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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工程个人总结
工程建设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建设所涉及的单位和机构众多。如何才能将各方有利和积极因素调动起来,共同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顺畅的内部和外部环境,使之按业主的预定目标顺利进行。笔者认为,深入细致地做好工程监理协调工作,不同阶段不同时期采取适当、及时、有效的协调措施,是实现项目建设目标必不可少和非常重要的方法和手段。
一、工程监理协调工作的特点
1.监理协调工作涉及的部门与单位多。工程监理的协调工作随工程建设的系统环境一致,分为内部环境的协调和外部环境的协调。从工程内部的协调情况来看,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探单位、供应商等等;从外部的来说,主要是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的政府机构或是公共事业单位如交通、水电等等。[本文转自:http://www.oh100.com]
2.监理项目具有工作协调的“磨合期” 。参建各方的项目部都是根据工程的需要临时组建的,在协调方面难免有各自的方法方式,尤其是工程前期阶段。尽快协调好各方利益,统一项目目标,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协调制度是该“磨合期”的主要工作内容。
3.监理协调工作的对象以人为主体。建设工程系统就是一个由人员、物质、信息等构成的人为组织系统。人员与人员的协调工作是最为重要,也是最为困难的。做好工程项目参建人员的协调工作是监理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
4.监理协调工作重在沟通联络。沟通是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一座桥梁,通过沟通能够直接和最大程度地调动人的积极性,实现工程管理5要素(人、机、料、法、环)中“人”的要素管理。
5.监理协调工作的方式是多样的。[本文转自:http://www.oh100.com]
二、工程监理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
1.工程监理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
(1)与业主之间的协调
监理单位是接受业主的委托对工程进行监理,因此要维护业主的法定权益;总监理工程师及全体监理人员应充分尊重业主,加强与业主及其驻工地授权代表的联系与协商,听取他们对监理工作的意见。在召开监理工作会议、处理工期、费用索赔、处理工程事故、支付工程款、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的签认等工作前,应征求业主的意见。
(2)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协调
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在技术上、业务上有着密切的关系;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向设计单位介绍工程进展情况,充分理解业主、设计单位对本工程的设计意图,并应配合设计单位作好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作。
(3)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协调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了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等有关情况,做好协调工作。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各专业技术人员之间、总监理工程师与项目经理之间,都应加强联系、加强理解、互通信息、互相支持。
(4)与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之间的协调
监理单位与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之间是监督与配合的关系。监理项目部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执行政府颁布的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如实地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反映情况,接受其指导。
(5)与供货单位之间的协调
监理工程师首先要以监理合同为依据,在委托监理范围之内采购合同,应明确监理责权,按正常监理工作执行;对委托监理范围外的采购合同,应要求供货单位与承包单位双方签订配合协议,并依此进行协调。
四、工程监理协调工作的基本措施
工程监理协调工作主要是:建设项目各目标之间的协调、建设项目各子系统之间的内部协调和与本项目有关的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外部协调这三个方面的协调。
1.建设项目主要目标之间的协调工作。工程项目质量、投资、工期三项目标的关系应是,在保证质量合格的基础上,按计划工期完成,尽最大努力减少投资。要实现这个目标,监理工程师必须采取措施协调好人员、材料、施工机具的投入。同时要协调好工程施工的方法,采取措施尽量避免环境的影响。
(1)人员、材料、施工机具的协调措施
1)编制详细工期控制计划,并按各单项工程,按控制计划编制各期的劳动力、材料、施工机具的投入数量,这是对保证工期和质量目标的量化要求。
2)深入现场,检查施工单位投入人员的技术素质,投入材料的质量情况,投入施工机械的使用运行情况,保证工期和质量目标的实现。
3)对于合同约定由业主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应提前帮助业主,对材料价格进行咨询,并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2)对施工工艺的协调措施
1)对设计图纸详细审查,尽量减少设计错误和遗漏。
2)巡视施工现场,检查施工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方案的实施和执行情况,对不按审批的方案施工和操作的要求及时整改,不能盲目施工和操作。
3)对现场施工的各专业、各工种、各分包单位之间的交叉或混合作业进行有组织的协调;对于分包单位、工种、专业之间的相互干扰而影响进度和质量的状态,要及时协调。
(3)对施工环境采取的协调措施
对周边环境充分的了解,并协调好周边的环境, 对于周边环境可能造成对本工程的施工干扰要有充分准备,采取相应对策,尽量减少干扰。
2. 建设项目各子系统之间的内部协调工作。该部分是监理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是整个组织协调工作的核心部分,应以管理制度的形式有效落实。
结合自己从事监理工作的经验,并借鉴公司管理和老一辈监理人员的总结,建议采用以下有效的行政管理制度和技术管理制度:
(1)工程例会制度 ;
(2)图纸交底会审制度 ;
(3)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
(4)监理工作规划制度 ;
(5)公司技术监控与巡视制度 ;
(6)公司业务学习培训制度 ;
(7)工程质量签认制度 ;
(8)工程款支付制度 ;
(9)监理日记及监理月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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