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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大队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2-09-27 14:32:25 卫生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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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大队卫生管理制度

为打造优美、整洁、文明、有序的县城环境,从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城-管大队卫生管理制度

一、责任目标

(1)摊点占道。建设路严禁任何违章占道行为,特别是夜间烧烤占道经营。腾达大街、富强街、宏达路等街道经营的摊点严禁占用公路,必须便道以外或公共场地经营,临时流动摊点实行划线定位。对乱摆乱设的坚决予以清理;各类摊点要自备垃圾容器,自清垃圾。

(2)户外广告机牌匾。户外广告、牌匾及过街横幅的安装和悬挂必须到城-管局审批,对没审批或是乱戳的予以清除。

(3)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要让各临街单位、门店、商户,把门前绿化、卫生、秩序等工作落实到实处。严禁乱摆乱放,车辆乱停等行为。

(4)严禁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栓乱挂、乱摆乱占行为。

(5)严禁在临街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的乱涂乱画,乱贴小广告的行为。

(6)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安全网、脚手架设置规范、整齐、整洁。施工现场必须采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彩色压型钢板或砌体等硬质材料围挡,并采用彩绘等形式进行美化、亮化,高度沿城区主要路段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于1.8米。施工现场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施工标志牌。

(7)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渣土车辆规范运输,无抛洒滴漏、带泥行驶、污染路面等现象。工程竣工后及时清除余工余料,无残留现象,做到工完场清。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剪、挖掘、破坏或占用绿化设施和绿地。

二、考核评比

1.临街门店违章占道经营的,每处扣3分。

2.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的,每处扣3分。

3.未经审批的广告招牌,牌匾乱摆乱戳、乱贴乱画等有损市容未及时处理的,每处扣5分。

4.有未经审批的商业宣传、促销活动的,每处扣5分。

5.乱堆乱放,乱栓乱挂影响市容的,每处扣3分。

6.对未经审批乱搭乱建未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的,每处扣10分。

7.临街工地作业不围挡、挡外堆物、不及时清理场地影响环境卫生的,每处扣5分。

8.损毁或擅自占用城市绿化未能及时发现处理的,每处扣10分。

9.城区内的运输车辆,有抛洒滴漏,带泥行驶、污染路面等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处理的,每次扣10分。

10.同一问题屡次出现的加倍扣分(流动摊点除外)。

11.被局领导发现问题未能及时处理的,扣20分。

三、奖罚办法

1.局机关每周对县城秩序进行一次检查,根据考核评比内容给每个中队打分,评分为百分制,各中队每月按得分多少进行排名公示。

2.排名第一的中队,给予当月本中队收费罚款金额30%的返还金,第二的中队给予当月本中队收罚款金额20%的返还金,依次类推。连续三次排名最后的中队中队长给予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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