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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岗位聘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05 18:21:10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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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岗位聘用管理制度

1.0目的

员工岗位聘用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员工招聘/聘用/解聘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2.0范围

2.1 适用于本公司的人员招聘和聘用工作;

2.2 适用于本公司的试员期人员的转正定级;

2.3 适用于本公司的人员的离职(辞退/开除/辞职/自离)。

3.0职责

3.1 行政部

(1) 负责提出公司总体人力资源规划方案,编制招聘计划和招聘预算;

(2) 负责招聘准备和组织招聘;

(3) 负责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组织和协调试用期人员管理;

(4) 负责办理员转正;

(5) 负责办理员工解聘;员工离职面谈;

(6) 负责招聘/聘用/解聘的归档和管理。

3.2 总经理

(1) 负责招聘/聘用/解聘的审批;

(2) 负责相关费用预算和报销的审批。

3.3 各部门经理/主管

(1) 负责提出本部门人力资源规划方案;人力需求计划;

(2) 负责实施新员工培训;本部试用期人员管理,员工转正技能和业务考核;

(3) 负责实施员工解聘手续办理(工作交结/财产交接/文件移交);员工离职面谈。

4.0人力资源规划

4.1 确定人力资源需求,编制人力资源规划:

行政部根据以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组织结构和机构调整、业务发展需要、人员流动情况务发展需要下方面提出的人力资源需求,综合公司内外人力资源供给状况,提出公司人力资源需求和配置计划,编制年度人力资源规划。

部门于每年年底填写部门《年度人力资源计划》汇总到行政部。

4.2 人力资源需求提报时间:

下一年度的常规性人力资源需求必须在上一年度的11月20日前提交行政部;

各部门临时性的人力资源需求必须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提交行政部。申请表必须注明人数、职位、任职要求和需求时间。

4.3 人力资源需求审批:

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由行政部负责人编制,总经理审批。

临时性的需求,由用人部门经理申请,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5.0招聘

5.1 招聘计划

(1) 行政部根据年度人力资源规划编制相应的年度总体招聘计划和具体的招聘方案,明确招聘活动的次数、招聘渠道、招聘方式、招聘时间/期间、招聘进程安排、招聘预算等,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公司领导批准。

(2) 行政部根据批准后的年度总体招聘计划和各部门提交的临时性人力资源需求,编制月度招聘计划并于每月28日前报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5.2 招聘方式:公司采用的招聘方式包括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公司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时,可以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a) 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b) 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c) 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则对外招募

5.3 招聘渠道:本公司目目前采用的外部招聘渠道主要有:报纸、人才市场、网络、技术学校、职业介绍所、猎头公司、熟人介绍等。具体操作时可根据不同时期招聘重点的不同和拟招岗位层次的不同,采用针对性的招聘渠道组合:

职位层次

主要招聘渠道

辅助招聘渠道

总监及其以上管理人员

猎头公司+网上招聘

报纸广告+熟人介绍

主管/经理/工程师

网上招聘+现场招聘

内部招聘+熟人介绍

职员/技术员

现场招聘+网上招聘

内部招聘+职介所

操作员(含组长)

职业介绍所+公告栏张贴招聘广告

熟人介绍+技术学校

对计划采用现场招聘会的形式招聘的,必须事先了解招聘会举办方基本情况及举办招聘活动的经验、招聘会的规模和档次、招聘会的人流量预测、招聘会的性质、进场的主要企业和应聘者层次、适于招聘的职位等相关信息,提高招聘的实际效率。

5.4 招聘准备:行政部根据招聘计划和具体方案的要求,提前组织进行招聘准备,包括:

(1) 准备所招聘职位的任职要求;

(2) 确定招聘渠道并与相关方预定展位或网络报纸发布日期;

(3) 制作有关宣传资料、招聘广告或网上发布材料;

(4) 确定参加现场招聘会成员并明确分工;

(5) 准备招聘活动中需要的试题、表格和资料;

(6) 参加招聘会所需的后勤保障。

5.5 资料收集、整理和初选:

(1) 行政部负责通过参加招聘会、刊登报纸/刊物广告、网络等方式发布招聘信息,统一收集应聘者的资料,根据各岗位入职条件和应聘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初选;

(2) 资料收集和整理:行政部在接收到应聘者通过各种方式提交的应聘资料后,按照职位进行分类。

(3) 初选:行政部对收集的应聘资料后,进行初步甄选,主要是从年龄、工作年限、工作背景、语言、婚育状况、专业及过往薪酬等方面进行判别。

(4) 复选:行政部将初选合格者递交用人部门招聘负责人,由其从中复选后,将复选合格者反馈给行政部。由行政部通知其前来参加面试。

5.6 面试

(1) 行政部从身体条件、健康状况、形象气质、仪容仪表方面对应聘者进行甄选,并验证相关证件的真实、合法性。

(2) 笔试:分基础知识部分和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部分,对应聘者进行应知应会闭卷考试和评分;基础知识部分试卷和答案由行政部提供,专业知识部分由各部门提供。

(3) 行政部根据(1)和(2)步的结果安排用人部门面试。面试考官为用人部门或工序的负责人,重点考察应聘者的工作经验、工作能力、态度和对待遇的要求。熟练操作工需进行实际操作考试,各技能岗位也要安排作业考试。所有人员均需填写《面试记录表》。

(4) 无相关经验的操作人员由可行政部根据任职要求面试后直接分配至用人部门即可。

异地招聘活动(如东莞等地区)或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免除部分环节,以提高招聘效率。

(6) 二次面试:视情况可对某些岗位的应聘者安排更高一级人员进行二次面试。

5.8 确定录用

(1) 由用人部门负责人确定,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2) 用人部门和行政部根据公司工资制度及应聘者的技能水平,应在《面试记录表》注明被录用人的职位等级(工资与职位等级相对应)。一般情况,新聘人员的工资应为应聘职位的最低级工资标准。能力特别突出的,可在应聘职位工资标准范围内定。所有无经验的操作员必须按照操作员的的最低等级录用。

(3) 通知被录用人:行政部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知其报到日期和进行入职准备。在新员工入职前二个工作日,确定《新员工试聘期培训及工作安排表》。

6.0聘用

6.1 入职手续的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主要包括:

(1) 体检,提交健康证;

(2) 新员工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计生证、职格(称)证、学历证)和两张照片;

(3) 新员工填写《员工基本信息表》等表格;

(4) 办理厂证、考勤卡,安排住宿及就餐;

(5) 员工岗前培训:公司介绍、《员工手册》、规章纪律、安全教育、企业文化等。培训方式可采用自学、会议、讲解、宣传等。

(6) 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

(7) 将新员工带给需求部门。

6.2 试用期管理

(1) 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外,新聘用人员必须应试用合格后才正式聘用, 试用期为三个月。

(2) 用人部门安排岗位培训,方式有脱产集中培训、在岗作业培训、指定人员帮带等。

(3) 行政部或用人部门可指定专门辅导人员,辅导人员的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工作岗位、技术要求、领取办公用品、机器使用、纪律遵守、用餐等,新员工都可咨询辅导人员。

(4) 员工试用期内,由用人部门同行政部联合对员工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及能力不适合工作要求的,公司可随时终止对其的试用并按解聘程序办理。

(5) 所有考核资料存入员工个人的人事档案。

(6) 行政部为试用员工购买相关社会保险。

6.3 转正

(1) 用人部门在员工试用期结束前10天,填写《员工转正考核表》,对员工进行转正考核;试用期内,新员工表现突出,试用部门可提出提前正式转正。

(2) 用人部门在《员工转正考核表》上,注明员工转正后的职位等级和工资待遇。

(3) 行政部对员工的转正考核结果进行复查,并依据《工资管理制度》和《工资等级表》,对工转正后的职等和工资待遇进行评估,并签署评价意见。

(4) 总经理批准。

(5) 行政部为转正员工办理转正手续:更换厂证、调整工资、调整食宿、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管理见《员工手册》

(6) 转正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可以适当延长试用期或按照解聘程序办理。

7.0解聘

7.1 员工解聘(离职)的形式有:退休、开除、辞退、资遣、辞职、自动离职等。具体条件参见《员工手册》。

7.2 离职程序

(1) 员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或公司发出解聘通知。

(2) 部门主管或行政部进行离职面谈。部门经理/主管须在《辞职/解聘通知书》上签署离职条件、离职日期。

(3) 工作移交。

(4) 员工离职到期时,行政部通知员工填写《员工辞职/解聘手续表》,并找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办公用品移交、工具移交、财产移交、文件资料移交、厂证厂服等移交。

(5) 工资结算。

(6) 离职员工在收拾行李离厂。

7.3 员工离职都须办理离职手续。否则,不予结算工资,如涉及财产移交等问题公司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7.4 员工离职后,公司自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员工岗位聘用管理制度2015-04-30 21:56 | #2楼

1.总 则

1.1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时提供合格的人才和人力,规范人才聘用机制,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规范了本公司招聘人才的基本内容、方法和要求。

1.3本制度招聘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1.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门经理(副经理)以下(含)所有员工。

2.招聘申请要求

2.1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人员编制和人事调整方案是确定岗位招聘的基本依据,公司各部门用人应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2.2各部门在需要补员时,由部门相关主管人员填写《招聘申请表》,部门经理审批,详细说明招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及应聘条件,并及时报送人力资源部。

2.3《招聘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后,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2.3.1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公司各部门编制审查。在编制内(属于补员的),人力资源部可直接组织招聘;编制外(属于新设立之岗位的),应由申请部门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方可进行招聘。

2.3.2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描述和岗位素质要求及《岗位说明书》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确定适合的任用标准。

2.4如果岗位出现空缺,原则上首先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如不能满足岗位要求,则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外部招聘。

2.5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招聘工作及初选工作,用人部门负责复试及专业考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才专业测评。

3.内部招聘

3.1内部招聘是从公司内部现有员工中进行招聘、筛选。

3.2内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

3.2.1人力资源部负责内部招聘广告(通知)的发布。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人员应聘表进行统计、汇总和初选,初选方式主要是档案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专业审查、工作经验审查、员工以往绩效考核成绩审查及奖惩记录审查等。

3.2.2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初选名单送至员工所在部门及人力需求申请部门,经由两部门经理确认后再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3.2.3在人力资源部组织下,申请部门负责对复试人员进行专业复试考核。专业考核结束后,申请部门应将考核试题、答案及应聘人员试卷、得分,入选人员名单等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3经考核确定合格者,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相关调岗手续后,方可对该人员的岗位进行调动。

3.4被录用人员上岗前需进行上岗培训并与直接上级进行首次述职。

4.外部招聘

4.1当公司从内部找不到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补充岗位空缺时,人力资源部需进行外部招聘来补充所需人员。

4.2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批准的《招聘申请表》设计招聘方案,撰写招聘简章并发布招聘信息。

4.3招聘简章内容应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人数、素质要求、报名截止日期、联系方式等,必要时应写明薪资待遇。

4.4人力资源部发布招聘信息时,应针对不同的人才信息来源,选择不同的渠道进行发布:

4.4.1通过职业代理机构发布,如珠海市人力资源中心等。

4.4.2参加大中专院校招聘会。

4.4.3告知公司员工,可以推荐符合岗位要求的人选。

4.5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一种或几种测试方法。测试方法主要有面试、笔试、心理测试法、行为模拟法、个案分析法及工作现场测试法等。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应聘岗位测试题库,以满足不同岗位的测试需求。

4.6人力资源部应对收集的《应聘人员(外部)登记表》按岗位进行分类,根据所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并将初选人员简历、证书复印件及推荐资料等有关资料转交申请部门,申请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入选人员面试。

4.7面试筛选测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设计和实施,申请部门参与专业部分设计。

4.8面试筛选测评方案一般需包括基本素质(智力性的和非智力性的)、知识技能、管理能力、个性倾向等方面的内容,各项内容的评估结果须以量化方式显示。具体评估内容和方法依据职位重要性和要求确定。

4.9外聘人员的测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4.9.1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初试主要采用面试的方式。

4.9.2对初试合格者,由申请部门负责复试,进行专业考核。

4.10面试的地点: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面试室,面试时应提前做好场所布置并准备相关资料(《面试登记表》、应聘者简历等),拟订有效的面试问题,面试问题包括:

4.10.1与工作经历有关的问题。

4.10.2与教育程度及所受培训有关的问题。

4.10.3与工作有关的个人品质、风格、态度、价值观等问题。

4.10.4其他问题。

4.11面试主考官负责《面试评估表》的记录,并将面试意见以如下规范形式作出结论性建议:

1.1.1 面试合格,建议在某某岗位复试。

1.1.2 不适合应聘岗位人选,建议考虑其他岗位人选或存档。

1.1.3 不符合要求,建议放弃。

4.12复试由申请部门负责进行。人力资源部将入选的复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转予申请部门,同时通知复试人员参加复试,并在指定时间将复试人员引送申请部门进行专业考核,技术人员还需进行技能测试。考核人应据填写《应聘人员专业考核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是考核结果和考核意见。申请部门应将《应聘人员专业考核表》、考核试题及答案送达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4.13人力资源部和申请部门依据候选人测评综合结果共同进行甄选,并确定待聘人选。

4.14员工录用的原则为直接上级提名,隔级上级批准。对于拟录用的应聘者,人力资源部应了解应聘动机,并调查其离开原工作单位的原因。对财务人员、业务人员等还须调查其背景。调查结束后将背景调查资料、综合测评结果及其他有关资料移交拟聘岗位直接上级,由直接上级确定最终待聘人员后,转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核后报拟聘岗位隔级上级批准。对于主管级(含)以上员工的录用,须经该部门最高负责人复审后,方可进行审批。

4.15对于决定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根据申请确定的上岗时间,填写《录用通知单》,通知员工报到,报到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4.15.1录用通知单。

4.15.2学历证、职业资格证、身份证(原件)、计生证失业证或《职工(干部)调动登记表》等。

4.15.3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

4.15.4公司指定医院开具的体检证明。

4.15.5 公司其他经指定应缴验的证件:原离职证明、银行帐号等。

4.16被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向人力资源部报到,无特殊原因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上岗资格。

4.17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新录用人员的下列手续:

4.17.1审核相关证件,复印后存档。

4.17.2新员工填写入职申请表、签订保密协议书、安全承诺书、劳动合同书等。

4.17.3申请制作新员工工卡、领取工服。

4.17.4参观公司、熟知部门与岗位。

4.17.5安排入职培训: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18新进员工企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新员工到申请部门报到。申请部门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并将上岗培训考核结果送达人力资源部备案。

5.试用与转正

5.1新聘人员必须接受公司全部管理制度,认可公司的企业文化;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

5.2新聘人员除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或劳动合同中约定无试用期者可免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应一律先经试用,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5.3试用人员由其直接上级对其进行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的考核,直接上级每月要对试用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填写《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对考核不合格者,用人部门通知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手续(辞退者应在试用期满前办理相关手续,不得超期)。

5.4根据新聘员工培训结果和业绩表现情况,试用部门经理应于试用期满前10日提出对该员工的转正申请,申请时需填写《培训督导书》及《员工试用期表现评定》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报请相关上级主管进行批准。

5.5若试用部门在员工试用期内未能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转正申请,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向试用部门了解情况,以决定该员工是否转正或辞退。

5.6 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人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6.其它规定

6.1公司同一部门内应避免聘用亲属,公司禁止在同一部门有直接或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位中聘用亲属。

6.附则

6.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6.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解释与组织执行。

6.3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6.4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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