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面试问题

时间:2022-04-05 13:17:23 招聘与面试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2015年律师面试问题

1、你选择当律师的目的是什么?

2015年律师面试问题

2. 你想以律师为终生职业么?是什么原因?

3. 你认为你当律师的优势是什么?

4. 你认为你能在律师界争得一席之地么?理由是什么?

5. 你认为律师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是哪些?最重要的是什么?

6. 你认为律师应当具备的品质是哪些?

7. 你看过哪些律师学方面的书籍?最推崇哪本?

8. 你认为律师职业的最高境界是什么样的情形?

9. 你希望指导你工作的律师是什么样的?

10.你认为律师盈得客户的方法有哪些?

11.你若将来独立执业时会怎样争取客户?

12.你为什么应聘律师助理职务?

13.你认为你应聘这个岗位的最大优势是什么?

14.你是否了解律师助理的职责?从何得知的?

15.你认为怎样才能当好律师助理?

16.你对律师及助理们经常加班、经常到艰苦地区整月地出差是怎样看的?你婚姻中(或未来)的另一位是否能支持你这样工作?

17.你认为律师最欢迎什么样的助理?

18.你打算干律师助理多长时间?然后怎样?说说长期的职业规划内容。

19.你是怎样认识助理与指导律师之间、助理与其他助理之间的关系的?你会怎样处理其间的关系?

20.目前假若你需要一个电脑软件,而你可以买到盗版也可以买到正版,使用功能上两者又没有区别,价格相差几千元,你会买哪种?

21.你对社会上报道的几元钱或几毛钱的诉讼是怎么看的?如果你遇上此类事件会怎么做?

22.如果你收到手中的这份问卷时已经深夜十二点了,你会立即再花几个小时一口气把它答好还是明天再说?

23.你与人相处的原则是什么?

24.你认为自己是否善于与陌生人交往?

25.概括地说你自己的性格有哪些特点?

26.你在学习或工作中遇到困难一般会怎么处理?

27.你平时在从事一些比较重大的事务时在方式方法上会体现出什么特别的风格?

28.你认为你是一个挑战型的还是稳健型的性格?

29.你的人生格言是什么?对你影响最大的事件是什么?

30.有生以来,使你最高兴的事情是什么?你受到的最大挫折是什么?(书村网http://www.oh100.com)

31.你认为自己能考上大学是天赋多一些还是勤奋多一些?

32.你遇到自己不懂的问题时,一般会怎样解决?

33.你是否了解律师助理的薪酬水平?你要求的薪酬多少

34.你目前最大的愿望是什么?你目前最大的物质愿望是什么?你最想购置的商品是什么?

35.你目前的时间是否比较宽裕?若有一个月的空闲你会干什么?三个月呢?

36.如果你到一个律师事务所当某个律师的助理,但有一个月的时间律师没有安排你的工作内容,你会如何打发这段时间?

37.如果你得到十万元的资助你会怎样安排?百万元、千万元呢?

38.你认为自己最适合做哪此律师业务?最喜欢做哪些律师业务?

39.你有哪些特长?你认为这些特长对你的律师职业有什么好处?

实习律师面试问题2015-04-27 16:20 | #2楼

一、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律师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

律师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

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律师应当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律师应当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陶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

律师应当严守国-家-机-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

律师应当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

律师应当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律师应当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律师应当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二、律师如何制作自己的名片?

一是律师名片上必须编印以下内容:本人姓名、身份、所在律师事务所全称、执业证书号码和联系方式。二是律师本人身份必须编印“律师”两字,可载明在执业律师事务所中担任的职务。三是律师本人在律师协会担任的职务,不得编印在含有本人执业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片上。四是律师名片上不得带有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称以及与律师执业不相关的内容。

三、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有什么区别

(一)刑事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区别

1、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

2、简易程序只能适用于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的案件。

3、简易案件只能对初审案件。

4、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5、公诉案件检察人员可以出庭,也可以不出庭。

6、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简化。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

7、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第一审普通程序。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

(二)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由此可知,简易程序只存在于民事诉讼案件一审过程中,且只适用于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的一审民事诉讼案件;并且,需要同时具备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等条件,才能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一般医疗纠纷民事诉讼双方争议都很大,且涉及到医学专业问题,事实不清楚,不适合用简易程序审理,但司法实践中,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时,有滥用简易程序的倾向,目前有较多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普通程序适用于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外情形的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

2、提起方式要求不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则上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起诉状,只有在原告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口头起诉。

3、审理人员组成不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且在合议庭人员确定后,3日内告知当事人。

4、审理过程要求不同:简易程序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对于审理前的准备、法庭调查顺序和法庭辩论顺序等没有普通程序那样严格规定,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如果是双方同时到基层法院请求解决纠纷,甚至可以当即审理。

5、审理期限不同: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对于审理期限的规定,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不同,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短,且不可以延长,具体规定如下: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6、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转化: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关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转化规定的是有条件单方向转化,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

四、律师受理案件流程

(1)接受委托人咨询,做好“接待记录”并附卷。

(2)办理有关委托手续,统一接案,统一指派,统一收费。

(3)分析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查阅并摘录或复印本案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提出承办意见并附卷。

(4)办理委托人或当事人代写涉案的各种法律文书,送交当事人或有关部门。

(5)调查收集、阅卷摘录或复印本案的证据材料,并整理装订成册,封面所附证据目录应注明序号、证据名称及来源、证明目的、份数、页数、原件或复印件,一份交法院等部门,一份存档。

(6)重大疑难、新型、拟作无罪辩护、可能有重大风险的案件均提交律师集体讨论。

(7)作好出庭参与诉讼、质证、听证的记录,并附卷。

(8)撰写代理词、辩护词或其他法律意见书,一份送法院等有关部门,一份交委托人,一份存档。

(9)案件办结,写好办案小结,装订归档。

律师办理民事案件程序

五、各类案件均需准备的证据:

1、证明原告方主体资格

A、当事人是个人的,准备身份证或户口部;

B、当事人是单位的,准备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2、证明被告方主体资格

A、对方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可由律师向公安部门调查取得对方户籍资料;

B、当事人是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可由律师向工商部门调查取得对方工商登记资料;

3、争议金额的计算依据

如:本金及利息的清单、利率的确定依据、计收的起止期限等;除上述各类案件均需提供的证据材料外,以下分别是各类案件还需准备的证据:

(1)、借款纠纷

A、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例如:借条或欠条、借款合同或协议、还款承诺书等;

B、证明已经归还借款及利息的证据,如:收据、付款证明等;

(2)、货物买卖等债务纠纷

A、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例如:订货/供货的合同/协议、订货单,如仅以口头形式确立买卖关系的,提供证人证词或能证明合同已履行的凭证;

B、说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例如:交收货物单据、结算清单、货款确认书、欠款单、还款计划、质量异议书等;

(3)、房产纠纷

A、证明存在房产买卖关系,例如:预售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

B、与房产承诺有关的证明,例如:房产广告、房地产商书面承诺等;

C、交付房款的证明,例如:发票、收据、银行转款证明、银行贷款合同等;

D、交付房产的证明,例如:入住通知书、收楼须知、验收交接单、住宅钥匙收到书、房屋质量保证书、延期交房催告书等;

E、房产质量问题或面积误差的证明,例如:房地产权证、房屋测绘报告书、质量检测报告等;

(4)、股东权益纠纷

A、股权存在的证明,例如: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权凭证、收据、验资报告等;

B、权益受损或其他股东抽逃出资或出资不到位或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证明,例如:出资证明书、验资报告、股东会决议、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报表帐本、不正当竞争的交易单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