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医院员工辞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医院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辞职程序
第二条 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主管院长及院长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条 主管院长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条 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第五条 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医院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第六条 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第七条 医院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医院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第三章 离职谈话
第八条 员工辞职时,该科室主任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 .审查其劳动合同;
2. 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3. 审查其了解医院秘密的程度;
4. 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5. 阐明医院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科室主任共同签字,并分存医院和员工档案。
第九条 员工辞职时,人事科室主任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交接工作包括:
1. 收回员工工作证、识别证、钥匙、名片等;
2. 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3. 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4. 征求对医院的评价及建议。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科室主任共同签字,并分存医院和员工档案。
第十条 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医院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第四章 辞职手续
第十一条 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 医院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盘;
2. 医院的项目资料;
3. 医院价值在4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4. 医院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5. 医院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6. 其他属于医院的财物。
第十二条 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第十三条 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系。
第十四条 辞职人员若到竞争对手医院就职,应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医院专有资料。
第十五条 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医院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五章 工资福利结算
第十六条 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第十七条 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 结算工资。
2. 应得到但尚未使用的年休假时间。
3. 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4. 辞职补偿金。按国家规定,每年医院工龄补贴1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的本人工资。
5. 医院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须扣除以下项目:
1. 员工拖欠未付的医院借款、罚金;
2. 员工对医院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
3. 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
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医院辞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 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医院脱离劳动关系,医院亦不受理在3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医院办公室主任解释、补充,经医院院长批准颁行。
医院员工辞职管理制度
一、依据劳动合同法制定本院和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管理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章规定执行。
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分以下四种情形,即:
1、辞职:因员工个人原因等自愿离开工作岗位。
2、解聘: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其它原因。
3、开除:严重违反院纪院规或有违法犯罪行为。
4、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3天以上(含3天)。
五、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提前三天通知本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本院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七、本院和员工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一)、工作交接:指离职员工在原工作期间保管及处理的财务、业务资料、印章、证照等。
(二)、事务交接:指离职员工在原工作期间使用的办公用品(耐用性)、器械、工具等。
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本院向员工支付……
【医院员工辞职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医院员工辞职申请05-06
医院员工管理制度05-11
医院员工加班管理制度05-10
医院员工投诉管理制度05-19
员工辞职管理制度05-11
医院员工辞职申请书05-01
医院员工辞职申请15篇05-06
医院员工辞职申请书07-15
关于医院员工辞职申请书05-03
医院员工辞职申请书15篇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