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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05 16:20:22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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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家具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部所有员工。

第二章 出勤

1.  公司的工作时间:每周六个工作日,上班时间为7:50,下班时间为17:30点,中午休息一个小时(含就餐时间)。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需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行政专员执行。

2.  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一小时之内到岗为迟 到; 17:30以前无故离岗的为早退。迟到或早退在5分钟以内,每次扣款5元;超过5分钟小于15分钟每次扣款10块;超过15分钟小于30分钟每次扣款20块;超过30分钟小于一小时每次扣款30块。

3.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l  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l  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未请假的;

l  不打卡而没有书面说明情况的;

l  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

4.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期间为带薪假日。

5.  员工请假的最小时间单位为1小时,累计6小时按杭州定做办公家具 一个工作日计算,当月累计不足6小时的,每小时按照日工资的1/6计算考勤。

第三章 请假

1.  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杭州定做办公家具 、带薪年假等。所有假期均须填写《假期申请表》,完成审批程序后,交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2.  请婚假、年假、产假、陪产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再送总经理审批;最后报人事行政专员备案。杭州定做办公家具

3.  请病假、丧假、事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在休假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直属上级请假,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交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4.  病假

l  病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无需开病假证明;

l  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

l  请长病假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5.  事假

l  1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由人事行政专员审批;1个工作日以上,3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部门经理同意后由人事行政专员审批。3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门经理、人事行政专员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交人事行政专员备案。(此条同样适用于婚假、产假、丧假的审批);

l  若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须报总经理审批 同意后方可,否则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6.  婚假

l  婚假一般为3个工作日,在岗二年以上的职工婚假增加到7个工作日。

l  婚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最后报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l  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后3个月内休完,试用期及到岗一年以内的员工不享受婚假。

l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岳父母)死亡,可获得3个工作日丧假。家住市外或省外适当给予路途时间。

7.  年假

l  员工自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每年可享受3个工作日带薪假;满第三年的,每年可以享受7个工作日的带薪假。

l  休假前必须安排好个人工作,以保证工作正常进行为前提。

l  员工带薪年假须在次年内休完,不得累计,且两年年假不能连休,年假和其他带薪假也不能连休。

l  员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动冲抵年假。事、病假冲抵年假不作扣款处理,冲抵完后,再按所请事假天数扣款。

l  员工休、事病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当年不享受年假;当年已享受年假的,应将已享受部分从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8.  产假及陪产假

公司视员工个人情况予以另行约定。

第四章 监督和管理

1.  公司全员上下班必须打卡。由人事行政专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

2.  员工因公、私事不能按时上下班打卡的,应当事先向其直属主管请假,事后向考勤人员补交请假说明。

3.  严禁托人、代人登记考勤。

4.  考勤统计的日期为当月1日至次月1日。

第五章 扣款

1.  病假处理方式:

l  病假为无薪假期,一天病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l  病假可用年假冲抵,最低冲抵单位为0.5个工作日。

2.  事假处理方式

l  事假为无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l  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l  事假可以用年假冲抵,最低冲抵单位为0.5个工作日;

3.  旷工处理方式

l  旷工期间扣除按本人旷工期的工资及其他补贴。

l  连续旷工三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个工作日或五个工作日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

4.  未打卡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间以迟到、早退、旷工计算。

5.  凡发现托人代人打卡的情况,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分别罚款100元;如委托人属迟到、早退、旷工的,还应按相应条款另行扣款。

6.  员工休婚假、丧假、年假、产假及陪产假期间,工资待遇视同于正常出勤,但不享受其他补贴。

家具公司员工管理制度2015-04-29 13:14 | #2楼

一、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工厂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权处理低值易耗品。

第二条           工厂涉及固定资产,经营状况,损益类收入,战略决策等重大的与股东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均必须向董事长和股东汇报。

第三条           货款管理:对涉及销售收款,销售人员不得接触销售现款,一律由工厂收回;开展销售业务应将赊销和现销分离开来,销售价格、销售条件、运费、折扣必须在销售前办理审批手续;工厂负责方(工厂销售方)无权收回任何货款。

第四条           付款管理:每月5日前把上月资金使用情况报总公司,向总经理及常务副总经理和董事长汇报,由公司财务审核确认。对于工厂外购原材料,统一由工厂财务审核,厂长签字确认后付款。

第五条           业务结算方式

(1)工厂自行接单生产的按实际创利计算。若是公司下单,一般情况下,工厂销售价格下降10%;特殊情况下,可能下浮比例大于10%,届时另行规定。

(2)工厂每期生产成本=本期生产耗用直接材料+本期生产耗用间接材料+本期直接人工+本期制造费用

二、             物料物流管理制度

第六条           采购部需提供“月份材料采购数量金额明细表”、“月份(所有材料)应付帐款金额明细表”、“供应商对帐单(含上月余额、本月余额)”报总公司审查。

第七条           供应商送货单和工厂原材料仓库的入库单进行单价、数量、金额的一一核对,由采购、原材料仓库核实后填表连同供应商对帐单报工厂财务;采购以本月采购情况统计表,原材料库以类别材料入库明细表反映。

第八条           原材料库需提供“月份原材料入库数量明细表”、“月份原材料出库数量明细表”、“月份原材料进销存数量明细表”、“月份原材料仓库盘点表”。

第九条           原材料出库必须开领料单,月末编制原材料出库明细表,车间编制原材料领用明细表,两个部门数量必须核对无误。

第十条           生产车间需提供“月份原材料领用明细表”、“月份成品入库明细表”、“月份车间物料盘点表(按工序流程)”。

第十一条    车间每月应编制原材料主料运营情况表,车间的原材料领用数量加上上月车间盘点数量必须等于本月盘存数量加上本月入库成品数量,车间编制的本月成品入库数量表与成品仓库编制的成品入库明细表必须相等。

第十二条    成品仓库需提供“月份成品入库数量明细表”、“月份成品出库数量明细表”、“月份成品进销存数量明细表”、“月份成品仓盘点表”.  

第十三条    成品仓库本月编制成品入库明细表、成品出库明细表,成品仓得出库数量必须与销售部门的销售数量一致。另外 ,对外购成品和工厂成品要分开

第十四条    销售部门需提供“月份成品出库数量明细表”、“月份应收帐款明细表”、“月份客户对账单(含上月余额、本月余额)”。

第十五条    销售部门月底编制“客户销售情况明细表”,销售数量和出库数量核对一致,销售金额与客户对账单金额核对一致。

第四章   工厂安全管理准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准则。本公司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办理。?

第二条           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准则,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第三条           火灾防护: ?

1、  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2、  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3、  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挥发性易燃物,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4、  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电线不得接用过大功率保险丝,用电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5、  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炉灶、烟囱、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应经常检查。

第四条           窃盗防范:

1、  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橱柜中,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警卫人员 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夜间值勤的警卫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2、  办公室应于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关闭门窗,并确实上锁。?

3、  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有关单位侦察。

第五条           身体伤害的预防:

1、  危险性工作应由熟练人员担任,派人在场监督;发生伤害时,应急时将受伤者送劳工保险指定医院治疗;特种作业的监督人员应明了该项作业的特殊危险,随时告知其属下工作人员。

2、  使用电气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玻璃、洋钉或铁丝等不得任意抛弃。?

3、  不得穿着松弛衣裤操作机器或走近运转中的机器,女员工应将长发束起,以防卷入机器设备。

4、  工具应放于工具箱中;尖锐工具应有防护圈盖,且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第五章  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二条       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办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三条       考勤工作由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车间工人由各班组长负责考勤。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四条       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5号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依据。

第五条       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应出示指定医院的病假证明)。

第六条       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凡未按上述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对于责任不清的工伤处理,需经过公司法务人员核准。)

第七条        普通员工请假1天的向主管请假,向总经理备案;普通员工请假2天、主管请假1天的向总经理请假;普通员工请假3天、主管请假2天及以上的向总经理请假,向董事长备案。所有请假需提前办理手续,提出书面申请,突发情况可电话请假,但上班后1日内需补办请假手续。生产工人请假,需向班生产主管请假,并向厂办公室备案。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的员工,工厂将予以奖励: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

4、          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

5、          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

6、        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 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

7、          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

8、          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9、          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10、      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11、      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三条           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惩戒,分为警告、记过及免职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

2、      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3、      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4、      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5、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涂写墙壁、设备有碍观瞻者;

6、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7、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8、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以及旷工半天的;

9、      工具、材料等,不按规定存放的;擅用他人工具及设备者;

10、  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之物品者;

11、  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12、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旷工一天的;谎报考勤的;

2、在禁烟禁火区擅自明火的;

3、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4、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行为不检,有损工厂声誉者;

5、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6、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工厂发生损失者;

7、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13、  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4、  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工厂发生损失者;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15、  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16、  半年内受警告二次者;

(对给工厂和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可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  有赌博行为,教育后仍不改的;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2、  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3、   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4、  工作不负责任,产生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5、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

6、  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7、  利用工厂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散播有损工厂之谣言,而防害工作秩序者;

8、  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9、  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0、         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11、         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调岗后仍不能胜任者;

12、         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故意过失行为,而引起事故者;

13、         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14、         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家具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15-04-29 15:37 | #3楼

为了贯彻落实责任重于泰山、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特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如下:

1 、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并经设备负责人许可方能上岗作业。

2 、作业员必须做到“三紧”、“三不”、“一注意”:

三紧:衣着紧身:紧腰、紧袖;

三不:不系领带、不戴手套、不戴手饰;

一注意:注意眼睛,集中精力。

3 、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体是否有松动或脱落迹象。

4 、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5 、开料机更换锯片时,必须锁紧螺丝,弄清锯片的旋转方向,切勿反装。

6 、操作锣机必须注意,主轴的旋转方向,正确选用切,削刀具、刀头锁紧、螺丝必须加上保护垫及螺杆。

7 、机器设备启动前必须了解电源是否正常,并在机器最高转速时方可进行作业;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作业。

8 、机器设备表面及工作台面不得放置杂物。

9 、落地风扇必须平稳放置,远离作业岗,转动时风扇严禁移动。

10 、危险性较高的工作岗位作业员劳动强度不可超过11 个小时。

11 、操作人员要熟悉本机台的所有安全防护装置,熟悉设备性能。

12 、任何人不得携带火种(打火机等)进入生产区域或禁烟区。

13 、酒后严禁上岗,因患病或服药而影响身体状况者严禁上岗。

14 、领用油漆,最多存放半天的用量。

15 ,严禁在砂磨设备上磨金属材料,防止火花进入吸尘管道造成火灾。

16 、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拆开与维护操作无关的配电系统、设备零部件。

17 、严禁设备超宽、超高、超厚、超重、超负荷使用。

18 、冷压、热压机设备严禁边上升(或下压)边送取板,严禁把手伸入其间,以免事故发生;立铣设备在小工件加工时采用工装设备。

19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严禁用大功率超线路负荷电器设备。

20 、严禁使用带有安全隐患、裸露接线板或电动工具。

21 、清洁机器必须要机器停止,电源关闭的情况之下方可作业。

22 、发现设备异常或有其它危险因素,应立即停机或采取相应紧急措施,并向设备维修人员汇报。

23 、机修人员每半月不少于一次对机台安全装置,运输设备(包括电梯)进行一次检验并做好记录上交安全主任。

24 、一周不少于一次对排尘( 风) 系统进行清扫、检验。

每月最后一个星期日由安全主任(汇同机电人员、各部门主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做好记录(安全检查表)上交总经理;各部门针对各自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做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格按以上制度进行监督并做好安全生产的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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