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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的规章制度
一、 生活安排 根据小儿的生理特点,有计划地合理地安排小儿主要的生活内容,能保护小儿神经系统的正常发育、增进身体健康,能培养小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 营养工作见“幼托机构营养工作要求”。(《常规》P121--128)
三、 体格锻炼 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锻炼儿童的体格。每天保证1--2小时的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和体质开展体育活动及活动性游戏。注意锻炼与保健、营养、护理的结合。
四、 健康检查
(一) 儿童的健康检查1、 新入园儿童的检查: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并了解幼儿的疾病史、过敏史、传染病史、家庭疾病史、生活习惯等。入园前查血色素,持有预防接种证。有严重先心、裂腭、癫痫中度以上,智力低下等疾患者未经矫治前不宜入园。入园体检一个月内有效。转园要有原所在园证明,证明无传染病方能转园。儿童离园一个月以上返回时均要重新体检。2、 儿童定期体检:三岁以上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每次体检后要进行健康分析、评价及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疾病,矫治率应达95%以上。定期体检率应达95%以上,以每年六月前后的体检为准。
(二) 工作人员的检查1、 新进人员的体检:幼儿园所有的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全身健康检查,新进工作人员体检达100%,检查项目见《常规》P91,检查合格并无生理缺陷方可就职。2、 工作人员定期体检:每年全面健康检查一次,定期体检率达100%,项目见《常规》P91,营养员加做肝功能和二对半检查。其他工作人员如有肝炎接触史,原HbsAg阳性者,均要做肝功能及二对半检查。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灰指甲、鹅掌疯均需治愈后恢复工作。(三) 幼儿晨间检查、全日观察1、 日托幼儿每天早晨进班前,全托幼儿每天起床后应由保健老师晨间检查,认真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备必要的晨检药品。家长带来的药标明姓名、用药方法、剂量,按时给小儿用药,并做好用药和异常情况记录。2、 班内保教人员认真做好全日观察,对有病和体弱儿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立即与保健老师联系,要做好全日观察记录。
五、 卫生及消毒隔离制度
(一) 环境卫生: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具体见《常规》P93
(二) 个人卫生1、 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具体要求见《常规》P93。2、 工作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饭前便后和给幼儿开饭开点心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不戴戒指、长耳环,不穿高跟鞋,不吸烟。留长发的教师进班要束发。
(三) 消毒隔离:见“上海市幼托机构消毒隔离工作常规”,(《常规》P101--110)
六、 预防疾病
1、 做好常见疾病(贫血、肺炎、腹泻)及传染病的预防工作,降低发病率,控制菌痢、肝炎的续发暴发。2、 督促家长完成计划免疫。3、 保证幼儿营养及热量供给,增强体质,提高幼儿对疾病抵抗力。4、 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及食品卫生工作。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有呼吸道疾病发生应做空气消毒。5、 利用黑板报、家长会等形式经常向家长及保教人员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和防病知识。
七、 安全工作 见“幼托机构安全工作常规”(《常规》P149--153)
八、 及时做好保健资料的登记及统计工作
1、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卫生保健资料的记录与统计,定期分析,按时上报。2、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为了应付检查而涂改、补写。3、保健十五表之外,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增加记录本,避免内容重复。4、资料应妥善保存,至少保留三年以上,以备日后查阅。
九、 传染病及事故报告 发生传染病和事故要及时正确向区卫生防疫站、区妇幼所和教育局幼教科报告,具体要求见《常规》P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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