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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院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时间:2022-04-05 22:40:25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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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院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1、目的 

建筑设计院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 制度内容 

3.1  出勤 

3.1.1工作时间: - 每周工作五天, 

3.1.2每天8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9:00到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到18:00。

3.1.3 因工作需要执行晚班和倒班的员工,特别工作制为8:00-17:00此项工作制需要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的批准后,再到经营管理部登记后,方可实施。

3.1.4 因项目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和倒休的,需由主管副总批准,由经营管理部登记存档。 

3.2  打卡: 

3.2.1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 

3.2.2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以出面形式递交经营管理部给予补签.。 每月每名员工仅可有二次补签情况。

3.3   外出 

3.3.1  因公外出: 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经营管理部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外出前需填写《外出申请单》,并通过审批流程,提交经营管理备案。  临时紧急外出,需在外出后3日内补填《外出申请单》,并通过审批流程。 3.3.2 出差:一个工作日以上的公出为出差。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通过审批流程,表单提交经营管理部备案。 

3.3.3事假:一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需取得部门总监及主管副总的批准。需事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并通过审批流程,到经营管理部登记备案。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和经营管理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一个工作日所以上的事假,同上述流程,并报总经理审批;同时应提前一周发起申请,事后补报视为旷工。 

3.3.4 病假:二个工作日以内(含2天)的病假,需凭三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填写《请假申请单》,由直接上级领导及主管副总审核批准。二个工作日以上的病假,需凭三级甲等以上医院有效证明,填写《请假申请单》,由直接上级领导、主管副总初审,报总经理审批。 

3.3.5 婚假:员工需凭结婚证,提前30日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由直接上级领导、主管副总审核,报总经理审批,提交经营管理部存档备案。 婚假为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晚婚假为3+7天;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3.3.6丧假:员工直系亲属(一代以内)亡故,丧假3天(如外地员工回原地办丧事可增加来回时间);员工旁系亲属亡故,丧假1天;丧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由上级直接领导及主管副总审批。 

3.3.7 产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女性分娩期间,可向所在部门申请3个月假期,如遇难产另加15天。休假前需填写《请假申请单》,由直接上级领导、主管副总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报经营管理部备案。 

3.3.8 请假: 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总监或级别以上的领导的事前批准,并到经营管理登记备案。 

3.4   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3.4.1  迟到早退线: 早9:15以后到达、午13:45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5:45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3.4.2  特别条款: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二次迟到(不晚于10:00),给员工应急时使用。超过10:00,扣除缺勤时间的工资。 

3.4.3  迟到细则: 在一个自然月里,第二次或更多的迟到处理如下:  

A: 9:15- 9:30 到,即迟到 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 B: 9:31- 9:45 到,即迟到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 C: 9:46- 10:00 到,即迟到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 D: 10:00以后,按旷工一天计 

注:若9:00-11:00间致电直接上级请假者,可补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3.4.4 

早退细则:  

A: 17:30- 17:45 离开,即早退 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 B: 17:15- 17:30 离开,即早退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 C: 17:00- 17:15 离开,即早退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 D: 17:00以前,按旷工一天计算。 3.5 旷工 

3.5.1  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3.5.2  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4、考勤统计 

4.1 员工日常考勤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统计,各部门于次月3日前将本部门考勤情况整理上报,提交表单。 

4.2 每月考勤由经营管理部整理后,于次月5日前提交总经理审核。

4.3 财务部按照由总经理审批后的考勤支付薪金。  

5、执行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日期始执行。

建筑设计院员工考核管理办法2015-05-02 23:55 | #2楼

一、考核目的

1、 按照各部门岗位职责和员工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员工的工作进度及其绩效状况,以利于及时采取相应的调整和激励措施,促使其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与院目标相符合,进而提高全体员工的效率和竞争力。

2、 通过对员工立体的考核评价,发掘员工的工作潜力和岗位适应度,并借此作为其收入分配、岗位培训和岗位调整工作的依据。

二、考核原则

1、 客观、公平、公正、公开

2、 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3、 静态考核与动态考核相结合

4、 简洁易行、追求实效

三、 考核范围及分类

1、 考核范围

院领导、各职能部门、各设计科室级各类工作人员,其它分院可参照执行。

2、 人员分类

⑴、 院长、院领导班子

⑵、 设计部门中层管理正副职

⑶、 管理部门中层管理正副职

⑷、 一般管理人员

⑸、 设计人员

⑹、 临时工等其他人员

四、 考核组织

1、 院长:由院班子考核

2、 副院级领导:由院长与院班子考核

3、 中层管理人员:设立考核小组,建议由一名院领导任组长,其它成员由院办、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经营部、设计管理部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于人力资源部。

4、其他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院领导负责实施。

五、 考核期限和时间

考核期限分季度考核、半年考核与年度考核,考核时间为当年4月、7月、10月上旬与下年1月的上旬。

六、考核方式

目标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自我评价与上级、下级、同级评价相结合。

七、 考核内容

以院岗位描述和员工月度工作计划为考核基础,根据各部门员工的工作职责及其工作能力、工作任务、工作态度、工作绩效进行指标分解并确定考核权重,对各类人员分类考核。(详见附表及其说明)

八、 考核兑现

1、 管理部门考核得分与其月浮动工资挂钩,实得浮动工资视其考核评分等级系数情况予以发放,考核评分等级系数根据其考核得分确定,具体标准见附件《员工考核评分等级系数对照表》,实得浮动工资额为浮动工资基数与其考核等级系数之积。

2、 年度考核与其年效益奖金挂钩,并作为其年终评先,下年岗位、薪金调整,岗位培训的依据。

九、 考核步骤:

(一) 管理人员

年度考核

1、院长

①、 由本人在上年末或本年初根据院要求拟定工作目标与计划,并交由院班子审核后再由本人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年度工作;

②、 在每年度完成后,院班子会召开时,由其本人先进行自评,再将考核表交至院班子考核;

③、 由院长秘书将考核结果交人力资源部统计备案,并根据其考核得分计算其上年度月浮动工资,并报财务部将其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2、副院长、院级技术管理、院级管理人员

①、由本人在上年末根据院长与院班子要求,根据本人分管工作拟定工作目标与计划,并交由院长审核后再由本人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年度工作;

②、在每年度完成后,由其本人先进行自评,再交院长对其进行评议,院班会召开时,再将考核表交至院班子考核;

③、由院长秘书将考核结果交人力资源部统计备案,并根据其考核得分计算 其上年度月浮动工资,并报财务部将其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3、管理部门中层管理正副职

1、 半年度考核

①、由本人每月 1日前撰写月度工作计划,并交主管院领导审核后再由本人按照工作计划开展每月工作,并要求做好工作日志。特别是遇有重大事件发生时更应作好较详细记录;

②、在每半年度完成后的3日内由人力资源部将有关考核表格发放到本人,由其本人先进行自评,再将考核表交至主管院领导考核;

③、主管院领导于4日前将考核表交至考核小组,考核小组考核后,于5日前交院长考核,院长于6日前将考核表交考核小组;

④、考核小组将各部门正副职考核结果汇总报送院长审核。

⑥、将考核表返还人力资源部统计备案、并根据其考核得分计算其半年度月浮动工资,并报财务部将其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2、年度考核

①、 在每年结束后的7日内由人力资源部将二个半年度的考核结果汇总算出平均值后交主管院领导审核;

②、 主管院领导于9日前将考核结果交至考核小组审核;

③、 考核小组将按全年各部门考核结果汇总报送院长审核。由院长将考核表返还至人力资源部统计备案,人力资源部根据其考核得分计算其年效益奖金。

④、 由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通报其主管院领导,由主管院领导找其谈话,并提出希望。

(二)、设计部门中层管理正副职

年度考核

①、由本人在上年末根据院目标管理体系要求拟定年度工作目标与计划,并交主管院领导与院长审核后再由本人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年度工作,每月做好工作记录;

②、在每年度完成后7日内,由其本人先进行自评,再将考核表交至主管院领导考核;

③、主管院领导考核后,于9日前交院长进行考核,院长考核后于11日前交考核小组;

④、 考核小组将各所正职考核结果汇总交院长审核后交人力资源部统计备案,并由所根据其考核得分计算其上年度年效益奖金。 

(三)、一般管理人员 

1、 季度考核

①、由本人每月3日前撰写月度工作计划,并交由部门领导审核后再由本人按照工作计划开展每月工作,并要求做好工作日志。特别是遇有重大事件发生时更应作好较详细记录。

②、在每季度完成后的3日内由人力资源部将有关考核表格发放到部门领导并由其发给本人,先由本人进行自评,再将考核表交至部门领导考核。

③、由主管院领导将考核表返还人力资源部统计备案,并根据其考核得分计算其上季度月浮动工资,并报财务部将其在当月浮动工资中兑现。

2、年度考核

①、在每年结束后的7日内由人力资源部将四个季度的考核结果汇总算出平均值作为年度考核结果,并交部门正职领导和主管院领导审核,主管院领导审核后将结果交还人力资源部;

②、人力资源部将全年各部门一般管理人员考核结果汇总报送院长审核。由院长将考核表返还至人力资源部统计备案,人力资源部根据其考核得分计算其年效益奖金。 

(四)、技术人员

1、年度考核

副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

①、由本人在上年末根据院与所目标要求拟定工作目标与计划,并交主管所领导审核后,再由本人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年度工作,每月要做好工作记录;

②、在每年度完成后7日内,由其本人先进行自评,9日前再将考核表交至主管领导考核;

③、主管所领导考核后,于11日前将考核表交至人力资源部考核; 一般设计人员

①、由本人在上年末根据院与所目标要求拟定工作目标与计划,并交科室负责人与主管所领导审核后,再由本人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年度工作,每月要做好工作记录;

②、在每年度完成后7日内,由其本人先进行自评,再将考核表交至部门负责人考核;

③、部门负责人考核后于9日前交主管领导考核;

④、主管所领导考核后于11日前交院长考核;

⑤、 考核结果并15日前将结果交人力资源部统计备案,并由所根据其考核得分计算其上年度年效益奖金。

(五)、其它临时工人员

因考虑到与职能或管理部门的工作一致性,其考核程序可参照一般管理人员考核。

十、 考核评价

员工绩效考核工作是涉及员工切身利益、事关院长远发展的大事,影响面广,时效性强,各部门领导和员工要予以高度重视与积极配合,此项工作将作为考核各部门整体业绩水平的依据,考核小组将定期把各部门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向院长汇报。

十、 若在员工考核过程中遇有显失公平行为,可在考核后一个月内向考核小组提出申诉,一经核实,当及时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严重性对有关考核人进行处理。

十一、本方法由考核小组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十二、本办法从 年 月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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