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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电脑配置管理办法
1、 作用及适用范围
为保证公司办公设备及系统网络的正常运行,加快电子网络化办公的进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因信息不畅带来的不必要的时间及资源的浪费,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权属于公司的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扫描仪、绘图仪、投影仪、移动存储器、网络设备、UPS电源、软件加密卡等电脑周边设备(以下简称电脑设备)以及所有电脑设备内的图纸文件和开发的所有程序。
2、 使用规范
2.1、归属于公司的电脑设备由技术部电脑管-理-员(以下简称管-理-员)统一管理、统一编号,建立设备档案,记录使用人、基本配置、主要程序内容、设备状况及维护维修情况,使用人在接受设备时应对照记录表检查情况属实后,签字确认并领用。
2.2、每台电脑设备由公司或部门负责人指定使用人,无法指定使用人的应指定负责人,使用人或负责人有义务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不被无关人员使用。
2.3、每台电脑设备都应设定开机密码,密码应在管-理-员处备案。使用人在开机后应按规定的权限及路径登录进入公司服务器,通过密码验证身份,合法进入公司办公网络系统,并正确使用公司网络系统赋予的权力。
2.4、文件在网络上根据各自的权限进行审批并上传,尽量减少使用打印,以节约成本。打印纸张尽量双面使用,不得随意浪费包括纸张油墨等在内的所有公司办公资源。
3、 更改和故障处理
3.1、每台电脑设备的硬件和软件配置由管-理-员按使用情况负责安装,电脑设备使用人或负责人只有使用权,没有修改权,如因工作原因需要更改配置或安装及卸载软件以及增加使用网络设备和网络资源使用权限时,应以书面形式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管-理-员进行修改。使用人上班时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不得下载、上传与工作无关的文件。
3.2、当电脑设备使用人或负责人离开公司时,应办理退机手续,管-理-员应根据记录表核对实物及网络内的资源。当因工作需要更换电脑设备使用人时,使用人或负责人应服从公司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应积极配合管-理-员完成交接工作。
3.3、管-理-员每六个月对电脑设备进行一次常规维护,检查设备软硬件及所属网络情况,并做好有关记录,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或故障应及时制止并排除,然后将情况如实记录,并按4.8条处理。
3.4、公司所有电脑的IP地址、机器名固定(笔记本电脑在网络外时例外),电脑的IP地址、机器名由管-理-员设定,使用人员不得私自更改IP地址、机器名。
3.5、公司所有电脑由管-理-员安装防病毒软件,使用者不得更改,防病毒软件自动升级,软件自动运行,使用人不得退出病毒防火墙。
3.6、当电脑设备出现问题时,使用人或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员,由管-理-员负责检查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使用人或负责人不能私自进行装卸软件或拆解设备。
4、 权力与义务
4.1、任何人未经许可严禁操作公司服务器。不得移动任何固定电脑设备。
4.2、任何人未经许可严禁使用无使用权的设备,严禁使用他人身份进入公司网络,严禁试图对他人或系统的密码进行解密。
4.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将分配给本人的电脑设备转借给他人使用或用于工作以外的用途。
4.4、任何人未经许可严禁拷贝系统内的任何资源,用于公司工作以外的用途。
4.5、任何人都有保护公司电脑设备及网络正常运行的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坏或试图破坏。
4.6、所有在公司的台式电脑严禁安装游戏软件,上班时间严禁玩游戏。
4.7、在公司内使用电脑时必须进入公司网络,登入服务器,并将所有资料存入公司服务器,以便进行网上上传或下发,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工作文件不存入服务器而只存在本地机内,只可以在本地机内备份。
4.8、如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未造成任何损失的,一经发现,要追究责任人和电脑设备使用人或负责人的行为责任,对已造成损失或较大影响的,视其情节较重,追究其行政赔偿或(和)民事赔偿责任。必要时追究部门经理的管理责任。
员工电脑配置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管理工作水平的需要,为员工高效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创造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公司鼓励员工将个人电脑用于完成其工作任务,并向员工按期发放公务电脑配置补贴。
一、补贴范围、方式与标准
1、补贴范围
各职能部门因岗位工作需要未配公务电脑的员工。所在工作岗位已配公务电脑的员工暂不在此补贴范围内,待公务电脑确因配置过低而影响工作,或已配公务电脑被调整到其他工作岗位,或因故障损坏而确认无维修价值后,恢复其该项补贴的申领资格。
2、补贴方式与标准
(1)公司按员工担任的职务级别和工作任务的需要设定公务电脑配置标准,员工在自行新购品牌笔记本电脑后,可按标准向公司申请公务电脑配置补贴。
(2)公司按已发布的补贴标准,向符合申领条件的员工连续按月发放为期三年的补贴。三年期满后,若员工个人电脑升级换代,可(根据其职级与岗位工作性质)再次重新申领该项补贴;若原电脑继续使用,则不再享受补贴。
(3)员工只能新购个人电脑一台且档次不得低于公司规定的标准,超标部分不在此补贴范围内。 具体的补贴范围和标准如下表所示(单位:元)。
注:所购电脑应能满足工程制图和软件开发等基本性能要求。
(4)公司在必要时,将以租赁费的形式,为员工代缴个人电脑租赁所得的相关税费。
(5)公务电脑配置补贴品牌、机型 品牌范围:联想、戴尔、三星、宏基
电脑机型:笔记本电脑(不包括上网本和平板电脑) 二、员工相关义务
1、员工在申领该项补贴后,公司不再为其所在工作岗位配置公务电脑。员工应承诺在工作时间内,主动将该电脑作为其岗位工作电脑使用。并在笔记本电脑面壳右上角处贴上公司LOGO标识,补贴期内不得损毁标识。
2、员工个人电脑的维修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3、员工不得因个人事由,影响其所在岗位工作时间使用电脑的需要。
4、员工应作好个人电脑的病毒、木马防杀工作,并注意电脑内资料的保密。如造成泄密,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三、申领条件和审批流程 1、申领条件和必备资料
(1)符合公司规定的公务电脑配置范围与条件;
(2)员工个人采购的笔记本电脑在公司规定的品牌和机型范围内;
(3)员工新购个人电脑的正规发票,且在新购后三十日内;
(4)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员工个人电脑采购价格的真实性(参考国内天极网、IT168、中关村电脑等知名IT网站同期报价)。
四、补贴发放
总经理办公室在每月5日前将相关补贴费用按月汇总后,报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批,再至财务中心办理相关费用手续后,在每月20日前随工资发放给员工。
五、终止申领情况
根据公司日常管理工作的需要,总经理办公室会定期或随机抽查享受补贴员工个人电脑工作时间的使用情况。在出现以下情况时,公司将终止或取消该项补贴。
1、员工月度休假和病假时间超过十天,临时取消假期所属月份补贴;
2、员工离职、退休或被公司辞退时未满补贴期限;
3、员工恶意不将该电脑用于本岗位工作需要;
4、违反公司有关公务计算机使用纪律管理的相关规定;
5、员工个人电脑MAC地址与申领登记注册时不一致,且不能提供所持笔记本电脑指定的维修凭据的;
6、在补贴期内因员工个人原因导致所持笔记本电脑不能使用超过一个月的,停止发放补贴,后如重新申请补贴,需经总经理办公室重新审核。
六、本管理办法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5年12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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