外,我局按照“先评估后检查”的工作原则,及时制定下发了《满洲里市国家税务局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管理方案》,并将在各基层局完成对汇缴企业汇缴后续管理的纳税评估工作后进行复查和指导,对有疑点的汇缴企业进行评估,确保此次评估工作的质量。此次通过评估共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70.86万元,查补入库所得税142.49万元,比上年增加142.49万元。
3.做好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
情报交换工作作为我局国际税收管理中的特色工作,在全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局克服纳税人不配合、信息线索单一等困难,一方面作好纳税人的思想工作,使其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线索及资料,另一方面抽出精干力量,高质量地按时完成今年已收到的17份情报交换调查任务。针对目前我方向俄方提出的税收情报核查工作还没有真正开展起来的现状,我局将改变工作思路和方式,在对跨国纳税人、有国际贸易和交易的内资企业的税收管理和日常检查中,尝试性地提出从缔约国取得相关税收情报信息的请求,利用好情报交换这一途径,以达到防止偷漏税的目的。
4.认真完成2015年外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
我局与商务局、工商局、海关、地税等各有关部门利用网上审核通过的方式对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了公开、透明、规范的联合年检。我局通过前期收集的企业信息对参检的18户企业进行了重点的资料审核。2015年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合格率为100%。
5.加强重点税源管理,提高所得税税收管理及分析预测质量。
按照区局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实际今年重新确立了15户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针对上半年所得税短收14个百分点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办法,建全了管理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等状况,及时了解掌握重点税源企业及涉外税收收入变化情况,完善经济收入分析制度,提高收入分析预测水平。今年我局根据税源实际,积极与地税、城建、土地、规划等部门配合,全面加强了房地产企业特别是一些大投资项目的所得税征收管理,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征管模式,保证了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今年我局全年房地产企业入库企业所得税1501万元,同比增收915万元,增长156%。
6.夯实各项基础性工作。
新法实施后,由于税制及纳税人发生变化,各项核实认定工作必须在2015年第一个征期前完成,在各项配套办法都没能下发前,我们边向上级请示边同主管局长深入基层现场研究指导工作,避免了因对政策理解的不同产生的错误。首先,我们对全市1056户纳税人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进行了认定,对跨省市、跨盟市、本盟市经营的总分支机构及三级以下的分支机构进行了纳税主体的资格认定。按照总局小型微利企业预缴问题通知要求,对该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研,研究落实方案,经初步认定我局现有小型微利企业703户。在上级局没明确认定程序前,研究制定了《满洲里小型微利企业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确保这一优惠政策正确贯彻执行,使基层局在文书使用和认定程序上得以统一和规范。同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工作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了核定征收方式的逐户认定以及征管软件的升级维护等各项基础性工作。为新法的各项政策在我局正确贯彻和执行夯实了基础。
7.大力推行核定征收。
针对我局亏损面高达62%、比全区平均值高出15个百分点的实际情况,在全市推行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2015年,我局依法推行核定征收的企业共计189户,缴纳税款25.5万元,推行比例达亏损企业的30%。此举既保护了所得税税基不受侵蚀,又提升了征管质量和水平,同时又全面扭转了我局亏损企业亏损面居高不下的不正常局面。
8.加强非居民纳税人和“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
开展了对代扣代缴单位的税法宣传和辅导工作,加大对外国公司来华承包工程、工程设计、广告、咨询、技术服务等收益的控管力度;密切配合,强化非居民税收管理,维护了国家权益。同时配合区局完成了非居民纳税人和“走出去”企业的税收征管调研。
(三)深化税收信息化建设,为强化税收征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一是个体工商户计算机核定定额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升级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核查系统成功上线运行,同时做好税收综合征管系统、出口退税系统、出口退税电子口岸传输系统、税银一体化系统、一机多票系统、车购税征收系统、运输发票认证系统升级运维工作,加强机房、网络设施的日常维护,进一步提升了税收征管的信息化水平。
二是积极开展信息安全建设,提高信息安全技术水平。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两次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情况“彻查”,并解决了存在的问题。为保证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对瑞星杀毒软件进行了跨版本升级,并对安装有瑞星杀毒软件的服务器、终端共计167台计算机安装了补丁程序,同时为所有计算机安装操作系统补丁,堵塞了病毒传播过程中所依赖的各种操作系统漏洞。
三是进一步强化和拓展数据分析应用,提高各税种和税源管理水平。根据各项征管数据,查找税收征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完善;根据计会统相关数据,全面了解各项税款的征收、入库情况,对组织收入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根据各项业务的工作量比对,合理调剂岗位人员分配,促进税收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是创新工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因特网资源,找到可以实现特定功能的管理软件,极大改变现有的管理模式,优化了管理手段。自主研发用于套打申报表,提取定额、申报和报停等相关信息的辅助软件。继续推行电子申报,增强了电子申报系统的健康度。在部分纳税人中实现利用手机短信进行催报催缴,提高了工作效率。
我从无限繁忙中走进这半年又从无限快乐中走出这半年,接触了许多新鲜事也解决了不少事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改进;比如像个别员工骄傲的情绪,反常的态度,比如像玩手机打发上班时间的事件,比如像在工作场所就餐问题等等虽然逛超市现象有所减少但某些员工还存有侥幸心理,为了进一步提高营管工作质量完善购物中心形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更加团结,因为只有团结才有力量,我们要更加合作,也因为只有合作才能成功。如果购物中心是天上的’月亮‘那么营管员就是天上的’星星’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月亮将以星星的存在变得更加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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