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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待遇管理办法
为增强员工归属感,体现公司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企业向心力、凝聚力,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制度:
第一条、福利待遇是公司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符合公司各项福利待遇享受条件的员工,本人自愿放弃享受福利待遇的,公司不作现金或其它方式补偿。公司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与本规定有冲突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二条、公司福利待遇的种类及标准
(一)、社会保险。
公司实行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待遇。凡是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经本人申请,从转正的次月起由公司为其办理养老、医疗保险参保手续,保险费由财务部根据国家规定统一缴纳,其中个人承担的保险费由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工伤保险实行全员参保,保险费由公司承担,从入职之日起缴纳。
(二)、节日慰问。
春节、三八妇女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国家传统节日对员工进行节日慰问,慰问采取礼金、礼品、购物券等形式,由企业管理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并于节前发放。慰问标准、享受资格见附表1:
(三)、退休金福利。
符合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连续工龄达5年以上(含5年)的全体员工,按公司规定办理退休、解除劳动合同并终止劳动关系的,给予退休金福利。退休金福利待遇标准为增发12个月本人上月工龄工资。
(四)、员工结婚等家庭重大事务慰问福利。
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其本人结婚、工伤、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去世的持相关证明享受慰问礼金,具体为:
1、员工结婚:由公司总经理或所在部门中心领导、工会主席向其本人道贺,道贺标准为总助、总工、副总、分公司总经理1000元/人,部门经理、高级工程师800元/人,部门副经理、中级工程师及以下管理、技术人员600元/人,一线员工400元/人。双方均为公司员工的,分别依照道贺标准办理。
2、员工子女结婚:由公司总经理或所在部门中心领导、工会主席向其本人道贺,道贺标准为400元/户家庭。
3、员工工伤:住院或工伤期间,由所在部门协同工会前去慰问,慰问标准为部门经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管理、技术人员400元/人,部门副经理、中级工程师及以下管理、技术人员(含一线员工)300元/人。
4、员工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去世(是指父母、公婆、岳父母、兄弟娣妹、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的,方兴实业由所在部门中心领导、工会主席前去慰问(居住地60公里以内),慰问标准为部门经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管理、技术人员400元/人,部门副经理、中级工程师及以下管理、技术人员及一线技术工人300元/人。另购花圈、鞭炮、草纸等风俗用品1份。双方均为公司员工的,慰问标准按1份执行。各分公司员工由分公司慰问,总公司不再另行礼金慰问,应以集团公司名义另购花圈、鞭炮、草纸等风俗用品1份进行慰问。对于路程较远不能派人前去悼念的,可参照以上标准采取其它方式予以慰问。
(五)、防暑降温福利。
XX部、XX部、XX公司所属员工从每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享受防暑降温费补贴,其中生产部、品保部补贴标准为2.00元/人/天,铸造公司为3.00元/人/天。防暑降温补贴必须用于防暑降温,不得分发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六)、住宿、用餐、水电补贴福利。
公司实行免费住宿、免费中晚餐的方式,其中住宿要求及标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中晚餐公司按3元/人/餐补贴,直接划拨食堂。住宿员工享受公司水电补贴,其中水费由公司全额支付,集体宿舍(指3人以上)用电全额补贴(私自在宿舍使用电饭煲、电磁炉、热水器等大功率用电设备的,电费自理,不予补贴,未能装表计费的,由后勤部核定每月扣罚电费数额从当月工资扣除),单间、标间用电补贴15度/人/月,超出部分按城镇居民生活用电标准由本人支付,从工资扣除。
第三条、福利待遇费用列支及报销方式由财务部确定。
第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员工福利待遇管理办法
1 总则
1.1福利待遇是集团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员工的一种报酬形式。建立一个良好的福利待遇体制能够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增加企业的凝聚力。
1.2本制度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据国家规定及企业自身情况而定。
1.3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部门。
本制度适用于除一线生产工人之外的所有员工(以下所指员工均为此含义)。
一线生产工人的福利,参见制造事业部相关规定执行。
2 福利待遇的种类及标准
2.1福利待遇的种类
2.1.1补贴福利
指集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发给员工的各种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书报费、医疗补贴。
2.1.2健康福利
集团为了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更出色地为企业服务而设立的福利项目,包括医疗救助计划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2.1.3退休福利
集团为了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让退休的员工安渡晚年而设立的福利项目,即养老保险。
2.1.4休假福利
集团为了照顾员工的身心健康而设立的项目,包括产假、婚假、探亲假、丧假、工伤假等。
2.1.5教育培训福利
集团为使员工的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与不断变动的经济技术、外部环境相适应而设立的福利项目,包括员工在职或短期脱产培训、公费进修等。
2.1.6设施福利
集团为了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而设立的项目,包括创建文化、娱乐场所,组织旅游,开展文体活动等。
2.2福利待遇标准
2.2.1补贴福利(元/每人、每月)
1) 住宅津贴
I. 在集团服务5年以上的7序以上员工(含7序),未使用集团提供住房(不包括宿舍)的享受本项津贴;
II. 本津贴仅能享受一次。
III. 住宅津贴以还贷补助的形式发放。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以凭与银行签订的《住房抵押贷款合同》申领此项津贴,限额为5000元/年,连续发放十年。若未到十年期限该员工离开集团,本项津贴停止发放。
2) 交通补贴
I. 集团7、8、9序员工由住宅到集团上班需利用自有交通工具时,可享受此项补贴,补贴标准为400元/月。
II. 公务活动较多的集团直属A类部门负责人,即总裁办、财务管理部、医药流通事业部、OTC营销部、处方药营销部、采购事业部、制造事业部、中药原料事业部正职,经常利用自有交通工具办理公务时,除上述津贴外,每月还可多领取600元的交通补贴。
III. 交通补贴按月计算,每半年发放一次,有资格申领的人员可凭正式发票,经财务管理部审核后领取。不足1个月的不发放。
3) 通讯补贴
参见财务管理部相关报销规定。
2.2.2健康福利
1) 医疗补贴
详见《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医疗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为全员险,集团员工自与集团签定劳动合同之日起,即为自动参险。不同级别/岗位人员的保险金额和保险索赔办法,详见《汇仁集团保险及工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 大病救助
集团在每年的年终,给予一次性医疗救助。具参见《汇仁集团大病救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2.3退休福利
集团和个人每月按照社会养老保险调整比例出资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每年根据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比例进行调整,2002年度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如下表所示:
分类 | 7/8/9/10序号 | 5/6序号 | 其它 |
缴费基数 | 1000元 | 700元 | 500元 |
2.2.4休假福利
1) 婚假
员工适龄婚假3天,符合国家规定晚婚条件(男25岁、女23岁) 的员工婚假10天,基本工资照发。
2) 产假
女员工产假90天,剖腹产女员工产假105天,男员工护产假7天,基本工资照发。
3) 探亲假
未婚员工父母家住外地或夫妻两地分居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20天(包括住返路程),基本工资照发,并报销普通硬座车(船)票。
已婚员工的父母家住外地,每四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并报销普通硬座车(船)票。
4) 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亡故,丧假3天,基本工资照发。
5) 工伤假
工作时间内,做与本职工作直接相关的事情而受伤,视为工伤。工伤须持有指定医院证明,办理工伤申请,并经集团直属A类部门负责人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工伤期间员工享有基本工资,医疗费用按《江西省公费医疗办法》执行。
凡员工因违反操作规程和集团有关规定而导致受伤的,其后果原则上由个人自负。
员工因工死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6) 年度带薪休假时,档案工资照发。
7) 其它
除上述情形外,下列情形下的休假,基本工资照发:
l 行使公民权时
l 调驻休假
l 灾害休假
2.2.5教育培训福利
教育培训福利由人力资源部培训处根据集团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计划。
2.2.6设施福利
设施福利由人力资源部、行政管理部根据集团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计划。
3 福利待遇的发放
3.1补贴福利每月随档案工资一起发放。
3.2女员工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由集团每月按时发放。
4 附则
4.1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4.2本制度报总裁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4.3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4.4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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