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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集体宿舍的规范管理,给员工提供一个整洁、舒适的生活、休息环境,保障公司、员工的财产、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员工集体宿舍的管理。
3 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员工集体宿舍的公共卫生、设施、收费和安全秩序管理。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入住或搬出宿舍申请审批,并协同行政部管-理-员工在集体宿舍的行为规范和宿舍文明。
3.3行政部后勤组负责员工入住或搬出宿舍申请的批准,各部门班组长对本班组内员工使用的寝室卫生及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宿舍管-理-员对宿舍进行全面管理并定期组织各部门管理人员对宿舍各寝室进行卫生及安全检查与评比,并向全公司进行通报。
3.4员工食堂、各经营单位负责其经营场所的安全和门前三包区域清洁卫生。
3.5宿舍各房间清洁卫生和安全由各房间居住人员共同负责,包括所属房间门窗。
3.6宿舍管-理-员负责根据有关规定对员工宿舍进行综合管理,有检查、监督和报请处罚的权力。
4 管理内容
4.1宿舍分配
4.1.1宿舍管-理-员应严格按照分配的楼栋及寝室编号安排各部门员工入住。
4.1.2 员工入住宿舍应填写“入住宿舍申请单”,由班组签字后宿舍管-理-员排入住寝室(班组内房间号),行政部后勤组签字交宿舍管-理-员签字并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同时领取钥匙。退宿时应填写“退宿申请单”,由班组长签字后交宿舍管-理-员签字确认并办理退宿手续,同时退回衣柜钥匙及房门钥匙。
4.1.3入住宿舍员工原则上是以同部门、同班组合住的原则,员工应严格按部门安排的房间及床位入住。员工如需调换房间,应填写“调宿申请单”,注明调换原因,经班组长签字并由宿舍管-理-员审核登记后方可办理调房手续。若未经班组长批准和宿舍管-理-员审核登记而私自调房或未登记擅自入住3日以上的者,罚款200元并责令其迁出宿舍,态度恶劣者作辞退处理。
4.1.4宿舍管-理-员于每月25-28日期间对宿舍各寝室员工入住情况进行一遍清查,如发现未完整履行手续入住的员工按擅自入住寝室处理。
4.1.5员工自行退宿的如未及时办理退宿手续所造成对该员工相关费用扣除,由员工自行负责。已办理退宿手续的员工,应在一周之内将私人物品全部搬走,否则,将由行政部处理其物品。
4.1.6员工宿舍除宿舍接待房间以外,一律禁止留宿外来人员,第一次违反罚款200元,第二次加倍处罚,留宿外来人员三次者做辞退处理。
4.1.7公司员工家属来公司无住宿地点的,可由公司员工在宿舍管-理-员处申请登记,并缴纳住宿费后(宿舍接待房空闲时)入住宿舍接待房间。宿舍管-理-员必须登记员工家属的姓名、证件、住宿时间和住宿原因,入住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合理利用公司资源,使员工集体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并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 在本公司服务,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者;
(二) 优先照顾业务、技术骨干;
(三) 因工作、业务需要经公司批准者;
第三条 入住手续的办理
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住宿申请表》,由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并签注意见,若获批准,则由后勤部安排住宿。
第四条 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自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特殊情况应经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五条 宿舍统一由舍长(舍长由后勤部指派)负责宿舍管理,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 负责宿舍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二) 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 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四) 员工身体不适时负责安排人员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送医院。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后勤部及行政人事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第六条 员工对所居住的宿舍,应尽居住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宿舍。
第七条 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
其居住权利。
第八条 长驻经营部的员工不得在集体宿舍占有床位,以免浪费宿
舍资源,特殊情况须经行政人事部批准方可。
第九条 公司后勤部应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
指示。
第十条 宿舍里的由公司配备的器具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 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 服从舍长管理、派遣与监督。
(二) 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三) 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 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五) 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六) 电视机、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七) 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
(八) 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因特殊原因,需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仅限于员工的直系亲属)
(九) 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长报备,返回时应轻声轻脚,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十) 贵重物品自己保管,遗失自己负责。
(十一) 不得于墙壁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二) 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三) 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十四) 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关水龙头。
2.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十五) 不得于床上抽烟。
(十六) 员工不得于集体宿舍赌博、打麻将或有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十二条 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经屡教不改者,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后勤部,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一) 不服从舍长的监督、指挥者。
(二) 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三) 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四) 擅自于宿舍内留宿外人或亲友者。
(五) 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六) 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 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八) 有偷窃行为者。
(九) 未经许可,私自换房、转房者。
第十三条宿舍人员有变动时,后勤部应随时将有关人员住宿分布情况报告行政人事部。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集体宿舍,于颁布之日生效,其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管理,让员工能保持良好、健康的精神状态接受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 、在集体宿舍居住的员工要服从公司的安排,不准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起床后被子整齐摆放,寝室内严禁男女混寝,违者开除。
2 、不准将店内的其他设施和用品以及客用品带入宿舍使用,发现每次罚款 50 元。
3 、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管理,爱护宿舍内的各种设施和物品。不准擅自留外人住宿。设施损坏按原价赔偿。
4 、保持室内清洁,宿舍员工按卫生轮流值班表打扫卫生。上白班的人员,可在晚 10 : 00 前收拾卫生,上晚班人员在 16 : 00 前收拾卫生。
5 、节约能源,不准长明灯,不准长时间流水。水、电、煤气费用由本宿舍全体员工均摊。
6 、不准在宿舍内放置易腐烂食品、易燃易爆品、有毒物品和小动物。
7 、任何时间都不准在宿舍喧哗、喝酒、赌博、打闹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一切事情。发现每次罚款 50 元。
8 异性不得到其它寝室逗留,发现每次罚款 50 元。
9 宿舍内卫生每天定时清扫,室内垃圾及时清倒。不清扫或遗忘,一次 20 元罚款。
10 宿舍内用电褥子的员工起床时把电源关闭,违者罚款 20 元。
触犯以上条例三次以上,不供住,视为自动放弃工作机会
备注:望大家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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