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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包神铁路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员工学历教育管理,保证员工队伍知识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逐步实现人才工程目标,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学历教育管理的原则
(一)坚持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认证的原则。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负责编制员工学历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下达公司所属单位执行。员工取得成人教育后续学历、学位证书,均要通过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审查和认证。
(二)坚持全面优化队伍结构、鼓励进修高层次学历学位的原则。为适应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需要,必须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因此要对不同层次的职工,有计划开展学历教育提高,注重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三)坚持学用一致、按需培训的原则。员工参加学历教育必须立足于工作岗位的需要,努力提高本专业、本岗位的工作能力。各单位要立足长远,根据发展的需要,有计划选送员工参加学历教育的学习,加快复合型、全能型、一专多能型人才的培养步伐。
(四)坚持以铁路院校为主,其他学校为辅的原则。员工参加铁路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的,原则上在铁路院校学习,其它专业由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指定院校学习。
(五)严格审批程序的原则。员工参加学历教育要严格按照公司的统一规定办理申请报考的审批手续。
二、在职员工参加学历教育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报考学历教育的公司员工须工作满1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中为绩效优秀员工;
(二)须符合教育部有关招生报名条件;
(三)报考的专业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岗位相符;
三、报名程序
员工要求参加学历教育学习,且满足上述报名条件,按以下程序报名。
(一) 首先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职工申请学历教育 审批表”。
(二)申请表要由各单位按照公司下达的计划,严格审查报考资格、控制报考人数,由本单位集体研究同意。
(三)各单位集体研究报名人选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
(四)公司审批。
四、学历认证备案程序
员工取得毕业证证书后,将证书和有关档案材料送培训中心,通过http://www.oh100.com网站查询真伪,由培训中心及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实同意学习的职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复审后承认学历,并进行备案登记;否则,不承认其学历。
五、学历教育办班条件
(一)达到办班人数要求的大专、本科班由培训中心组织办班,达不到办班人数的其他专业班,到培训中心指定的学校学习。
(二)培训中心组织的大专、本科班“基础课程”原则上以自学为主,不进行面授学习安排;专业课程要严格按照学校、培训中心的教学计划进行集中授课,学生根据学校的教学大纲完成学习任务。在集中授课期间,面授学习课时达不到85%的学员不得参加考试(根据学员的考勤来确定),推迟该学员毕业时间。
六、学习措施
(一)培训中心要按年度教学计划提前一周在公司办公网下发学习通知,各单位合理安排,学员按时参加,如参加不了的人员请假条要有领导的鉴章。
(二)在学习过程中,班主任要传达学习的要求、内容、注意事项、课时安排、师资情况等。班主任要严格考勤,每天下课前要再次进行点名,以防学员早退,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业务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班长协助班主任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七、费用报销
(一)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员工,学费由本人先垫付,学习期满后凭毕业证学费一次性报销,未取得毕业证不予报销学费。
(二)报销比例:
由公司培训中心统一办班的员工,学习考试中所有课程全部及格者,报销学费的100%;不及格课程1门扣总学费10%,以此类推不及格课程5门报销学费的50%;不及格课程在5门(不包括5门)以上者,学费自理;
不在培训中心统一办班、在其他学校学习的员工,拿到毕业证后,到培训中心复试备案,专业课程复试成绩超过80分(含80分)以上的学员报销全部学费,复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者报销50%学费,复试成绩60分(不含60分)以下者不予报销学费,不参加培训中心复试者不予承认学历。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规定
为了提高员工文化素质,增强学习创新能力,吸引、激励优秀的员工,创建学习型组织,公司对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规定如下:
一、原则
1、员工采用非脱产在职教育的学习形式,不能影响正常工作,统筹安排,解决好工学矛盾。
2、员工所学专业要与岗位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二、补贴范围
1、员工范围: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合同制员工。
2、学历范围:经过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国家承认其学历的在职本科及以上成人学历教育,并且该学历在专业认证网站可以查询。
3、专业范围:计算机应用及相关专业、软件工程、管理营销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在本公司实用性较强的专业。
三、补贴规定:
1、员工学业结束后,凭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及交纳学费发票填写相应补贴金额的费用报销单,报请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报销;
2、补贴原则为学费总额的50%,但最高不超过以下补贴限额:
(1)、本科学历不超过4000元;
(2)、硕士及以上学历不超过10000元。
3、学费范围:包括学习交纳的学费,不包括教材费、食宿费、学杂费以及补考费。
4、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享受补贴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如在协议规定服务期限内提出离职申请,按服务时间折算,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培训协议,向公司赔偿本人所享受的补贴费用:
(1)本科学历服务期限为获得补贴后三年;
(2)硕士及以上学历服务期限为获得补贴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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