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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员工处罚管理办法
一、奖励
1.奖励情形
如有下列情形,公司将予奖励:
(1)对改革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多次受到客户表扬者。
(3)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4)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5)为公司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6)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者。
2.奖励类型
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奖,均须由所在部门主管推荐,通过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3.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为:下发《奖励通知书》、通报表扬、升职、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等。
二、处分
如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则予以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1)工作态度不认真的(如值班时看报纸、吃零食、吸烟、听音乐、喧哗、离岗等)。
(2)值班时制服衣着不整的。
(3)个人衣着打扮、外观形象、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
(4)上下班不打钟卡的。
(5)不经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的。
(6)迟到、早退在十分钟以内的。
(7)在本物业范围内粗言秽语的。
(8)做出任何有损公共卫生的事,如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乱写乱画等。
(9)占用本物业电话作私人用途的。
(10)工作散漫或粗心大意的。
(11)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规定的。
(12)私配衣柜钥匙或私自改装其它锁的。
(13)下班后,无特殊原因仍在本物业范围内逗留的。
(14)忘记佩戴员工证的。
(15)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的。
(16)更-衣柜内存储食物或私自调换更-衣柜的。
(17)未经许可,擅自截留、撕毁管理处安排传阅的各项有关规定、通知、公告等的。
2.书面警告
(1)擅离工作岗位或迟到、早退超过十分钟的。
(2)值班时打瞌睡的。
(3)旷工一天的。
(4)对上级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主管或上级合理工作指令的。
(5)对用户、同事粗暴或不礼貌的。
(6)未经许可而进入各私人单位的。
(7)蓄意损耗、损坏物业公司财物的。
(8)在物业公司内销售、买卖私人物品的。
(9)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同事或物业公司业务的。
(10)在公司内聚赌或睡觉的。
(11)未经许可,将物业公司的物品移送别处的。
(12)擅自张贴或涂改、污损或撕毁物业公司通知、公告的。
(13)在物业公司内私自派发各类文字或印刷品的。
(14)拒绝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员检查手袋、包裹等的。
(15)拾遗不报的。
(16)挑拨打架、斗殴事件的。
(17)要求别人或代别人打钟卡的。
(18)消极怠工,态度不端正,在岗上、禁烟区、禁区或公共区域吸烟的。
(19)有严重失职行为的。
(20)未经同意私自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五分钟的。
(21)未经同意私自换班或调岗的。
3.即时解雇
(1)使用恐吓手段,威胁、危害同事人身安全的。
(2)有不道德行为的。
(3)工作时间饮用酒类或服用麻-醉-药物的。
(4)偷窃的。
(5)虚报个人概况资料的。
(6)对外泄露物业公司商业管理机密的。
(7)收受贿赂或向别人行贿的。
(8)连续旷工2天的。
(9)携带违禁物品的(如武器、毒品、爆炸品等)。
(10)构成刑事犯罪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11)因渎职给物业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
(12)无事生非,挑起事端或动手打人的(造成伤害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13)擅离职守或值班睡觉给物业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
(14)行为及表现令物业公司声誉或形象受损害的。
(15)诈病或有不诚实行为的。
(16)在值班有关记录上(包括书面或口头)弄虚作假的。
(17)违反安全条例或守则,导致重大损失的。
(18)未经许可,以物业公司名义对外承诺、签合同、订协议、发函件等造成影响的。
三、处分执行
1.员工必须在发出的警告书上签名,如拒绝签名,以证人证言为据记录在案;或两个以上证人证明,该警告书将视作生效。
2.如果证实员工确属犯过,但又拒不签认,物业公司对其将作即时开除处理,不给任何补偿。三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但一个月内连续两次“口头警告”同样视作一次“书面警告”的效力。
3.每签一次“口头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25元。每签二次“书面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50元,当月签署第三次“书面警告”,员工将被立即解雇,公司不给任何补偿(注:本项处罚与全勤奖处罚条例发生冲突时任选其一执行)。
4.员工有上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处分或处理意见不服时,可经部门主管向上级管理机构上诉。
物业员工处罚管理办法
1.0目的
对员工的工作纪律、责任目标以及消防安全管理等具体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设置警戒和违纪后的惩处标准。
2.0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0惩罚细则:
员工严重违规,公司将会对其开出过失单,除有具体规定外,一般一年内或连续12个月累计接获三次过失单将予辞退。凡违规造成损失者,公司将按情节追究赔偿。以下为具体违规处理决定(但不局限于以下规定):
(工作纪律类)
3.1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口头警告,超过5分钟以上,每分钟罚款1元,超过1小时以旷工半天论处,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超过三次者以旷工1天论处。员工每旷工一天按照员工日平均工资的2倍扣除工资,同时旷工均开具“过失单”。
3.2未请假或假满未及时续假而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按3.1款处罚。连续旷工三日作自动离职处理。违反其它请假、批假规定的,每次扣10元。
3.3未按规定、按时办理交接-班手续:一次口头警告,二次罚款20元,三次罚款并发过失单。
3.4工作时间下棋、打牌、串岗、离岗、酗酒、睡觉、干私活,或涉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22因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差而遭到业主投拆;一次罚款50元,二次开过失单,三次辞退。
3.23工作不负责任,扯皮推诿、推卸责任的,每次扣50元。
3.24阻挠贯彻公司规章制度,对违章违纪行为隐瞒不报的,每次扣50元。
3.25部门负责人对所属部门人员管理不善、包庇纵容的,每次扣50元。
3.26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休闲娱乐活动的,每次扣100元。
3.27因从事第二职业而影响本职工作的,发现一次当月效能工资全扣,二次当月工资全扣,三次辞退。
3.28参加因公司事务性或业务性会议,所发礼品一律上缴董事长办公室统一处理,不上缴的,发现一次除没收礼品外,当月工资全扣。
3.29利用职权向客户索要财物或收受客商财物的,发现一次,没收其收受财物并辞退。
3.30破坏公司财产,隐匿公司收入,骗取、贪污、挪用公-款的,辞退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3.31主管、部门经理工作不负责,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由总经理按有关规定处理。
3.32一月内连续三次违反工作纪律的,当月工资全扣或辞退。
(责任目标类)
3.33对公司布置的工作未及时按要求完成的,效能工资全扣。
3.34由于管理不严,在消防、安全、设备等工作中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重大事故的,辞退,并赔偿相应损失。
3.35未能按考核要求对本部门工作监督检查 的,每次扣50元。
3.36隐瞒事故不报或查出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 的,效能工资全扣。
3.37资料存档工作不规范、短缺、遗失的,每次扣50元,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
3.38购买设备设施及易耗品等相关物品时未按公司规定的询价报价制采购同质产品的最低价,造成浪费的,效能工资全扣。
3.39因工作失职,造成所签物业管理合同发生差错的,每次扣50元,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
3.40公司的设施、设备无保养计划或实施不到位、不科学、不按操作规程进行的,发现一次扣50元。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
3.41设备发生故障,未能及时布置修复而影响正常营业、办公、生活的,每次扣50元。
3.42因人为原因造成市场、住户停电、停水的,每次扣50元。
3.43收费人员未能及时上缴所收款项的,按未缴款项的5%计日息,并罚款50元,二次罚款并开过失单,三次辞退。
3.44大堂保安在未见装修许可证的情况下,放装修材料、装修人员进入大厦实施装修的,一次罚款50元,二次开过失单。
3.45物业管-理-员对实施二次装修的业主(使用人),办理装修许可证以及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未及时办理的一次罚款50元,二次开过失单。
3.46大院车辆管-理-员不能按规定管理车辆或车辆停放秩序混乱,发生一次罚款20元,并开过失单。
3.47对无准入证同时又未经领导批准,造成不应停放的车辆进入后大院的,发生一次罚款10元。
3.48对检查不力,发生非不可抗力的水、电责任事故的维修人员,每发生一次扣罚事故责任人20元,3次以上开过失单。
3.49责任人管理不力,造成消防疏散通道、楼梯、消防前室等处堆放杂物未及时清理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50对照区域卫生工作标准,未达到要求的,每次扣10元。
3.51车辆管-理-员因管理工作失职,导致自行车丢失,照价赔偿。
3.52仓库管-理-员对照仓库管理规定,违反一项扣10元。
(消防安全管理类)
3.53没有完善的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的,当月效能工资全扣。
3.54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当月效能工资全扣。
3.55未制定消防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当月效能工资全扣。
3.56没有消防安全培训计划,扣50元。
3.57消防设施短缺、损坏,无保养、维修而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扣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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