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卫生院合疗科工作制度
旬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县实际拟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规定和措施;
2、负责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组织、协调;
3、负责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运行中发生的争议、纠纷进行调解、仲裁;
4、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督管理;
5、负责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旬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职责
1、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工作;
2、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情况;
3、监督检查卫生服务质量和费用情况;
4、监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的就医行为;
5、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实施方案、规章制度等提出修改意见。
6、利用公示、举报、投诉等形式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部门实施监督。每年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开展一次满意度调查;对群众反映不满意的医疗机构建议管委会对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医疗机构建议管委会取消其定点资格。
旬邑县各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对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2、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
3、负责辖区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个人缴纳资金的收缴、上解等工作;
4、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信息的统计、反馈与报告;
5、监督检查乡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坚持每月在村上向群众公布农民住院报销情况。
旬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职责
1、负责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组织实施。
2、负责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查和确认。
3、负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医药费的审核、报销和结算。
4、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卡的核发。
5、负责参加新型衣村合作医疗患者住院、转诊、转院的审批。
6、负责编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预决算和营运管理。
7、负责对乡(镇)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检查指导。
旬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办公室职责
1、负责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管理制度和文书档案管理。
2、负责制定年度合作医疗工作计划和合作医疗基金的预算决算方案。
3、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4、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医药费报销的管理和监督。
5、负责监测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及费用。
6、负责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7、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8、负责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旬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财务科工作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法规,认真执行《实施方案》、《定点医疗机构合同》有关核算条款的规定;
二、熟练使用合作医疗系统软件和办公软件;
三、及时对定点医疗机构呈报的住院费用清单、药品处方、住院病历、诊断检查等服务项目进行审核;
四、参与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合作医疗收支进行财务监督;
五、对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专职人员核算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六、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旬邑县新型农村合作经办中心业务科工作职责
(一)稽核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法规;
(二)负责稽核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正确引导农民合作就医,严格掌握病人入院标准及转诊转院条件;
(三)通过深入临床与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及时监控病人的各项医疗费用支付情况;
(四)负责稽核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和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及公示情况;
(五)负责稽核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加合作医疗患者的身份认证,查处转借、冒名顶替、涂改《合作医疗证》等作弊行为;
(六)负责参加合作医疗患者住院病历、处方及各种诊断检查等服务项目的稽核;
(七)负责乡(镇)、县级医疗机构转诊及双向转诊稽核;
(八)负责完成县合作医疗经办中心交办的其它事项;
(九)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经办人员核算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旬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委会工作制度
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委会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基金筹集和实施管理等工作。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的汇报,研究有关工作,解决存在问题。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成员要深入到医疗服务机构和农民中,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群众的反映,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加强重点指导。
四、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干群对新型农村合医疗的认识,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巩固和发展。
五、每半年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展情况及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
六、每年召开一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对旬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安排部署下年度工作。
七、建立定期审计制度,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制度,每年对经办机构的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审计,严格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开支,并采取张榜公布或简报的形式将结果公示,以便接受监督,取信于民。
八、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接受县新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向县人大会汇报合疗工作进展情况。
【卫生院合疗科工作制度】相关文章:
卫生院信息科工作制度04-17
卫生院保健科工作制度04-17
卫生院妇保科工作制度04-17
卫生院医务科工作制度04-17
卫生院药剂科工作制度04-18
卫生院工作制度04-17
卫生院农合整改方案05-19
卫生院考勤工作制度05-18
卫生院药库工作制度04-14
卫生院双拥工作制度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